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5, 2008

谢谢你,欧阳文风

这几天,心情不好。

陆老师道歉时,我那有点欣慰的心情,完全被一些人的言谈,回应消失得无影无踪,到后来开始不爽。

很想写一些东西回应,但是我知道当我有情绪的时候,我的字里行间会变得刻薄。。

今天看到欧阳文风的文章 ---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95439

从神父性骚扰丑闻谈陆庭谕事件
      ——一个有关性骚扰共犯结构的初探

文:欧阳文风

从波士顿的天主教丑闻谈起

2002年1月开始,〈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开始一系列揭发天主教神父性骚扰儿童的报导,曝露天主教高层人物,包括主教如何维护、包庇、怂恿这些神父,完全漠视儿童福利,一心一意只想维护教会声誉与利益,制造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把问题扫入地毯。

在接下来4个月,该报章报导了近3百个类似个案,美国社会惊涛骇浪,全美报纸跟进报导,更多受害人受鼓舞进前来诉说压抑了几十年的心事故事。那一年的冬天,许多人的心天寒地冻,对天主教会大失所望:神圣的宗教竟是藏污纳垢的组织!

波士顿人口3百80万,其中2百万人是天主教徒,这是全美最多天主教徒的城市。丑闻揭发后,许多人大惊失声,原来自1990年起,至少有130个投诉在过去30年间,约翰盖恩神父(John Geoghan)性侵犯与骚扰他们,这些人30多年前许多还是小学生,最年幼的受害人只有4岁!

可是当时的主教波纳德逻尔(Cardinal Bernard F. Law)原来不是毫不知情,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包庇,当有人投诉时,从没认真应对,只是努力遮掩,以教会声誉要求受害人家庭委曲沉默,然后把性骚扰别人的神父调到另一间教堂。再有人投诉,再如法泡制,结果该神父巡回犯罪,受害人最后高达至少130人!

早在1992年,就有人控诉占姆士波特神父(James R.Porter)性骚扰儿童,但逻尔主教却反咬媒体一口,说以基督教徒为大多数的《波士顿环球》企图抹黑天主教,这起事件不过是例外,指媒体故意炒作攻击天主教会。当时以天主教徒为大多数的波士顿老百姓信以为真,此事不了了之。

10年该报再揭丑闻,受害人更多,人证物证都有,波斯顿人与全美许多天主教徒此时把矛盾指向天主教会“官官相护”的恶习文化。2002年的丑闻令许多人孰可忍孰不可忍,正义的热情令许多人忿怒,鼓舞更多人走出来投诉、调查,结果再发现原来自1980年起,全美至少有1500名神父涉及性骚扰丑闻,但十之八九都因教会高层包庇而不了了之,或以金钱将对方打发掉。

丑闻揭发后,美国天主教会声誉一落千丈,当时波斯顿天主教堂礼拜人数一下锐减三分一!许多人不只对性骚扰儿童的神父失望,他们更痛恨与厌恶教会高层为了声誉名望、以“大局为重”这种大而无当的理由来推诿责任、遮盖丑闻,促进罪恶,以至问题如雪球越滚越大,越来越多人受害!更令许多人不耻的,教会官方在丑闻曝光后,还是只有兴趣维护教会名誉,不断强调这只是个别神父的问题,但对受害人仅是含糊道歉,有者甚至只字不提。

波士顿天主教会在这起丑闻付出惨重代价,包括8500万美元的赔偿费。

华教斗士的性丑闻

美国天主教神父性骚扰案与我国华教斗士陆庭谕丑闻不能完全相提并论,但二者岂不亦有相似之处,可供省思?

一个涉及天主教,一个涉及华教,两个都是身负重任的伟大组织,在社会功不可没。陆庭谕性骚扰女子事件在网际网络揭发后,发现原来不是初犯,但受害者到底有多少,至今我们还不晓得。
在一个普遍以父权为价值中心的社会,要求受害女子走出来,非常困难。受害女子走出来证明自己受害,需要极大的勇气。很多人敢不断性骚扰女子,就是看死这些受害人不敢走出来控诉受害,更何况要“证明”被性骚扰,在一个性别平等意识不高,欠缺完善法律保障女性福利的社会,何等不易?

但令人幸慰的是,陆庭谕没有再度伤害这位女子,他直接坦承错误。如果他一口否认到底,在民智未开的社会,我相信还是会有许多迷信孝亲敬老的人挺他,而反咬受害人一口,指她心存不良,有意抹黑陆老,甚至如果指她受人摆布抹黑华教,我一点也不奇怪。殊不知“抹黑”两个字是太方便的说词,已被严重滥用与抹黑。

性骚扰丑闻,特别是涉及名人的性扰骚丑闻,而且不只一宗,可以十几二十年来不动声色,需要多少人保护守密?这需要一个庞大,几乎密不透风的共犯结构!

受害者反而被怀疑存心不良

陆老在被揭发后,第一时间道歉,这是华社之大幸!但不幸的是,在他道歉后,还是有人在问为甚么有关女子不举报,为什么她的网络贴文不见了,是不是她造假!连陆老都道歉了,还有人怀疑那女子存心不良。你可以想像如果陆老否认到底的结果吗?

第二不幸的是,连陆老都道歉了,华教领袖在受访时似乎没有一个认认真真地向知名与不知名的受害人说一句比较有人性的安慰的话!很多人只是关心华教,很多人只是担心华教形像受影响,对受害女子不闻不问。

我不相信教工作者中没有一个在这之前完全不知道陆老的问题,我不相信之前没有一个被性骚扰的女子不曾向任何一名华教工作者提及她们的经验,我不会奇怪有人,特别是男人对她们说“你不要多心啦!”或“你太敏感了”,这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论述,完全不尊重或漠视女性感受。我更不会奇怪有人说“揭发了,对华教不利,为了华教,算了吧!”

如果华教是建立在牺牲女性、牺牲正义,牺牲别人的幸福与遮盖丑闻,促成罪恶之上,这种华教,我情愿不要!

许多人要求事件草草落幕

第三不幸的是,我发现有不少人竟然希望这事件尽快结束,不要再谈,放过陆老。我要说的是,放不放过陆老,是我们这些非受害人,特别是男人,没有资格说的话。受害女子以直报怨,伸张正义,没有甚么不对;要她们以德报怨,等于是要求她们伟大,而我们是没有资格要求别人伟大的!因此,我希望我们的社会,特别是男人,不要再给女人压力,不要勉强她们伟大。

这是一起性骚扰的事件,我们日后当如何防范这类事件再发生,是我们今日要思考与开始解决的,不能如此草率“结束”!这种“结束”只是鸵鸟作风,促成其“结束”的,就是日后许多类似事件的共犯!

短结:对共犯结讲的批判

在人权意识不高,或以父权为中心价值的文化社会里,性骚扰不是问题,或不算一个严重的问题,社会并没有立法遏止这问题。在父权社会里,女性是客体化(objectification)的概念,她没有具体性的差异,不算独立的人格,她只是寄付在男人之上。由于她只有似有似无的模糊本质,社会欠缺具体保护女性权利的法律,我国的遗产法对男女持双重标准,就是一例。

由於女性在父权社会没有具体的差异与独立人格,只是被视为一种定型化的对像(taking someone as a quasi-grammatical object),她只是被观看的对像,而不是爱或关怀的对像,这是一种把人当物来看待的态度。

这不是说我们认为女人没有性格,而是社会对女人的认识是一种主观与偏见的投射。许多人会对受害女人说“不要那么敏感啦!”,以为女人敏感,以为女人小题大作,甚至还会对男人说“怎么那么小气,像女人一样?”我们对女性有许多负面的刻板印象。

如果我们拒绝批判这种父权的价值观,无视以男性为中心的意识操纵我们的社会文化与法律,不愿站出起以具体行动支持性别平权,我们都是共犯!男人们,想像如果受害人是你亲爱的母亲、妻子和女儿,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还是铁石心肠,那想像如果你被另一个男人性骚扰,你会怎么做?

姐妹们,我们对不起你们。

谢谢你 --- 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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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你们这些身旁的人脱离不了责任!!你们是共犯!!

独立新闻在线的报导女生申诉遭性骚扰陆庭谕说无心伤害,我看了这篇新闻,我才知道原来这样的情况,曾经在不同的场景,重复的上映,而且已经有很多年了。

我读书的那一段时期,约95-97年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常到董教总,亦和陆老师有接触。而这样的事情,没有在我的身上发生过。后来,我一心投入辅导助人工作,很少参与社会运动,可能因为如此,我没有听说过陆老师“过度热情”的事情。

我很难想象,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可以被知情者以华教界领袖的典范,不要伤害华教斗争为理由,低调、甚至不处理这样的事件。而为什么,我们必须因为不伤害华教,而姑息这样的行为,让那么多当事人委屈、忍气吞声?有多少朋友因为这样的理由,默默的受苦?

对于曾经被性骚扰过的朋友而言,这是一种凌迟!尤其是当这些当事人发现还有其他的受害者的时候。

你们知道吗?只要当时候,你们有其中一个人,鼓励向你们申诉的当事人,鼓励她们采取行动,就不会有更多人受到伤害。

可能你们会问,难道你要陆老师因此做牢吗?无论如何,性骚扰别人的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他是谁。

很多时候,被性骚扰的朋友不一定希望对方做牢,尤其如果不是持续的性骚扰。但是她们会希望这样的行为不再发生,或者是一个道歉。

而由于性骚扰通常没有办法留下证据,很多时候如果当事人选择报案,警察能够做的是叫加害人到警察局录口供,然后警告他们不要再犯。有些加害人会因此而不再对其他的人做性骚扰,因为他们了解这样的行为会造成行事责任。

今天,陆老师发表了一个声明 为性骚扰事件道歉及辞二职务陆庭谕宣布停止出席公开活动, 陆庭谕为性骚扰事件做出道歉辞两职位及停止出席公开活动,正式的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毫无保留的道歉。对于陆老师的勇气,我是很欣赏的。因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他没有抹黑投诉他的当事人。比较起来,他迅速的道歉让留言停止,也不会让一些人有机会大作文章。

至少对于我,我不会因为他犯了这些错,而抹杀了他为华教的付出,但是前提是他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可能需要付更大的责任,因为无论如何,他错了 -- 而且因为他拥有一个大大的光坏,因此他伤害了更多的人。

在陆老师这样的一个位置,他的道歉更来得珍贵。虽然这不表示他之前的行为可以被接受,而如果有当事人要提出告诉,可能他仍然必须负上法律的责任,但是他赢回了尊敬。

对我而言,你们这些曾经劝当事人为了华教忍耐的人、你们这些说当事人只是敏感的人,需要负更大的责任!对于这件事,你们绝对脱离不了关系。

如果你们当时对于这些当事人有更多的关怀,如果你们愿意正视这样的事件,如果你们愿意对陆老师做更多的规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当事人因此很受苦。

直接一点,你们是共犯!!!!

就像我之前处理过在校园发生过性骚扰、被侵犯的事件一样,这些所谓教育界人士,都告诉受害者庭外处理,不要做伤害学校名誉的事,甚至告诉他们的父母,如果有需要可以安排转校 -- 因此受害者非但没有获得公义,反而必须为她们勇于站出来而负上更多的责任。

我真的希望你们不要再以维护华教的名誉将这些事件扫在地毯地下 --- 我们不要更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加害人出现,更不希望性骚扰经验成为很多人一生无法抹去的黑影。

另外:如果这样的惯性行为是一种属于强迫性的病,或者是性瘾症,甚至是一种老人症(??)你们不能因此而淡化这样的行为,反而必须鼓励他们接受治疗。 这才是朋友应该做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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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从自由媒体的帖文谈起:性骚扰

前天,我在自由媒体的网站看到一个文章陳述我遭華教名人性騷擾的過程

文章由一名遭到性骚扰的当事人所张贴,提及她被一位著名华教人士性骚扰 --- 该名华教人士是很多人非常尊敬的陆老师。

我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可能” -- 不可能是陆老师,一定是抹黑的。因为,对于我来说,陆老师是一名我非常尊敬、尊重的长辈。

后来 -- 约两个小时之后。我从震惊的情绪恢复过来之后,我重新看了那一个文章 --- 以一位助人者、社工的专业角度去看,我觉得很惭愧。

我的工作需要让我常有机会接触被性骚扰的案例,我很清楚被性骚扰过的朋友所承受的压力,尤其如果骚扰她们的人是她们必需时常面对及接触的人。即使我自己,我那么多年的人生中,尤其是小学、中学的时候亦曾有很多次被性骚扰的经验。

由于性骚扰是很个人的,虽然性骚扰有他的定义,但是却是非常主观的事情。怎么样的行为、言谈会让我们感觉到不舒服、被性骚扰是很个人的。我可以接受的行为、言谈的尺度,和你可以接受的未必相同。因此,界定性骚扰 -- 很大的程度在于当事人是否感觉到不舒服、被侵犯。

被性骚扰绝对是一件很难拿出来讨论的课题,因为当事人有时候并不那么肯定自己的感觉,更会质疑自己可能过敏 -- 尤其是如果骚扰我们的人是有名望的人。更多的时候,我们会责怪我们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小心、那么笨蛋。有些朋友选择相信自己比较过敏,可能对方只是表达他对我们的关怀,我们不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受,直到有一天,我们和别人无意中聊起这样的事情,我们在知道,原来当时我们不舒服的感觉是正确的。

当事人要向朋友、上司提及被自己被性骚扰,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尤其,如果对方是很有名望的人。当他们有这个勇气的时候,往往因为倾诉的对象的反应让他们受到二度、三度的伤害。

很多职场的性骚扰 --- 当事人向上司报告的时候,反而成为被对付的对象、还会被同事看不起。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说,选择委屈自己。

重新的看这样的一个事件,我问我自己为什么我当时会有这样的反应 --- 这当然是因为我对于陆老师的尊敬。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是真的,我不愿意去相信。

这才是这件事件中的当事人看到委屈的地方吧 -- 因为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样不愿意相信。我问我自己如果涉及者是其他的人,我会不会有其他的反应呢?我一开始,我就对这件事情下了个道德判断,因为我对于陆老师有一份尊敬。我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没有让她有个申诉的机会,这样公平吗?我还配做一个助人工作者吗?

虽然这个过程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可是我对于自己曾经有质疑的想法,我感觉非常的惭愧 ---

写给两个上司(和其他相关人事的一个短文)

做为上司,你们的员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性骚扰。你们不但没有安慰你们的员工,还告诉对方这只是小事,而且他有这样的行为很多人知道。

你们没有尽到身为上司的责任!!就是因为太多像你们这样的人,所以才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只能在黑暗里流泪。

认为不要伤害华教而希望当事人委屈求全的朋友 --- 难道当事人的受辱的感受都不重要吗?你知道这样会让那些当事人带来多大的情绪伤害吗?

如果这件事有错 --- 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不了责任 。。。


写个当事人的一个短文

对于这位勇敢站出来的你,我欣赏、佩服你的勇气。我知道这并不容易。

昨天,独立新闻在线将这件事情报导了。我相信你一定承受了不少的压力 -- 尤其是一些“大人”可能会说你让他们带来麻烦,可能会说你过敏。

我想说的是,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评批你 -- 甚至对你冠上“破坏”华教的名誉。没有人有权利说你为什么你那么保守,这是小事。

重要的是你觉得不舒服,你觉得自己被性骚扰了。被性骚扰绝对不是你的错!!而如果有人需要为此付出代价,这更不是你的错。

最后,我向你道歉。因为我曾经质疑过你 -- 我不会辩护,而我为我曾经有这样的质疑感到羞愧。

我感激你,因为你让我看到了我的盲点,做为一个助人工作者,我仍然有我可以努力学习的地方。

你让我有自机会检视我自己,以后我会更小心处理这样的案例 -- 谢谢你。

最后,请你记得,无论事件会有什么进展 --- 错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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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December 14, 2008

关于爱滋病 --- 中国报甄丽仪的专题报导

无聊的夜晚,一个人在家上网游荡。

知道有位小友可能等待着我的电邮,可是又不希望随便的回应他的邮件,像写行货式的,一拖再拖。可能写了这篇文章之后 ---

游荡期间,突然发现我认识的一位中国报专题记者写的系列专题报导 -- 关于爱滋病《爱滋病:丑化与歧视》

爱滋病:丑化与歧视
第一篇 醜化歧視,比HIV更可怕
第二篇 前道友:歧視,恐懼所致
第三篇 公眾歧視,傷害更深
第四篇 錯誤認知剝奪權益
第五篇 突破偏見領養孩子
第六篇 關懷尊重延長生命
第七篇 各方人士有話說

看了丽仪的报导 -- 有很深的触动。

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的几个生命。

她们都是带原者,而且都非常的年轻。有的是被男朋友感染的,有的是被强暴她们的缅甸军人所感染,有的是被贩卖做性工作者的时候被她们的顾客所感染。

知道她们成为带原者的那一刻,让她们在原本黯淡无光的生命里笼罩了更黑暗的深夜。她们尝试过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却一次又一次的被救了回来。

她们生命里没有明天,更不敢奢望明天。她们甚至连说话的人都没有,因为很害怕被人知道了她们是带原者之后歧视的眼光。

其中有一位对我说“我觉得我很无耻,因为我需要一直对我的朋友们编织谎言,我不敢告诉她们我的病。我很害怕,我更害怕我的孩子以后需要面对更大的伤害”

有一位问我“你觉得我应该告诉我的朋友吗?”

面对这样的对话,我没有办法说一句话。即使我相信人性本善,即使我相信真、善、美 --

我很清楚的知道,人面对自己不知道的事情的恐惧,而恐惧所可能产生的效应。

很讽刺不是吗?最好的防范的方法就是知识、知道。可是因为我们对于爱滋病的恐惧对于带原者所造成的伤害,却让他们不敢面对人群,即使他们很想告诉身边的亲人关于他们的病情。

带原者,就像一个人生病人,如此而已 --- 严格而论,他们和B型肝炎的带原者是没有什么两样的 -- 难道我们不应该给予他们做为一个人应有的尊重吗?

有一次,因为她很难过,在辅导室崩溃大哭,我用手环抱了她,让她在我的怀里哭。她像很就没有被人呵护的拥抱,哭了很久。

之后,她很不安、恐慌的看着我“为什么你抱我?难道你不怕吗?”

我听到她这样说,我的心像被锋利的刀划了一下,我很心痛、很心疼。

我对她说“你绝对拥有被拥抱、被尊重的权利。可能有很多人会因为恐惧而拒绝和你亲近,那不是你的错,是因为我们知道得太少、做得不够”

后来的后来,每当我有机会与她们互动,只要她们愿意,我都会在她们离开之前给她们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真心的期盼,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克服我们的恐惧,去拥抱这些朋友 。。

朋友们,你们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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