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新闻专栏 (一) 为什么本南人不报警?
为什么本南人不报警?
【错不在你/王妤娴专栏】2010 年7月6日,本南支援组织(Penan Support Group)、亚洲论坛(FORUM-ASIA)及亚洲原住民女性网络(Asian Indigenous Women's Network,简称AIWN)于国会推介砂拉越州本南族女性遭性侵害事件的独立调查报告,揭露再有七名本南族女性遭当地伐木工人性侵害的新个案。
对此,砂拉越总警长莫哈末沙烈受询时大发雷霆,驳斥警方隐瞒事实的指责。他说:“如果确有其事,请来警察局报案,以便我们可以调查,而不是到国会发表报告及形容警方没有效率。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他说,警方至今没有接获任何受害人或其他人的报案,很多时候不是警方不尽力,而是性侵犯受害者不愿意合作。
2010年7月9日,砂拉越土地发展部长詹姆斯玛欣(Dr James Masing)建议警察向法庭申请庭令,逮捕那些不愿意合作的性侵当事人,并向发表报告及声称拥有证据的非政府组织成员录口供。
房屋与城市发展部长阿玛阿邦(Amar Abang Johari Tun Openg)表示,他担任本南事务部长的时候,从没听过比南被性侵的案例,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会发生。
所有的官方回应都在质问,“为什么她们不报案”,“为什么我从未听过这种案例”。
是的,为什么她们不报案?请站在她们的立场,为她们想想。
遥远的警察局
没有到过砂拉越内陆地区的朋友不会明白,乘搭警察的直升专机到这些地区的上述大官人士更不可能明白,这些被性侵的当事人要报警,有多远、多难。
2009年11月我去的这个地方,从美里到乌鲁峇兰(Uru Baram)的本南族村庄,需要乘搭四轮驱动车,经历约七小时的车程。然后,转乘小船,航行约一小时,才抵达目的地。若适逢河床太浅,我们必须步行约二小时。乌鲁峇兰村庄与世隔绝,没有任何通迅设备。
如果,我在这村庄的一个夜晚,不幸的被性侵犯,而我想要报警,希望警察将施暴者绳之以法,那么我必须历经重重波折。首先,我必须乘搭小船,但条件是小船有足够的燃油,然后可以驾驶船的村民没有去森林狩猎(村民狩猎需要离开村子几天),或者沿河走出乌鲁峇兰。
小船将我送到最近可乘搭四轮驱动车的道路,我就必须在哪儿等待,等待有一辆伐木公司或载着游客的车子经过,然后送我到最近的警察局,幸运的话,我只需要等一至二个小时,否则半天可能就这样过去。
我必须缴付至少一百至二百元给四轮驱动车,而这辆车很可能是伐木公司所拥有的。上车后,至少要三小时车程才到达最近的警察局。如果警察局接受报案,就算是顺利。但是,要到有调查官的警察局录口供,可能需要另外一至二个小时的车程。
当然,我可以选择走路。村民告诉我,从这个村庄走到最近的警察局,可能需要走两、三天的路,这意味我必须带着悲痛、伤痕累累的身心走这么遥远的路,晚上必须睡在森林里。
忘了告诉大家,警察、医院对于性侵犯新案件(Fresh Case)的定义是,事情发生之后72个小时内必须报警,在这样的条件下,你觉得我有可能做得到吗?
如果换成是你们,你们会愿意报警吗,尤其是在刚经历创伤之后?
所有居住在内陆地区的本南部落都面对同样的问题,即警察局远在天边,这是可获得服务(Accessibility)和交通费高昂的问题。
不是不想去,是去不到。即使去得到,还必须解决语言不通的问题;有些当事人连身份证都没有,如何报警?
就因为这样,很多时候,被揭发的案例,都不是新的案例,而且可能已经过了很多年。
所以,不是他们不要说,而是不知道向谁说。
不平等的依赖关系
除了警察局遥不可及外,另一个不报案的原因是,在社会服务不及的内陆地区,本南族不得不依赖伐木公司,伐木公司利用这种不平等的依赖关系,控制和剥削本南族。
伐木公司的车子是唯一与外界联络的交通工具,孩子上学、村民去诊疗所及医院、到比较大的城镇办理孩子出生证明、身份证都必须靠这些车子。
伐木公司很清楚,本南人因为距离、贫困,而没有申诉的管道,因此可以尽其所能剥削他们,即土地剥削、森林木材掠夺,还有与性侵犯同等严重的性剥削。
这一切,不是你情我愿,这是有规划、系统的性剥削。而且请不要忘记,施暴者所犯下的罪行不只是性侵、性剥削,其中包括了殴打、拐带、逼婚、家暴及威胁。
我 遇到的所有个案都曾被施暴者恐吓,施暴者威胁和伤害个案及其家人,用这样的方式逼个案“嫁”给他,在剥削完毕或案主怀孕后,就将她们抛弃。有些甚至公然走 进村子强夺女孩子,将她们带到宿舍去。他们之所以任意妄为,原因只有一个,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平等关系,使这些员工相信,他们可以肆意掠夺和侵犯本南人。
政府和警察对本南人有偏见
即使本南人排除万难,抵达警察局报案,政府和警察对本南人的偏见使性侵犯案子难有进展。
砂拉越政治人物一再否认这些事件,他们将责任推给本南人,“她们容易被骗,被利用来破坏政府”,“她们很会说故事”, “这些不负责任的外国及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妒忌我国的发展。我们在油棕业的成就使我们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油输出国。”
这些偏见,导致我们的社会根本无法为这些朋友营造友善、支持的空间,让她们可以选择报警或至少举报这样的事件。
报警的后果:骚扰和销案
接着,是否如上述政治人物所说,报警后性侵害个案就会争取到公道?实际的经验让我们感到挫败。
2008年,两个不信任当地警察的倖存者,选择来吉隆坡报警、录口供。当时,她们住在我们的中心。每一次,警察叫我们到警察局,我们不曾拖延,除了有一次,其中一个孩子的小孩病得很严重,我们必须改期。
后来呢?警察宣布,这两个案子陷入了死胡同,因为她们不愿意合作、证据不够。
其 中一个,没有办法提供侵犯她的人的资料。但是,警察已经为她被侵犯后所生的孩子进行了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另一个,警察的说法是,所谓侵犯她的 人,是她的“丈夫”。的确,大部分被性侵后的女孩,都因为恐惧和羞耻而被逼“嫁”给施暴者,这就表示这些施暴者不需要为他们的暴行负责?
更甚的是,当这两名女孩报了案,他们的家人和村子里的人受到了伐木公司及警察的骚扰,导致他们的家人必须躲到森林里住一阵子。
当 她们从吉隆坡回到村子的时候,其中一名女孩的“丈夫”消息灵通,立刻就出现,将这名女孩与她的孩子们带走。女孩在施暴者“丈夫”的陪同下,到警察去撤销之 前的警察报告。听孩子的父母说,那一天,施暴者“丈夫”是与一名警察来到他们的家将女孩带走的。而警察就这样让她销案,没有考量她或许是在被逼的情况下做 这样的决定,警察没有对此进行调查。
不久后,这名女孩与施暴者来到另一个女孩的家,要求她做同样的事。因为很担心继续被他们骚扰,结果另一个女孩必须和她才一岁的孩子躲进森林里。
砂拉越的一名朋友告诉我们,当时陪同这两名女孩来吉隆坡报警的翻译员,执法单位不停的骚扰他,导致他和他的家人必须离开之前住的地方,躲起来。到今天,我们还没有他的消息。
不愿报警,错不在你
你们不应该问“为什么她们不报警?”你们应该问“为什么她们要报警?”
请看看,报警之后,这些孩子们所受到的对待及付出的代价,为什么要报警?
而且不是每一个愿意将故事说出来的朋友都会报警,她们只是希望被看到、听到。再来,她们亦希望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如此而已。
报不报警,是她们的权利。但现在,政治人物居然建议警察向法庭申请庭令逮捕将故事说出来的人,岂不荒唐。
如 果我们的政府没有办法确保报警的当事人的安全,确保他们的家人不会受到无止境的骚扰及无理的对待;如果我们的政府没有办法为当事人提供拥有更友善的支援系 统;如果我们的社会仍然对于被性侵的本南朋友拥有那么多的偏见,那么报警的过程,最后绝对不是获得公义,而是循合法体制的凌辱和压迫。
我想我们没有资格、权力去责怪这些朋友为什么不愿意报警。无论他们是否经过报警、司法制度的考验,或者他们是“沉默的受害者”。
因为他们不但承受了被性侵犯、性剥削的磨难,也熬过暴行之后的每一天。他们能够克服这样的经验(即使仍然在努力),确实令人敬佩,而我们也应该敬佩他们。
不愿意报警,错不在你。
本刊助编曾剑鸣启:
本 文刊出时,文内有一句:“我遇到的所有受害者个案都曾被施暴者恐吓,施暴者威胁和伤害受害者个案及其家人,用这样的方式逼受害者个案‘嫁’给他,在剥削完 毕或案主怀孕后,就将她们抛弃。”,文内“个案”二字之前的“受害者”字眼乃本刊编辑按文法之故所加,因一般所谓“个案”是指“事情”而非指人;惟作者事 后反映,“受害者”字眼指涉不妥,时下女性平权论述多认为此字眼有“弱化”女性之嫌,而改用“倖存者”字眼,辅导界则惯称“个案”或“当事人”。
由于该文为作者专栏,为示尊重作者用语以及女性平权运动的关注,本刊就此向作者致歉,并将“受害者”字眼删除,还原为“个案”字眼;同时也希望社会多关注女性平权论述的关怀。
(2010年7月14日下午4时21分)
1 Comments:
请问如果要到本南人的村落有什么方式?当初你们如何进去的?有没有人可以带路,可以给我联系方式吗?感恩。我的电邮:silver83moo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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