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7, 2010

女性守護者WAO (4)

妇女援助中心25周年,中国报系列报导

性侵犯乃父權作祟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fw123.blogspot.com
很多人認為,性強暴的肇因,乃因男人無法控制其盈滿慾洩的性慾,或是女人行為不檢點。然而,婦女援助中心(WAO)認為,強姦不是性衝動,卻跟父權社會兩性平等概念偏差息息相關。

強暴受害者:一生難以磨滅的傷痛,再不能受二度傷害。
吉隆坡鬧市邊緣的馬來新村內,一位靠賣糕點幫補家計的媽媽忙得喘不過氣。結果,她只不過遲了五分鐘到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女兒卻已宣告失蹤。

夫妻倆發了狂似的分頭苦尋女兒的下落,5小時后,他們在幼兒園附近,找到神情渙散、沉默不語、私處受傷、沾有血漬的女兒……

如果強暴的發生乃因女性穿著不當、樣貌姣好、行為放蕩,試問,這名穿戴頭巾上課的6歲小女生,究竟有什么性暗示,足以引人犯罪?

站在WAO最前線的全職社工王妤嫻說,這種迷思必須立即破除,否則,就只會加罪于受害人,對她們來說,這是極之不公平的一件事。

兩性平等概念偏差大

王妤嫻是WAO唯一懂華語華文的全職前線社工。
WAO成立初衷,主要是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援助。隨著社會現象在這25年內愈趨複雜,求助者也包括了性強暴受害者。在實際作業上,WAO都會為每項個案派出一名社工,除了爭取最公平的審訊,也全程陪伴案主出庭供證及給予必要的輔導。

有著輔導工作背景的王妤嫻,2年前加入了WAO社工行列,從日常的實務工作中,她常有直接且深刻的體察,促使她勤于思考,並將思考結晶上載到取名為“超越恐懼選擇愛”的部落格,吸引不少部落客就各項人權課題進行討論。

妤嫻說,強姦的行為,是犯案者自己的選擇,無關外在因素。

反而,她補充,它跟兩性平等概念偏差有很大的關係。父權社會裡,男性為掌權者,女性為附屬品。在一些保守國家,女性的童貞身,甚至被當作議價的籌碼,以爭取更豐厚的嫁妝。很自然的,當男性想展示其權威時,往往把女性玩弄于股掌之間,以達到操控的目的。

“性侵犯可讓他們在另一人身上滿足施展權威、控制的慾望,這不是性慾,而是掌控的手段。”

國內強姦與亂倫案倍增

WAO行政中心貼滿防犯暴力的文宣資料。
今年的3.8婦女節,我國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揭示了一個令人難過的事實──過去6年來,國內的強姦及亂倫案增加一倍,另有數千名妻子因為家庭暴力,生活在恐懼之中。

對于強姦案,部長以數據引證,2000年,國內強姦案共1217宗;到了2006年,則增至2341宗。我們不敢想像,若加上未投報個案,這數據會有多大?

妤嫻說,強暴並不一定是陌生人所為,最令受害者心靈受傷的是“約會強暴”,因為,被自己所信任、親近、投靠的人強暴,無疑是種嚴重的背叛,容易令受害者陷入自責的窠臼。

身為社工,最令妤嫻忿忿不平的,莫過于案件開審前的漫長等待、法庭不完善的審訊方式、警方不體恤人心的辦案方式,以及媒體炒作新聞的方式,都對受害人造成二度、三度傷害。

“對我來說,這是矛盾的掙扎,我希望更多受害者出來報案,好能還她一個公道,但是,我究竟能夠確保當事人在整個制度下受到充份的保護嗎?”

性侵犯是男性為滿足施展權威、控制弱者的慾望,無關性慾。

過去6年來,馬來西亞的強姦及亂倫案增加一倍。

社工認為司法、執法機構對強姦受害者的保護尚不足夠。

強暴案發經過忌諱鉅細靡遺的報導方式,以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人為因素打擊原告

WAO庇護所客廳陳設雖然簡單,卻是暴力受害者的避風港。
曾有婦權運動組織分析,馬來西亞婦女,尤其是馬來婦女和印裔婦女,由于長期生活在一個男性霸權的社會,以致大多數婦女失去自主性,社會醒覺意識也十分低落。

據報導,自1995年起,大馬每天平均有9宗婦女報案的事件,當中強姦案佔3宗,家庭暴力4宗,性騷擾2宗。婦女免受暴力的基本人權受到威脅,偵辦案件的執法、司法體系,也不見得可對受害者給予多少保護。

針對這一點,經常因工作需要,必須陪伴案主上警局、上法庭的全職社工王妤嫻,有一定的體會。她舉例,當“約會強暴”案受害者報案時,值勤警員往往抱存疑的態度問:“是妳自己要跟他出去的,不是嗎?”

殊不知,這一句話,足以打消受害人好不容易拿出勇氣、挺身而出指正犯案者的決心。

其次,妤嫻指出,有些強姦案件往往拖上一年半載才把控狀提呈上庭,法庭傳令原告出庭的時間掌握也有欠妥當。很多時候,案子于下週一開審,法庭卻遲至本週五下午5、6時才傳令原告出庭,令人措手不及。

再者,妤嫻說,並非每個強姦嫌犯都是被警方押著上庭,一些獲保釋的嫌犯,竟然在出庭當天“大搖大擺”地從受害人面前經過,對后者造成莫大的壓力。

強姦有偶發性、慣性強暴之分,固然,在未定罪之前,被告是清白的,但妤嫻置疑,讓嫌犯保釋外出,又是否能保證他不再干案?

文字暴力二度傷害

王妤嫻說,強姦案受害人受了嚴重的心靈創傷,要恢復過來實在不容易。身為社工,她必須小心翼翼,陪伴受害人、給予適當的輔導、跟她討論此事對她造成的影響。

最重要的,妤嫻說,是要讓受害人真正接受自己,不再責怪自己,解除憤怒、悲傷、沮喪的極端情緒,恢復到平穩的狀態。

“除非當事人願意,否則我們不會與她討論案發細節。”

正所謂秀才遇著兵,明理人最忌諱碰上不明究理者,社工抱持這樣高度尊重他人的態度,最忌諱碰上鉅細靡遺、以露骨方式報導案情細節的媒體,妤嫻將之形容為“文字暴力”,這也是導致她工作上產生負面情緒的來源。

對于強暴、性侵犯的個案,WAO是採“一人一個案”的處理方式,即派一名社工對一項個案從頭跟到底,不隨便換人負責,以培養信任及建立工作的關係,最久的陪伴時間為3年。

社工互相支援打氣

社工,那只是職業上的訓練,社工也是有血肉之軀的普通人,跟其他任何職業一樣,他們也會面對困難與瓶頸。不同的是,這個“以人為本”的行業,高度注重身為“人”內在的情緒反應,包括社工本身的心理素質。

“我們本身一定要很瞭解自己的狀況,這樣才能真正幫助人。”妤嫻如此說。

妤嫻是WAO唯一擁有中文教育背景的社工,她畢業于商業管理系,同時考獲公司秘書(ICSA)文憑,曾在工商界工作6年。然而,為了完成少年時的夢想,她甘心辭去高薪工作,轉而當起WAO全職社工,同時又在輔導社當義工,日子忙碌又充實。

妤嫻說,社工之間極需在情緒上互相支援,每當遇上困難,他們肯定會回到母體,攤開來與夥伴們共同討論,一起尋找對策,彼此勉勵和打氣。

“當感覺負荷不來的時候,就一定要找人傾談,否則將心力交瘁。”目前,妤嫻的工作“基地”是WAO的庇護所,這裡共有6名社工。

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focus/default.asp?sec=WAO&art=0724WAO.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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