Friday, July 27, 2007

我很好奇

发现最近这个部落格的点击率有直线上升的现象,有时候甚至高达50-60次的点击率。

我没有什么宣传这个部落格,而且最近新的文章也少得可怜 。。

很好奇的想知道,通常来此网站游览的朋友们是谁?还是有“官方”的朋友上来看我有没有发表毁谤政府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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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24, 2007

性侵害/强暴和男人没有办法控制性欲惹的祸??

中国报专题组从7月21日-26日刊登了有关妇女援助中心的系列报导。

昨天,报导刚好讨论到性侵害/强暴的处置。而里面刊登了记者访问我的报导。

我很清楚、肯定的说了这样的话“性侵害的原因是因为要达到施展权力及掌控 -- 这和性冲动/男人没有办法控制他们的性欲没有关系”

有位朋友看了这篇报导,表示他不太认同和性欲没有关系。因为我很早睡,我很迟才看到他的短讯。后来,我醒来了,看了他的短讯之后,忍不住回了他长长的“不满”的短讯。

然后,今天有点后悔为什么那么激动,因此再回一个短讯 -- 不回还好,一回他说什么在科学界,心理学是一门可信度很低的学问,比社会学更难取信,逻辑上说得通的理论很多,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结果很火大,我就说是啦是啦,最好女生都留在家里不要出门,所有的事都是女人自己不检点的错。很、超级、非常的生气 --- 还气很久。然后,sms 骂了一下,结果他回应叫我不好酱啦 ----

苏珊.布朗米勒在她的著作《违背我们的意愿,Against Our Will : Men, Women and Rape》说--性侵害是男人使女人处于恐惧的一种有意识的过程。

羅燦煐、陳若璋整理的《听听身体唱歌》说--性侵害事件不只是牵涉到“性”的问题,重要的是其动机来自于权控:强暴只是手段,权控是目的。起因于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 ---- 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男优女劣之二元对立的性别角色社会化的结果。

羅燦煐在一篇以强暴迷思及两性平等的论文内,描述了15个社会广为流传的强暴迷思 --
其中对于社会广泛的迷思,有很深入的讨论

  1. 女人喜歡性暴力;
  2. 只有某些女人才會被強暴,良家婦女不會被強暴;

  3. 強暴不是什麼太嚴重的罪行;

  4. 女人為了某些原因會被強暴;

  5. 強暴的主要動機是性慾的滿足;

  6. 強暴通常是見色起意,而非事先計畫好的;

  7. 正常男人不會強暴女人;

  8. 施暴者通常是心理不正常的;

  9. 婦女有責任預防強暴的發生(或預防強暴是婦女的責任);

  10. 有些強暴行是可以被諒解的;

  11. 家有受暴婦女,是件不名譽的事;

  12. 女人受暴,是種羞辱,最好不要向外張揚;

  13. 未婚女性一旦受暴,身價立即下跌;

  14. 在性關係上,男人需對女人略施壓力;

  15. 在沒有武器的威脅下,行動自如的女性,通常是可以脫離色魔的凌辱。

Feild (1978) 研究發現,強暴迷思包括下列幾個層面:
(1) 受暴者的責任問題;
(2) 受暴者的抗拒情形;
(3) 對受暴者的觀感;
(4) 施暴動機(性慾 v.s. 權控);
(5) 施暴者的正常性;
(6) 對施暴者的懲罰。

Williams和Holmes(1981)在他們的經典之作“The Second Assault”中亦指出強暴迷思涵蓋下列因素:
(1) 對「性」的看法;
(2) 對婦女的懷疑;
(3) 對受暴者的責難;
(4) 對施暴者的看法,等等。

Ward(1988)在探討社會大眾對受暴婦女的看法時,指出強暴迷思特別強調下列幾點:
(1) 責難受暴者;
(2) 懷疑受暴者;
(3) 鄙棄受暴者;
(4) 貶抑受暴者;
(5) 淡化強暴事件。

研究美國大學生對強暴的態度,發現流傳的強暴迷思可歸納為下列主題:
(1) 對受暴宣稱的嚴重性/真實性打折扣;
(2) 強暴乃源於生理需求,為性慾所驅;
(3) 施暴者多為心理不正常者;
(4) 受暴者失去名聲與價值;
(5) 受暴者的責任問題;
(6) 責難受暴者。

綜合上述文獻,廣為流傳的強暴迷思似有下列共通處,換言之,下列主題似可視為強暴迷思的本質(essence):
(1) 對強暴行為合理化
(2) 強受暴後果的淡化,
(3) 對受暴婦女的責難,
(4) 對受暴宣稱的懷疑,
(5) 對施暴者的寬容性。
(6) 強暴迷思的不良影響。

強暴迷思對於社會整體而言,有三大不良影響:一、強暴迷思為強暴行為合理化,默許強暴行為的發生,並間接鼓勵男性採用暴力。二、強暴迷思影響司法程序的運作及執法人的心態,導致受暴婦女因恐懼『二度受創』而放棄尋求司法公義。三、強暴迷思流傳久遠,受社會大眾所內化,因此受暴婦女外則四面楚歌,內則自責自棄,嚴重阻礙受暴創傷的心理復健。

就第一不良影響而言,強暴迷思為強暴行為提供合理化解釋,而飽受女性支持者交相指責。女性主義者認為:強暴迷思以其似是而非的理論為性暴力提供文化上的後盾,讓男性誤信『強暴無罪』、『強暴有理』因而指責強暴迷思塑造一個『支持強暴的文化』(rapesupport culture),間接支持並鼓勵男性對女性授行性暴力(Beownmiller 1975; Burt 1978)。

實證研究發現似乎支持此項控訴。許多研究發現,受訪者接受強暴迷思的程度,與他們性侵略的態度或行為成正比。亦即越認同強暴迷思的男性,越容易有性侵略的行為或態度傾向(Malamuth Check 1985; Koss Leonard 1984; Mnehlenhard Linton 1987; Marolla scully 1982 1986; Weis borges 1973; Petersorv Franzese 1987)。

附帶一提,實證研究肯定強暴迷思與性侵略行為之間的相關性外,也進一步發現強暴迷思與性別角色的關聯。許多實證研究指出,強暴迷思的接受程度與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成正比。換言之,越接受刻板印象者,越接受強暴迷思;越抱持傳統性別角色態度者,越認同強暴迷思(Burt 1980 1. Feild 1978; Jefford 1984 Konard Gutek 1986; 2 Williams 1979)。(1) Costin, 1985; Check Malamuth, 1983;(2) Lottes, 1986; Luo, 1990, 1992 Shotland Goodsteiw, 1983;

事實上,自從Griffin(1979)開始檢視對性暴力文化支持後,越來越多的文獻也指稱強暴可能源自正常的社會化過程,尤其是男女性別角色的社會化(Breiere Malamuth 1983; Muehlenhard Lniton 1987; Russell 1975)。簡言之,性別角色的社會化教導男性粗獷,主動,堅持,侵略,而教導女性溫柔,被動,隨和,順從等特質。當這些典型特質應用於性關係的互動時,就不難想像,在自然而然,合乎邏輯的情況下,男性變成施暴者,女性變成受暴者。

就第二類不良影響而言,強暴迷思的迷漫,可能嚴重影響執法人員的態度及行為,使後者無法了解受暴婦女的處境及感受,而不能正確處理較敏感的問題或程序。司法程序對受暴婦女的『二度傷害』已引起廣泛的討論。許多個案研究,不約而同推出,許多受暴婦女在司法審理的過程中,常會發現他們重複扮演『被害者』角色。在強暴法庭中,受暴婦女自負舉證重擔,他們不但須說服法官或陪審團,強暴事件確實發生,也必須證明自己曾竭盡所能,企圖逃脫,在許多情況下,受暴婦女還得一再重述強暴事件的細節。這對許多受暴婦女而言,不啻是二度的身心的折磨。

更不幸的,許多執法人員可能深受強暴迷思之誤導,先入為主地認定『強暴易控不易辯』,因而對於受暴婦女,即非『百般刁難』也是『半信半疑』。無怪乎受暴婦女視司法管道為畏途,可自認倒楣,和解了事,也不願訴訟公堂,自取其辱。(Brownmillen 1976; Holmstvom Linda Burgess 1978; Hess 1993)。

強暴迷思之迷漫,導致受暴婦女怯步司法管道。無論中外,強暴案的報案率一向偏低。根據美國文獻,強暴報案率的估計,從10%的估計(Griffin 1971)至5%不等(BJS 1990)。FBI對一九八八年的估計為25%(FBI 1988),Koss (1988)的研究顯示只有5%的受暴者向警方報案。McDermott(1979)的估計則為50%。

姑且不論上述估計的代表性問題,許多受暴婦女,不論是基於文化因素或實際考量,不願訴諸法律程序則是事實。在此司法公義不能伸張,受暴婦女的權益不得保護下,有暴力傾向者將更有恃無恐,為所欲為。如此惡性循環,將間接縱容性暴力的滋長,而更加危害婦女的安全。強暴迷思對社會安全的不良影響可見一斑。

再就第三類的不良影響而論,社會大眾對強暴迷思的接受與受暴婦女對強暴迷思的內化,這兩者的互動,經常會加重受暴創傷,減低社會支持,而延緩受暴婦女的心理復健過程。

如前所述,強暴迷思的本質,在於淡化強暴後果,合理化強暴行為,質疑受暴宣稱即責難受暴婦女。當社會大眾,尤其是受暴家屬,接受強暴迷思的種種說法,而將其表現在與受暴者的互動中,當將令受暴婦女深感四面楚歌,欲訴無人的困境。

再者,如受暴婦女亦將強暴迷思內化,將嚴重影響其心理健康。一般而言,受暴婦女初期反應為震驚、困惑、懼怕及羞恥等等,後續症狀包括:沮喪、焦慮、失眠、不安及情緒不穩等等。(Burgess and Holmstiom 1985; Ruch and Leon 1986; Sales Baum and Shore 1984)。強暴迷思的內化,將令受暴婦女感到自責、自貶、及自棄。也因此,受暴婦女可能決定『自絕於人』,拒絕接受及尋求社會支持及專業輔導。

簡言之,強暴迷思的流傳,不僅加深受暴婦女的心理創傷,而影響當事人尋求社會支持的意願。兩者相互為用,可能陷受暴婦女的心理健康於萬劫不復之地。

綜上所述,強暴迷思對於社會整體的不良影響,可從文化、司法、及心理三方面檢視。在文化層面上,強暴迷思堆砌『支持強暴文化』,默許並鼓勵性暴力的使用,質疑並責難受暴婦女;在司法層面上,強暴迷思誤導執法人員的心態及司法程序的運作,致使受暴婦女因恐懼『二次傷害』而放棄尋求司法公義;在心理方面,強暴迷思加重受暴創傷,減低社會支持,受暴婦女可能因自責而孤立,不願尋求專業輔導與協助,因而飽受受暴創傷之凌遲。

资料:http://www.gender.edu.tw/gender/paper/paper_20.htm

看了以上的资料,我们不难发现,我们是出于的社会充满了这样的“谎言”。有时候,不禁感慨,而且也可以接受,为什么很少人愿意举报。因为当事人觉得别人不会相信她,可能她也认为被性侵犯是她的错。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要求她们举报?

John Douglas在他的著作“黑色执迷”很讽刺的说了这样的话。理想的强暴受害者的例子,案情应该如下:一个人品毫无瑕疵的处女在星期日从教堂回家的途中被陌生人强暴,刚好有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巡逻路过,当场逮捕作案的歹徒。他指出,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报案了。

对于我们现在重视贞操的文化,我们那么样的要求“好女孩”的标准,被性侵害/强暴,是仅次遇死亡的恶梦。死亡是肉体的,可是强暴的创痛却是一种凌迟。当事人少则数月,多则数年 --有些朋友这样的伤害可能一辈子。

被性侵害,是一种尊严被践踏,肉体被凌迟的过程。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完全失去了掌控的权力,我们对于自己的环境完全没有安全感。

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不可能再如以前一样的过我们的日子,一切都不一样。那种对于黑暗的恐惧,那种对于身边一切的恐慌,没有经历过的朋友很难理解。

但是至少,我希望我们不要因为我们的刻板印象,而对于他们造成第2度的伤害。

John Douglas在书内“劫后余生”有一段让我很感动的话,大意如下:

无论你是否经过现有制度的考验,或者你是“沉默的受害者”,你可能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可是我相信你绝对是个英勇的女生,因为你不但承受了强暴的磨难,也熬过自此之后的每一天。你能够克服这样的经验(即使仍然在努力),确实令人敬佩,而别人也应该敬佩你

我想说的是没有人活该被攻击、被性侵害,也没有人需要独立躲承担辛苦的复原过程。

因此祝福你,也祝福陪你度过这样艰辛的过程的人,也祝福我自己。

有位当代的法国女性代表说过“对于所有的被强暴者,后来的人生都是要为说出被强暴的经验做准备。

有人拒绝相信和拒绝面对这样的伤痕,因为蓄意的选择遗忘,或者自弃;说出被强暴经验是一种《疽化》的过程:人们只有伤痕腐熟烂尽的脱落,才能够长出新肉

祝福所有这样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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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22, 2007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朋友请不要难过

人一出生,就注定一步步往死亡的路挺进。

可怕的是,对于死亡的不了解的恐惧。
可怕的是,我们认为死亡会让我们失去一切,包括我们所爱及爱我们的人的联结。

最后14堂星期2的课曾经有一段话“只要学会死亡,你就学会活着”。

我们都很怕死,因此我们都费尽心思的去预防死亡,但是却忘记了如何用心,好好的活着。活出自己的生命,绽放自己的生命。

我们都很怕失去,因此我们都竭尽全力保护我们所获得的一切,可是在保护的过程中,忘记了享受其中的点滴,享受当下的甘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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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998年因为想做义工,加入了生命线的辅导义工培训课程,当时我们都必须写一份自传。

有一次的活动,我们讨论的课题是生命的价值。带领员引导我们走入死亡的黑洞。

当时候,我们都没有很认真,我们都在玩。很生气的带领员,很大声的吼了我们这班小瓜“你们以为很好玩吗?”然后我们进入没有光的黑洞,等待。

带领员说“现在洞要塌下来了,如今只有一个很小的出口,每个出口只能过一个人,你们决定谁要先过去”

当时,我第一个走到人群的后面,静静的站着,看着。

带领员走到每个人的面前,质问为什么我们要选这样的位置,很多人在喊、在叫,可是我选择把我的耳朵关起来。

直到一位带领员来到我的面前,大声的骂我“看!你就是这样,你就是这样容易放弃”我很想争辩,但是我没有,静默!

这个活动是我在生命线的培训的课程中,感受最大的,而且之后我参与带领的培训,一直都是给学员们最大的触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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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过去了,在这其中,我经历过一场差点死掉的车祸,因此很积极的实现自己当时给于的承诺,好好的活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绽放生命的色彩,不要留下遗憾。

我最常带的一个活动,就是让朋友们去幻想“如果我的生命只剩下几个小时,我会做什么”这样的活动。

黑暗、仅有几盏烛光的环境,音乐的衬托之下,带领朋友们走一次与自己生命的对话。

我给他们10张小纸张,然后让他们写下“如果我只能够活到今天凌晨12点,我会做什么事情,才能够让我的生命不会遗憾?”。

当他们写好了,我会对他们说。“可是有时候,生命中会有意外。原本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做的事情,突然来不及了。”“请你们看一看你们刚写过的纸张,选出5张你可以舍弃的,将他们丢掉”。

这时候,通常朋友都比较容易做选择;当然有些朋友不愿意舍弃认为重要的东西。。

最后??你们猜对了!最后他们只可以选择一张纸留下来。

中间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中间会有很多的遗憾;中间会有很多因为难以割舍所引发的情绪 ---

很多时候,我们知道某些事情、某个人、某段关系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明白我们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事情希望与他分享;可能我们想说的是“我爱你”“对不起,我伤害了你”

我们明了,但是我们却不去做。因为我们认为还有很多时间,我们还有很多的“以后”。

遗憾的是,人生是经不起等待的。

我们永远不知道,错过了这一刻的当下,在一刹那是否会永恒的错过了。
有限的生命里,等待一个“以后”,那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

这道理你我都懂得,可是要做,却是很难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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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位朋友如此说“当我们早上醒来,我们必须把这一天当做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唯有如此我们才会把握今天的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活在当下”

死亡并不可怕。

因为死亡不能带走我们曾经拥有过的回忆,不会带走我们的曾经,不能带走我们遗留在人间的爱。

因此,朋友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不要难过,以为我们曾经拥有过最不美丽及最美丽的曾经。

死亡虽然隔离了我们,但是不会让我们失去彼此最真挚的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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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8, 2007

我对自己的空间/自己的定位

看到没有署名的你的回应,我想你应该是知我很深的朋友。

这样的朋友,我并不多。即使在生命线亦是少数。我想可能只有已经离开生命线的春源、以量及志成吧。看了你的回应的语气,我猜是你吧?119朋友?

你说的,是我成为社工后,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到底在哪里?我到底要如何定位?而我可能在这样的工作中仍然可以让自己超越恐惧,看到爱的部分吗?

老师当年来带奇迹课程的时候,我和老师谈到这样的课题。我很好怕,怕自己离这样的境界越来越远,当时老师的问答,给了我很多的肯定和鼓励。我们必需不断的去面对我们的恐惧,在从中接纳,进而宽恕自己的不能,然后释放。

2007年2月,我曾经写了这样的一篇文章--

当初开始写部落格的时候并没有真的为这个空间定位。我所以会用《超越恐惧选择爱》这个名字是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而我亦相信我们的生命是否快乐、心灵是否可以获得自由,完全取决于我们愿不愿意放弃恐惧,选择看到爱。

因此,我想这个空间,应该比较属于心灵、心理成长的。但是,对于很多其他课题,我却有很多自己的想法。我希望写出来。可是,这个空间就很杂了,可能会变成“四不像”。真的可以吗?

后来想想,我本来就是“四不像”又很贪心的人,应该没有关系吧。有点胡言乱语了。

今天的我,仍然在想这样的课题。我仍然没有答案。

我有两个口袋。

一个装我希望超越恐惧选择爱,可以在修心里获得平静,心灵的自由,达到心灵富足;一个装我希望为弱势的朋友呛声,在社会运动中有所付出,在制度的改革尽力,进而让我们的社会更好,让他们看到希望。

心灵的自由,从自己开始。我在游走与生命的圆缺,看到自己的圆满无缺,在关系中发现自己,看到自己在这样的过程的惶恐,然后面对他,越过他,让自己的心灵获得释放,从获自由。

当我走在社工这样的角色,我面对很多制度的问题,看到很多因为种种原因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朋友。我有很多的不满,有很大的情绪,这样的过程,是推动我继续前进,推动我在与求助者互动的过程,寻找制度化的解决他们的问题的方法。

这两个口袋,需要的性格特质,好像有点对立、不协调。

我拥有两个口袋的特质,而这些都是我想要、希望拥有的。唯有这样,我才是完整的我。
因此我的部落格,有很多自己的感受,成长的文章,亦有我对于社会的不公正的看法。这样的我,才是完全的我。

如我说的,对于《游走于生命的圆缺里,始终相信生命是爱。》无论是灵修的我、助人工作的我、社会运动的我;在不同的过程,经历这样的圆缺,仍然选择看到爱,有爱就有希望。。

可是如何达到平衡,我真的不知道,我还在寻找答案 。。。

在寻找答案的过程,请你继续做我的一面镜子,让我常常检视我自己,在我忘记那“超越恐惧选择爱”的承诺时,让我看看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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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15, 2007

发动签名运动要求释放陈仁义


知道Nat已经被延长扣留4天,很愤怒、很感慨!

官方机密法令 -- 我不明白,我不懂!

发动签名运动要求释放陈仁义,公正党吁部落客团结抗议逮捕

人民公正党正发起一项签名运动 ,要求警方立即无条件的释放周五(7月13日)遭警方援引《官方机密法令》逮捕的陈仁义,并且呼吁所有部落客、网民和支持者於下周二前往法庭给予后者打气声援。警方是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调查公正党首领安华的秘书陈仁义 ,并指他拥有一份指控副国安部长佐哈里涉嫌贪污的文件。陈仁义於昨日下午被带上法庭,而推事庭也批准警方延扣他4日,直到下周二(17日)的申请。

人民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认为,警方扣留陈仁义的做法已经违反一般程序,包括在扣留及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时,没有通知其家人和律师,因此该党正考虑於下周一向法庭对有关延长扣留提出上诉。 他表示,该党担心警方将会在扣留期满后,再次申请延长扣留陈仁义。

目前网民已经发起释放“陈仁义运动”(Free Nat Now!),并号召在部落格上贴上“释放陈仁义”的海报。另一方面,公正党将於今日晚上8时在吉隆坡金马区警察总部外举行烛光聚会,以抗议警方延长扣留陈仁义。其律师西华拉沙指出,警察是基于陈仁义在其部落格上,曾有访客留言发布有关副国安部长佐哈里涉嫌收贿的贴文,还提供一个网络链接(link)前往有关指责佐哈里的匿名网页,因此怀疑他拥有官方机密文件。不过当时陈仁义也已在有关贴文下编注,他无法刊登全文,并要读者自行浏览有关网页,因为其资料来源不详。

总检查长阿都干尼也在日前表明,反贪污局针对副国安部长佐哈里被匿名网页指控收取550万令吉贿金,释放三名紧急法令扣留犯的调查已经结束,因为无法证明佐哈里涉及贪污。

称扣留陈仁义实为调查公正党蔡添强今日出席“青年嘉年华”活动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如果警方单纯欲调查佐哈里事件,根本无需扣留陈仁义长达4天,因为警方只需传召后者前往警察局问话即可。

他宣称警方此举含有政治动机,并指警方利用官方机密法令作为藉口,事实上是要调查公正党的活动,以及深入调查公正党网站的操作。制造网民恐怖气氛收缩言论空间蔡添强也同意,警方扣留亦是著名部落客的陈仁义,其中一个作用是要在网民之间制造恐怖气氛,进一步收缩言论空间。

因此,他希望部落客和网民团结一致,齐声反对这种不合理的事情。 蔡添强表示,公正党将动员支持者,於下周二上午10时在吉隆坡大使路的法庭大厦前集会,以便给予陈仁义打气支持。 除此之外,公正党今日也在“青年嘉年华”上分发传单和发动签名运动,希望在场者支持要求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陈仁义,并公开呼吁所有人士,於下周二前往吉隆坡法庭给予支持和打气。2

6岁的陈仁义是安华担任主席的未来基金会(Foundation for Future,FFF)的执行秘书。除了负责主持公正党党报的网页之外,他也是一名著名部落客,还主持两个倍受好评的另类网页即jelas.info and bangkit.net。 陈仁义是在2004年毕业自美国哈佛大学,并荣获安全与冲突研究学士文凭。他曾经在双威学院修读A水平考试。

他也曾经活跃于非政府组织活动以及国际人道组织,包括曾经前往濒临战乱的地区如东帝汶、塞拉利昂(Sierra Leone)以及印尼的亚齐担任义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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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14, 2007

吉隆坡1/4日游 --- From Bukit Aman to Dang Wangi

我听到 Nat Tan 被捕的消息,知道 PKR 会在 Bukit Aman 举行一个聚会。

虽然有点累,我将新闻上了自由媒体之后决定要去 Bukit Aman。毕竟他是我们的战友,而且我很欣赏的一位年轻人。

因为没有问清楚他们在那里,我去了之前常去的那个入口,后来发现原来有两个入口处。之后,我遇到一位和我一样等错地方的记者(Utusan 的),然后一同去。遇到一位自由媒体的朋友(小蛇),搭他的顺风车到 Bukit Aman 的另一个入口。

在那儿,看到一些朋友,包括K.Shan,Yap,其他在一些活动见过的朋友,还有凯斌。Tian Chua 及一些 PKR 的伙伴在入口处与警察交涉。他们否认他们抓了Nat Tan,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好像突然消失一样。可是根据 Tian Chua,Nat 的确上了警察的车,虽然带他走的是便衣警察。我们仍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交涉之后,PKR的几个伙伴(包括Tian Chua)及 Suaram 的 Yap 被允许进去和Bukit Aman的人会面。我们留在外面等待。

朋友准备了 "Where is Natalie Tan"的大字报,而且点起蜡烛。

过了一下,Nat Tan的父母亲来到了现场。他父亲说10点收到警察的电话,Nat的确在警察的手上,如今在Cyber Crime被调查。

再过一下,Elizabeth,Latheefa 及 Li Shin 也来了。

Lat 说他们在Dang Wangi备案说Police Officer 带走了Nat Tan,现在不知道他在哪里。

PKR的伙伴和Tian Chua 出来了,并告诉我们Nat Tan是因为Dang Wangi XXXX/07下被调查,本来说触犯 Cyber Law 然后又说是官方机密法令。很混乱,好像警察亦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还是故意?)。

最后,我们决定去Bukit Perdana,那是调查类似案件的。

结果,不是在那边 。。我们仍然不知道Nat Tan 在哪里,好恐怖的事情,可是却会发生。

后来的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他在Dang Wangi。

Eli 很生气,因为他们在那做Report的,可是当时却不知道他原来在那边。可以离谱到这种程度。

我们去了Dang Wangi。Lat, Siva 和一些人到Counter和他们交涉,希望至少让Nat的父母亲可以见一见他。这交涉又花了10分钟。

当然,最后他们让Nat的父母亲和女友见他 。。

原来,Nat被调查是因为他的部落格有一个link是关于Johari收了500万的钱的事情 。。

可能吗?还是这只是随口说的理由?真不可思议!

明天,他能被放出来吗?希望可以。要知道在马来西亚什么事情都能够发生的。

政府要吓我们吗?要让我们闭嘴?可能吗?他们可以抓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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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13, 2007

Nat Tan was picked by Bukit Aman for questioning

刚上了《独立新闻在线》发现 Nat Tan 被 Bukit Aman 的 Special Branch 带走的消息,武吉安曼警察逮捕安华职员,不给逮捕理由带走私人电脑。当今大马亦有相关的报道政治部带走安华职员陈仁毅取手提电脑,问话动机不明

我看了,很惊讶,因此去其他的网站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消息及进展。Special Branch nabs Blogger (susan loone), Nat Tan nabbed by Special Branch (Elizabeth Wong) 。

8点了,Malaysiakini 英文版最新消息PKR webmaster picked up for questioning

A PKR information bureau staff, who helps maintain the opposition party website, was taken for questioning by three plainclothes police officers this afternoon.

Nathaniel Tan, 26, was picked up from the office of a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 Yayasan Aman in Petaling Jaya.

According to witnesses, the policemen did not provide any reasons as to why Tan was asked to go with them. They said the policemen entered the office at about 4.45pm and requested for Tan to follow them to the Bukit Aman police headquarters for questioning.

The policemen also requested that Tan bring his notebook computer with him. It is believed that he is being questioned on matters relating to certain postings on the Internet. Tan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intenance of the opposition party’s website and is also a prominent blogger.

According to a press statement by PKR, Tan also works in the Foundation for the Future as the secretary to PKR de facto leader Anwar Ibrahim who chairs the foundation.

'Intimidation tactics' His lawyer Latheefa Koya told malaysiakini that according to a special branch officer known only as inspector William, there were no records of Tan being brought to Bukit Aman.

“We have also checked with Malaysian Control Centre (MCC) which is under the Bukit Aman to no avail. Instead, they advised us to make a police report,” she said. Latheefa added that they were attempting to lodge a police report over Tan’s "kidnapping."

In an immediate response, PKR information chief Tian Chua said the incident was an attempt to intimidate party workers. “This is very shocking and incredible that they are using this sort of intimidation tactics. We are extremely unhappy with this situation,” he said.

Tian is currently being investigated for a blog posting, which was claimed to have violated the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The posting contained a photo montage purportedly depicting Deputy Prime Minister Najib Abdul Razak dining with his political advisor Abdul Razak Baginda and slain Mongolian national Altantuya Shaariibuu.

As of 8pm, it is still not clear where Tan is being h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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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我认识的 Nat Tan 是一个很关注人权课题,很有想法、理想的年轻人,他做了什么事情了?为什么会被带走?下次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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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12, 2007

《转载》盈瀛事件回响

我们都很厉害,甚至比法官和警方还要厉害。因为,我们都经已判了受害者盈瀛的母亲及其男友入罪 !

我们都说,在法官还没有定罪之前,我们都是清白的。你也会反对,没有经过审讯就被定罪是不公平的。可是,今天,我们就犯下了这个错误。

事情一定是这样么?如果你说,因为他们两个已经承认啊!那,调查官要来干么?直接上吊就好啦!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媒体是如何进行审判!

1. 正义日报!
九日标题:

母親自導“尋女記”助男友脫身男友疑失手殺小盈瀛
(檳城訊)女童小盈瀛案已偵破,並且相信是由母親的男友失手致死;母親則因為要保男友,才自導自演“尋女記”。

那,警方说什么呢?不過,哈達警監對案情始終守口如瓶,只表示女童的母親和母親男友週日下午被扣後,帶領警方到壟尾和亞依淡數地點搜查。“警方是鑒於女嫌犯口供有可疑之處,所以才將她和其男友扣查。至於可疑之處是哪幾點,警方實在不能對外公佈,以免影響調查工作。”

2. 《南洋商报》也不赖!
(槟城10日讯)可靠消息指出,遇害的3岁半女童黄盈瀛是被男嫌凶浸泡在浴缸内嬉玩时,不慎溺毙。
而当男嫌凶再回到浴室察看时,惊见黄盈瀛已溺毙在浴缸内,顿时方寸大乱。
还懂得内情呢!

你看到么?中文媒体比警方还要厉害!

那,英文媒体呢?

首先,来看看《太阳报》
Police say they have solved the murder of Shearway Ooi Ying Ying, who is three years and nine months-old, with the arrest of a 28-year old close female relative and her 29-year old male companion.

再看《新海峡时报》
Police said discrepancies in a missing person’s report enabled them to solve the case.
And yesterday, a 28-year-old woman and her 29-year-old boyfriend were remanded until July 18 by the Balik Pulau magistrate’s court.

人家有些说是母亲么?没有!这是什么?这是道德!

最最最恶心的是,正义日报还把马华塑造成富尔莫斯!

事實上,在整個尋人過程中,馬華並沒有完全聽信黃盈瀛的母親鄭慧雯的片面之詞,他們抱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態度,終於使黃盈瀛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尋人案的兩個主要幕後功臣檳州馬華婦女組主任黃秀金和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陳玉鐘,在到處派發傳單的同時,還是針對鄭慧雯的談話多方盤問,終於套出多個疑點。

。。。甚至告訴她,即使是她不肯老實告訴他事實,他們也會查出來。。。。

悲哀!!!

来源:http://oohmai.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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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在自由媒体看到的文章,让我拥有很多不一样的思考。

因为并不常留意新闻报道(因为我比较容易因为媒体处理社会课题的方式而生气),我在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已经是几天之后的事情。

当时,我所关心的只是,天啊,又一个孩子因为大人处理事情的不成熟,因为没有办法处理自己的情绪,而伤害了孩子。并没有很留意事情演变的经过,和媒体、政党的“审讯”“调查”后了解的真相。没有想到有这样的过程。

固然伤害无辜的小孩,这样的过错是不可以原谅的。可是媒体工作者这样的审判,对于疑是涉案,但是仍然没有定罪的人,是很不公平的。

在仍然没有定罪,检控官还没有决定起诉的时候,他们只是“嫌疑犯”,在英文的字眼,他们只能成为"suspect"甚至不能用"accused"这个字眼,而当他们是"suspect" 的时候,"suspect"的真实身份是不应该被披露的。唯有检控官正式起诉,他们才可以用 "the accused" 或马来文 "OKT ika Orang kena Tuduh"。唯有当他们被定罪,他们才可以成为 "convicted"。可是遗憾的是,中文媒体好像对于这样的字眼及伦理并不太重视。

媒体朋友们拼命挖料,却比较少看到他们新闻的侧写,比如保护孩童的重要,和为什么这样的事件会一再发生,及身边的人可以做什么,或者有什么社会资源,是他们可以运用的。为了预防此事情再度发生,我们可以如何对于我们的大人进行再教育的部分。

这样的讨论是否比较有价值呢?还是披露他们如何错伤孩子,他们如何不配做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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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0, 2007

又一位小孩被伤害了


有位小孩,走在“希望”走廊。

听说,这走廊的尽头住着一位天使,这天使会守护所有的小孩子,让小孩子在最难过得时刻,得到温暖的拥抱。让小孩子重拾对生命的爱,重新看到希望。

小孩子听到这样的故事,开始寻找“希望”走廊。

她有些话、心愿很想告诉天使,因为除了天使,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

小孩终于来到“希望”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和蔼的天使。

天使问她“小朋友,你有什么话想告诉我?”
小孩说“我是不是很不乖的孩子,为什么我不能让妈妈快乐?”

天使问她“为什么你会觉得妈妈不快乐?”
小孩说“因为有时候妈妈和uncle会因为我吵架,我真的不希望让妈妈不快乐”

天使说“大人的世界,小朋友是很难了解的,可能等你长大了,就比较明白了”
小孩低着头“可是我已经没有时间了。。。”

天使心痛的看着小孩,给了小孩梦寐以求、温暖的拥抱。小孩在天使的怀中,安心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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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悲伤的城市,这里住着很多没有办法长大的孩子们,这些孩子们有一连串无法解答的问题,而没有人可以为他们解答这些问题

最近有一位3岁的新朋友“盈瀛”来到了这个城市。刚到这里的她,很惶恐不安的看着这个新环境,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一位叫“汶萱”的小女孩,走到她的身旁,安慰她。

盈瀛发现这里有好多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有位叫“俊威”的孩子,他也是3岁;有位叫伟鸿,还是3岁;最小的那个小男孩才2岁10个月。

他们和她一样都是因为被母亲的男朋友虐待致死的孩子。

他们不明白,他们的存在为什么会让母亲觉得那么痛苦。他们不了解为什么uncle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存在。他们希望母亲能够快乐的生活,因此当母亲和男朋友为他们吵架的时候,他们很内疚、自责。他们以为只要他们再乖一点,uncle一定会接受他们。他们更害怕的是,有一天母亲会因为uncle而不要他们。

他们没有办法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去上幼稚园、小学、中学、大学;其他的孩子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是如此的遥不可及。

他们更没有机会问“为什么你们没有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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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都心痛得无法言喻

我总会想起Satir家族治疗的其中一个信念

- Parent do the best they can at any given time
父母亲在任何时候都是竭尽所能而为的。

距离上一次,针对这样的课题接受访问是去年10月的事情,当时的我很激动,因此在用词方面非常严厉。

因为很难过,当时写了一篇感想写在 3 岁小童去世后的今天。

这样的事情,一再上演 。。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还孩子一个安全、希望的天空?

孩子不是父母亲的私人产物,请不要让孩子们成为大人世界的牺牲品,别忘了我们曾经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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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07, 2007

你是值得被照顾的

2007年7月7日,这百年才有一次的日子,听说是个好日子。

昨天收拾房间忙了一整天,现在全身酸痛,可是却没有睡意。

那天,我到生命线填请假表,没有看到太多人,他们都在接电话。

我离开的时候,我的前辈庆峰,看了看我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也让别人照顾你”我看了看他,他很关心的注视我,然后说“你是值得被照顾的”。我笑笑,然后离开。其实,听了他的话,我有想哭的感觉。

从生命线回来的途中,我仍然掉了眼泪。

我的工作、义工的身份,让我常在生命里扮演照顾人的角色。原来我忘记了,我其实需要人家照顾我,我也有脆弱的时候。

你是值得被爱、被关心、被照顾的,这是我常跟朋友们说的话,怎么自己竟然忘记“我”的存在了?

最近心情很不好,除了生病、我的感情,还因为一位当事人的案子,牵动了我的情绪。

晚上,最近因为我的病和我变得比较靠近的朋友提议,星期天带我去散心,还给了很不可能、接近疯狂的点子。因为疯狂,我笑得很大声,后来却哭了起来,哭得很久、很凶,因为突然觉得心有股感动的痛。

好久好久,没有被人如此关心对待,仿佛忘记了我亦是个普通人,需要人家关心;好久好久,没有被人如此的贴心照顾,我都忘记我也如此的需要。

田环的太太因心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请你将“为别人的心”暂时让他休息一下,好好爱护你自己》

因为不想麻烦朋友,很多时候我都选择自己面对事情,这一次的大病亦是。如果不是因为偶然的情况下,被一位朋友抓去看病,可能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而我的病,除了中心的朋友,连生命线的义工们都不知道。

我工作的单位的同事,很担心我的病,已经禁止我出外进行难民的辅导工作,除了我需要上法庭的案子,因为希望我专心养病。

后来,生命线的朋友知道了,都对我说如果我需要,一定要告诉他们,我在电话里笑笑。

当庆峰说“请让别人照顾你的时候”我呆了一下。。可能我真的太固执的以为,我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而忘记我亦有求助,被人帮助的权利。

我会记得“ 妤娴 ,你是值得被照顾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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