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4, 2009

六四 -- 中国永远的痛

今天已经是6月7日了 --- 6月4日的那天,很想在20年后的今天记录一点什么,但是脑袋都是浆糊,因此标题写了,但是却没有办法下笔。

20年了 -- 好长的一段时间。

当年,事情发生的时候,我15岁。记得,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我醒来第一件是就是找报纸看国际版的新闻度过。当时,有很多有很多的疑问,而可以解答我的问题的父母亲当时在槟城没有办法回应我的郁闷、愤怒及事件发生的时候无法言语的心痛。

我重新翻阅了2007年6月4日我在此部落格写的文章六四、天安门事件 , 心理依然沉重。

如以往一样,中国的那些人,仍然坚持当年他们没有错。现在中国这样的经济地位,好像逐渐的影响了大部分人对他们64需要承担责任的看法,即使是平反的声浪,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的“壮大”了。。

难道,真的就这样吗?

中国现今经济、政治大国的地位相比让很多的“中国人”有吐气扬眉的感觉,可是64的真相没有被公布,中国没有为这件事忏悔,中国真的可以忘记这个事件,忘记他带来的伤害 --- 可以“站”起来吗?我真的很怀疑。

2007年我和母亲在台北师大附近的水准书店看书,当时我买了一本“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看了这本书,我很震撼。

此书简介

在《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中,图图认为否定历史的做法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解。但如果国家“复仇心切”,要达成和解也并非易事。图图没有重复关于宽恕的陈词滥调,却表现出一种无畏的高贵精神,即在承认人与人之间所能施加的恐怖的同时,仍然保留了一份对于和解的理想情怀。图图以其数十年任职经验所拥有的明晰思路,向读者展示了怎样以真诚和理解的心态去建设一个更新、更具人性精神的世界。

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成立是件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国际事件。从未有哪个国家尝试过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从独裁到民主的转变,那就是在揭露昔日压迫者暴行的同时又与其达成和解。这场史无前例的疗救祖国运动的中心人物,是被纳尔逊·曼德拉总统提名为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的德斯蒙德·图图大主教。随着委员会报告的最终出版,图图大主教向人们奉献了他在引领南非走出痛苦经历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深邃智慧。

一个在网上读到的评论

1994年,南非开始走上种族和解的道路,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奇迹。从未有哪个国家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从独裁到民主的转变——在揭露种族隔离者暴行的同时又与其达成和解。在这一进程中,曼德拉与德克勒克的黑白“双人舞”,以极大的政治智慧,共同塑造了一个新南非,赢得了世人的尊敬。曼德拉是代表黑人争取自己的权益,德克勒克则是代表白人放弃享有的特权,“放权”与“宽恕”一样需要勇气——在当代世界政坛,能与德克勒克作类比的,大概只有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等寥寥数人。          

应该说,这种政治智慧还来源于苦难的磨练,就像图图对曼德拉27年监狱生活的评说——“说这27年纯粹是令人痛心的浪费并不难:想想他本来可以为南非、为世界作出多少贡献啊!但我不这样认为。这27年和其中的种种苦难是淬炼钢铁、去芜存菁的熔炉。或许没有这种痛苦,他还不能像现在这样激情满怀、胸襟博大。”          

对伸张正义的诉求,南非选择了第三条道路——既不是纽伦堡审判模式,也不是一揽子大赦(或全民遗忘)——赦免具体个人的罪责,以换取对与赦免相关罪行的完全披露。其理念来自一个非洲传统观点,即“ubuntu”——意味着即使种族隔离的支持者,也是其实施和狂热支持的制度的受害者。无论种族隔离暴行实施者愿意与否,其人性和遭迫害的人的人性纠缠在一起。(书中收录了一位白人警察太太的信,她叙说其夫在执行屠杀黑人的任务后所经受的心理折磨,以及自己目睹丈夫痛苦的难受心情。)          

不仅压迫者被送上法庭,解放者如果施加了暴行也不能免除法律追究。在对温妮·曼德拉的审判中,图图向她发出了这样的呼唤:     

“在这个会场上,请你告诉我们,有一些事情你做错了,而你不知道为什么错了。这个国家有许多人像我一样深深爱着你,他们在等待着你——如果你能说:请原谅,宽恕我的那些错误。我请求你,我真诚地请求你,如果你能说:‘我道歉,我做错了,请原谅我!’这只会增加你的尊严。”    

素以强硬著称的温妮,显然被这番话打动了,她终于向受难者的母亲说:“我真诚地请求原谅!”          

没有宽恕,真的没有未来,因为宽恕的真正含义就是“解放受难者”,正如图图所复述的——三位美国前军人站在华盛顿越战纪念碑前,其中一个问:“你是否已经原谅把你当战犯关押的人了?”另一个人说:“我永远不会原谅。”他的伙伴说:“那么他们似乎还在关押着你,是不是?”          

在该书的中文版序言中,图图还意味深长地说:“很多(南京大屠杀、文革)身受其害的当事人在叙述往事的时候并未表现出怨恨或报复的情绪,我要向他们的宽容大度表达我的敬意。但我却不能肯定,在最终的意义上这就是迈向未来的最好途径。……我理解中国人出于传统文化中保守面子的需要,对道歉可能感到为难。但是,夫妇之间发生争吵时情形是怎么样的呢?他们难道不会和好,道歉的一方会有失面子吗?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的关系就凶多吉少了。愿意道歉和宽恕的人是坚强而非软弱的人。中国如果能够妥善处理往昔的痛苦,就会成为一个更加伟大的国家。没有宽恕,真的就没有未来。”          

南非的种族隔离时期,犹如德国的纳粹时期、苏联的大清洗时期、中国的文革时期,书中披露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种族暴行,很容易使人联想起同类事件。而黑白人种之间的天壤之别,也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草根阶层、农民工、“黑五类”、纳粹时期的犹太人、拉美印第安人、印度贱民以及流亡各国的吉普赛人的命运。所以说,南非的种族和解之路,具有历史的和普世的意义。

还有一种理论,以民众素质低的“国情”为由,拒绝实行民主,认为这样会把社会搞乱。其实这并不能成为剥夺追求民主自由权利的理由。以南非1994年大选为例,其公民投票率、选举透明度之高,选举秩序之好,选举结果之公正,都超过人们的预想,它以无可争议的事实,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之路提供了活生生的样板。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板不仅仅体现出一种过程,更体现出一种情结,或者叫做信念。而这,也正是图图在该书结尾处所阐释的:“我们南非人是最没有希望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上帝选中了我们。上帝希望我们成为希望的灯塔、可行的模式。他希望能指着我们说:‘看看南非!他们曾经历了叫做种族隔离的恶梦。现在结束了。他们的问题曾被视为无可救药,现在他们正在解决。任何地方的任何问题都不能被认为是无可救药的了。你们也有希望。’”

这样的真相调查委员会,可能在中国进行吗?同样的问题在今天的513 -- 40年的那天,我问过。我的伙伴说,即使在南非,这样的委员会是在霸权倒台之后才发生的,告诉我不要对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中国或马来西亚存有任何的幻想。

我还是想说,难道不能让我们有点点希望吗?---

放下伤痛,重新出发 --- 唯一的方式是还原历史,面对他,解决他,放下他 --- 可是中国有这样的勇气吗??我们仍然在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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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03, 2009

马来西亚第一个拥有家庭暴力法的亚洲国家。我呸!

不止一次,我在这个空间提出我对于马来西亚一些官员总是在国际会议上说“马来西亚是第一个拥有家庭暴力法,第一个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亚洲国家”,我就希望有个够大的洞,好让自己整个人都装进去。

不止一次,当我到国外,无论是正式的工作会议、交流会,或者是非正式的同道聚餐,在讨论马来西亚家庭暴力法的功能,我都觉得很"no face"。

是的,我很少在他们面前像我们的一些官员,到处炫耀“马来西亚Boleh!” "We are number One in Asia who has Domestic Violence Act" ... 因为,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炫耀的;更因为,我很清楚,这个亚洲第一的功效到底有多少,这个亚洲第一,比较那些起步比马来西亚晚的其他国家,我们无论在制度、援助上,都差太多太多。

有一件事情,我们必须记得。虽然,马来西亚的家庭暴力法于1994年通过,但是这个法令曾经因为政治的压力被搁置。这股政治压力,来自于一些保守派人士,一直认为这是家务事,还有有为数不少的人士认为,对于穆斯林的家庭而言,回教法庭是审理一切关于“家庭”的全部,他们不赞同这个涵盖所有人士的法令。

最后,1995年马来西亚在很多的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下在一个于北京举行的国际会议上签署了两个国际公约"CEDAW -- Convention to eliminate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RC --Convention for Child Rights".. 之后,才于1996年正式实行家庭暴力法。

此法令实行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主要是因为,虽然马来西亚通过了此项法令,但是执行力不足,再加上很多内阁成员没有“政治意愿” --- 因此,到今天虽然执法官员在处理类似案子的态度有所进步,但是当事人可以获得援助的地方少得可怜。而家庭暴力法,对于我而言是一个“纸上的法令”而在此法令底下的“暂时保护令”虽然偶尔有用,但是却没有太大的约束力及执行力。

吉兰丹的三王妃马诺哈拉受虐案,于一、两个月前爆发 --- 当时的王室,在隔天于媒体公布了王妃出现活动灿然的笑容,表示一切都没有问题 。。。 到日前,成功由新加坡回到自己的国土,终于公布了曾经被虐的消息。

我们尊贵的副首相表示政府不会调查吉兰丹三王妃马诺哈拉(Manohara Odelia Pinot)指自己被丈夫肢体和性虐待的指控。他并且表示,“我想这更多是属于私人的问题。迄今为止,我们没有介入,所以我们要让它就此为止”。

作为亚洲第一个拥有家暴法的马来西亚,这真的是莫大的国耻。

我还不知道,在一个家暴法正式执行13年的马来西亚,这样的问题是私人问题。当一个副首相做出这样的申明,我们不难体谅那些一直没有什么执行力的各个执行单位。

是否对于对于家庭成员施暴的人做出提控,是当事人的权力。但是,即使是屋檐下的暴力(家庭暴力),它就是暴力,是刑事罪,这是不能妥协的。

虽然,马来西亚仍然没有承认婚姻强暴 --- 但是在修正的刑事法典,如果你用肢体暴力来强迫你的妻子发生性行为,是可以在375A被提控。因此,婚姻内的性暴力,仍然是暴力!

New Section 375A – Husband causing hurt in order to have sexual intercourse

A husband who causes his wife to undergo mental injury, including stress, in his bid to have sex with her can be prosecuted and sentenced to a jail term of up to five years

(注:很多朋友,包括我不满意这样的修正案,因为他们并没有真的承认婚姻强暴,为什么这个条款的刑罚证明,他们罚的不是强暴,而是使用暴力)

我们Penang的朋友Women Centre for Change今天表示 ---

Alleged royal violence not a 'personal matter'

The Women's Centre for Change Penang (WCC) views with great concern the allegations made by Indonesian teenager, Manohara Odelia Pinot regarding the physical, emotional and sexual violence she has endured in her marriage to Kelantan Prince, Tengku Temenggong Mohammad Fakhry.

WCC is glad to see that the Foreign Affairs Ministry has offered to help if Manohara files a complaint and we would strongly encourage Manohara to file a complaint, as well as lodge a police report so that investigations can commence.

Domestic violence is a criminal offence. Under the Domestic Violence Act (1994), domestic violence includes causing or threatening to cause physical injury, confining a person, damaging property or forcing a person to do something she can legally refuse to do.

A person found guilty of committing these acts can be charged under the Penal Code.

Domestic violence has been increasing steadily in recent years. In 2007, there were 3,756 cases of domestic violence reported to the police nationwide. These figures are said to only represent the tip of the iceberg as many victims tend to keep silent over the abuse they receive.

Many are ignorant of the Domestic Violence Act (1994) which can actually help protect victims from further abuse.

WCC views with deep concern the comments made by the Deputy Prime Minister Muhyiddin Yassin regarding Manohara's allegations.

He was reported as saying ‘...this is more a personal matter' and ‘...so we want to leave it as it is'.

WCC would like to stress that domestic violence is not a personal matter, but is of public concern, given that it is a crime.

To have a Malaysian leader trivialise allegations of domestic violence indicates that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s still not understood nor taken seriously.

Given the Malaysian government's commitment to the passing of the Domestic Violence Act (1994) and as a signatory to 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the government is duty bound to investigate these allegations.

The writer is programme director, Women's Centre for Change, Penang (WCC).

另外,潘俭伟促妇女部长“教育”副揆 -- 把丹三王妃受虐案当私人问题潘俭伟促妇女部长“教育”副揆 ---

的确 --- 作为亚洲第一,马来西亚真的是太好笑了 -- 看来以后,我出国,还是不要承认我是马来西亚人比较好。。

马来西亚第一个拥有家庭暴力法的亚洲国家。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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