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31, 2008

两个故事

今天从我的朋友哪听到了一个让我很难过的故事,那么巧两天前我亦听到同样的故事(不同的环境,同样的结果)。

故事(一)
有个这样的家庭,做父亲/丈夫的是超级大坏蛋(有很多犯罪记录,甚至有一些和性侵犯有关),而母亲/太太是很纵容另一半的行为的人。他们有个习惯,很喜欢欣赏A片,而且他们可以在孩子的面前欣赏A片。他们的A片散落在客厅的各个角落,孩子们随手可及的地方。他们对于隐私不会避忌,甚至常在孩子的面前做爱。大人们不在的时候,独自在家的孩子们,将A片放在投影机内。6-7岁的小孩们好奇的学习A片里面的情节,躲在房间里面反复的复习着。当女佣看到这样的情景,担心的告诉女主人,但是女主人却完全不在意,告诉她“小孩子玩玩而已”

故事(二)
母亲是一位性工作者,因为没有钱,因此她与孩子们住的地方,就是她工作的地方。因此,孩子们常看到不同的男人出入他们住的地方,无可避免的看到母亲和不同的Uncle做爱的方式。好奇的孩子们,在母亲不在家的时候,常常就躲在被窝里,复习他们看到的情景。

这些孩子们都是很小的孩子,他们对于自己的身体感官刺激都是懵懵懂懂的,他们对自己的性器官都开始很好奇。刚好,他们都身长于家庭功能失调的家庭中,没有大人教过他们。

小孩子模仿的能力很强的,因此对于他们看到、不知道的东西,他们会学习模仿。Albert Ellis在他的人格发展学理论里就提到,小孩子5-6岁的时候会开始对自己的性器官产生好奇。因此,这个时候,大人们不需要担心,但是需要做适当的教导。

这些故事不是单一的故事,当我的朋友问我“我可以怎么样帮助这样的孩子”,我的心理就很悲哀、对于无知的父母亲,我很生气。

我不会责备孩子们,因为那么小的孩子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进行的是什么事情,大人没有告诉过他们,他们亦不了解什么是“性羞耻”。而重要的是,即使是小孩子,他们还是会有基本的生理反应,他们仍然会在触摸的时候感觉愉悦,虽然他们根本不了解是什么事情。直到他们在学校开始学习到为止。

我担心 -- 当孩子们知道了以后,他们会对之前的事情有怎么样的反应。
我害怕 -- 年级比较大的孩子,因为可以控制他们的弟妹,而对他们做出伤害的行为(虽然,他们可能不知道,这样是一种伤害)。小孩子们之间的<性游戏>最后会演变成性侵犯的行为。

因为这两个故事,我想起了两年前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12岁小学生进行性游戏的报导。有个相似的地方,那名孩子的家,因为环境不好,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小房间的,父母亲会在孩子们睡觉之后做爱。

大人为什么就不能为我们的孩子们想一想呢?
这样继续延续下去,我们的孩子们最后会变成怎么样呢?

心情很差的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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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30, 2008

差点被遗忘的汤圆

这汤圆得来不易噢 ~~
我2007年冬至的汤圆~~
一直很想纪念它,可是居然差点被我遗忘了
对了 --
谢谢那为了满足我的“怨恨”(没有汤圆吃的哀怨),“顶我不顺”帮我弄汤圆的家伙

北马之旅















田埂 /顾城

路是这样窄么?
只是一脉田埂。
拥攘而沉默的苜蓿,
禁止并肩而行。
 
如果你跟我走,
就会数我的脚印;
 
如果我跟你走,
就会看你的背影。

http://tieba.baidu.com/f?kz=24929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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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anuary 05, 2008

如果是你,你会吗?

突然觉得很好奇,因此很想问问常来这里的朋友。

如果是你,一个是你的前任女/男友(曾经是你可以为了他,付出一切的至爱,而你们刚分手不久),另一个是你现在喜欢的女/男人。他们认识,但是不太熟悉。

你会提议你现在的那个,去找你以前的那个,做些他现在想做的事情,而且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如果是你,你会这样做吗?你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呢?可能真的纯粹是觉得方便吧?但是,那个他会怎么想呢?

可否分享一下你们的想法?

无聊的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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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04, 2008

黃燕燕请你马上闭嘴!

黄燕燕副部长最新的语录

妻點頭.夫可出軌(布城3日訊)馬華婦女組主席拿督黃燕燕醫生認為,丈夫出去尋歡是不能被接受的。

她說,若妻子面對性障礙,這不是為夫者出去風流的理由。

“我個人認為,丈夫出去尋歡是不被接受的,除非獲得妻子允許及體諒。畢竟這是很私人問題,外人很難裁決。

“夫妻間就必須互相尊重。”

我看到这样的谈话 -- 可能是我的“功力”还不够吧,我仍然被吓到了。

对于外遇、出轨、伴侣不忠,这样的事情,不是说允许和体谅就能够解决的事情。

面对伴侣这样的行为,我们可能都有不同的做法,当然其中有一些朋友仍然愿意留下来,其中理由很多。可能是因为爱;可能是因为对方真的诚心的改过;更多的可能是为了孩子、为了保留一个完整的家。

我们可以选择原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
生命中、我们的关系中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段。很多时候,要恢复到最初的爱,已经不可能,因为伤害早已经造成。

如果我们选择留下,我们就应该去好好的和我们的伴侣谈 -- 包括谈这样的过程中我们的伤害。在关系中,某一方面的背叛,都让我们对于这样的关系失去安全感。如果我们没有处理,我们天真的以为我们可以回到过去,我们因为失去了安全感,会做出很多不可理喻的行为,而对我们的关系造成更大的伤害。即使,对方真的很诚恳地改过;即使,我们很希望可以给我们所爱的人一个机会。

因此如果我们选择留下,我们要做很多的努力 -- 而且双方都必须很努力,这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

接纳,不代表我们认可这样的行为,不代表他没有错。只是我们选择比对错更重要的东西,如此而已。

他不会因为你的点头、你的接纳、你的允许,就可以完全当做没有发生过。

" I can forgive, but I will never forget" --

有个记者今天打了个电话给我,问我对于黄副部长的这样的言论有什么看法 -- 我不知道如何响应,我只说了以上的这番话。记者再问,这样的谈话会带来怎么样的回响,我说我不知道。或者我们去呼吁黄副部长就努力促成“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度”修改我们的婚姻法吧!真是混账东西。

明天,可能黄副部长又必须忙着澄清了 -- 我只能说我们的华裔女性部长,真的很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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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03, 2008

嚴碧霞虐傭表罪成立,法官諭令出庭自辯

今天早晨,收到了来自妇女力量(tenaganita)的短讯,才知道原来今天是裁决严碧霞虐佣案表面证据是否成立的大日子。

晚上,在我的gmail发现了来自MWG联盟的邮件 -- 严碧霞将于1月28日开始出庭自辩。

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 -- 至少Nirmila可以先回家了。

我到其他新闻网站,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报导,后来被我找到了。

(吉隆坡訊)嚴碧霞虐傭案的承審法官週四(3日)判處被告嚴碧霞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法官阿達指出,他滿意控方提出的證據以及此案受害人妮瑪拉在庭上的供證。此外,辯方指妮瑪拉因有精神病而自殘、企圖騙取保險金等說法也無法成立。首先他強調,控方提呈的照片清楚顯示出,妮瑪拉報案時身上所有傷痕符合刑事法典320(g)與(h)條文中,所列明的重傷定義。

“所謂一圖勝千言,照片中妮瑪拉的傷勢符合法令界定的重傷定義,最重要的問題,上述的傷害是否由被告所造成。”他表示,基於此案從頭到尾都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第三者親眼目睹罪行發生,因此在審訊時唯有依賴妮瑪拉一人的供證。“妮瑪拉的供證至關重要,而身為法官的我也必須全面及謹慎的檢視她所有的供證。”法官在判詞中指出,他以妮瑪拉的言行舉止、整體證據與供詞以及是否有其餘證據佐證三大方面著手,來檢視妮瑪拉供證。

“我觀察妮瑪拉於庭上供證時的表現,發現她無論是回答、肢體動作與神情皆展示她是一個誠實的證人。“雖然口供上存有出入與相互矛盾的地方,可是這不足以構成她不是一個可靠證人的問題。”他表示,報案書整體內容、其餘證人供詞以及獨立證物如照片等也可作為妮瑪拉供詞的佐證。

“在仔細檢視她所有的口供後,可發現所有指責皆一致的指向,妮瑪拉遭受到嚴碧霞虐待的事實。”受害人舉動正常另一方面,針對辯方指妮瑪拉因有精神病而自殘一事,法官表示照片裡展示出受害人背後的傷痕,根本難以自殘造成。

“案件開審的3年裡,我一直留意觀察妮瑪拉的一舉一動,在她多次出庭供證時,沒有顯現出任何神經質的舉動。“她表現鎮定自若,沒有暴力傾向,因此我覺得辯方指她因有精神問題而自殘的說法無法成立。”

至於妮瑪拉涉嫌自殘以騙取保險金的指責,他表示,從妮瑪拉在嚴碧霞住所外被保安員發現,而不是自行前往保安處投訴就可看出,一個存心欺騙的人是不會採取上述行動。基於以上數點,他裁決被告嚴碧霞表面罪成,並可選擇3種方式為自己進行辯護;第一是在證人欗內自辯;第二是在犯人欗自辯;及第三保持沉默。如果選擇第一項,控辯雙方都可以盤問被告;第二項是控辯護雙方不可盤問被告;第三項則是交由法庭裁決。嚴碧霞選擇證人欄自辯。

嚴碧霞在短暫休庭時與兩代表律師日月星與阿峇魯丁商談,最後選擇在證人欄自辯。嚴碧霞在聞判後表現冷靜,反而一旁的丈夫與親友們流露難過神情。而主控官拉惹羅茲拉副檢察司也向法官提出將護照交還妮瑪拉的申請,並獲得法官接納。

法官阿達在考量被告出庭自辯及辯方將傳召數位證人出庭後,將數個審訊日期定在1月28日至5月2日之間,並同意嚴碧霞繼續以相同擔保條件保外候審。此案受害人妮瑪拉週四在印尼大使館代表陪同下出庭旁聽,她在聞判後面無表情。

直到媒體在審訊結束後趨前詢問其感受時,妮瑪拉才露出如釋重負的微笑,並表示感到高興,眼下只希望儘快回到印尼與家人團聚,而且從此不再到大馬。

案情簡介:被告:嚴碧霞(37歲,家庭主婦)原告:妮瑪拉(20歲,印尼女傭)控狀:嚴碧霞面對4項控狀,其中3項控指她使用燙斗和熱開水蓄意嚴重嚴重致傷妮瑪拉,抵觸刑事法典325條文。另一項控狀指她以不鏽鋼杯致傷妮瑪拉,觸犯同法令326條文。刑罰:一旦罪成,如果刑期分開執行,被告面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67年。 (星洲日報•2008.01.03)

此案子开审了那么多年,其中因为被告的律师多次刻意找借口拖延,到最后开审的时候,其辩护律师在Cross Examination的“出色”表现,让我们很心寒。

这么严重的伤人案子,都需要经历这样的过程,还不一定可以讨回公道。难怪我以前的前同事在处理女佣被虐待的案子的时候,都不会很坚持的劝这些女佣通过法律来讨回公道。而女佣们亦表示,她们只需要拿回她们应该得到的工钱就可以了。

可以用Iron来弄伤一个人的背部,造成那么严重的伤害。事后,还以受害者的面貌出现,获得媒体的同情的报导。更辨说Nirmila是因为精神有问题而自残 -- 我想连小朋友也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

我期待1月28日的来临,并好好的看一看我们马来西亚的雇主可以厚颜无耻到怎么样的程度。

我更希望的是我们马来西亚的司法可以还等待了4年的Nirmila一个公道,而这个迟来的公道可以警惕我们的雇主,让她们知道如何做一个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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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02, 2008

眼泪知道

在一个朋友的部落,看到了他最近针对前女友即将结婚的感想,我写的回应。

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我收到一位“前”男友的结婚通知的时候,我的心情。虽然当时我早已在这段感情释放了自己,但是基于对于他的妻子的尊重,我选择不出席他的婚礼。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的上一任男友宣布结婚,虽然同样是生命线的战友,我仍然会选择不出席。同样的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而且我的丈夫的家人坚持要举行结婚晚宴,我想我也不会邀请他出席(所有的前男友都列入拒绝邀请的名单内)。

我在他的部落的回应 ---

很多时候,过去是无从想念的。遗失了发黄的照片,遗失了曾经保存很久的东西,遗失了枯萎的记忆。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

也许,总有些东西会留在生命最深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实与感动、虚伪与悲伤。眼泪,悄悄滴落在咖啡里。记得有人说过:”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过程。心,在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

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没有了激情的爱情,从火热走向平淡,或许就是我们一直在追寻的一种永恒。虽然,我们都不知道,这份平淡还是不是会那么让人心动。只是等待,无论时间是否冲淡了一切,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固执的方式、速度执著地跳着……

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等待比拥有更好!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只是,当我们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

世上倘若有两个人注定要彼此相爱,那么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会朝着对方走去,不偏不倚,不管是多么的不可能。我相信这一点。相信冥冥中注定的相遇和分离。有心的人,再远也会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曾经,它只属于那个时间;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生命里,它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永远!

或许,我们都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伤痕,我们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心动,安妮宝贝曾说过:”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

你会忘记一切,眼泪不会。也许,很久我们都不会哭了,无论受伤或者心疼,就那么冷眼地看着,或者在嘻笑打闹中隐没了。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本以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

只是,眼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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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视装、涂香水增进感情

几天前,我出去玩。
那天,不小心在下榻的酒店看到黄燕燕说的这番话 -- 很错愕,但没有当下响应。

第2天的报纸,有篇关于黄副部长谈话的报导。光明日报的记者打了个电话给我,希望听听我对于这样的言论的意见,转了几圈,由于我人在外头,因此访问并没有成功进行。

我想这是好事,否则我不知道会说出什么话(呵呵)。

东方日报的评论专栏,有篇对于此事的及时回应。

※李書禎

除舊迎新,我們家族人士聚會喝茶聊天之際,順道買了一份夜報,頭版新聞「黃燕燕授招,促女性扮美美,擦香水,穿透視裝睡覺 ,讓丈夫保有新鮮感」云云;在場女生嘩然!問:黃燕燕到底發生什么事?她說的是什么意思?

白紙黑字寫得那么清楚,難道真看不明白?只是大家再也不能忍受黃副部長的荒謬論調。請別再講了,我國男女的臉蛋和腦袋不知該擺到哪裡,尊嚴盡失啊!

黃燕燕學醫,喝過洋水,從政,一路平步青雲做到副財長的職位,她的學識和思想應該不錯吧!
然而,近日她以馬華婦女組主席身份所作之巡迴演講,談到禁聘中國女傭和女性自強、自我提升的課題時,一語驚人,謬論連連,「心軟」男人抵不住中國女傭的溫柔,會對她們起憐憫之心,造成家庭和社會問題的邏輯論;現在,又叫女人扮美、穿透視裝以俘擄丈夫的芳心。

黃副部長不止鄙視男性,低估他們的自制力,高估他們的動物性;也低估我國女性的智慧!幸好她不是家庭與婦女發展部部長,否則,我國女性的尊嚴和地位必更受損。

時代女性的臉蛋、外表和形象固然重要,然而,腦袋的更新和心靈的充實更不可忽視。前者是視覺,一個印象,美麗一下子;后者是自覺和感覺,是生活的自信和氣質,美麗一輩子。該保持新鮮的是人的腦袋,與時並進;是天天全新的心情,不把昨日、前日、很多日的怨氣憤恨帶下來。
隨著光陰飛逝,年華老去,再先進的科技也不可能把人變成不老的妖怪;勸女人靠外表的胭脂粉末、軀體的露現來「誘惑」她的男人,以增強魅力是沒有遠見,華而不實的「用心」。只有蠢男人才把會變老的臉蛋和軀殼當作首選指標。

女性的生命與男性一樣有價值及創造力,我們出生為自己而活,不是為男人而活!千萬別把自己當作父母的附屬品,丈夫的展示品或勝利品。

假設很不幸,那丈夫愛尋花問柳,家中女人的透視裝肯定發揮不了作用;家花哪比野花嬌艷?風塵女子要什么樣,有什么樣,一切純屬價格問題;不是活在燈紅酒綠疆域的女人,生活條件和能力不同,為何與她們相比較?

女人是人,一樣有尊嚴和自主性,條件是不斷學習,求進,具有獨立思考和經濟能力。現今社會的女性經濟不能獨立,做伸手將軍,則一切免談。

黃燕燕從拒絕中國女傭的謬論講起,把「女傭」當「小龍女」看待,焦點集中男性的生理需求,以偏概全地推論中國女人攻陷華社幸福家庭,完全不提我國移民廳、外勞政策和執法單位的作業疏漏可能造成的負面問題,模糊了聘請中國女傭的本質討論,有誤導之虞,不是有識之士或部長級人馬所應有的言論。

有时候,我会这样想,男人之所以会鄙视女人,是不是我们女人自己造成的。看了黄副部长那被大大的报导的那番话(当然啦,连电视新闻都有呢)连一个号称全球第2大的纯华人政党妇女组的头头喝过洋水的头头都思想都如此这般,难怪男人都将女人当作一群没有大脑、只会到商场花钱购物的动物了。

我们这样父权为上的社会,女人是被“物化”的,是被当成附属物的人。无论我们如何努力,这样的论调仍然会在不同的时段、被不同的人物所提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身为一个女人,就必需背负如基督教所说的“原罪”一样。千错万错,都是女人的错,因为你的名字叫“女人”。

夫妻相处之道,情侣相处之道,是建立于双方相互尊重、关怀、支持的基础点上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两人互动时所产生的结果,无论谁比较对、谁错得少,双方都需要为关系的维持拥有同等的责任。

黄副部长如此的谈话,就将夫妇相处之道的责任推到女人应该在房间穿得少一点--好像男女、夫妇之间只有性生活一样,好像男人都只会用下半身做思考一样。

这样的言论,不只贬低了女人的智慧,更污辱了男人的自制能力。

我想我们的女性的领袖的素质不应该只有如此,而看待议题的时候,不应该如此短视。

中国女佣的课题炒了这么久,我认识的友族同事不只一次的问我,为什么你们的妇女领袖那么的害怕她们,却没有更进一部的去看一看我国针对女佣的政策。讨论男女之间的问题、夫妻之间的问题的时候,将女人的责任扩大,认定身为女人的“原罪”。而忽略我们更应该去看两性不对等的关系,因此在这样的男性霸权下所足缺乏的尊重。

我只能说,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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