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7, 2010

女性守護者WAO (6)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的系列报道

被迫賣淫反遭誤解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女權一日未真正抬頭,女人一日處于從屬地位,人類邁向文明的步伐也會被拖累。

人口販賣,正是以卑微、弱小的女性和幼童為標的物,向貧窮國家的人民伸出爪牙,把他們的女兒吞噬到淫窟裡。可悲的是,很多人誤以為這些女子是非法入境的性工作者,未去打擊背后的人口販子。

在貧窮的國家,女性被賣給人口販子或被賣到淫窟,是常有之事。
5名來自印尼坤甸的女孩,一心想走出窮鄉僻壤,到外賺錢改善家境。終于,有仲介人接觸她們,承諾帶她們到馬來西亞當女佣。

豈知,當她們一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就被帶往一間公寓單位禁錮起來。自此,她們被迫不停接客,從中午12點一直到翌日凌晨6點。若稍有反抗,她們肯定被毒打一輪。

這種慘無人道的日子持續7個月,她們從未獲一分酬勞。所幸,警方突擊淫窟,她們才能脫離魔掌。可是,在媒體的聚光燈下,她們被錯認是為了賺錢而不惜出賣肉體的妓女……

人口販賣集團操控

對婦女援助中心(WAO)的社工而言,每當看見報章以道德批判的角度,把掃黃新聞焦點放在性工作者的身上,根本忽略背后的人口販賣集團,更未對人權問題有所著墨,他們都會感到十分失望。

其中一名華裔社工王妤嫻,就在她的中文網誌上抒發這樣的情緒:“什么對付賣淫集團,鏟除色情行業?我們談的是販賣人口集團呢!拜托啦,這是人權的問題,不是道德的問題好不好?”

本著“沒有一個女性應受虐待”的理念,WAO的觸角從家暴延伸到人口販賣課題,作為非政府組織,WAO在喚醒社會醒覺,促請政府制訂反人口販賣法令上,著實有一定的推動力量。

相 對的,依據2006年的紀錄,WAO親自著手處理的個案卻不多,大約佔庇護者總人數的十個百份比。妤嫻指出,受害者大多由大使館或警局引荐前來接受庇護。 由于一些被迫接客的女子染上性病,WAO社工須陪伴她們前往醫院接受治療。她坦言,由于語言不通,輔導的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如果她們沒有證件,我們則需要與大使館交涉,安排引渡回國,並確保由相關國家的非政府組織接待她們,免得再次落入販賣她們的家人手中。”

環顧全球,據美國調查,目前大約有80萬人被賣到異地從事性行業,當中80%是女性和女孩,半數是未成年者。可想而知,社會中最弱勢的一群,正是人口販子的目標,他們以欺騙、誘拐及控制的手段,剝削虐待受害者,藉由他們的苦難獲益。

政府未做到3重點

WAO指出,人口販賣是犯罪集團繼毒品、軍火之后的第三大收益來源,每年收入達10億美元(約馬幣38億令吉),這就是為何販賣人口活動日益猖獗的原因。

今年6月12日,美國國務院公佈《全球人口販賣報告》時,把我國列入與巴林、科威特、阿曼齊名的第3級察觀名單,也就是最糟糕的一級。

儘管我國政府作出抗辯,解釋政府已竭盡所能打擊人口販賣,同時也已向國會提呈“2007年反人口販賣法案”,準備以嚴刑峻法對付人口販賣者,然而,卻無法刪改上述報告內容。

根據報告,美方認為我國政府未做到3點。這“3沒有”即為:一,沒有起訴和懲治人口販子;二,沒有向受害者提供足夠的庇護和援助;三,沒有救外籍勞工免于勞役工作。

儘管如此,在某種程度上,政府透過即將成立的反人口販賣理事會,以及即將在國會上二讀通過的反人口販賣法案,多少顯示了打擊人口販賣的決心。

據瞭解,在這項法令下,凡是直接或間接涉及人口販賣,包括負責載送、提供膳食、住宿、會計服務者,都須受到法律制裁。對國內關注人口販賣的非政府組織而言,反人口販賣法令若能正式頒佈,不愧是久盼方至的佳音!

在人口販子威脅下賣淫的女子,被誤解為淘金的性工作者。

媒體忽略人權課題的報導,反而對變相賣淫加以道德批判。

由于缺乏合適的法律根據,執法者難以打擊人口販賣活動。

頒佈反人口販賣法令,將能以嚴刑峻法打擊人口販賣份子。

人口販賣常被模糊

人口販賣受害者:何時能擺脫魔掌?
WAO社工王妤嫻指出,國人對人口販賣存有不少迷思。

由于同質性,也礙于缺乏適當的法律,執法者往往把人口販賣受害者,當成了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者來處理,頂多把他們遣送回國就了事,未抽絲剝繭追查人口販賣集團的勾當。

其次,一般人未意識到淫窟裡接客的異國女子,其實被人口販賣集團操控,反而以為她們是自願進來賺錢,為了金錢而不惜出賣自己的肉體。

排除“賣淫”這種不正當工作,國人一般未料想到,那些來馬當女佣、勞工者,其實也是被販賣的人口之一。事實上,外來勞工是最容易被剝削的一群,他們有很多是被仲介騙過來,在種種舞弊之下,他們在馬來西亞不獲保障,也無從申訴。

大馬人最容易產生誤解的,莫過于那些通過代理接洽,遠嫁到大馬的外籍新娘。人人認定這些女子是心甘情願的,因為她們拿了很多錢,所以不能將之與人口販賣混為一談。竟不知,部份外籍新娘抵馬后,往往被“新郎”強迫當成女佣或性工作者,成為他們的搖錢樹。

販賣涉發展中國家

全球有80萬人被賣到異地從事性行業,當中80%是女性和女孩。
人口販賣,被稱為“摩登奴隸制度”,由此可見,世界文明始終未擺脫原始的人性,確實可悲。

開宗明義,販賣人口就是違法及秘密的人口移動,可以在國境之內,也可以跨越國界。它通常在發展中國家,或者一些經濟上面臨轉折期的國家發生。舉個實例,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經濟困難,導致許多女人和兒童被人口販子所騙。

人口販子欺騙、誘拐及控制受害人從事非自願勞作,女人和兒童可能被逼賣淫,男性則成為被壓迫和剝削的勞工。

WAO引述資料指出,馬來西亞是人口販賣活動主要終點站之一,意即,這裡輸入很多外來人口,主要是女人和女童,分別來自中國、印尼、泰國、菲律賓和越南,她們通常與性工作掛勾。

我國國內安全部曾公佈,2004年至2006年間,共有1萬5500名外國女郎因為賣淫而被逮捕,但是,該部並未釐清究竟有多少人是販賣人口的受害者。

現有法律權限不足

打擊人口販賣勾當,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根據,才能有效執法。

WAO指出,在等待“2007年反人口販賣法令”頒佈之際,現有法律下,我國僅能援引以下法令,在有限的法律權限下,對付人口販賣活動:

⊙刑事法典第370條文:引入、輸出、買賣人口當作奴隸,是違法行為。

⊙憲法第6條文:禁止任何人被當作奴隸及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

⊙1956/63年移民法令:運輸非法移民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不超過5年監禁。

⊙2001年兒童法令:控制、禁錮、使兒童賣淫是違法行為。

⊙1960年內安法令

婦女援助中心(WAO)求助電話:
輔導熱線:03-7956 3488
強暴/性騷擾熱線:03-7960 3030
行政電話:03-7957 5636/7957 0636
傳真:03-7956 3237
電郵:wao@po.jaring.my
網頁:www.wao.org.my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6WAO.txt

女性守護者WAO (5)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的系列报道

丈夫背叛妻兒遭殃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丈夫外遇,對苦心經營家庭、一心一意砌出家園美景圖的女性來說,無疑是一種惡毒且殘酷的襲擊。這時,倘若沉溺于沮喪狀態,女人將無法認清自己和孩子應有的權利,更無法冷靜地辨別出應該選擇的方向。

WAO兒童收容中心的這群孩子,曾目睹父親如何虐打母親,天真的背后,有著等待療癒的創傷。
無疑,兩性關係複雜的年代,丈夫外遇成了時下女性的生活挑戰之一。去年,婦女援助中心(WAO)接獲形形色色的求助電話,當中,就有58%求助者申訴與丈夫或情人的關係觸礁,27%更直接詢問申請離婚的法律問題。

“我的丈夫在外面有女人,我能不能告他通姦?”

“我是否能起訴破壞我們婚姻的第三者?”

“我丈夫有女人,說要跟我離婚,請問我的權利是什么?”

複雜情緒需心理輔導

在這些詢問背后,WAO的社工們還聽見了更深沉的心聲:“為什么我跟他在一起這么多年,付出這么多,跟他一起打拼,還會發生這種事?是不是我沒有魅力了、老了、配不起他了?”

很明顯的,女性對丈夫外遇,冒出複雜的情緒,她一方面心有不甘,另一方面又質疑自己,甚至把“如果我做好一點,就不會發生這種事”的想法,在心理上逐漸內化。如果這是措手不及接到的消息,她益發對丈夫和他外遇的對象產生憤恨的情緒。


WAO社工王妤嫻有心理輔導的背景,她分析,女性如果不從複雜的情緒中走出來,那么,她就難以看出應有的選擇,例如,她可選擇容忍,繼續婚姻關係,只求丈夫按時給家用;不然,她可選擇提出離婚,要求丈夫償付贍養費。

妤嫻以WAO庇護所曾經處理過的個案,說明男人外遇的情況往往不是單一現象,它往往跟夫妻關係不和、家暴、精神虐待等現象重疊。WAO給予的援助包括安全庇護、法律諮詢、電話輔導、面談、心理輔導等。

2006年,WAO庇護所以面談方式協助過的對象當中,因婚姻問題而諮詢法律程序者佔43%,因家庭問題承受精神壓力者則佔19%。

從婦權立場解決問題

妤嫻指出,WAO經常被人誤解,以為凡登門求助者,就一定會被勸告選擇離婚的途徑。對于此,她疾呼:“我們不是殘忍的要去拆散別人的家庭!”

她說,WAO只是站在婦權的立場,盡量讓求助者明白,她們手頭上有些什么資源、什么選擇,以及每一項選擇背后存在的可能性。

“舉例來說,當婦女要起訴通姦罪,就得搜集足夠的證據;若她想要申請離婚,就得根據婚姻法給予充份的理由,證明夫妻關係不能再維繫下去的原因。”

當婚姻觸礁,兩人齊齊受困,婦女能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她補充,通姦屬民事罪,這類法律案件一般涉及高昂律師費,興訟的婦女是否準備這筆費用,過去有多少勝訴案例,是否“值得”提出訴訟,這些都是必須考量的現實。

再者,申請離婚者若未與丈夫正式註冊結婚,反而外遇對象才是合法註冊妻子,這不但涉及更繁瑣的法律程序,對于爭取房產、贍養費及孩子撫養權,元配都處于不利位置。

WAO庇護中心主任舒芭指出,WAO並非律師團,對于事主擬採取的法律行動,WAO只是提供法律諮詢,為婦女出庭作好必要的準備,組成律師監察小組確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但卻不會代表她們興訟。

兩性關係複雜的年代,丈夫外遇成了時下女性的生活挑戰。

WAO不棒打鴛鴦,只讓求助婦女瞭解自己的選項。

警方處理家暴事件的投報未臻專業水平。

家暴案在司法界的受重視程度有待提升。

家暴輔導涵蓋婦儒

舒芭:家暴案子在我國的司法體系上未受重視。
家暴猶如一場風暴,受虐婦女處于暴風眼,孩子則被暴風尾掃到,幼小心靈從此蒙上一層陰影。這時,母親若尋找庇護,孩子亦必須獲得足夠的保護。

WAO相信,在家暴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心靈上必定受到重創,以致自我價值低落、缺乏安全感、懊惱、自責、忿怒、羞恥和孤僻。更可悲的是,他們很可能下意識模仿施暴者的舉動,以同樣的手段解決糾紛。

WAO庇護所主任舒芭(Shoba Aiyar)指出,為了使離家的母親安心工作,為孩子的未來打下穩定的基礎,WAO于1985年開始領養計劃,成立兒童收容中心,為曾經到WAO尋求庇護的母親提供托兒服務。

在這裡,志工將給孩子們必要的心理輔導,疏導他們的負面情緒,教導他們如何正面表達情緒,幫助他們重新建立自信。同時,志工們也給他們輔導課業,協助他們作好準備重返校園。

儘管如此,兒童收容中心頂多只能收容15個孩子,為公平起見,孩子們只能暫住2年,就得交回母親照顧,以騰出空間給其他有需要者。

舒芭說,為了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收容中心只象征性每月向母親收取60令吉費用。然而,尋找新生活的母親如果經濟拮据,她們可以向WAO申請敦陳修信援助金度過難關。

此外,WAO也安排技能課程,讓失婚的母親重新裝備自己,再返回社會謀生。此外,中心也不定期主辦聯誼及消閒活動,讓那些曾經住過庇護所的婦女共聚一堂。

舒芭說,對她來說,能夠看見昔日的家暴受害者獨立自主,重展笑靨,真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

欠缺專業越幫越忙

婦女遭逢家暴噩運,是否應該到警局報案?WAO庇護中心主任舒芭的答覆有所保留。

我國有一套完善的司法制度,至于是否足夠為家暴受害者提供防護,則胥視傳遞系統如何,以及警方的專業素養如何了。

舒芭以WAO家暴個案案主的親身經歷舉例,當案主到警局報案時,警察劈頭第一句話就是:“妳昨晚沒有給他是嗎?難怪他打妳了。”再不然,就是陷入主觀判斷,跨越職份,以輔導員自居向報案者提出勸告,或擅自替她做出決定。

令人不敢苟同的做法尚包括:不尊重報案人隱私,在報案櫃台大聲“公告”案情;反應過度,揚言要捉肇事者入獄,導致受害者受驚嚇而取消報案;以缺乏證據為由不愿接受投報;拖延時間;不跟進調查。

舒芭說,警察的職責,其實只是迅速採取行動,根據家暴法令發出暫時保護令,其餘什么都不必多做。

家暴案例未受重視

韓國電影《外出》:外遇,儼然現代婦女的生活挑戰之一。
如果台灣每一縣市就有家暴防治中心,我國在這方面的努力又到達什么水平?

單單是司法體系,WAO庇護所主任舒芭就有滿腹牢騷。她說,即使警方接受投報,但案子提呈副檢察署卻是如龜速前進。在此節骨眼,如果報案人不繼續跟進案子,案情將急轉直下,甚至以“報案人撤銷報案”的理由,草草結案。

即便案子順利到達法庭,即便控方獲得勝訴,正義卻不一定獲得伸張。曾有一次,法庭判處虐妻長達15年的施暴者,以繳交500令吉罰款了事。

“這是公正嗎?”舒芭重覆問了兩次,積累已久的怒氣明顯未消。並補充:“這樣的刑罰,就像開交通罰單一樣,足以證明,家暴案子未獲重視。”

詢及是否冀望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在這方面做一些什么,舒芭說,該部做事的集中力一度很不錯,但是,近期卻仿佛失去了距焦,無法良好保障家暴受害者的權益。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5WAO.txt

女性守護者WAO (4)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系列报导

性侵犯乃父權作祟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很多人認為,性強暴的肇因,乃因男人無法控制其盈滿慾洩的性慾,或是女人行為不檢點。然而,婦女援助中心(WAO)認為,強姦不是性衝動,卻跟父權社會兩性平等概念偏差息息相關。

強暴受害者:一生難以磨滅的傷痛,再不能受二度傷害。
吉隆坡鬧市邊緣的馬來新村內,一位靠賣糕點幫補家計的媽媽忙得喘不過氣。結果,她只不過遲了五分鐘到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女兒卻已宣告失蹤。

夫妻倆發了狂似的分頭苦尋女兒的下落,5小時后,他們在幼兒園附近,找到神情渙散、沉默不語、私處受傷、沾有血漬的女兒……

如果強暴的發生乃因女性穿著不當、樣貌姣好、行為放蕩,試問,這名穿戴頭巾上課的6歲小女生,究竟有什么性暗示,足以引人犯罪?

站在WAO最前線的全職社工王妤嫻說,這種迷思必須立即破除,否則,就只會加罪于受害人,對她們來說,這是極之不公平的一件事。

兩性平等概念偏差大

王妤嫻是WAO唯一懂華語華文的全職前線社工。
WAO成立初衷,主要是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援助。隨著社會現象在這25年內愈趨複雜,求助者也包括了性強暴受害者。在實際作業上,WAO都會為每項個案派出一名社工,除了爭取最公平的審訊,也全程陪伴案主出庭供證及給予必要的輔導。

有著輔導工作背景的王妤嫻,2年前加入了WAO社工行列,從日常的實務工作中,她常有直接且深刻的體察,促使她勤于思考,並將思考結晶上載到取名為“超越恐懼選擇愛”的部落格,吸引不少部落客就各項人權課題進行討論。

妤嫻說,強姦的行為,是犯案者自己的選擇,無關外在因素。

反而,她補充,它跟兩性平等概念偏差有很大的關係。父權社會裡,男性為掌權者,女性為附屬品。在一些保守國家,女性的童貞身,甚至被當作議價的籌碼,以爭取更豐厚的嫁妝。很自然的,當男性想展示其權威時,往往把女性玩弄于股掌之間,以達到操控的目的。

“性侵犯可讓他們在另一人身上滿足施展權威、控制的慾望,這不是性慾,而是掌控的手段。”

國內強姦與亂倫案倍增

WAO行政中心貼滿防犯暴力的文宣資料。
今年的3.8婦女節,我國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揭示了一個令人難過的事實──過去6年來,國內的強姦及亂倫案增加一倍,另有數千名妻子因為家庭暴力,生活在恐懼之中。

對于強姦案,部長以數據引證,2000年,國內強姦案共1217宗;到了2006年,則增至2341宗。我們不敢想像,若加上未投報個案,這數據會有多大?

妤嫻說,強暴並不一定是陌生人所為,最令受害者心靈受傷的是“約會強暴”,因為,被自己所信任、親近、投靠的人強暴,無疑是種嚴重的背叛,容易令受害者陷入自責的窠臼。

身為社工,最令妤嫻忿忿不平的,莫過于案件開審前的漫長等待、法庭不完善的審訊方式、警方不體恤人心的辦案方式,以及媒體炒作新聞的方式,都對受害人造成二度、三度傷害。

“對我來說,這是矛盾的掙扎,我希望更多受害者出來報案,好能還她一個公道,但是,我究竟能夠確保當事人在整個制度下受到充份的保護嗎?”

性侵犯是男性為滿足施展權威、控制弱者的慾望,無關性慾。

過去6年來,馬來西亞的強姦及亂倫案增加一倍。

社工認為司法、執法機構對強姦受害者的保護尚不足夠。

強暴案發經過忌諱鉅細靡遺的報導方式,以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人為因素打擊原告

WAO庇護所客廳陳設雖然簡單,卻是暴力受害者的避風港。
曾有婦權運動組織分析,馬來西亞婦女,尤其是馬來婦女和印裔婦女,由于長期生活在一個男性霸權的社會,以致大多數婦女失去自主性,社會醒覺意識也十分低落。

據報導,自1995年起,大馬每天平均有9宗婦女報案的事件,當中強姦案佔3宗,家庭暴力4宗,性騷擾2宗。婦女免受暴力的基本人權受到威脅,偵辦案件的執法、司法體系,也不見得可對受害者給予多少保護。

針對這一點,經常因工作需要,必須陪伴案主上警局、上法庭的全職社工王妤嫻,有一定的體會。她舉例,當“約會強暴”案受害者報案時,值勤警員往往抱存疑的態度問:“是妳自己要跟他出去的,不是嗎?”

殊不知,這一句話,足以打消受害人好不容易拿出勇氣、挺身而出指正犯案者的決心。

其次,妤嫻指出,有些強姦案件往往拖上一年半載才把控狀提呈上庭,法庭傳令原告出庭的時間掌握也有欠妥當。很多時候,案子于下週一開審,法庭卻遲至本週五下午5、6時才傳令原告出庭,令人措手不及。

再者,妤嫻說,並非每個強姦嫌犯都是被警方押著上庭,一些獲保釋的嫌犯,竟然在出庭當天“大搖大擺”地從受害人面前經過,對后者造成莫大的壓力。

強姦有偶發性、慣性強暴之分,固然,在未定罪之前,被告是清白的,但妤嫻置疑,讓嫌犯保釋外出,又是否能保證他不再干案?

文字暴力二度傷害

王妤嫻說,強姦案受害人受了嚴重的心靈創傷,要恢復過來實在不容易。身為社工,她必須小心翼翼,陪伴受害人、給予適當的輔導、跟她討論此事對她造成的影響。

最重要的,妤嫻說,是要讓受害人真正接受自己,不再責怪自己,解除憤怒、悲傷、沮喪的極端情緒,恢復到平穩的狀態。

“除非當事人願意,否則我們不會與她討論案發細節。”

正所謂秀才遇著兵,明理人最忌諱碰上不明究理者,社工抱持這樣高度尊重他人的態度,最忌諱碰上鉅細靡遺、以露骨方式報導案情細節的媒體,妤嫻將之形容為“文字暴力”,這也是導致她工作上產生負面情緒的來源。

對于強暴、性侵犯的個案,WAO是採“一人一個案”的處理方式,即派一名社工對一項個案從頭跟到底,不隨便換人負責,以培養信任及建立工作的關係,最久的陪伴時間為3年。

社工互相支援打氣

社工,那只是職業上的訓練,社工也是有血肉之軀的普通人,跟其他任何職業一樣,他們也會面對困難與瓶頸。不同的是,這個“以人為本”的行業,高度注重身為“人”內在的情緒反應,包括社工本身的心理素質。

“我們本身一定要很瞭解自己的狀況,這樣才能真正幫助人。”妤嫻如此說。

妤嫻是WAO唯一擁有中文教育背景的社工,她畢業于商業管理系,同時考獲公司秘書(ICSA)文憑,曾在工商界工作6年。然而,為了完成少年時的夢想,她甘心辭去高薪工作,轉而當起WAO全職社工,同時又在輔導社當義工,日子忙碌又充實。

妤嫻說,社工之間極需在情緒上互相支援,每當遇上困難,他們肯定會回到母體,攤開來與夥伴們共同討論,一起尋找對策,彼此勉勵和打氣。

“當感覺負荷不來的時候,就一定要找人傾談,否則將心力交瘁。”目前,妤嫻的工作“基地”是WAO的庇護所,這裡共有6名社工。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4WAO.txt

妇女守护者WAO(3)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的系列报道

追求真正兩性平等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五月康乃馨飄香,5月9日,議會內卻有人以婦女每月的自然生理現象,戲言國會大廈漏水只屬例常小事,措詞輕佻,不但不符合議會法,也嚴重犯了“性別麻木”(gender insensitive)的大忌,嚴重刺傷全國婦女的心。

男女從一結合開始,就存在家暴的危機?
當天,國會于午休后復會,反對黨議員開始對國會大廈媒體中心入口處的漏水情況,提出批評。反對黨領袖林吉祥,進一步質詢政府保養公共設施的效率。

聽了這些評語,國陣議員遂起立為政府辯護,素以“戲辯”之風見稱的兩名國會議員──京那峇丹岸區的莫達拉汀、野新區的莫哈末賽益,突然一唱一和吐出如此的字句:“哪裡漏了?華都牙也(意指該區國會議員馮寶君)不也每月漏一次嗎?”

看在婦權主義者眼裡,豈止義憤填膺?婦女援助中心(WAO)執行主任艾薇若西亞(Ivy Josiah)說,這簡直是狠狠刮在全民臉上的一巴掌,因為,是我們以選票把代議士送進國會。

以女性生理作論點

“為何我們的代議士如此失禮、粗魯、沒有人權素養,甚至不曉得如何道歉?”她斷言,這是徹頭徹尾的父權主義作祟,使男性膽大妄為,肆無忌憚。

不難瞭解,艾薇的這股怒氣,其實是源自“儒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的氣餒情緒。試想,身為女性組織領袖,在意識到以往雄心萬丈倡導兩性平等、男女平權的努力無法收效,教她如何能不生氣呢?

WAO行政中心:致力提高女性自我保護意識、提倡兩性平等、推動信仰自由和憲政改革的所在地。
艾薇說,按照定義,兩名國會議員這番說法,算得上是一種性騷擾,即語言上的性騷擾,因為他們以女性生理作論點,並且有意矮化他人,令人蒙羞。

平生在父權主義籠罩下生活,若未經特別訓練背景,一般人對于“兩性平等”,恐怕是一日皮死麻木不仁,二日肉死針刺不痛,怎會察覺代議士的言論帶有性別歧視?

就這一點,艾薇尤顯鬱悶,她說,如果我們享有足夠的言論自由,婦女組織獲得媒體發言權,在電視上作公開評論,那么,輿論的壓力肯定能迫使兩名踰矩的國會議員負起全責,引咎辭職。

父權主義缺“性別敏銳”

兩性平等實為基本人權,從昔日的家暴關懷者,轉變為監督人權發展的非政府組織,WAO無論在婦權、人權課題上,都想達到教育社會之目的。

“性別敏銳需從小教育,它的內涵包括兩性之間基本的尊重,接受男女平等的事實,同時認清以性別有關的事羞辱他人並不有趣,也不是幽默。”

就 此事件,WAO聯合國內四大婦女組織成立的“性別平等聯合行動組織”(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簡稱JAG)認為,“月漏論”不單純是女性課題,它其實影響男性和女性,故此,當政者將此事交由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處理,再次證明 父權主義的體制的確缺乏“性別敏銳”。

再者,JAG認為,人民選出代議士,無非期望他們以明智、理性和敏銳的方式完成人民的委託,原諒失言的代議士,無疑姑息他們繼續在國會內使用低級下流,影射性關係的語言。

“健康的政治辯論,包括對女性有基本的尊重,即尊重她們同為人類、同為國會議員。一旦議員對他們的同僚不敬,不管對方性別、所屬政黨為何,都應無條件的致歉。”JAG在聲明中如此強調。

艾薇表示,若類似事件交由英國、印度,或者任何一個對性別具高敏銳度、更有民主精神、更有言論空間的國家來處置,她很肯定,兩名國會議員肯定要辭職謝罪。

月漏論是父權主義社會下性別麻木表現。

大馬政府簽署CEDAW,婦權發展的里程碑。

執法不力,使婦女組織幾經辛苦爭取到的家暴法令無法奏效。

簽署CEDAW保障婦女

前首相夫人杜潘西蒂哈斯瑪(中)與女兒瑪麗娜(右),曾經落力為WAO宣傳反家暴運動。
WAO執行主任艾薇若西亞說,WAO真正茁壯,是在2000年。

當 年,經過WAO一位志工Shanti Dairrim的引薦,大馬政府毫無保留的簽署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

何謂CEDAW?簽署此公約,對我國有何助益?

簡單來說,CEDAW是國際婦女人權的重要法典,它規定簽署國家克盡保障女權的義務,確保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領域享有平等地位。

艾薇指出,簽署公約,意味我國政府進一步承諾保障女權,並願意接受國際社會檢視,每隔2、3年向CEDAW委員會提呈女權進展報告。與此同時,國內非政府婦女組織也可提呈“影子報告”,意即凡有任何對政府不表認同的看法,均可向CEDAW委員會直接匯報。

艾 薇指出,大馬政府簽署這項公約后,婦權發展進程再添佳話。首先,政府修改聯邦憲法第8(2)條文,把“性別”字眼納入,列為不可受歧視的一環;其次,又修 改監護法令,讓所有母親,不計其宗教背景,都享有跟父親同等的監護權,包括為孩子申請護照、辦理轉校、簽醫藥文件;再者,允許夫妻分別申報所得稅。

儘管如此,我國尚有進步的空間,正如CEDAW委員會對我國的女權發展所給予的建議:應制訂兩性平等的律法,給予家庭女佣、難民更多保護,提倡性教育及更好的詮釋回教法。

截至2006年3月,全球共有183個國家簽署CEDAW,並彈性開放讓非聯合國會員國簽署加入。

引用法令知易行難

關注兩性平等的非政府組織認為,『月漏論』交給婦女部處理,又是『性別麻木』的再次證明。
談到司法,熟悉法律的艾薇坦承,在保障女權的課題上,法律永遠不夠用。

她舉例,WAO聯同國內婦女組織幾經辛苦爭取到的“家暴法令”,雖然在1994年草擬,並于1996獲得通過,然而,究竟有多少位婦女在此法令下受到保護?

她分析,家暴法令固然成功與刑事法典結合,列明不論回教徒或非回教徒,只要向家庭成員施暴,一律可被起訴以刑事罪名。然而,新法令是有了,舊有的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卻未經修改,形成各種阻滯,新舊法令之間未能良好銜接。

正常來說,每當有家暴事件發生,警方必須援引家暴法令發出暫時保護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然后再援引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查案。

目前最明顯的缺陷,莫過于未把家暴行為中最常見的“心理暴力”(例如恐嚇、跟蹤、要脅)列入于刑事法典之中,又未把家暴犯罪行為,在刑事法典中作良好的界定。

如此一來,當受虐婦女報警時,警方往往無法從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中找到法律根據,因而無從偵辦調查,亦無法將涉嫌者扣捕歸案。

WAO庇護所主任舒芭早前受訪時提到,櫃台的初級警員大多不熟悉家暴法令,他們一味參考刑事法典辦案,因此,警方未能良好援引新的法令,發出暫時保護令,保障事主的人身安全。

“家暴法令已推出10年了,但在執法上,我們更加重視的是查案的程序,而不單單是法令本身。”艾薇如此嘆息道。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3WAO.txt

女性守護者WAO (2)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的系列报道

關注人權宗教自由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踏 入婦女援助中心(WAO)以獨立洋房改裝成的行政中心,你可從清一色女性社工的臉龐,感受到菁英份子流露出的聰慧氣質,及其交織出的一股無拘無束氛圍。近 年來,這個知名的非政府組織(NGO)關注的課題,其實已超出家暴、婦權,進入到最核心的範疇──人權,好比……宗教自由,就是重要的一環。

WAO的義工們不乏法律系學生,透過討論研究,她們凝聚的智慧,成為WAO關懷人權課題的強力后盾。
最近,國內出現一系列因改信宗教而觸發爭端的法庭案件,對于WAO學有專精、充滿理想和幹勁的女社工來說,這正是深入研究憲法第11條文,關注宗教自由的最佳契機。

儘管最受矚目的,是改信基督的馬來婦女麗娜佐伊(Lina Joy),向法庭申請刪除身份證上“回教”字眼的案件,但這並非WAO關注的第一起類似案件。

執掌行政中心多年,同時又是WAO最早期的志工,艾薇若茜亞(Ivy Josiah)對WAO工作方向的改變,或比任何人都再清楚不過。這位充滿女性主義氣概的領導人說,自2002年起,WAO就已關注宗教自由這項基本人權課題。

主催醒覺運動

“你要知道,所有權利是不可分割的,我們不能只在家暴課題上尋求正義,卻對宗教自由、環保、貪污、濫權等課題睜隻眼、閉隻眼,其實,它們是彼此相連的。”

于是,WAO走出了自憐自顧的斗室,邁向更廣闊的世界。

艾薇指出,WAO在麗娜佐伊案件開審期間,組成監察隊(watching brief),密切關注審訊過程。除了派代表到法庭聆審,主催醒覺運動,向海外媒體發言,也主辦巡迴座談會。

可惜,WAO的高姿態,常被誤會為反動份子,有時還接獲恐嚇黑函。去年,當她聯同多個非政府組織主辦“憲法:保障全民”巡迴論壇時,就招致情緒性反應,新山那一站,竟有多達200人前來示威抗議,迫使主辦當局不得不暫時迴避衝突的爆發點。

說到此,艾薇略顯無奈,也有些激動,但她堅持:“這是憲法課題,也是人類的課題,在婦權的層面上,麗娜佐伊的案件明顯剝削了婦女合法婚嫁、生育、居留祖國的權利。婦女有生理時鐘,麗娜今年已43歲,她的生理時鐘正一分一秒的溜走。”

麗娜佐伊,本地出生的馬來女子,她跟國內其他馬來友族一樣,一出世即為回教徒,原名是阿斯麗娜再蘭尼。26歲那年,方華正茂的她愛上了一名天主教徒,並開始上教堂。

執意改信宗教

艾薇,敢怒敢言的女性主義者,帶領WAO關懷更多元化的人權課題。
8年后,麗娜在吉隆坡一間教堂受洗,翌年向國民登記局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資料。但是,該局只允許她改名,拒絕刪除“回教”字眼。

從2000年開始,麗娜一路挺進,將此案一而再、再而三提呈往高庭、上訴庭,甚至聯邦法院,但都敗下陣來,無法如願以償。

麗娜為此感到不滿,因她認為,既然聯邦憲法第11條文已誌明“宗教自由”,這憲法就應維護國人的基本人權。以她個人而言,宗教信仰自由、選擇結婚對象、在合法婚姻下生兒育女,就是基本人權。

因為執意改信宗教,麗娜已不惜與家人脫離關係,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她被迫辭去原有的電腦銷售工作,偕愛郎躲到國外生活。(詳情參考年表)

對于麗娜的“鬥爭”,WAO站在同情的立場,執行主任艾薇說,基于兩大理由,她不同意大法官建議麗娜先到回教法庭申請脫離回教:其一,非回教徒到回教法庭不符合憲法;其二,回教法不容叛教,“自動現身”的叛教者或被懲罰,何苦自投羅網?

權利不可分割,WAO從婦權組織出發,關懷更廣泛的人權。

“我們需要勇敢的人,捍衛聯邦憲法賦予的權利,我們擁有宣示信仰的權利,這不單單是女人的權利,也是男人的權利。”

勇于捍衛信仰自由

詮釋者不同,宗教展現的面貌又不同。
婦女們,當丈夫刻意隱瞞著妳,私下改信其他宗教,又在未征得妳同意的情況下,帶著年幼孩子一同皈依,妳該怎辦?

婦女援助中心執行主任艾薇說,2002年,當印裔婦女莎瑪拉(Shamala)遭受如此命運,WAO便開始加入一個稱為“第11條文”的社會運動組織,開始關注宗教自由課題。

當年,莎瑪拉的丈夫悄悄改信回教,又在未通知及未征得她同意的情況下,把兩名年齡分別為2歲、4歲的孩子,一併歸化為回教徒。民事高庭否決莎瑪拉對孩子的監護權,理由是兩名孩子既然已是回教徒,就該交由回教法庭來決定他們的命運。霎時間,莎瑪拉找不到伸張正義的途徑……

對于遭此命運的婦女,艾薇提醒她們,絕對不可保持沉默,相反的,她們應把事情公諸于世,尋求律師及婦女組織的援助,掌握充足的資源,不斷的去敲正義之門,把案件帶上民事庭尋求正義。

“我們需要勇敢的人,捍衛聯邦憲法賦予的世俗國地位,我們擁有宣示信仰的權利,這不單單是女人的權利,也是男人的權利。”

艾薇說,這權利原本就已存在,只是被一些詮釋宗教的方法所扭曲。換言之,莎瑪拉、麗娜佐伊、穆迪等因改信宗教引起爭端的事件,根本與宗教無關,只是關係人們對宗教的詮釋。

麗娜佐伊Lina Joy改信宗教年表
1964年 馬來女子麗娜佐伊出生,原名阿斯麗娜再蘭尼。
1990年 開始上教堂。
1998年 在吉隆坡受洗為天主教徒。
1999年 向國民登記局申請改名及刪除身份證上“回教”字眼,但只允許改名,宗教欄目不得更動。
2000年 將此案提呈高庭,高庭裁決交由回教法庭審理。麗娜認為自己不再是回教徒,不應受到回教法庭的約束。
2004年 她希望自己以天主教徒身份公開生活,不必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于是將案件交到上訴庭,但遭駁回。
2005年 她把案件提呈聯邦法院。
2006年 聯邦法院開庭審理其案件,但宣佈保留判詞。麗娜與男友躲到國外。
2007年 聯邦法院以2:1票,駁回麗娜刪除身份證“回教”字眼的要求,理由是,上訴人必須先到回教法庭申請脫離回教。

互相尊重彼此信仰

布城聯邦法院,人民對其捍衛聯邦憲法精神寄予厚望。
對于WAO向來捍衛女權的角色扮演,艾薇深感自豪。

她說,捍衛女權,就好比抵抗極端主義,例如限制女人在官方場合的穿著打扮、禁止女人與男人握手、禁止演藝人員剃光頭等等。

“我們必須檢視婦女如何受這股趨勢波及”。

言下之意,WAO將持續關注此方面課題。

艾 薇重申,我們這個國家,必須受到保護,並抗拒一切形式的極端主義。正如宗教一樣,她說,WAO從未反對任何一種宗教,但是,信仰是很個人、很秘密的,各個 宗教的嚴格規定,例如基督教禁止飲酒、錫克教禁止吸煙、回教禁止叛教,純屬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絕不能制訂為世俗國的公共法律。

“我們應互相尊重彼此的信仰,包括尊重無神論者。”

女性守護者WAO (1)

妇女援助中心25年的时候,中国报的系列专访

婦援中心任重道遠


一步一腳印,她穩健地走過了四份之一世紀。

起初,她專心照料家暴受害者。隨后,求助者類型跟著社會發展的步伐越顯龐雜,她的雙臂也越擴越大,護及更多弱勢者。

她,就是我國史上首個家暴受害者庇護所──婦女援助中心(Woman Aid Organisation, 簡稱WAO)。今天,她關注的範圍,已從家暴擴大到宗教自由、憲法改革、販賣人口、難民保護、性侵害……

我們試著按圖索驥,循著WAO關懷的各項課題,看看大馬社會如何蛻變,以此折射出國內婦女在這些年來面對的生活挑戰。


從前,男人打老婆,在旁人看來,純屬家務事,不方便插手,就連親戚朋友,也深怕錯當魯仲連,唐突破壞夫妻之間“床頭打架床尾和”的默契。

迷思加雜誤解和武斷,使受虐婦女的淒厲哀號,始終衝不破那一扉緊閉的門,所幸,政治元老敦陳修信聽見了這聲音,並矢志把婦女們從暴力的桎梏中解救出來。

1979年,當時已退出政壇的陳修信獲頒敦拉薩獎,他決定把3萬令吉獎金悉數捐出,成立全馬第一間庇護所──婦女援助中心(WAO),為面對家暴的婦女,預備一個安全的港灣。

接下差事赴倫敦取經

此時,一位部長夫人,以她曾任福利部副總監及代總監的實務經驗,迅速領軍組成臨時委員會,積極催生WAO。這位女士,就是當時的衛生部長丹斯里張漢源夫人──潘斯里方幼娥。

方幼娥現年已80歲,她與丈夫住在大使路近郊山區的一幢獨立式洋房,過著含貽弄孫,蒔花弄草的退休生活。

WAO成立之初,方幼娥接受一家西報採訪,講述庇護中心的工作。
回顧WAO草創時期,方幼娥說,70、80年代,家暴的情況不僅限于社會低下階層,更多的受害者,是來自富裕、有名望的家庭。當年民風保守,被丈夫虐打是家醜,婦女根本無從申訴她們的冤屈,更甭說投靠親戚、尋求援助暫避風頭。

“家暴的起因,並不是貧窮,而是男人無法控制他的怒火。”方幼娥簡潔明了道出重點。

方幼娥坦言,當年接到敦陳修信的邀請,確實令她備感壓力。正因當時全馬來西亞從未曾設立家暴受害者收容所,沒有參照的版本,該從何著手?採用何種方法?怎樣運作呢?結果,她用了一年的時間考慮。

“我可一點頭緒也沒有,后來經英國文化協會的安排,我到了倫敦家暴庇護所去看看,回國后才正式接下這份差事。”

助婦女們變得勇敢

山盟海誓時的甜蜜,何以變成今日的怨懟?
1982年,WAO暫時註冊為社團,並在八打靈市找到一間4房1廳的單層獨立式洋房,每月付700令吉租金,改作家暴庇護所,正式收容受害者,實際貫徹“沒有人應受虐待”的正義口號。

成立WAO,一切從無到有,方幼娥猶如一名拓荒者,為了節省經費,她運用廣闊的人脈,向大公司征求捐贈舊傢具和辦公桌椅,又到處向政要和社會人士募款。

在初期,WAO仍未有兒童收容中心,故此,除了收容受虐婦女,庇護所也收容跟隨著她們的孩子。令方幼娥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一名飽受丈夫欺凌至走投無路的婦女,竟遠從檳城驅車到庇護所,車內還載有5名孩子和1名佣人!

在工作上,最讓方幼娥和社工們感到欣慰的,就是當婦女們在庇護所經過一番沉澱之后,終于找回自尊,勇敢面對生活,有的甚至找到自己的定位,或發現自己竟然不必依附丈夫,與孩子一同開創新的生活。

如今,方幼娥移交管理棒子已廿餘年,但憶起草創時期的點點滴滴,還有默默捐款的熱心人士,以及一批受過良好教育的社工、熱心陪伴受虐者的義工,方幼娥仍滿心感恩。

成立之初,WAO主要關懷家暴受害者。

WAO庇護所為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協助以恢復生活原貌。

施虐行為完全是權勢和控制慾望作祟。

家暴已從夫妻關係蔓延至其他親屬關係。

成立25年,WAO近年的服務對象趨向多元化。

伸援手不左右決定

庇護所現任義工主任舒芭說,受庇護婦女的身份必須保密,以確保她們的人身安全。
在社工的引領下,筆者來到座落于花園住宅區隱密角落、鐵蒺籬高高築起、防衛森嚴的庇護所。社工叮囑,這地點千萬不可曝光,免得莽夫找上門來,威脅尋求庇護的妻子。

以往,就有一名追查妻子下落的醉漢,駕駛羅厘疾速撞毀鐵柵門,再入內怒砸汽車,把屋裡的人嚇得魂不附體……

談起這段往事,WAO庇護所主任舒芭艾雅(Shoba Aiyar)竟然氣定神閒,絲毫不見餘悸。在此13年,舒芭見過形形色色的個案,對人生百態,早已處變不驚。

“有個男子以為我勸告他的妻子離婚,帶著5尺長的巴冷刀上門恐嚇。”舒芭輕描淡寫,只澄清,WAO為精神肉體受虐的婦女,提供一個安全的地方暫住,但從不左右她下一步該怎么走,更甭說勸人離婚了。

“我們的工作,是為受虐婦女提供一個寧靜的空間,協助她們緩和情緒,減輕壓力,再幫助她們認清手上掌握的資源,明辨婚姻法律權利,例如申請暫時保護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簡稱IPO)、離婚、贍養費、孩子撫養權等等。”

舒芭擁有社工及輔導雙碩士資格,她強調,社工扮演的角色,只是幫助事主理性思考,卻不代他們作決定。

虐待行為層出不窮

WAO社工接聽求助電話,為婦女安排必要的援助。
WAO以往對家暴的定義是:“伴侶(通常是男性)企圖控制或支配對方所造成的傷害。”25年來,這定義一直適用。

身為女權工作者兼前線社工,舒芭承認,社會的繁榮並未改變男性為尊的社會觀念──男性是一家之主,是領袖,是掌權者,這些父權制標籤縱容男性萌生支配、控制甚至欺凌弱者的慾望。

“家暴的根源來自于權勢和控制,男性的虐待行為,完全因為他自覺優越于女性。”

凌虐、佔便宜的行為多年來仍普遍存在,受害婦女不乏高學歷或專業人士,舒芭形容,這是很可悲的事。不但如此,家暴的對象目前已概括至女兒、侄女、佣人等。

尤有甚者,男性向女性施虐,還隨時代的改變“推陳出新”演變成“約會暴力”、“財務性虐待”。戀愛時期的羅密歐,搖身一變成惡魔,除了佔有慾強烈,不給女性存留絲毫喘息空間,更把自己欠下的債務,全部堆給女友來背負,怎不讓情傷又傷財的女性痛不欲生?

求助者涵蓋各階層

WAO的庇護所,猶如家暴受害者人生風雨路上的堡壘,25年來,曾到此避雨再繼續上路的女性,就有2256位;接受面談輔導者,共為1536人;接受電話輔導者,則有2萬9323人。

不難發現,時間越往后挪移,求助者的年齡越來越小,身份也越來越複雜,除了家庭主婦,還包括外籍女佣、性工作者、政治難民、外藉新娘、受性侵犯者、未婚媽媽等等。

“我們並未鎖定對象,只要陷入危機的婦女,我們都會伸出援手。”舒芭補充,早年求助者年齡層以35至40歲者佔多數,近年來則以20來歲者居多。

協助家暴受害人,是WAO最初的使命,隨著25個年頭的時間轉移,她接到的個案類型越漸複雜,足以印證大馬社會已漸漸從單純過渡到複雜的境地。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1WAO.txt

Friday, August 06, 2010

砂拉越的呕吐之旅

我于2010年7月18日在面子书发表过的文章

还原 《所谓当地视察访问,没有发现新的本南族少女性侵案》 真相

这一篇是加长版,包括照片很多张

2010年7月6日,本南支援小组在国会公布了一份独立
调查报告(2009年11月1日至6日在Uru Baram的本南部落进行的调查报告)。

报告书一公布之后,所有的,尤其是砂拉越的妖魔鬼怪(抱歉,必需用这个字眼,因为我想不到更好的字眼了)都现形了,他们充满恐惧、愤怒的回应,一再的证明了他们活在无尽否认的世界里。

所有的言论,问责都放在将故事说出来的当事人,及将这些事情揭发出来的“负面非政府组织”。当然,我一个朋友,收到了砂州总警长的几通电话,说我们一定要报警,而且语带恐吓。

即使如此,这份报告却成功的迫使首相必须在2010年7月22日拜访本南族的朋友(???)。

上个星期五的,收到了上司的电邮,说妇女部部长将于7月13日到本南村子进行访问,邀请她出席,并希望我们可以建议及联络一些本南的领袖,因为他们相信砂州政府应该只会让她们访问“友善”“没有问题”的部落。

那么短的时间,要联络在内陆的本南朋友,他们是白痴吗?可是,这是她们的做事方式,不问成效、做就对了。

最够力的,上司因为没有办法去,居然叫我去了 。。很不爽,尤其是那篇建议警察申请庭令逮捕称被性侵的当事人的新闻出来之后。

更不爽的是当我知道其实我们只有星期二早上会到本南村拜访的时候。

最后,还是去了。上司还很抱歉的说“你不太想去吧?”我是这样回答的“没有关系,去看看他们做什么亦是好的”

结果,到了砂拉越,发现,原来全国总警长也来了,还有几个总部的警察;然后就是一些部长的“好朋友”大概只有我这个笨笨的。

之前,知道我将会住在美里的Marriot Spa Resort。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应该是高档酒店了。与之前住的小酒店,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不过,我还是喜欢之前的小酒店,因为住得心安理得啊。

豪华的酒店套房,我一个人住

好大的游泳池,我第一次看到,一点都不想下水

食物价码可以看出这个酒店的价码

酒店前,可以看到海,倒是蛮喜欢这些石头

晚上,有一个小小的说明会 。。部长说“这一次是一个拜访,希望可以听一听到底原住
民要什么”很有一点这些吉隆坡的非政府组织什么都不知道,乱给建议的意思。然后,报告了政府的调查小组报告书之后的他们进行的活动(不过,相信我,受惠的肯定不是居住在内陆的朋友们,因为活动地点都太远了)。

我们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我们会到Batu Bungan,之前曾经说会到Long Loteng去。

忘了说,当晚有两个本南的朋友到场,是请来的翻译员 – 当时,与部长谈话的时候,他们说了两个要求 1. 不要通过州政府,要直接与联邦接洽 2.不要通过Hasan Sui ,意思很明显了,不是吗。我可是差点就拍掌的。

好了 。。来到第2天 。。

我们到机场去乘搭直升机 。。是的,只有4个小时,要到内陆去,只好用这样的交通工具了。虽然,我很纳闷,如果真的是去了解他们真正的问题,用这样的交通工具,有屁用啊 。。

贵宾室,部长、警察总长与国、州议员谈事情。我在一旁听。之后,部长介绍我是非政府组织的成员,然后他们问我,我们非政府的要求是什么。

让我做呕的国、州议员,哦还有总警长,他也来了

我说对于内陆朋友,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办法获得教育、医疗、社辅服务这样的公共服务,州政府必须在这方面多做一点(已经非常客气了)

后来,这名州议员居然说“我们州政府依赖伐木公司提供这些设备及让内陆的村民可以获得这些设备。”呵呵 。。不是我说的,是他说的哦,我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我说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伐木公司、员工的权力越来越大,因此加剧了内陆地区朋友的问题,因为更容易产生剥削问题。如果,州政府没有办法,那么加强管制,总可以吧 。。

恼羞成怒的他居然说“Don’t use exploitation, abuse such a big word。” 我可不是善男信女,我笑笑的回他 “I am sorry, I don’t know how to substitute with other word.”

这还是个小插曲,其实早就在预料中了。

最够力的是后面 。。。

这趟拜访,用了多少钱,我不知道(我不能说,因为消息是由一个很NGO的政府人员说的,不能害她,你们自己想吧!) --- 但是用了5架直升机 -- 一共是 5小时x5直升机xRMXXXX = ???? 对了,政治秘书很生气,因为如果早知道那些州政府的废物,带我们来有小型机场的地方,20人坐飞机来,最多是RM4,000 左右,现在用的钱却是坐飞机的不知道多少个10的价钱啦。当然气死了。

花了很多钱的直升机,有两辆是首席部长办公室的

我坐的直升机

第一次坐直升机

我们在一个部落停下,我看到的是这个村子有很多外国人游客,再看一下 。。

天啊!地啊!

我们居然来了Mulu National Park 附近,原来Batu Bungan在这里,我们到这里来做什么?

直升机到了

看得出来,一直与我在一起的部长政治秘书很生气。

这里设备齐全,学校、医疗所,连飞机场都有 – 有飞机场的地方(15分钟的路程),干嘛要花那么多钱坐直升机??!!

可以买纪念品的部落,在Mulu Park附近

这个学校有电脑,这个村可以收到哪里都可以收到手提电话

村民等待一场政治秀

我们在这里停留不超过1个小时30分钟。这名州议员还说,在Royal Mulu有茶点招待,还好部长有点良知,不愿意去。

忘了说,这不是本南朋友居住的部落,虽然,可能有一、两位来自本南。

他们在长屋演说,短短的 。。完毕之后,有约15分钟的时间,有一些朋友围住部长说话(唯一的交流时间) 。。

部长和总警察和照,感情很不错咯

继续做秀。我一如既往,躲得远远,不想丢脸

然后,不想说了 – 我只想还原真相 。。

你们可以想到,当我看到王副部长在国会的谈话,为什么我会想呕吗?

该部副部长王赛芝说,部长莎丽扎(右图)昨日率领一支团队,到当地视察访问后,并没发现新的本南族少女性侵案。“根据我们与当地村长的访问,再加上警方没有接获任何新投报,我们发现没有新的性侵案。”她说,莎丽扎团队与村长访问时,村长都说没有发现新的个案。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37276

纠正错误
1. 这从来不是一个调查团,这只是我们的部长想去了解一下当地的状况而已(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团,总警长也来了)
2. 这是一个旅游景点,与独立调查报告内访问的那几个村庄,是一个天与地的差异,更本不能比较;即使政府的调查报告访问的村庄都比这个差太多了。
3. 所谓的访问与交流,就是那部长被团团围住的15分钟,围住的人有大有小、有男有女,不要告诉我这样的交流你可以知道有没有人被性侵。而且,这里本来就只有两位本南族的少女。
4. 这是州政府安排的,你以为他们会那么笨蛋吗?

我一直被问,部长她们没有抗议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们也很不爽。

我不知道是王副部长被误导,所以才会讲这么大的谎言,还是她是被逼讲这些谎言的。

我只可以说,抱歉了 – 因为,我去了这个让我做呕的考察团。

本南支援小组的新闻稿
http://www.thenutgraph.com/penan-support-group-govt-denials-appalling/

这一趟,我最难过的,倒不是这趟所谓的观光团,多么的让我想作呕,而是直升机飞在较低的上空,我可以见到砂拉越的原始森林,被以“发展”为名“贪污”为实,被人类尽情的屠杀的画面。

等待被破坏的森林,照片远远的一方,森林已经完蛋

完蛋的部分,增加了

破坏已经达到40%

这是谁造的孽?

这是油棕圜的附近,还有森林 -- 不过,应该不是原始的,树小小,不高

光光的,旁边是油棕园

光到离谱

这就是发展??

你们怎么忍心??

哦 。。砂拉越今年要将1000公顷的原始森林,变成这样啊!!

朋友,你们难道不会痛吗?

我 。。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