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爱(癌) # 9 -- 今天,我将自尊放下
10月26日(中午)
我才开始正式面对癌,我最切身的问题 -- 治疗费用。
之前,有一些朋友曾经问过我,我需不需要钱,他们可以帮我筹筹看,不过一直没有很正式的回答。
除了,回应以量那则讯息,他想为我妈妈联络一些生命线的朋友筹一些款项做妈妈的医疗费用。
我在面子书提到了我连第1个月的医疗费用都没有的处境,或许我应该接受朋友们的建议,接受捐款。
当时,曾向我提及她可以借一笔钱给我,还随便我什么时候还都可以的朋友,对于被我“拒绝”有点难过。
回应她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这样的话。
我何德何能值得她对我如此的信任;再来,有那么多的人需要协助,她可以协助更有需要的人,我觉得我不值得她如此帮我。
我看到了我的惯性的模式。
其实,我不是真的怕让别人知道我脆弱,或者需要协助。
或许,我真的怕的是其他的东西 。。
比如,担心这些因为我的“好” 而协助我的朋友,有一天知道其实我不够好,甚至“超级烂”的时候的失望。
她说了一句话让我很震撼,那就是,“我知道有很多值得、需要协助的朋友,但是,我选择了你”
这一句话,不知何故,以一种任性的方式,抓住了我 。。
开始让我觉得,或许,我真的可以接受他人的协助?
10月26日(晚上)
这个时候,我的焦虑到了顶点了,我大概预算到我有约现金6,000左右,不包括紧急备用的1,000(万一妈妈服药有副作用,还有中药的调理费),我以为我可以先将紧急备用的1,000先付医药费,先过了这个月再说,结果,我被提醒,我的医药费,应该是7,800-8,100。
我脑袋几乎立刻当机 。。
生命线的朋友PL写了一个短讯给我,问我愿不愿意让生命线帮我筹款 -- 我说我愿意。
结果,没有想到原来PL与生命线的朋友为我们想那么远
月树的艺婉与一些朋友写了电邮给我说月树想帮我们义卖筹一点钱。
突然,我想 -- 或许我应该呼救 。。
10月27日(早上)
本来,我已经准备去上班了,甚至还走到楼下了。
终于,我回家,写了一个讯息,告诉朋友们,我还需要1,600 才能筹到第一个月的医疗费用。
然后,怀着满满的心事,准备上班。
我的讯息才发出,不到20分钟,就接到YK的电话,说有谁愿意给多少。
不到一小时,我就筹到钱了 -- 虽然我还是看不到现金 -- 说真的,现在要的是确定有这些现金。
之后,陆续有一些朋友回应。
我告诉YK,这个月的钱,我已经有了,暂时请不要再筹款了。
我告诉另一个朋友的时候,朋友说这个月有了,下个月呢?如果你们需要紧急的医疗费用?如果入院急救 。。
下午,接获的款项(筹款的部分),已经足够1个月的医疗费用了。
有一位,我不太认识的朋友 -- 居然进了5千马币给我。本来要回应她,但是没有办法写下任何的文字。另一个之前提到的朋友,分了两次各进了3千马币。但是,朋友,这些钱,我是一定要还的。我只能当向你们借。我真的没有办法收你们那么多的钱,即使你们很小心地维护我的自尊。
当下决定了,任何超过1千500的款项,我都必须想办法的,将剩余的钱还给这些朋友。
10月27日(晚上)
晚上的时候,我走过夜报摊子,我看到报纸上说了很多关于曼谷水灾需要急救的消息。
我就难过 。。如果我不需要钱,那么今天我的朋友们或许就可以拿这些钱去援助更有需要协助的人。
我甚至想到,其实5千马币 -- 就可以让10个本南的孩子获得两年的学前教育。
我真的值得大家如此的信任,获得大家这样的协助吗?
朋友说,不用担心,曼谷的水灾,会有很多救援团体协助的,你不需要因此感到亏欠。
当我告诉我台湾的表哥,我暂时不需要钱了,我表哥说,那么下个月、下下个月呢?
我说到时再算 。。
我想我比较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些朋友说没有关系,因为以后仍然要医药费的,建议将钱留住。
通过以量,与他的前同事谈了话。
对于妈妈的病情,与药物的可能反应有更深的了解。
她说如果经济许可,妈妈对药物的反应良好,真的可以考虑继续吃这个药。
她提到马大医院的这一科其实有很多很好的医生,不需要太担心 。。
谈了约15分钟,我的心是“安”了 。。
对于今天早上,我居然这样求助,我想我真的是“走头无路”了 。。
其实,求助并不容易 。。
我本来以为是因为我放不下我的尊严,或者真的害怕承认自己的脆弱,可是原来好像不是。
我知道为什么我的朋友们,即使不太认识的朋友们,愿意无条件的协助我。
可能,对于这些朋友,我至少是一个好人,或者做过一些好事,愿意信任我。
我其实很担心,我辜负他们的信任 -- 万一,我不想他们想的那么好,那么值得信任呢?
原来,我的生命课题 “我不够好,我怕别人有一天因为我不够好,而远离我” 。。
仍然会在这样的时刻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我以为我已经从这个生命课题,解脱了 。。活着能够更自在的面对这个课题 。。
原来,还在啊 。。
我常这个勉励我的案主们,面对自己的生命课题,每一次,我们看这个课题出来的场景,周遭的人、事、物,看生命与生命之间如何流动。
我们看到,我们了解,我们接受,我们放下 。。
今天,这个课题又出来了 。。
面对自己不够好的恐惧,面对担心让别人失望的恐惧 -- 其实一切都是害怕失去爱
最近,一直在恐惧与爱中游走,看着他们并排在一起的感觉,其实真的很好。
真 实的情况是,在以降低成本、利润为重的旅游界,女导游为了保住她们的工作,必须忍受旅游界的同房“文化”,这样的事情已经存在很多年。这课题催化女导游协 会于2007年成立。除了“同房”课题,该协会也为会员们争取安全的工作环境、平等就业机会、同工同酬及为会员更新执照。
第二,如果女导游不愿意接受同房,所有的责任都在女导游身上。她们必须自行安排住宿,包括与其他旅社的导游同房。旅游业者甚至批评女导游不够机警,千错万错都是女导游的错。
事 件被报导引起巨大回响之后,黄燕燕(右图)透露,旅游部自2009年6月1日起,就已禁止女导游与男同事共房。实际上,当局是在修改1992年旅游法令下 的旅游业条规后,才于2010年4月1日生效及确立法律约束力。更甚的是,女导游协会表示他们不曾接获任何由旅游部发出的相关说明文件或通知公函,更别说 部长或部门所发出有关禁止男女共房的任何警告信件。
为 什么消息会从所谓的知情人士传出?当旅游部一再呼吁受害者向旅游部投报,内部调查的结果与过程,居然用这样的方式见报,怎么不让人对她们的调查失去信心? 谁要去自寻其辱?更甚的是,居然还爆出了这样的消息,每个巴士司机出差的时候可以享有80元的津贴(这消息大家一直都不知道),因此不排除,有些女导游愿 意同房,以赚取更多的外快。这样的联想与指责,怎不让当事人或曾遭遇过同样的经验的朋友们感到心寒。
当她问“谁违反禁令“的时候,却忘了5月16日该起事件发生时,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原来所谓的禁令已经有法律约束力。“谁违反禁令”这个问题问得好,那么我们不能问,实施这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与各造有效的沟通,让所有人知道,难道不就是旅游部的责任吗?
看到事件演变至今,看了各造的反应,我有些话想说。
为 《独立》撰写专栏文章的这些日子,我是很感恩的。写文章的过程中,我有机会检视自己的观点与情绪的来源;有很多机会去反思我希望传达给读者的讯息,并尽可 能不被自己的主观与过度情绪所吞噬;更重要的是让我去思考马来西亚需要怎么样的社辅支援系统、更有效与完善的执法、如何让面对婚姻诉讼的案主们得到更廉宜 的法律援助服务。编辑给予我的支持、信任与肯定,让我成长了很多。
性 教育课程必须能够回答两个问题:一、为什么要谈性教育;二、性教育目的何在。目的将决定此课程内容的导向,也展现编者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在性教育的实践 中,性教育导师本身对于性的看法与价值观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对性的看法与价值观将会在授课的过程直接或间接地呈现出来。
撰 写课程纲要的时候,虽然大部分撰写员都常从事青少年工作,但是我们的背景差异很大,拟定纲要的时候,讨论很激烈;不过我们都有同样的目标,就是让营员对于 自己的性特质(sexuality)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他们可以更了解自己和他人的性生理、性心理、性别特质和情欲等。性教育课程也能让参与者找到自我认 同和接纳自我,达到自我负责(性责任)的目标。
第 二个单元谈家庭观,讨论的是家庭结构及家庭成员的责任与角色,如何面对家庭问题及沟通,建立和谐的家庭。第三个单元谈性卫生,这个单元内容最多。首先讨论 性特质、性欲、性行为与性责任,强调性行为只是个体的其中一个面向,其他还有情绪及想法等;也谈及男人或女人(性别身份及性取向)如何与自己选择的对象表 达好感与亲密,生育及性健康。这个单元亦讨论性取向,在讨论同性恋/双性恋的时候,虽然强调如果个人选择成为同性恋或双性恋,可能会面对不被社会认同的困 扰与压力,但是却认为不应该歧视性少数群体(sexual minority),而应给予同等的对待及协助。
参考庄双华在其部落格撰写的文章
相比之下,庄双华坚持自己的性教育方式没有错,认为民众批评他的“七字真言”是反应过敏。庄双华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强加在出席的学生身上,国民服务课程的设计者却选择去了解、尊重和不批判,哪一类的讲师才能真的达到教育的效果?
我与几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其中不乏硕士与博士生)在私下讨论中自问,马来西亚女性是否真的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更多的自由?面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刻板性别分工,女性可以选择她真正想要的吗?
事 实上,大部分公司对职员被性骚扰的投诉,即使不是抱着轻率的态度,在内部调查(Domestic Enquiry)中对被性骚扰的当事人的陈述总是半信半疑、诸多责难。管理层很少对加害者采取严厉行动。性骚扰不限于职场,中小学、大专院校,公共场合, 公共交通,无孔不入。但是,很多时候,被性骚扰者只有自叹倒霉,无计可施,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是难上加难的。
国际妇女节迈入第100年,马来西亚很多的庆典,但是大部分的庆典,有如嘉年华会般,绚丽色彩缤纷,但是对于提升妇女地位,迈向平等权利,保障妇女的安全,实质的意义不大。
大部分的当事人及她们的家属报警后,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等待。大部分的警察不会通知他们案件的进展,是否会提控上法庭。有时候,家属们打电话问警察,还可能被警察骂说“我不是只是处理你一个案件的。”
38 岁的莎玛拉与42岁的加亚甘德斯在1998年根据兴都教仪式完成民事婚姻,之后加亚甘德斯在2002年改信回教,并单方面将两名未成年孩子所信仰的兴都教 改为回教,结果莎玛拉入禀法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庭在2003年发出临时指示,让夫妇两人共享联合抚养权,但是莎玛拉却带着两名孩子逃到澳洲,违反法庭 指示,被控藐视法庭。
被她单方面改信回教的孩子们,因此而陷入困境,而且影响深远。
很 多孩子因为家长改教备受煎熬。2009年4月23日,内阁议决,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改信回教,孩子必须按照两人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抚养,还有最新的家庭民事婚 姻修正法案建议书内,亦阐述夫妻任何一方改教所涉及的孩子宗教问题,这都让我们感到欣慰。但是遗憾的是,这项决议因为某些因素被搁置了下来,直到今天,仍 然没有确定的答案。
我在妇女援助中心已经五年,深深地感到民事法庭等法庭是个只有有钱人才负担得起,才有能力寻求公正、公义的地方。在马来西亚这样的一个国度,如果你没有钱,你想要通过民事法庭为自己身为伴侣争取应有的权益,将是遥不可及又漫长的一条路。
第 二是庞大的律师费用。一般而言,单方面申请离婚的律师费用的价格由5000元开始起跳,如果拖的越久、需要支付的费用就越昂贵。第三、如果配偶已经失踪多 年,或者更本就没有处理与解决这段婚姻的意愿,而你亦不知道去哪里找他的下落,那么基本上你不可能完成离婚的手续,因为在没有答辩人的情况下,法庭通常无 法审理这样的案件,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已经竭尽所能去找,或将法庭的文件交给你的配偶,但是他拒绝回应。
花了那么多的时间与金钱,经过法庭的程序,在法庭的审理下获得了应有的权益的朋友,她们的痛苦就可以结束了吗?
有些来电者会不满地表示,我们是提供社辅服务的机构,为什么不能说出庇护所的地址。社工会向他们解释,庇护所地址必须保密的重要,大部分的朋友都能接受。毕竟,来庇护所寻求庇护的案主很多时候是因为担心生命受到迫害,因此案主们的安全是社工的第一个考量。
记 得2007年的一个晚上,刚好我值晚班,有位前案主的丈夫来我们的中心找人,我告诉这名丈夫的太太不在我们的中心,我请他离开。约一个小时之后,他驾了一 辆罗里,用罗里的后端一头撞向庇护所的篱笆门,结果篱笆门断了。之后,他用一个石块,敲向中心的小货车,货车的镜子被砸得粉碎。当时,我将所有居住在我们 中心的大人与小孩们聚集起来,让她们躲到屋子后面的小房间,然后立刻报警。这名丈夫还猛拍打我们中心的木门达5分钟,然后离开。结果,当天,我们只好在门 户大开的情况下过了一夜。
媒 体不应该拍摄庇护所的外貌。首先,庇护所的地址必须严加保密,以避免受到外界不必要的干扰,并造成求助者的安全受到威胁。再来,对于已经承担了很大的压力 的案主与家属,拍摄她们的照片(无论仅是背影或打了马赛克的照片),都会造成他们情绪上莫大的伤害与压力。此外,这种行为更会让本来已经在惶恐中度日的当 事人与其家属不敢亦不愿意求助。他们怕受到人们的干扰,更担心她们的故事会报导成社会新闻,让他们受尽社会异样的眼光。
最 经典的“男性是用下半身来思考的,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性欲”。因此,强暴/性侵案发生的时候,才会有“因为她长得太美丽了”,“谁叫她的身材那么惹火 ”,“一定是因为她的穿着太暴露,男人忍不住”,“如果她不跟那人出去,就不会被性侵犯”。以前,有几位男性朋友告诉我,他们的社交圈子有一个潜规则,如 果女性朋友请他们到她的家,而且当时家里没有人,那就表示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处理了那么多强暴/ 性侵案件,大约只有1%是事发后,立刻报警及寻求专业机构协助介入。另外的10%,因为受不了施暴者一再的威胁,告诉了信任的人,在他们的鼓励之下才寻求协助,这可能是一个星期、甚至几个月或几年后的事情(这还不包括近亲的性侵犯案例)。
理想的强暴受暴者的例子,案情应该如下,一个人品毫无瑕疵的处女在星期日早上从教堂回家的途中被陌生人强暴,刚好有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巡逻路过,当场逮捕作案的歹徒。报警,将受暴事件说出来,有多难?
部长说:“我这一次来砂拉越,就是想听听本南朋友面临什么问题。我不要在吉隆坡进行规划及建议,因为这样是不实际的。”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们这些吉隆坡非政府组织的建议,都是凭空想象。
除 此之外,一名州议员问我“非政府组织要什么呢?(What are the NGO’s demands)”我说“居住在森林深处的本南族,他们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无法获得政府的社会福利和医疗援助;目前的情况是,本南人非常依赖伐木公司的交 通以获取政府服务,否则他们将陷于完全无助的状况;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州政府,都有义务改善这个恶劣的局面”。
除了警察局遥不可及外,另一个不报案的原因是,在社会服务不及的内陆地区,本南族不得不依赖伐木公司,伐木公司利用这种不平等的依赖关系,控制和剥削本南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