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0, 2015

性侵案的司法正义在哪?

2013年7月1日 下午4点44分
【时政】暗夜微光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34481

相信司法公义与司法制度,是为了让当事人及其家属寻求公义,让涉案者获得应有的惩罚,以为自己的行为 负责。朱玉叶家属经过漫长7年的等待,等到了法庭的判决。姗姗来迟的判决,居然是案件中唯一的被告,无罪释放。原因是,检控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致 伤,甚至致死死者朱玉叶。因此宣判被告不需答辩的情况下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这个判决,不只让等待了7年的朱家家属心碎,更让民众一片哗然。

朱玉叶的案件难免让我们想到几年前轰动一时的诺丽达山苏丁,这两件案件相同的地方是案主们都毙命,死前都有发生性行为,一个被强暴,另一个“疑似自愿”发生 性行为,因为死者与被告有情人关系。两个案件的唯一被告都被判无罪释放,主要的原因在于案发现场,死者身上有另一个人的精液,因此没有办法裁定被告致死死 者。

诺丽达的案件,即使被告拥有动机,即使此案多样证物都拥有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但是控方无法证明与死者发生性行为的是被 告,在体内发现“不知明人士”的DNA,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被告无罪释放。至于朱丽叶案件,高庭基于控方无法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致伤并致死女死者,且女死者私处除了被告的精液,尚有第三者 的精液,判决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应该列明有潜逃嫌疑犯

朱玉叶的案件突显检控单位的草率及警察调查案件的水准有待加强。被控谋杀,唯一的刑罚是死刑,如果控方要以谋杀作为唯一的控状来提控,控方必需有完全准备及 十足的把握,确保所有证人的供词,物证毫无疑点,如果没有直接证据(direct evidence),靠环境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控方必须放大环境证据与案件及被告的关联,被告是否存有动机。

NONE这个案件很明显的证明主控单位准备不足。主控单位在案件审讯前,应该收到大马化验局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显示死者体内除了被告的精液,尚有一名“神秘人物”的精液。警察逮捕被告归案到主控单位正式提出告诉的期间,应该施压被告供出这个神秘人物。

如 果无法找出这个神秘人物,主控单位仍然要起诉被告,就必须在控状中,列明除了这名被告,仍然有一名仍在潜逃的嫌疑犯。虽然这一定会让辩方律师放大,但是有 能力的主控官,是会让这个伤害减到最低,将所有的火力集中在被告的身上。重要的是,有了诺丽达的案件作为前例,主控单位没有为自己提出的控状设下安全网, 是严重的失误。主控单位可以参考了所有证物、报告后,决定是否需要修改控状,或者增加控状。

民众应更关注性侵审讯

坊间很多人在问为什么主控单位没有增加强暴这个控状。有人指出,强暴案件需证明有“非自愿”因素,而朱玉叶案的案主已经死了,如何鉴定这在强暴案最重要的因 素?是否是“自愿”,除了当事人的口供,尚有其他的化验及医疗报告可以证明,2013年2月26日,上庭作供的科学鉴证组专员就表示,死者的私处及全身都 有被折磨的伤痕。医疗报告,亦可通过私处敞开的程度,是否有防御性伤痕,断定死者是否自愿或非自愿的情况发生性行为。

同样轰动一时的王丽涓奸杀案,主控官提控被告时,就用了两个控状,既《刑事法典》第302条款的谋杀罪及第376条款的强暴罪,结果两个控状罪名成立。因此那些专业、非专业人士若要质疑所谓人已经死了,如何证明“非自愿”,应该做多一点考证,才免得发表上述误导的言论。

women's day rally 180312另外,到底审讯的过程中,是什么关键问题遗漏或者主控官忽略了?主控官的书面总结是否做足充分准备,以反击辩方所提出的疑点?我们还是需要看了控方的总结与法官的完整书面判词,才能够作进一步的分析。只是,以目前所公布的资料而言,我们有理由相信,主控单位并没有充分的准备,以至案件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束。

人民生气了,大声声讨各单位不足,要求重新检讨判决。这股生气未免来得太迟了,早在诺丽达案件的被告无罪释放的时候,人民就应该生气。当年诺丽达案件宣判 时,并没有铺天盖地的愤怒 。不是因为种族问题,而是当时媒体一再放大诺丽达的私生活,她如何的“不检点”。结果,案件结束,上诉到联邦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没有太多人愤怒,甚至有 人觉得她活该,即使审讯过程中有纰漏 。

如果当年有这一次的愤怒,我们的司法程序是否会更专业一点呢?

法庭难保障案主的权益
作为站在前线的社工人员,陪伴案主及案主的家人游走于医院、警察局、总检察署、法庭等8年,这8年来,妇女援助中心有不少案主案件中的涉案者被控上法庭。涉 案者判刑大概是案件总数的20%,20%涉案者无罪释放,15%在上诉的过程中并不顺利,结果案件胎死腹中。更多的是当事人放弃,放弃的原因林林种种,最 常见的原因是等待审讯的过程太过冗长,案主们需要为新生活打拼,不想再被过往的阴影笼罩自己的生命,因此宁愿选择放弃。

NONE20年前,我对于放弃用司法制度寻求正义的朋友,我诸多鄙视。我总觉得这些当事人有义务将涉案者控上法庭,法庭一定会还他们公道,最重要的他们有义务不让同样 的事情发生在其他人的身上。对于那些在审讯过程中途放弃的朋友,我也是诸多不满,总觉得既然决定了报警、开始司法程序,必须完成整个的程序,否则当初为什 么要报警?

20年后,我却没有办法将同样的话,8年的生命里,我看过太多从当初的相信、坚持,到最后的愤怒、失望、绝望及无可奈何的案主 与案主的家属。如今,即使作为前线社工的我,仍然会鼓励案主及案主的家人们报警,寻求司法公义,内心深处,我很清楚,我越来越认为在马来西亚寻求司法公 义,除了所谓的“公义”更需要很多很多的运气。我越来越无法相信司法途径可以保护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尤其是被性侵的当事人。【参见《司法途径能保障被性侵者吗?》】

我手中处理过,完整走过整个司法程序,最终将涉案者判刑的案件都有一个模式,就是运气。她们有幸遇到非常专业及认真的调查官及主控官;涉案者是一般的民众,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能力请到马来西亚一流的刑事辩护律师,或涉案者有前科等等。

搜证与提控必须无纰漏

我有两个类似的案件,案件中都有一个重要证人无法或不愿意出庭做证,案中的被告都拥有一流的辩护律师。第一个案件,主控官的无能及粗心,她没有尽力的“传 召”该名重要证人。辩护律师要求以技术问题及重要证人缺席为由,宣判被告无罪释放。这是一宗法定强暴案件(Statutory Rape),化学验证的证物显示,拥有当事人与涉案者的DNA,所有证人法庭上的供词非常一致,但被告最终无罪获释。

第二个案件,主控官 详细的向法官用各种证据证明,控方已经用尽办法都没有办法找到重要证人出庭,辩护律师一直用这个打击控方, 但控方在总结陈词时引用了判决先例来回应,并表示虽然案件的重要证人没能出庭作证,但是控方已经竭尽所能的尝试找对方已经出庭供证,另外所有证人及呈交的 证据都显示被告涉及案件,控方已经证明此案毫无疑点,被告应该被判罪名成立。结果这个案件的两名被告都被定罪。

NONE上述两个案件的分别在于主控官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有没有做好万全准备,考量每一个细节,以确保此案件毫无疑点。毕竟,刑事案件中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每一个过程都不能有任何的纰漏。

警方锁定目标嫌犯,继而展开逮捕行动至搜集证据,过程必须谨慎专业无误。除了主控官、警队鉴证科、大马化验局,每一个单位在过程中犯下的错误,都足以让嫌犯脱离嫌疑。

只 是,如果刑事案中的案主及他们的家人一味的期望“运气”,有专业、好的调查官、整个警队鉴证科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毫无遗漏,保全证物链(chain of evidence)的完整性、专业及具前瞻性的主控官,独立的法官,再加一个被告没有能力聘请一流的辩护律师。我们只能预期,有更多的案主与他们的家人, 在这样的司法体系下失望而归。

Friday, February 06, 2015

专栏文章:外籍新娘悲歌何时了

【时政】暗夜微光
2012年10月29日 上午11点57分
http ://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12845

我身上有一半的台湾人血统。每一次和妈妈回台湾,常听到的就是妈妈的家人对我们家境遇感到惋惜,最常听到的就是他们会说如果我妈妈当年留在台湾继续当国中老师,我爸爸继续留在台湾发展,现在他们就可以享福了,毕竟老一辈的公务员退休福利是很丰厚的。

妈妈得了末期癌症后,今年8月,第一次回台湾,台湾的家人们会说如果当年爸爸妈妈选择留下,现在妈妈的病至少有健保及其他的医疗补贴的福利可以享用。

我身为外籍新娘的孩子,心中有很多感触。

五年内无法离境

当年离开台湾,我们第一个落脚的地方并不是马来西亚,而是新加坡。当时,爸爸受聘于新加坡的研究中心,到了新加坡两年内,妈妈就获得了新加坡公民身份。她可以享有所有新加坡公民的福利,其中包括工作权,但是那时候,我们还小,母亲放弃工作的权利,专心养育孩子。

1982年父亲决定要回来马来西亚。当年,马来西亚的移民条例是很严苛的。如果你是外籍新娘,申请到马来西亚签证(dependent pass)五年内,就不能离开马来西亚,否则必须重新申请。

记得1985年的时候,外公病重,妈妈是外公最疼爱的孩子,却因为移民条例限制,没有办法回家探望外公。妈妈知道外公病逝消息时,只能躲在一角偷偷掉眼泪。没有办法在外公病重的时候陪伴他,这样的遗憾让妈妈一直不敢回台湾面对她的家人,一直到2007年才第一次踏上回家的路。妈妈的痛与愧疚,一直影响三个孩子及父亲。

有些人20年都在等审批

同一个时候,我父亲患了癌症,我们的经济面对危机,因为母亲不是永久居民,空有一张台湾师范大学中文系的文凭却没有办法工作。当时,我们最害怕的是如果父亲去世,我们应该怎么办?因为,母亲没有办法工作,我们要如何生活下去?孩子们的身份证必须由身为马来西亚公民的父亲去申请,否则我们会否变成无国籍的孩子;母亲可能连居留在马来西亚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她每一年需要更新的签证,必须由父亲负责申请,无论她已经在马来西亚居留了多少年。

去年,母亲患了末期癌症,每个月需要马币8000元的医药费。我们尝试申请医药补贴及其他医药基金,但是因为母亲不是马来西亚公民,没有办法获得协助,即使她居住在马来西亚已长达30年。这个月母亲做超音波扫描时发现,之前马币450的费用已经起价到马币700了,因为永久居民与外籍人士的待遇是一样的。

我母亲还是幸运的,她不需面对家暴问题,父亲没有外遇,对家庭尽责,不会更新居留证来要挟母亲;他们没有离婚,无需面对孩子抚养权及离婚之后,母亲可能必须骨肉分离;最重要我父亲没有因为癌症去世,她不用担心要如何与三个孩子在异国生存下去的问题;她只需要等11年就获得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不像我认识的一些案主,20年都还在等。

母亲是30年前的外籍新娘,现在的外籍新娘,是否获得更好的待遇?

居留权掌握在丈夫手中

外籍新娘仍然面对每年必须到移民厅更新签证的问题,虽然现在移民厅条例允许外籍新娘可以申请长达五年的签证,但是这个新条例是遥不可及的,因为申请此签证的条件是该名外籍新娘拥有一份工作。很多的雇主不大愿意聘请外籍新娘,因为必须面对很冗长的程序及纸上作业。

更新签证,必须由马来西亚籍的配偶陪同,否则无法更新签证。如果,该名外籍新娘不幸的嫁给了拥有暴力倾向或不负责任的丈夫,她只能够忍耐,因为她居留在马来西亚的权利完全掌控在丈夫的手中。

几乎每一位因为家暴来妇女援助中心投诉的外籍新娘,都对我们说过“我们吵架的时候,我的丈夫就恐吓我,他会到移民厅撤销我的签证,赶我回家”,“如果我不听话,他就不会帮我更新我的签证”。由于外籍新娘可以获得的援助,几乎相等于零,她们常认为唯一的出路唯有继续的忍耐,因为没有人可以或愿意协助她们。毕竟,马来西亚政府普遍上对外籍人士都存有某一种程度的不友善、甚至歧视。

无法工作的外籍新娘,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她们的丈夫,万一她们的丈夫不负责任,没有给家用,甚至有了外遇而遗弃了她们,她们几乎完全没有生存的权利。有些案主,她们比较幸运,因为她们的家庭有点积蓄,可以帮补她们的日常开销,甚至鼓励她们回国发展,但是如果她们有孩子,她们不可能将自己的孩子滞留在马来西亚,自己一个人回国发展,她们唯有一直在马来西亚等待奇迹的出现。

法律诉讼面对重重关卡

我们可能会说“如果婚姻不幸福,离婚就好了。”“七岁以下的孩子,母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很容易的吗?”。离婚必须请律师,单方面申请离婚的律师费至少由5000令吉起跳,没有工作权的外籍新娘如何负担得起庞大的律师费?

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你是外籍人士,申请法律援助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法律援助一般只供马来西亚籍的人士申请,即使有一天,开放予外籍人士申请,一般的法律援助的案件由申请到审理,或许消耗一年以上的时间。处于水深火热的外籍新娘如何有能力消耗那么长时间的等待?

很多时候,外籍案主会问社工“我们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是多少。”。其实,根本的问题不是拿不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即使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工作权又要如何与孩子生存下去。

我们天真的说“法庭会让孩子的爸付赡养费、教育费啊”。我们都清楚,执法不严的马来西亚,有多少人拖欠赡养费、孩子的教育费。如果要告丈夫藐视法庭,必须先请律师入禀法庭提出申请,法庭批准申请后,才能正式开庭审理。请律师的费用不提,案件从提呈到审理到下判动辄可能会拖上一年半载,即使是本国籍的朋友都困难重重,更何况缺乏支援系统的外籍新娘。

通常,外籍新娘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同时,都会纳入一个条款“不能带孩子出国,如果需要出国必须获得配偶的同意”,以防止外籍新娘将孩子“拐带”出国。因此,无论马来西亚的生活有多么的艰难,她们唯有咬紧牙根坚持下去。

面对这样的困境,即使没有工作权,她们也会尝试寻找一些散工,以期可以生活下去,间中还要面对被逮捕的风险。这还不包括她们能否获得移民厅的“同情”,让她们可以继续的申请或更新签证,她们的孩子能否因为前夫的配合,而得以申请到马来西亚的所有证件,其中包括身份证与护照。

更严重的情况是,如果他们的丈夫一直没有为他们的婚姻注册,这些新娘就会变成无证件的外籍人士,随时都会被逮捕遣送回国,他们的孩子会因为他们的婚姻没有合法注册而变成无国籍人士,不能获得身份证,无法上学。

由于马来西亚对于外籍新娘的支援严重缺乏,很多时候当我们处理外籍新娘的案件,我们第一个念头就是看案主是否愿意回自己的国家居住,回去的话能否可以获得家庭的支持与协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会竭尽所能的想办法安排案主、甚至是孩子的孩子们回国。这样的结果是很可悲的,但总比她们留在马来西亚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来得好,至少这样的结果里存有希望。

让她们活得更有尊严

其他国家的外籍新娘政策又是如何呢?看一看台湾的例子,2007年我回到台湾的时候,有幸到高雄的社会局参观,当时看到社会局的部门用双语介绍部门与服务范畴,因为外籍配偶与外籍劳工越来越多,必须用双语解决基本的沟通问题。

他们甚至有为外籍配偶投诉的热线,可以选择自己国家的语言来投诉,有通译员可以处理他们的询问。此外,台湾有很多外籍配偶的关怀中心,甚至有一个印尼语电台 。

2012年重回台湾,台湾社工朋友说,如果外籍新娘因为家暴或被遗弃,需要紧急庇护与援助,就可以到社会局申请紧急安家费用(此费用足以让她们维持三个月的房租与生活费) 。

外籍新娘远嫁马来西亚,像当年我的母亲一样,为了爱情,愿意离开故乡放弃一切,离开她的家人及家乡。那么多年的乡愁,只为了这个婚姻这个家。她们理应获得合理对待与社会机关的协助。

首先,让他们在马来西亚居留两年以上,只要他们可以出示证明,可以无需由配偶陪同申请签证,让她们无需为了每一年更新签证而担心害怕。让他们拥有工作的权利,让她们可以自食其力。如果她们拥有本国籍的孩子,让他们有资格申请社辅单位的协助,包括经济与法律援助。她们可以用更短的时间申请永久居民与公民权,万一她们与配偶离婚了,如果他们选择与本国籍的孩子们留在马来西亚,政府理应让她们继续的留在马来西亚,而不是撤销她们的签证、甚至是拥有居民的申请。

让她们可以更有尊严的活着,为了她们,更为了她们的孩子们。

Thursday, June 26, 2014

生命线 -- 一个属于大家的团体 《会员大会不能流会》


2014年6月29日,适逢马来西亚生命线召开会员大会的日子。今年,还是改选年。

昨天晚上,到学校上课途中,发现了一些义工们的留言,让我好担心。

这几天听到可能出席的义工不多,再加上理事会大部分成员请辞,开始被这些担心及感触饱满了思绪,结果上课途中,好像在回应讯息的比较多。

一直以为没有什么,就是回应大家的讯息,在“义工一个都不能少”的观念下,对于义工们小小大大的情绪都异常的紧张,因此会想要调解。

一直写到这几段

我真心的希望,可以的话,大家来一下,好不? 会员大会没有人啊 --- 准备接的新理事团队,怕都怕死了 。。搞不好,有人或当场拒绝被提名 。。。 真没有办法来,我想可以理解的 。。 我们这些人,谁不是身兼数个职位,准备活动、值班、带团体、开大大小小的会、如果同身为辅导/关怀义工,忙都忙死了 。。有时候,可以的话,真的希望留个时间给自己与自己的家人 。。这种两难的选择,的确不容易 。。亦能体谅 。。 只是,我真的真的,不希望生命线不是因为没有经费无法支持下去;不是因为没有专业、一流,为案主们、服务团体无私付出的义工 ;
却因为会员大会不够人流产、因为理事人数不够 。。
结果被社团注册局对付,而没有了 。。 我们才刚搬新会所,大家都期待在这个优美的会所做更多的事情 。。 这个时候,因为这种因素,而必须关闭 。。岂不可惜 。。 够力啊,写到这里眼泪就掉了 。。 当年,生命线没有钱,近4个月没有钱出薪水,连水电都是义工们付的97-98年代,记得我和慧芳去买toto,希望可以发财 。。。 生命线没有倒下 。。 当年,生命线会员大会留会,理事不够法定人数很多很多 。。 生命线没有倒下。 最近的,annie 那时,几乎所有理事们一起离开,搞到最后必须请前任理事长出来,到后来理事长请辞 。。 生命线没有倒下 。。 现在,我们有了新会所 。。真的忍心让生命线因为会员大会流产,会员大会流产,理事会够不够人都不用说了 。。 我们真的可以 。。。? 。。 我想或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会通过我的眼泪及那种心痛,了解生命线其实真的占据我的生命 。。 我不是不能找其他平台 。。 但是,没有一个平台可以与生命线画成等号 。。 这是因为,生命线有你们 。。。 有我们共同的生命体验与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回忆 。。 这是我们即使没有被看到,即使有时候会因为一些争执,被一些理事气到想走掉 。。但是还是留下来,只因为真的舍不得 。。。 通过这个长长的回应
我才真切的了解马来西亚生命线对我而言是个无法被任何事物取代的地方
很多年了,一直找不回这样的感觉
这些年生命线对我变成了一个因为责任不得不继续留下来的地方
这些责任有时候变成了一波又一波的压力所在

但是,回应的时候,那种无法言语的心痛,
让我找回了这样的感觉。

这么多年了,与生命线一同成长的日子,经历了很多的事情。
生命线给了我成长、纵情的发挥想要做的事情 一直没有地方给我家的感觉,生命线却给我一个家,让我有归属感的家 由于是一个家,家中会有误会,也许会有不小的伤害,但是当中更多的是伙伴们的爱。
这个家的成员,无论是理事/义工/甚至行政人员,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尽心的做事情,都期待自己被看到、被尊重、被认可。
不同的岗位,看事情的时候,所戴的镜片不一样,看的角度不一样,就开始有不满、怨言。

可是这些不满等,很多时候,都是源自于爱。
没有弹性、人味的一些规则或处理的方式,很多时候,是为了生命线可以走得更远,有更好的系统的爱。


每一次的会员大会,人数凋零,理事们都不了解,这些可以一个星期来很多天的义工们,为什么不来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重要,是因为会员大会流产,轻微的是必需重新的启动会员大会的程序,重则会被社团注册局对付,吊销执照。会员大会开不成,理事会就不能改选;即使开得成,没有人愿意做理事,那么重则也会被对付。生命线就不能呢个操作。

做为生命线的各组义工,我们负责生命线的服务项目 ---- 


如果有那么一天,有一批人一起进来生命线,结果因为没有人要做理事,结果进入理事会,然后他们决定要将生命线转型,做其他的东西。或者,像有一年的理事长一样,为了捞政治资本上位,结果有两年的时间,将生命线导向与政党挂钩,引起很多义工强烈的不满 。。我们真的忍心?

几年前,新加坡有一个老字号的组织AWARE,有一年会员大会改选,来了一帮保守派人物,他们当选了,结果,改变了中心一向的服务理念,很多人因此很感到惋惜。

我不知道会否有那么一天,生命线会成为有心人加入,结果改变了当初生命线成立时候的初衷。

到时候,即使我们仍然有很多原因服务的义工,我们或许会因此而失去生命线这个家 。。

这是为什么出席会员大会很重要,一直默默做了很多事情的义工的出席,有权利选择生命线的理事成员是那么的重要 。。

经历过,才知道那种痛,这样的痛,我真的不愿意、不忍心让他再度发生。

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可能因为处理的过程中,有些人或许让义工们/理事们感觉到受伤了。

因此,开始问自己 “我干嘛那么愚蠢?” 痛心“我们那么努力的做了那么多你们为什么没有看到。” ”你们一直说我们让你们受伤,可是叫你们加入理事你们又不要“的吃力不讨好的委屈 。。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因为爱、因为在乎,我们才会感觉到痛 。。不是吗?

那么,我想问 。。我们会愿意因为爱,如果可以,我们尽量花一点时间,来出席这个改选年的会员大会吗?

如果我们有时间,都来好吗?


除了给予我们这一届即将卸任的理事会成员支持鼓励;更为了拥有主动的权利去决定带领生命线继续前进的理事会阵容 --- 当然,生命线会员大会因为人数不够而流产,因为我相信从未试过6月举行会员大会的生命线,是没有时间再重新启动这个程序的 。。

再一次,如果我们有时间,都来可好?

Wednesday, April 09, 2014

暗夜啜泣7:难以弥补的阴影 如何疗伤心灵

 暗夜啜泣7:难以弥补的阴影 如何疗伤心灵
2010/09/21 15:07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

从小落入人肉贩子的柬埔寨雏妓索玛丽(Somaly Mam)靠着坚韧的顽强意志走出黑暗,从无助的受害者转换角色为拯救者。 

台湾记者徐璐在住家遭闯入的歹徒强暴,花了很大心力和时间才释放禁锢的灵魂,停止逃避,勇敢面对伤口,写下《暗夜幸存者》,借以鼓励拥有同样经历的人,别让自己沉溺在悲情中。 

每个人的抗压力、承受力和意志力都不同,没有几个人真的单靠自己就能战胜心魔,如何提供一个正确的支援体系,是治疗受创身心的关键。然而,面对性侵受害者,很多亲友其实不知该如何是好,结果造成无心伤害,阻延当事人的复原过程…… 

2009年10月,霹雳怡保一名14岁女生应同学邀约,到卡拉OK唱歌,同房还有5名男生,结 果女生遭人下药迷奸。涉嫌轮奸的5名男生事后还到处吹嘘炫耀。当事人迟迟不敢向家人坦承,后不堪被恶意渲染及同学的嘲笑讥讽,终向家人全盘托出,并向校方 投诉,却反被校方建议转校,有冤无处诉。 

都需要接受心理辅导

有媒体大篇幅报道事件所引起的反应,校园流言四起,邻居街坊加油添醋,长辈安慰女孩充耳不闻或一概否认,受访时几乎都由家长代答,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受伤的女儿,女孩却陷入自责与封闭中。 

以上述事件为例,把“治疗”的问题抛给王妤娴。她稍微沉思了一下才这样分析——性侵遭遇不只禁锢当事人的灵魂,也许家长本身也被禁锢了,大家长期都被社会禁锢,所以不知该怎么做。若是幼龄小孩,一些父母甚至选择不相信或玩笑以对,只当小孩在瞎说,反应过敏。 

根据她多年经验和观察发现,很多性侵案件,不只是当事人需要辅导,就连亲属和施暴者都需要接受心理辅导。一些致电者,尤其是当事人的亲属,本身也很慌张、不知所措,辅导员反而需要先处理这些人的情绪,以免不适当的反应对当事人造成无心伤害。 

“所以在帮助当事人时,也要帮助他们的家人,只有让他们接纳事实,不会过度自责时,才不会形成压力。这就是为什么说聆听者对当事人很重要,但聆听者的反应更重要,如果当事人还是要处理家人的反应,那是另外一股压力。所以处理家属的反应,也是首要急务之一。”
孩童性侵最易被忽略

相较之下,孩童遭性侵问题最容易被忽略,虽说事情发生时年纪越小,就越容易忘记,但若处理不当,就会留下阴影,越严重的性侵甚至是暴力行为,对日后的心理影响就越大,延续同样的问题,形成另一代的悲剧。 

王妤娴提醒为人家长者,一旦家中的小孩出现奇怪反应,就要特别留意,比如突然生病,不论怎么检查都找不出病因,却久久不会痊愈,还有就是突然很抗拒某些人、突然不要回家、突然很怕黑……虽然不一定和性侵有关,但若有异常反应,都不能等闲视之。 

虽然拥抱和一些身体上的接触,会放孩子觉得安全,但若触碰到敏感部位或是另外企图的触摸,则是逾越的行为,孩子太小可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随着年纪长大,慢慢了解某些施加在自己身上的行为是错误的、“不正常”的,他们的心理就会开始产生变化。 

所以一些忧虑并非杞人忧天,小孩子和青少年对性往往都会感到好奇,若不给予适当的性教育和关注,一些年纪较大的孩子也有可能会趁机占小朋友的便宜,性侵者不一定是成人。 

心理建设面对现实

处理过太多太多的个案,王妤娴很清楚受害者严重的心灵创伤,要恢复过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非短期内就能做到,身为社工,她必须小心翼翼,陪伴当事人、给予适当的辅导,先稳定情绪,然后才循序渐进,讨论此事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 

她说,当事人往往不敢让家长知道,甚至要求辅导员帮忙欺瞒父母。辅导单位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先打“预防针”,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基本的心理建设,鼓励受害者面对现实。 

她一贯的处理方式除了减缓当事人的恐惧情绪,也让对方知道身边有人在支持她,并且让她了解这些支持力量的重要性,然后再为她寻找更多的支援。但她从不问细节,因为那不是重点,要当事人陈述细节,等于是要对方陷入过去的经历,再一次感受过程中的伤害。 

“支援系统对当事人很重要,关键的第一动作其实不是报警,而是确保这样的暴力不会重复,从一开始就要把危险性降到最低,这是很重要的防范步骤,当所有人都建立起这种以保护当事人为前提的系统,才能帮到当事人。” 

心理枷锁根深蒂固

她举例,早前举国侧目的德士色魔及后来的学巴司机,若希望有人举报和供证,那我们是否提供一个良好及安全的举报管道,确保受害者有信心举报? 

“再者,施暴者有恐吓的工具,她们敢说吗?最重要的是,若家人和朋友不相信这些事,她们敢举报吗?” 

事实上,王妤娴对“举报”偶尔感到矛盾,大马社会基本上还是相当保守,男尊女卑的心理枷锁依然根深蒂固,很多人拒绝举报的原因就是“不想将事情闹大”,更多的是责问当事人是否做错了什么,或是没做好什么防范措施。 

辅导员有辅导员的守则和禁区,尽管她不明白所谓的“闹大”指的是不是媒体报道,她本身希望当事人和家人报案,但她没有办法保证这些案子会不会曝光,她无法不顾虑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支援体系,尤其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再来就是当事人的抗压能力究竟有多大? 

无药治疗的心病

接纳、尊重、平等,是协助性侵受害者走出黑暗的3大要则,不论是当事人、家人、朋友、聆听者或辅导员,都有各自的角色和反应方式,否则即使只是轻轻的一句问候和眼神,也会让敏感的当事人觉得受创,缩藏起来。 

人们常说“心病终须心药医,问题不在于能不能,而在于要不要”,但没有多少人是能在毫无支援系统的情况下,自行痊愈。性侵问题就是一种没有辅佐药物就难以治疗的“心病”。 

“当事人如何走出黑暗,和身边的支援体系有很大的关系,而所谓的支援体系,可能只是一本书,一个愿意倾听的朋友,也许她们无法一个人走出黑暗,所以必须借助这些外来力量的职称。” 

“有些人之所以会对某些习惯上瘾,比如抽烟、喝酒、甚至性交,就是因为她们无法一个人去面对,或无法一个人处理问题。” 

聆听者很重要,聆听者的反应更重要,也许只是一句无心的“你确定吗?”影响却很大,会让当事人觉得受伤,而不会去想到那可能是聆听者不知如何反应的反应。 

“错误反应出于无心,当下那一刻其实是控制不到的,所以我们必须教育公众在面对这些情况时如何处理及反应,尤其是父母,他们若不面对或接受时,往往就会这样问,但那其实不是他们真正的想法。结果就这样变成了伤害,让当事人不想再和你谈。” 

王妤娴凭着本身所受训练和经验给予聆听者的第一个劝告——深呼吸10秒,让自己走出惊诧,避免因为不知所错而冲动地怪责当事人。 

或者,即使只是静静地聆听,也会让当事人觉得有人支援她,之后才问:“你接下来要做什么?想做什么?”因为当事人的第一反应肯定不是报警,而是躲起来,把自己清洗干净,那是正常反应,甚至是一种下意识动作。 

“许多当事人都是过了几个星期才找辅导,一些甚至过了十多年,因为在日后的一些关系里发现受到影响而来寻求协助。” 

当事人冷静下来并同意报警后,身为家人或朋友就陪伴当事人走过整个过程,基本上,报案并不需要多少时间,只是医院方面的检查过程比较费事。 

此外,第一个聆听者也需要做好被叫出庭作证,因为这是重要的协助证据,这个“第一聆听者”也包括社工在内。 

过度关心难自疗

王妤娴给予支援者的第二道提示——尊重和接纳。 

她说,亲近朋友很多时候也是第一聆听者,若当事人突然在事后变得冷淡或疏离,不需要穷追猛打或 表现过度关心,那并不是因为聆听者做错了什么,而是当事人想要自疗的过程,就让一切顺其自然,不要变成当事人的压力、提醒或是害怕,也不要去问发生什么事 或突然太关心,就像之前那样平常就好。 

“让对方感觉到,她的经历和生命是被接纳的,第二,她和之前并没什么不同,她还是她,你不会过 度关心,但当她需要时,你会在她身边。简而言之,就是别让当事人觉得这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过程、一场生命中的经历,没有什么特别的。当她们回头找你时, 表示她已经可以面对自己。” 

别让关爱变成一种压力

助人者总有自己的理由,但必须量力而为,保持协助者和被援助者的平衡关系,切忌感情用事及关心过度而逾越了底线,不自觉地陷入扮演拯救者的角色,成了浮木,却于事无补。不少“热心”的支援者最容易陷入这样的窘境。 

“作为一个朋友,若太过保护当事人或强烈的担心和陪伴,会让当事人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继续自怜,甚至觉得世界对不起自己。彼此间的关系就变成了‘受害者’与‘拯救者’的角色,而这是不正确的。” 

“对方也许会很依赖你的陪伴,反而耽误了让她自己走过来的时间。我们只是让她们正视自己的镜子,最终是否走得出去,关键还是在于自己,我们不能干涉太多,避免过度依赖,变成浮木。”

“别让关爱变成一种压力,否则,会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或伤害对方。就带她们走要走的路,说想说的话,然后带她们回到正确的路,引导她们面对抗拒的部分。” 

美国一位女性学者凯西.温克勒博士(Kathy Winkler)是强奸受害者,她用“劫后余生”形容性暴受害者,并称之为“幸存者”。她个人勇敢面对,努力争取,“为自己的身体所受到的迫害讨回公道”,但绝大多数的受害者,都选择忘记、隐抑、缄默…… 

凯西用“一念之差”解释女性对强暴的心理:多数强暴者本身很难将它和性撇清,因此分裂出无数个自我困扰自己,甚至感到羞愧、自责。她认为对受害者而言,她们对自己的身体的感觉、认知、定义……往往是受害者能否走出囚牢的那把钥匙。 

王妤娴也说,人的记忆会封闭,但身体的反应却很实在,当事人可能会在很久很久以后才突然因某些刺激而“恢复回忆”,厘清为何自己的身体会对某些动作特别敏感。 

但这样的“记忆恢复”也可能会变成一种禁忌。一些受害者会下意识地认为自己不够好、不值得生活得好、不值得活着,甚至是该死的! 

“当事人不一定是憎恨当初那个人,而是自己当初为何没有阻止事情的发生,陷入自责 。所以,如何原谅自己是最难的,也是最抗拒的一点,这也是我们处理这类事件的方向。” 

《系列完》

暗夜啜泣6:媒体报道性罪案 是落井下石吗?

暗夜啜泣6:媒体报道性罪案 是落井下石吗?
2010/09/20 14:53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陈绛雪

媒体肩负提醒及教育社会的责任,但在报道性罪案的同时,也常被批为对当事人造成“二度伤害”或“落井下石”,虽然没有直接公开受害者身份,却在后续的跟进过程中,间接把受害者曝露在阳光底下。

全世界的平面、电子和网络媒体,性罪案报道都不可能缺席,站在媒体的立场,报道的目的是反映社会现况,提高警惕,但站在局外人的立场而言,彼此间的恶性竞争已导致媒体乖离了应有的宗旨和守则。 

从揭发事件、后续进展、犯罪者落网、司法审讯、案情水落石出及至判决?媒体该如何拿捏性罪案的报道尺度和角度?

新加坡歌手何耀珊、台湾歌手辛晓琪、香港艺人刘嘉玲、男艺人黄秋生等公众人物,都曾遭性侵,这些过去相继被媒体挖掘出来,大肆报道。

不久前,八卦周刊《国家询问报》刊登美国主持天后欧普拉可能当过雏妓,当事人也曾公开坦承自己是性侵受害者,9岁就遭亲戚性侵!报道也提及欧普拉接客频繁,14岁就怀孕,生下的早产儿1个月后就夭折,之后更挑出她参加选美时填表格谎称“未生过小孩”。

事关明星艺人,公众人物,自是耸动新闻,许多读者和网友一边看一边骂,非议媒体不择手段挖掘新闻,二度伤害当事人的做法。

社会新闻“警惕”作用

这种狗仔队式的挖掘和报道手法虽然不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但在性罪案的报道上,各个媒体本身虽然所有一套保护政策,比如将受害者甚至嫌犯的照片打上马赛克,遮眼或遮脸以掩饰身份,即使奸杀、乱伦案被告的真面目,也不会在法律定罪之前曝光。

然而,即使社会群众对媒体作业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社会舆论对媒体报道性罪案的处理手法、拿捏尺度和报道角度,还是有不少意见,有善意和理智的批评,也有愤怒的抨击,偏激者甚至认为报章应该完全避免提及受害者,集中火力追踪犯罪者及审判结果。

该不该性罪案已不是一个问题,社会新闻的主要作用是“警惕”,若只字不提不代表社会很安全,也不会有人相信这样的“粉饰太平”是实况。追根究底,媒体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异见在于——报道手法及呈现方式。

媒体塑造受害者形象?

妇女援助中心社工部主任王妤娴认为,媒体作业也无可避免地跟着社会迷思走,不自觉地强化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刻板印象,在性暴事件上也公式化地塑造受害者“应有的形象”,迷思不断加深,有时甚至推波助澜,落井下石。

她并不否定媒体报道性罪案具有警惕社会的正面作用,但却无法苟同一些报道手法和处理方式,有时为了争取独家而不择手段,极尽耸人听闻及煽情报道之能事,以刺激销量为前提,罔顾保护受害者的社会责任。

批判范围锁定在本地报章尤其一些以哗众取宠路线的报章,她理解媒体放大一些较轰动的性罪案报道,但突出的角度却扭曲了媒体应该扮演的角色。

突出非关事件

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习惯性”地把焦点放在受害者既定的形象——柔弱、可怜、崩溃、自闭……若当事人没有这些表现,媒体机会加以强调,比如“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她没有哭”,甚至是警方也会以这样的概念全是当事人的心理状态。

2007年6月,一对男女在柔佛新山巴西古当大道一间油站添油时遭匪徒抢劫,该名女子还惨遭轮奸,在此之前的两天,已有一对男女在同样地点被掳,女方同样遭轮奸!各大报章连续几天大肆报道有关新闻,政党人士也介入处理。

她不解的是,某报章封面突出的不是有关事件,反而以当事人的情绪反应和表现为焦点,打出大而显眼的3字标题——“我不哭!”。她当时的想法是:“她哭不哭,关你什么事?”

事情的后续发展更令她对媒体作业感到疑惑,即使警方表明态度“不能追问”,但媒体始终不放过当事人,大部分的报道不是追查嫌犯和调查进展,而是锁着当事人的身边人紧紧追踪。

“这等于是公开了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和身边亲友,如何面对左邻右舍,承受多少的异样眼光和难堪言语,以后要怎么生活?所谓的‘保护’之说,又从何说起?”

将伤害降到最低

少数媒体从一开始就直接刊登所有照片,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即使大部分媒体采取打马赛克的方 式,掩饰当事人甚至嫌犯的身份,但却刊登当事人和被告亲友的照片。如此一来,等于是间接曝露了她们/他们的身份。只要是认识当事人、嫌犯及被告的亲友和邻 居,即使打马赛克仍能一眼认出,刊登亲友和照片更是公告天下的做法。即使法庭尚未下判,但不论是当事人、嫌犯或被告,都已被社会定罪。

2003年12月,妙龄马来女郎诺丽塔被发现赤裸,手脚捆绑,死在公寓住家床上,死前曾遭性侵 犯。媒体的报道焦点和走向,从原来的谴责凶手残忍,转到死者的私生活层面。受害的一方变成一个拥有很多男朋友、私生活不检点的女子,还放大受害者家人的照 片及母亲痛哭,不相信女儿是这样的人的部分。结果奸杀案变成了道德审判,有些人甚至觉得她该死。最后司法审讯无法证明谁是凶手,嫌犯都无罪释放。

“社会已经有规定了的‘剧本’,判定一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的生命应该是怎样的,若不跟着剧本走或无法符合剧情的要求,就是当事人的错,所以她们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

她累积的经验和多年观察,根深蒂固的社会观点,执法单位、司法制度及媒体审查系统,很多时候都一再伤害当事人,致使幸存者选择隐瞒、逃避、封闭,可能很多很多年以后才跟亲密好友倾吐这样一段不想回首的伤痛经历。

控诉社会系统缺漏

令她印象非常深刻且愤怒的是两名小学生在教室内玩性游戏的事件,事发地点在校园内,媒体在家长的要求下介入此事,岂料居然有报章刊登了其中一名小学生的日记!

王妤娴当时气愤到极点,她愤怒的理由是有关媒体可以选择保护这个孩子,不一定要刊登有关的日记!即使媒体在报道性罪案问题上有充足的理由和正当的目的,但也应该有原则,若无法做到面面俱全,也要将伤害降到最低!

“我愿意召开记者会,只是要控诉和提醒这个社会系统的缺漏,但不代表我同意你伤害我及我的家人!”

“媒体每天应该问责和思考的是,究竟什么原因造成受害者陷入这样的状况?不是一味放大悲情的部分。”

她认为,媒体不应把焦点放在当事人身上以及和案件无关的部分,更不需要用煽情去制造社会压力, 避免调查和执法单位敷衍怠责。也许悲情手法确实能制造一些支持的力量,但在煽情的同时是否忘了当事人该怎么办?今天媒体突出当事人“不哭”的坚强形象,社 会能不能允许当事人之后的脆弱?

“人的情绪肯定会有起伏,社会的反应也是两极的,我们往往会忽略当事人也是一个人。为何她不哭,就一定要为她套上坚强的标签?即使后来她哭了,又怎样?”

暗夜啜泣系列5:恶魔在身边 却视而不见?

 暗夜啜泣系列5:恶魔在身边 却视而不见?
2010/09/18 15:12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性暴,不只有女性受害,男性也会成为故事主人翁,还有反抗能力薄弱的孩童。 

德士色魔、学巴色魔、外劳色魔、嗑药色魔、娈童色魔、同学色魔、教师色魔、父兄色魔、邻居色魔……恶魔在身边,何处有安全? 

当社会已对性暴“习以为常”,冷漠以对,目睹罪案却视若无睹,掉头而去,“默许”性罪案的发生,再多的严刑峻法又如何? 

面对性暴,社会陷入重重迷思,就像一道魔咒,一日不破,就解不了问题的症结……

看看警方的数据和资料——我国强奸案逐年增加,平均每隔2小时半就有一人被强奸!18岁以下儿童遭强奸情况日趋严重,受害者年龄不只年轻化,更“幼龄”化!摆在眼前的事实让人感觉恐怖——绝大多数的性暴事件,都是熟人所为,连家里都不再安全! 

性罪案有增无减,增长率超过130%,一年365天却有将近4000宗性罪案!内政部于2009年秒所得数据飙升将近300%,强奸案投报从2007年的1241宗激增至2008年的4959宗,2009年首2个月就截获769宗投报,每年逮捕的嫌犯同样以数千人计!

触目惊心的性罪案投报,当中不乏祖父叔伯辈甚至是兄长对家中女性施暴的实例,每一天都占据报章某个位置,信手拈来都是让人发指的荒诞例子。 

2009年1月,一名3岁女童遭其保姆17岁儿子在住家强奸;隔天,一名5岁男童在住家附近公园玩耍时,被18岁邻居诱骗到树下强迫口交并鸡奸男童! 

2009年的159宗强奸案中有132宗是熟人所为;截至今年5月所截获的56宗强奸,熟人所为就占了48宗!过去6年,国内强奸及乱伦案增加,还有几千名妻子生活在随时被丈夫施暴的威胁中,生活尽是恐惧和无助!

属最严重的伤害与背叛

遭受自己最信任、亲近、投靠的人伤害,是最严重的背叛,无疑将受害者打入万劫不复的黑暗炼狱! 

能够无情地辣手摧毁亲生子女、邻居、朋友甚至是孙女,对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说“他日轮到你挚爱的家人被如此糟蹋,你会是什么感受?”已经是没用的废话,怒骂几句“变态”也只是袖手旁观的形容。 

恶魔就在身边,究竟要如何保护女性和小孩免于性侵犯的魔爪?性暴问题的根源,究竟为何?
欲望合理美丽有罪?

关于性暴,最普遍的两种说法不外是“男人无法控制好性欲”以及“女人行为不检”,独漏了没有反抗能力的孩童。 

然而,每时每刻每分在世界各个角落上演的性罪案,受害者岂止是样貌姣好、行为放荡、穿着不当、花枝招展、卖弄风骚的女性?触目惊心的女童遭性暴、性虐、性侵等事件,早已不是“新闻”!这些小孩,又做了什么性暗示,引人犯罪? 

国内一些政客的言论中也反映出社会对于性暴问题的刻板想法,最常听见的犯罪理由就是“女人长得太美,裙子太短,穿着太性感”。 

妇女援助中心社工部主任王妤娴指出,种种“引人犯罪”的说法,都是社会长期对性暴问题所产生的迷思。 

“人都喜欢美丽的东西,但不等于我们可以不问自取,男女都有遐想,但是否就能把遐想变成暴力行为?人其实有控制能力,只看本身要不要控制,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所以别用‘控制不了欲望’作为施暴的借口!” 

问题背后所反映出的其实是长期以来两性平等的概念偏差,社会依然是父权至上,“顺从”、“屈服”、“软弱”等枷锁依然紧紧套在女性身上,许多国家依然将女性视为男性的“附属品”。

别为自己的欲望找借口

思想普遍上还是保守的社会里,对女性的贞洁更被看成比性命还重要,强烈凸出男性强势的主导地位 而女性只能服从的不平等观念,前者拥有绝对的权力,后者则被“规范”成固定的一种人。社会看待性暴问题也还是抱持“宽容男性,苛求女性”的心态,长期潜移 默化的结果,让人在潜意识中会“合理化”性暴行为,甚至将焦点转移到受害者身上。 

王妤娴以曾经轰动台湾的高雄市彭婉茹命案为例,这位强势女性在回家途中遭德士司机杀害,有媒体突出“幸好她没有被奸污”,言下之意仿佛是说“她可以死但一定要保住自己的清白”?好像“若你被性侵,一定要拼死保护贞洁”这样的说法在本地其实也相当普遍。

被伤害的“工具”

事实上,“性欲”并非性暴的关键因素,色情资讯泛滥和暴力电影也不是主要源头,更深入的心理研 究和分析指出,施暴者在另一个比自己弱势的人身上得到施展权威的满足感和掌控他人的欲望,所以男性其实也会是性暴受害者,尤其那些“不符合社会要求”的男 性以及没有反抗能力的男童。有非正式调查显示,10个男童里有2个有过被性侵的经历! 

“他们(施暴者)要的不是性,而是一个可以让他们伤害的‘工具’,完全掌控甚至摧毁一个人的生命的感觉让他们觉得快乐。”

性暴迷思对社会的影响

既定的社会道德观和男尊女卑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性暴受害者饱受身心创伤后,往往还得承受各种外来的压力和批判,导致大部分的受害者都只能瑟缩在角落里暗自啜泣,若没有支援力量和及时开导,就会逐渐封闭自己,自我禁锢,甚至否定自己。 

逐年飙升的性暴事件,报案者却不到10%,许多受害者惨遭蹂躏后不敢对人言,或面对心理障碍,不敢报警和上庭作证,我国明明有足够的严刑峻法对付施暴者,但执行层面问题重重以及社会对性暴的迷思,间接加剧问题的严重性。 

据了解,一名性暴当事人前往医院检查时,至少要接受10名医务人员、查案官等各单位的问话,一 些警员还带着有色眼光和质疑态度轻视受害者心情。案件一旦带上法庭,除了一再面对施暴者和律师难堪的提问,身心俱疲的当事人可能还要承受来自家人、亲友和 外界的压力,再坚强的意志也会崩溃。 

王妤娴指出,社会总是习惯性地把焦点放在当事人身上,先“审查”当事人是否做错什么而“惹祸上身”,习惯性地把负担加诸在受害者身上,比如受害者的穿着、私生活、职业和出事地点等等。
80%的施暴者是熟人

警方数据和犯罪心理学研究早已证实,80%的施暴者是熟人,倘若受害者是儿童则肯定是熟人所 为,因为不必什么用强,就能使没有反抗能力和提防心的受害人配合、屈服,而且在小孩的想法里,这些都是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即使当事人在事后向家长报告有关 事情,大人往往也不以为意,只当是小孩在瞎说,目的是要引来关注,甚至觉得只是一桩小事,小孩子夸大其词。 

此外,人们对施暴者的直接反应向来是严厉谴责,然后以“变态”定论,但在放大这些犯罪者的背景之后,比如心理有问题、曾有过被性侵的经历等原因之后,往往就会同情甚至是“理解”及“合理化”他们的犯罪行为。 

漠视和“默许”有何分别?

再有实例——今年6月,吉隆坡增江某社区荒废已久的空地沦为性罪案之地,居民多次目睹轮奸案却选择“息事宁人”,掉头而去,不想“惹祸上身”! 

如果说德士色魔让人忐忑不安,至亲强暴让人心寒,学巴色狼更叫人心惊胆颤,目击罪案却视而不见,息事宁人,那是社会“默许”的表现,间接纵容性暴力滋长,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简短总结,种种性暴迷思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有三——(1)合理化性暴行为,默许施暴者犯罪,并间 接鼓励男性使用暴力;(2)影响司法程序的运作及执法人员的心态,导致当事人因恐惧“二度伤害”而放弃寻求司法公义;(3)对女性特别苛求的社会道德观非 常悠久,已根深蒂固在社会大众的思想中,性暴受害者没有支援力量,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自责自弃,严重阻碍心灵复建过程。 

只要执法、司法及社会制度都无法完善保护性暴当事人,问题只会持续恶化,无法遏止!

暗夜啜泣4: 原住民性暴问题 政治下的牺牲品?

暗夜啜泣4: 原住民性暴问题 政治下的牺牲品?
2010/09/17 14:33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除了沦陷人肉贩子手中的难民和性工作者,原住民是性暴问题中,另一个被忽略的弱势群体。

本南族少女性侵事件始终模糊不清,说的人义愤膺胸,旁观的犹如雾里看花,不知内情究竟为何?民间深信政治黑手掩盖了事实真相,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政府自是否认到底,就连警方的调查如何,也迟迟没有交代。 

家庭、妇女及社会发展部于去年9月首次公开证实事件属实,但由始至终未清楚交代事件始末和处理方针,更有本南族代表声称遭恐吓,该部副部长王赛芝更发言说本南族事件已被政治化。 

事情拖延多年,各造争执不休,本南女性依然深陷性暴阴影,事件最终是否会随着新闻报道和各造减少而淡化,失落在社会聚焦之外? 

若非《星报》一名记者误打误撞之下,揭发本南族少女遭伐木工人性侵事件,引起关注,不知还有多少女性活在性暴阴影,躲在暗夜独自承受种种欺凌。 

当时由拿督斯里黄燕燕医生坐镇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即时成立专案小组调查此事。去年9月,该部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也公开证实事件属实,并已鉴定涉及强奸本南女子的伐木工人所属伐木公司,资料呈交警方调查。

此后,又是一连串的考察和报告,但砂州地方政府和警方仍矢口否认,并以“没有受害者报案,难以调查”为由,迟迟没有采取行动。 

报告也只是“报告”

尽管本南族代表和民间非政府组织积极多次深入砂州内陆原住民区,包括本南人居住的地区,并到国会提呈报告,但事件最终还是被套上“政治化”的标签,各造僵持不下,而官方和非政府组织的报告,依然是一份“报告”,未见执法单位正视或采取任何行动。 

这样的反应在坊间看来完全是“意料之中”。一度有两名受害者在非政府组织和当地人民代议士的协 助下向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报案,最终却更改供词,事件又不了了之,至今仍只有非政府组织和几名原住民代表锲而不舍,不见当事人成功挺身而出公开说话,整个事 件拖延多年仍僵陷在各执一词的局面。 

今年7月,由36个非政府组织联合组成的“支持本南族组织”(PSG)到国会提呈有关本南女性 受性侵的独立调查报告书《砂拉越乌鲁峇兰峇南及中部本南妇女与女童遭性剥削的广阔视角》,其中一个部分记载7名当事人遭强奸、殴打、拐带、逼婚、家暴及威 胁等暴力对待,其中一名本南族受害者被强暴时年仅14岁!余者年龄介于10多岁到30岁。 

该组织去年也曾组队到沙拉月弄拉曼、弄阿京和弄墨卑考察,并和13个本南社区代表会谈。有关报 告也提及本南族人面对土地权被剥削、严重贫穷、缺乏公民权和基本设施以及被边缘化等困境,导致该族少女遭性侵犯问题猖獗,许多受害者都很年轻,也没有接受 完整的小学教育,甚至没有身份证和报生纸等各种问题。 

15分钟对话有何结果?

在专案小组和支援组织的报告相继出炉后,该组织抨击政府已确认事件真伪,却没有采取行动,维护 本南族女性的权益,为她们讨回公道,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在特设的调查委员会报告完成后,却没有采取后续行动,从问题根本着手,彻底解决,所谓的报告内 容非常表面,仅提及当地设施匮乏、缺乏交通、教育、生活水平低等。 

妇女援助中心社工部主任王妤娴是考察团的其中一员,多次赴实地考察,和当地居民深入接触后发 现,他说,“当地居民和受害人对地方政府和警方毫无信心,更不敢信任,所以在性侵事件上没有很强烈的报警意愿,身为援助单位成员,既不想强人所难,也不能 逼迫当事人站出来报案,承受第二度的伤害和批判,以及接踵而来、难以防范的恶势力威胁。”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在去年亲自出马到砂拉越考察之行,王妤娴也随行,与 原住民对话的时间只有区区15分钟,结果自是问不出个所以然! 曾经在非政府组织协助下来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保安的两名当事人,也在较后撤销控告,返回村落,根据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调查所知,难以和外界接触的原住民面对 “女婿”们的威逼及恐吓,逼使当事人屈服在恶势力之下。 

然而,这些未得到官方正式回应或坚决否认的说法,都被视为“坊间传言”,非政府组织一方面要保护当事人的安全,事件也因政党介入而演变成政治议题。 

资源被剥削生态失衡

我国原住民关怀中心(Center for Orang Asli Concerns)先后于2003年及2006年出版的《走过沙巴州巴巴贡水坝及卡达山——杜顺族迁徙村》(Flowed Over,Babagon Dam and the Resettlement of the Kadazandusuns in Sabah)及《马来西亚原住民女性》(Orang Asli Women of Malaysia),都详细记载东马原住民在发展洪流下所面对的窘境,以及原住民女性的卑微地位和种种遭遇。 

原住民面对的困境,远超出你我的想象。仰赖大自然环境维生的他们,在“发展”的名义下,宝贵资源被大量剥削,身为这片土地的“原住民”,很多很多人却没有报生纸和身份证,教育、医疗、交通和水电供应等基本设施匮乏,也没有公民的投票权。 

此外,伐木公司、地方政府、警方以及原住民之间,权力关系严重失衡,后者完全处于被动而无助的 地步。资料指出,地方政府没有监督伐木公司,美其名是由伐木公司负责道路、桥梁及交通等基本设施的工作,实际上还是为了自身需求才开辟道路,让运输木材的 罗里进出,并非为了原住民。
地考察过程中,负责家庭访问的王妤娴收集的实例堪称“档案累累”,政府一项看似简单的决定,对原住民的影响和伤害却是深而远,而真正获益的只是一小撮外来者。 

打从伐木公司持着伐木准证进入几个原住民区后,大肆砍伐的结果就是生态失衡,本南族和几个受影响的原住民村在政府的重新安置计划下,失去了赖以维生的土地和木材,只获得区区数万令吉的补偿金,但没有了种植的园地,连建新屋还要自行贷款,补偿金用完之后,生计哪里找? 

内陆地区的原住民,没有水电供应,还过着打猎及烧柴煮食的生活,失去越多的土地和木材,生态失衡就越严重,河水泛滥成灾也愈加频密,他们只能不断往内陆和高地迁徙。 

交通欠缺恶性循环

当伐木公司越多,森林消失速度越快,加上非法滥伐,可以造船、建屋和烧火的木材越来越少,原住民反过来被迫向伐木公司购买木材,连做竹篮手艺品变卖的原料也越来越稀少,有原住民尝试自己种植却宣告失败。 

当生活日益艰难的原住民必须花越来越长的时间,走越长的路寻找生计,意味着女人处境更危险,没 有人知道路途中有什么危机在等着她们,伐木公司的罗里成了原住民出门以及和外界沟通的唯一管道,不论是去学校、医院或市区,都必须依赖伐木公司的交通,否 则只能步行,穿越草丛和树林,可能走好几个小时的路,才有一间小诊所或是去到学校。 

综合非政府组织和原住民代表反映实况,原住民若没有钱付给伐木公司,就没有交通出外,孩子没有报生纸难以入学,也没有学前教育,可能超龄入学,无法跟上进度,很多因素导致他们不能上学,贫穷和文盲就像一道魔咒,代代相传。 

“去学校最遥远的距离,是走72个小时的路,也就是3天3夜!” 

“若女人有生产,一是在屋内接生,否则就要在预产期之前的两个星期出发去诊所待产,若来不及的话,可能难产或血崩而死!” 

“一旦生病,就等着自行痊愈,不然抱着等死的心态……”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害怕,害怕失去土地,害怕森林消失,害怕生病……” 

砂拉越乡村女性协会/马来西亚原住民联盟(WADESA)主席贺兰安帕英(Hellan Empaing)及原住民关怀中心(Centre For Orang Asli Concerns,COAC)协调员嘉妮塔英吉(Jenita Engi)在一场分享会上也透露,没有报生纸和身份证在原住民地区是非常普遍的问题,困难重重,而所谓的“发展”却是以牺牲原住民为基础。 

王妤娴和本南族人亲自接触所得意见,原住民其实并不抗拒现代化,也不反对发展,但不是以剥削和牺牲他们的生活环境。 

性侵事件之所以发生,就是恶性循环的结果,考察报告记载本南族女性遭伐木工人性侵的情况主要有二——强奸及以结婚为堂皇理由,之后就抛弃孤儿寡母,消失无踪,有者甚至将她们当性奴,种种情况让人齿寒,目无王法的行为,不只是性侵,而是更严重的性剥削! 

“那是有系统、有规划、有模式的性剥削!” 

本南女子遭性侵事件

一名乘搭伐木公司顺风车前往学校的女学生,被伐木工人强奸。 

一名女子在2005年和2007年,两次遭她认识的伐木工人强奸成孕。 

女学生在乘搭木材罗里前往学校途中,常遭司机非礼。 

一名14岁女生遭罗里司机非礼其胸部。 

一群10岁女童,险遭罗里司机非礼,幸机警脱身。 

一名12岁女童,在乘搭木材罗里前往学校途中,遭伐木工人和陌生人强奸成孕,被迫辍学及下嫁一名本南人。 

一名13岁女生在拜访位于美里亲戚时,被一名伊班籍伐木工人绑架及强奸。 

一名女生在和父亲乘搭木材罗里,前往申请身份证时险遭强奸。 

一名14岁女生在乘搭木材罗里顺风车途中,遭司机非礼。 

一名17岁女生被奸成孕,同时其邻居女子声称和伐木工人有性关系。 

暗夜啜泣3: 跌入火坑 何以翻身?

 暗夜啜泣3: 跌入火坑 何以翻身?

2010/09/16 14:51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我国矢志摆脱“人口贩卖转运站”的污名,但怀疑一些移民厅官员与人肉贩子狼狈为奸,使我国的形象黑上加黑! 

今年8月初,国会上议院终于通过“反贩卖人口法令”修正法案,将走私与贩卖人口尽皆纳入管制范围,加强严刑峻法之余,也将于今年杪与泰国及柬埔寨签署对付贩卖人口活动的谅解备忘录。 

此外,政府也在今年3月正式推介“2010年至2015年国家打击人口贩卖蓝图”,策划9大战略和9大行动目标,全面打击人口贩卖问题,平面和电视媒体也都有反贩卖人口的提醒和“警告”。

有一段时间,王妤娴是“反贩卖人口”活动的成员,也曾加入一个跨国非政府组织联盟,每一次看到警方的扫黄行动逮捕了多少性工作者的新闻,她都会想到其中有多少人是被贩卖人口组织诱骗过来这个“淘金天堂”的女孩?

她所接触过的人口贩卖受害者案例中,女孩们都是来自穷乡僻壤,没得上学,要赚钱养家,一些父母卖田卖地,筹足一笔钱给了中介,把女儿送到异乡打“家庭工”,却不知道自己所相信的人居然把女儿卖到风月场所。

变成牟利工具

“别以为每个外国女孩都是来卖淫的,那并非事实的全部,一些是被强迫,一些遭诱骗,家里卖田卖地给了中介钱,以为真的是来这里打工赚钱,为的是一家人的生活……结果却是被推进火坑!”

据她所知,柬埔寨的卡拉OK,真的是卡拉OK,没有所谓的特别服务,但女孩们来到这里的夜店才发现背后那么复杂!

“女孩们都来自穷乡僻壤,因为贫穷,所以成为贩卖人口组织中介的牟利工具,她们以为来到这里,就能在工厂里赚着1000至1500令吉的高薪养家,那是在家乡仅仅100令吉的十倍之多!”

结果却是——护照被没收,还被逼接客,而接客的钱都被中介没收!所谓的“还清欠中介的钱才能赎身”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空话!

逃跑后果悲惨

“每一天,她们从晚上7时工作至清晨7时,有时需要接十几个客。因为担心他们逃跑,禁锢者就给她们吃软性毒品,让她们昏睡,醒来后继续工作。如果逃跑而不幸被抓到,后果都很悲惨。”

若按照“非自愿情况下被逼发生的性行为就是性暴”的解释,那么这些人生地不熟、被牢牢控制着、活在恐惧中的女孩们,每个晚上都要被人重复强暴(Repeated Rape)多少次?对她们来说,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什么样的生活?

“有人也许会问:‘她们不会逃吗?’但别忘记,她们在这里语言不通、护照被扣留,要逃去哪里?怎么逃?逃去去向谁求助?”

贩卖人口庇护所

贩卖人口活动猖獗,受害女性数据相当惊人,但作为国内最主要的女性援助单位,妇女援助中心这个非政府组织着着手处理的案例却不多,而且大多数是经过大使馆和警方引荐前来接受庇护,加上法令限制,该中心所能做的庇护工作极其有限。

根据内政部国际组织的数据,从2008年至今年7月,我国执法当局侦破247宗贩卖人口案件,逮捕363人,救出1656名外国人士,当局鉴定其中484人是非法贩卖人口的受害者,分别来自中国、印尼和柬埔寨等国,他们都在保护条例下安顿在国内的庇护中心,等待遣送回国。

根据条例,政府只须为女性受害者提供庇护,而我国在过去也因为忽略男性受害者而备受抨击。不过,随着政府日益关注贩卖人口问题,如今已增设男女受害者庇护中心。

根据内政部的最新资料,我国目前已有两间男性庇护所,分别在马六甲丹绒吉宁和砂拉越的BERKENU,而女性和儿童贩卖人口受害者则由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管辖,其中两间庇护所分别是在沙巴利卡和吉隆坡武吉乐当路。

通过大使馆交涉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威拉阿布瑟曼今年9月初向媒体披露,那些疑遭贩卖者,一旦被有关当局逮捕,执法单位将依据贩卖人口法令第44(3)条文向法庭申请临时保护令(IPO),将他们送往反贩卖人口庇护所。
此外,一些男性受害者被安置在扣留营,并不是直接当成非法外劳处置,而是必须经过调查和鉴定是否有人口贩卖的代理及非法外劳混在其中。

当局将依据调查结果,提控涉及贩卖人口勾当的“人蛇头子”,至于被贩卖的受害者,则交由联合国难民署或是相关国家的大使馆,安排遣送回国。

过去,妇女援助中心等非政府组织可以收留这些受害者,直到安排好一切回国事务。如今,“侥幸” 在扫黄行动中“获救”的女孩,若是没有证件,就要通过大使馆交涉,安排引渡回国,当中一些可能因长期被迫卖淫而不幸染上性病,该中心社工就须陪同语言不通 的她们前往医院接受治疗,有时连心理辅导也面对沟通问题。

“保证”背后的危机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政府的庇护所只有3个月的保护期限,之后这些受害者就会被送去移民厅和机场遣送中心,由相关国家的大使馆接手处理。

然而,由政府经手处理庇护和引渡事务并非万无一失,顺利无阻,遣送回国之前,必须确保由相关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接应,免得再次落入贩卖者的手中,包括自己的家人!结果,曾有一批等待引渡回国的受害者,在机场遣送中心等了几个星期仍不见大使馆官员前来处理!

更甚者,怀疑一些移民厅官员与人肉贩子勾结贩卖难民,经过一轮“雷厉风行”的执法行动后,又一如既往地淡化,跌出社会议题的聚焦之外。

虽然内政部国际组织秘书莫哈末纳卡益拉兹曼月前受访时向传媒透露,在今年首7个月没有政府官员涉及贩卖人口活动而被扣留。

然而,问题不会因为人们的淡忘而消失,官方数据和“保证”的背后,究竟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黑暗?种种危机,都叫王妤娴和援助中心不敢信任,无法放心地将受害者交托出去。

9策略9大行动目标 势必打击人口贩卖

人口贩卖问题到底有多严重?我国政府在打击贩卖人口行动上又有多坚定?

数据显示,全球贩卖人口活动每年可获利443亿美元,是继反毒和走私军火后,获利最丰富的非法活动!数十万计的女性和幼童被卖到世界各地,被迫卖淫,她们都是地位卑微的女性及弱小的幼童!

我国内政部于2004年至2006年的数据则显示,共有1万5500名外国女郎因卖淫而被逮捕。此外,许多被中介“介绍”到异乡当女佣、劳工甚至是外埠新娘的人,也都是被“贩卖”过来,毫无保障!

◆2008至2010年7月我国贩卖人口数据
类别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总数
案件宗数 18 151 78 247
受害者人数 87 951 513 1551
逮捕人数 20 217 126 363
临时保护令 87 951 618 1656
保护令 31 205 248 484

联合国有关贩卖人口的跨机构组织估计,全球至少有61个国家已通过应对贩卖人口的特别立法,在10个东协国家,只有3个国家越南、新加坡和缅甸还未有相关的特别法令。

根据美国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的《人口贩卖问题报告》,2009年至2010年间,全球约有 1230万人(包括儿童)成为强迫劳动、强迫卖淫、债务奴隶及至娃娃兵等人口贩运行径的受害者,而观察名单上新增的亚洲国家包括阿富汗、寮国、马尔代夫、 新加坡、泰国及越南等等,我国情况虽然还未完全除名,但已不在被监督的黑名单内。

罚款提高10倍

今年8月初,国会上议院终于通过“反贩卖人口法令”修正法案,将走私与贩卖人口尽皆纳入管制范 围,罚款从以前的5万令吉至50万令吉,提高10倍至50万令吉至100万令吉,而监禁最高20年。在加强严刑峻法之余,当局也将于今年杪与泰国及柬埔寨 签署对付贩卖人口活动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资料,在澳洲先进追踪器和雷达的支援下,我国水警目前已可更有效地在国内水域取缔人蛇集团,导致这些集团改变策略,不再取道我国水域,改用印尼和泰国水域,然后把所谓的“难民”再往澳洲寻求庇护。

过去人蛇集团都在吉隆坡或新加坡机场降陆,然后通过边佳兰水域把人蛇偷渡到印尼,再转往澳洲,随着我国水警获得来自澳洲的先进追踪器,对抗这类勾当的效率已大大提高。

此外,政府也在今年3月初推介“2010年至2015年国家打击人口贩卖蓝图”,定下9个策略及9大行动目标,显示打击人口贩卖活动的决心。

◆9大战略目标
1)强化现有的司法框架,改善打击人口走私活动
2)整合各执法机构行动
3)提高公众醒觉
4)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提供与国际标准符合的保护与再安置服务
5)打击劳工走私活动
6)为司法人员提供培训,了解及更有效执行“反贩卖人口法令”
7)为涉及打击人口贩卖的政府部门,建立了综合资讯管理系统
8)建立本地与国际合作伙伴网络
9)强化行政管理

◆9大行动目标
1)全面加强司法机制,包括调查与检控程序,政府也将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资助恐怖活动法令”,对付人口贩卖活动
2)整合各执法机构行动,各执法部门统一执行任务及建立有效的通报系统
3)提高公众教育和预防,教育公众走私及贩卖人口的严重性
4)为受害者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保护与再安置措施,并为受害者提供技能训练
5)打击劳工走私活动
6)能力建设,包括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打击人口贩卖训练
7)资讯管理,建立有效的综合资讯管理及系统
8)建立精明合作伙伴关系,包括与本地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联系
9)采用绩效指标评估执法成效

暗夜啜泣系列2: 《失真之路》揭露黑色内幕

暗夜啜泣系列2: 《失真之路》揭露黑色内幕
2010/09/14 14:54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难民与贩卖人口一直都是紧密牵扯,性暴或更惨无人道的性奴,是从两者衍生出来的问题,让人发指,而国际嫖客的变态心理及虐待女性的迷信习俗,更是人神共愤!

“雏妓”这个国际性暴问题,教人深恶痛绝,也彻底反映人性的丑恶与可怖。在小小的东南亚,因雏妓和卖淫著称的国度,泰国并非“独一无二”,军人掌控的封闭国家缅甸,还有古迹辉煌的柬埔寨,贩卖人口和雏妓的严重程度绝对不遑多让,情况也许更糟。

若硬要说王妤娴这些年的亲身见闻是“一面之词”,那索马丽·玛姆亲自撰写的《The Road of Lost Innocence·失真之路》,就是揭露事实的黑色记录……

索马丽·玛姆(Somaly Mam),一个命运多舛的柬埔寨女孩,一生都饱受欺凌和威胁,始终有着顽强不屈的意志,不但扛下所有悲惨的命运,还将自己的大苦大悲,化为大爱,豁出一切拯救堕入地狱的孩子于苦难。

与其说她是一位性暴幸存者的自传,“性奴”或许会是更加贴切的形容。尽管撑着一幅瘦弱身躯,仅有单薄的力量,但她“救得一个是一个”的信念,却足以叫所有阅读的人,潸然泪下。

每一章每一页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有关人口贩卖与性奴悲歌的真实事件,更叫人意想不到的是,游客眼中美丽的柬埔寨,有着那么多让人痛心疾首、深恶痛绝的黑暗……

打从有记忆开始,索玛丽就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生为柬埔寨女孩已经是一种不幸,生在暴君波博(Pol Pot)的红高棉时期,更是不幸中的不幸。

16岁被卖给妓院

索玛丽不到10岁就被一个叫“爷爷”的人带走,以为从此有人照顾,却是恶梦的开始。当地女性从小被教导必须服从男人,尤其是长辈。她和爷爷生活了3年,不只像奴隶似地做着粗活与家务,还成为爷爷虐打的发泄品。

16岁那年,她被欠债的“爷爷”卖给一家妓院,第一次被逼接客时,就像其他许多女孩一样,顽强反抗,结果被关进地窖,把一箱蛇往她身上倒。第二天被拖出来时,她已经丧失了所有的反抗意志。

从此,她像货物一样辗转被卖给不同的男人,“流浪”在不同的妓院,年复一年,接待过的客人数以千计,有时她被带到一个房间,里面有20多个男人在等着!在亲眼看着一名逃走的女孩被抓回来并枪毙在她和其他女孩面前以“杀一儆百”之后,激起她痛恨的怒火与反抗的意志。

拯救被贩卖雏妓

随着年岁渐长,她在妓院的行动比较松动,也被视为“贬值”的成年妓女。她遇到了一位人道救援组织的法国人,救她出来并结了婚,回去法国生活了一段日子。当她回到柬埔寨时,不再是当初那个任人鱼肉的胆怯女孩,而是外国人的妻子,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

她与当地一家医疗慈善机构合作,投入帮助性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并于1996年正式成立“受困妇女救助会”(AFESIP),拯救、安置及训练被贩卖的雏妓们自食其力。

2007年,她与丈夫离婚,独自经营援救中心,每天工作20小时,拯救陷入水深火热的可怜女孩。10多年来,该中心安置并教育了5000多名孩童。

如今,她的中心是亚洲最重要的雏妓庇护所,在各国组织、政府和民众的慷慨解囊下,得以旗下组织的运作,但她在明,敌人在暗,只要她依然站在打击贩卖人口活动的前线,就没有安全可言。

被套上非法禁锢罪名

曾经一度,她的中心遭警察和军人硬闯,带走80多位女孩,完全受控制的舆论还一面倒地批评说那些女孩并非自愿留在中心,甚至给她套上“非法禁锢孩子”的罪名!

若非她与国际组织有密切联系,引起国际间的关注,致令执法单位有所顾虑,只是短暂关闭她的中心作为惩罚,但她最耿耿于怀的是此后再也不曾见过那些孩子。

2005年,一批流氓拿着AK-47步枪闯进她的庇护所,抢走了她辛辛苦苦救出来的女孩,她还曾被皮条客用抢指着头;2006年,她14岁的女儿被绑架,3天后获救时,已被逼服食毒品,神志不清。

索玛丽对女儿说:“孩子,你已吃过了这种苦头,往后轮到你去救苦救难了。”(you’ve suffered what you suffered, now you take the pain and help the others)。

从无助的“受害者”蜕变成打击贩卖人口活动的“先锋”,关心她的人担心她终有一天难逃毒手,她却说:“很久以前我就被杀死了……”

贩卖孩童问题猖獗

索玛丽的遭遇,只是柬埔寨雏妓问题的冰山一角,而缅甸的情况同样让人心寒,生在充满迷信传说和淫业国度的女性,是最大的不幸与错误,因为贩卖女孩的人,可能就是村里的长辈甚至是亲生父母!
“柬埔寨境内共有超过10万名娼妓,其中40%不到16岁!”——柬埔寨国会议员、前妇女与荣民事务部长莫淑华(Mu Sochua)说。(资料来源:2010年8月号《读者文摘》)

不论法律写得多么清楚——与儿童发生性关系属非法行为,然而,贩卖孩童的问题依然猖獗,雏妓的需求之高,更让人咋舌!追根究底,原来男尊女卑的社会里流传着这样的“习俗”——若和年轻处女有性关系,就能治疗所有的奇难杂症,包括爱滋病!

年纪越小越值钱

王妤娴说,因为暴利和迷信,泰国、柬埔寨和缅甸的性旅游业之蓬勃远超人们的想象,10岁甚至是5、6岁的女孩很多都被卖掉,而且年纪越小就越值钱,50美元(约155令吉)就可买到一个孩子,100美元(约310令吉)就能买断她们的初夜,和客人“生活”一个星期!

“索求雏妓的嫖客不只是当地的男人和官员,还有来自‘文明国家’的游客。然而,一些孩子生理尚 未完全成熟,怎么接客?丧尽天良的老鸨就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剪’开女孩的阴道,‘方便’客人,更惨绝人寰的是,孩子被送回妓院之后,缝合伤口,继续当成 处女转卖,一个女孩往往会被当成处女卖个4、5次!”

换言之,被卖入火坑的女孩们不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重复强暴,更多次被施予“酷刑”,可怜一些父母并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卖去妓院,以为真的是被带去城市当富人家的佣人!

坚持陪伴

去年,王妤娴因为一个被贩卖到大马的小女孩而亲身去到缅甸,过了一关又一关,每一关都要通关文件,即使距离不是很远。所到之处,都可见到军警驻守,包括她住的普通酒店。

那里的严格超出人们的想象,缅甸人民不能随便和外国人交谈,即使只是好心给人家水喝,也可能被诬赖是叛军的支持者或同情者,如果拥有昂山素枝的照片,就更不得了。

她说,那是一个禁区处处的封闭国家,军警是独揽霸权的皇帝,有些人在商店拿了东西不给钱,谁敢向他们讨钱就会落得被捉的下场。

她坚持陪伴小男孩(应该是女孩)回家,为的就是亲眼见证他的安全。那里的男丁很多被征召去当“强迫劳工”,农 民如果没有钱缴税或是哪家的闺女不小心被看上了,就是最大的不幸。她从缅甸女孩们口中得知,被带去军营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能够清白走出来,即使被释放 后,也要定期去军营“报到”,不必详述就知什么情况。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如果不是别无选择,谁愿意逃离家园,离开祖国到异地当难民?逃难过程可是危机重重,生死难料……”

历经千辛万苦却遭歧视

据她所知,要从缅甸和柬埔寨逃难到这里,需要经过一条大约5公里的边境,那是一个三不管地带,那里有一些简陋的小屋,“中间人”会在入境前安排他们在那里等着,没钱给中间人的,就会被卖给人肉贩子,男的往往被卖去渔船当劳工,女性则而被卖去风月场所。

更甚者,无论是逃难过来或是等着被遣送回去的可怜人,一些官员和人肉贩子早已“讨价还价”好要买多少人!

“至于那些幸运闯关来到这里的男女,就和暗夜老鼠没两样,只能当非法劳工,难民不被允许工作,他们没有选择工作的权力,一些雇主就趁机剥削,被迫卖淫的可怜女孩被警方扫黄后,还要被旁人误解为自愿为淫业集团而出卖肉体。”

这就是难民和贩卖人口的情况,历经千辛万苦,走过重重危机,却遭受白眼、歧视、误解和种种难堪对待,而女性和小孩的遭遇永远是最凄惨的那一个——在国内,不是被卖去当雏妓就是成为军人性奴,在异乡,还是逃不过被迫卖淫,承受性暴虐待的悲惨。

然而,她坚信没有民心支持的暴政终会倒台,所以她曾不止一次对缅甸的孩子们说:“你一定要活得够久,我会等你,陪你回去你的家园。”

暗夜啜泣系列1: 文明世界的性暴枷锁

暗夜啜泣系列1: 文明世界的性暴枷锁
2010/09/14 3:22:41 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社会工作者王妤娴

这个世界有太多惨绝人寰的事,尤其是女人与小孩。

不论太平盛世或动荡乱世,开放国度或封闭社会,蛮夷或文明时代,难以计数的女人和小孩,一再被贩卖、蹂躏、践踏、侵害、虐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性暴”两个字所包含的内容,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这是一个感觉沉痛的系列,一个又一个性暴故事,真真实实发生在所谓文明的世界。

不只是因为难以置信和不忍卒听而难以下笔,而是真的完完全全找不到形容词和恰当的方式,描绘这些故事主人翁的遭遇。

在层层桎梏,重重枷锁的社会里,她们只能在暗夜里,躲起来独自啜泣……

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每天每刻每分每秒,都有我们难以置信的悲剧重叠上演……

★女孩的年龄可能只有15岁到20岁之间,她的身份是缅甸难民,一个人孤零零地逃到这里,内心装满了惶恐与伤痛。她不知道自己如果失忆,烙印在脑海的影像是否还清晰如昨,不断重播,折腾着她饱受煎熬的瘦弱身心。

那一个晚上,军人闯入她家,短短几分钟内,老实的父亲,忠厚的哥哥,死于刀枪下,躲在暗处的她,亲眼看着母亲和姐姐,怎么被身穿军服的恶魔轮流奸污,任凭如何哀求、嚎叫、哭喊,都无济于事,只惹得对方更加兴奋起哄,残酷对待。

仿佛过了一世纪那么久,一切才恢复平静,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一个人,眼睁睁看着一地的尸体……不管过了多久,每一张狰狞的面孔,她都记得清清楚楚,还有惨死时,衣衫不整、浑身是血和伤的妈妈和姐姐。

医院躺一个月逃出国家


★如果硬要将“悲惨”做比较,缅甸女孩还有找回家人的机会,索马里女性则是完全绝望的一群,屠杀惨剧不断的贫瘠国度,恶徒们一来是直接“灭门”甚至“灭村”,然后再慢慢折磨可怜的女人,虐杀手无寸铁的小孩,不论男女,掠夺所有能掠夺的。

侥幸生存下来的索马里女性,身上必定带着累累伤口,深刻的刺伤,她就是其中一个带着6道刀伤,在联合国的庇护下,逃到这里,成为极少数的索马里难民之一。

她的妈妈和姐姐都死了,她不但被奸污,还被捅了6刀!她看着自己的血不停流,以为自己死定了,但她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月,活了下来,并且逃出了她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家。

那一年,女孩21岁。

天空笼罩血淋淋的颜色

★几乎在所有缅甸女孩的记忆中,都充塞着军人的可恨、可怖与狰狞,还有沦为军人性奴的阴影;她们的天空,紧紧笼罩着血淋淋的颜色。

女孩还是会尖叫惊醒,噩梦缠绕,生活清苦的村民被屠杀,没死的男丁都被抓去当“强制劳工”(forced labour)。军人放火烧了她的家,她记得家人如何惨死,更记得眼前狂烧的熊熊烈火,还有轮流趴在她身上奸污她的——身负“保家卫国”责任的军人。

“你有资格被拥抱”


以上每一则故事,都是妇女援助中心(WAO)社工部主任王妤娴亲手处理过的性暴个案,而该中心将近30年来处理过的众多性暴案例,当中不乏难民和原住民。也许受害者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语言,有很多很多的不同,但都是无辜惨遭蹂躏的……女人和小孩。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记录,在我国的难民人数大约4万8000人,其中大部分是缅甸难民,其他的包括索马里、伊朗、伊拉克及阿富汗等等。

那位带着6道刀刺伤疤的索马里女孩刚到中心时,王妤娴首先让她撕报纸。她狠狠地撕,用力地撕,然后不停地哭,仿佛要把内心的痛和苦统统都哭出来,让泪水洗去惨痛的记忆,可怖的梦魇。

“我抱着她,大约过了10分钟那么久,她就开始诉说,她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但她就是一直低声诉说,一旁的翻译员想帮忙,但我说没关系,她只是要一个诉说的机会,宣泄积压在内心里的话语。”

坚韧不拔顽强活着

时间过了多久已不重要,也没人去在意,索马里女孩原本激动的情绪稍稍平复后,开始面对拥抱她的陌生人——王妤娴。

“她感谢那个拥抱,因为她似乎感觉到妈妈和姐姐回来了……说啊说的,当说到她的未来时,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女孩告诉王妤娴,她是爱滋病带原者。王妤娴却回答女孩说“我知道。”

女孩不解,反问:“你不怕吗?”

“怕什么?你有资格被拥抱。”——这是王妤娴给女孩的回答。

索马里女孩的案子,她一直印象深刻,近年出席难民及贩卖人口议题的活动,她都会分享女孩的故事,通过女孩的悲惨遭遇,反映出生为索马里女人的不幸。

故事的另一个重点——女孩没想过死,她就像其他在惨绝人寰、充满杀戮与残虐环境中的索马里女孩一样,坚韧不拔,顽强地……活、下、去。

黑色是所有心情写照

王妤娴带来一叠画作。那是中心收容的女人和小孩们的作品,她要求她们画出内心的感受,她们的情绪,她们的未来。画的作者最小只有13岁,最大的也才20岁。

摊开在桌上的画都以蜡笔绘画,毫无章法,一些甚至不像“画”,充其量只能说是用蜡笔在纸上胡乱涂鸦,给人感觉就像《鲁冰花》中古阿明的画,大部分都以强烈的色彩,用力涂绘,大人眼中所谓“乱七八糟”的画。

大部分的画作,都有“军人”和“死亡”,用的最多的是红色与黑色,黑色的往往是伤害她们的“坏人”,没有样子,但都拿枪、拿刀、射箭,而且不是一个,而是一队队,一群群。

未来也是一片黑暗


其中一幅画,最底层是浅蓝色的几笔线条,再来有粉红色的一颗心,但这些只占小小的一角,整个画面尽是凌乱的黑色线条。这幅画的女孩,黑色是她所有的心情写照,她的爱、她的心,都被黑暗笼罩、掩盖,所谓的“未来”也是一片黑暗!

另外一幅画,一家几口其乐融融,美丽的村落,红彤彤的太阳照耀着高山、河流、草地,但画的底下部分,却是一群军人的杀戮行为……

画作的背后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女孩们想做什么?

有几幅画里留下很多空白,其他的有幸福画面的回忆,有不堪回首的血流成河,有戴着黑色头罩的死神,有五颜六色的尖刺却什么影像都没有的画……

在场寥寥可数的几人,陷入无言的沉默。辛酸,是共同的答案。

论难民的医疗人权

最新的文章 --- 谈难民/无证件移民的医疗权

【时政】暗夜微光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59508

 上个星期,朋友传来关于有难民孕妇在吉隆坡中央医院生产后被移民厅官员逮捕的消息,其中一位还是刚动进行剖腹生产手术的难民。此外,一名女难民生产后被逮捕,宝宝则留在医院内;另一名则在生产后,医疗人员要求医院等待联合国难民署第二天到来介入,但仍然与宝宝一起被带走。

接到电邮后,几位移民工作小组(Migrant Working Group)的成员说,他们接获投诉,这些难民/无证件移民工人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被告知生产后,该名孕妇就会被移民厅官员逮捕。他们很担心,不知道是否应该让他们的太太到医院妤娴生产。

根据《当今大马》的新闻报导,移民厅趁病人出院之际,逮捕了71名“无证件移民”。吉隆坡中央医院表示,没有将需要医疗服务的病人送进扣留所,但是并没有 回应院方是否在病人出院之际,通知移民局官员进行逮捕。院方表示,当局并没有拒绝病人。吉隆坡移民厅副总监则证实,他们是接获医院的通知而进行逮捕,更表 示难民/无证件移民既触犯移民法令,也剥夺大马人的医疗资源。

作为常出入医院的前线社工,我要强调,移民厅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剥夺资源论“不符事实”

非 大马人,在公立医院或私人诊所看病,必须缴交更多的费用。在公立医院看病,大马人需缴交1令吉的费用;非大马人却需缴交15令吉。若是公立医院的专科部 门,大马人需付5令吉;非大马人则是60令吉。公立医院生产,如果是自然生,大马人约30至50令吉左右;非大马人约500至600令吉;如果是剖腹生 产,大马人约200至300令吉;非大马人约1000至1200令吉。

私营化的医院如马大医院,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价格一律相差100%。例如,非大马人到马大医院的急诊室看病,如果被定为非急诊,将被征收100令吉的费用。另外,私营化的医院,永久居民与非大马人属同一个等级,必须付非大马人的费用。

可见,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收费有很大的差异,有时候,到公立医院/私营化医院看诊,可能比到私人诊疗所来得昂贵。列明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看诊费用,是想让大家了解,所谓的剥夺大马人的医疗资源,是不符合事实的观点。

医疗是基本人权之一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马来西亚责无旁贷,必须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章程,包括其开宗明义说明的“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表的文件就阐明医疗人权的四个要素:(1)不歧视;(2)实际获得的条件;(3)经济上可支付的条件;(4)获得需要的相关讯息。鉴于人权作为普世价值,医疗人权自然也涵盖非公民包括难民和移工。

因此,大马政府必须尊重移工与家属的医疗人权,无论病人是否持有合法的居留证件。虽然,的确有很多国家对非公民征收高于公民的医疗费用,但前提是,获取医疗服务(Access to Medical Care)的医疗人权务必被承认及落实。

在移工/难民/无证件移民寻求医疗服务的时候,医疗工作人员告诉孕妇与他们的家属,出院的时候将被移民厅逮捕;甚至提供相关讯息,让移民局官员在病人出院之际进行逮捕,为这群弱势群体提供了怎么样的讯息?

甫生产却惨遭强逼迁移


此举让孕妇与家属担心被逮捕,不敢送院生产,最终可能导致孕妇与婴儿双双死亡。孕妇在等待生产的过程中,除了担忧自己与婴儿是否可以顺利生产,还要面对产后体力虚弱之际遭强逼迁移导致的伤害。

罔顾产妇的与刚生产婴儿的健康,后续医疗需要,逼使初生婴儿与母亲分开,独自留在无亲无故的医院,难道是医疗工作者想要看到的事情?

马来西亚拥有完善的生育医疗制度,有效降低妇女生产死亡率,这常被国际组织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与世界银行常引以为例。如今,却发生了三名孕妇生产后就送到扣留所的事件,其中还包括刚出生的婴儿,是非常不人道的行为。

医院确实接到举报指示

最近,有一位被贩卖到马来西亚从事性工作的年轻女孩,怀孕了,如今在我们中心待产。眼见吉隆坡中央医院发生了这样不人道的行为,为了该女孩的安全,我们决 定将她送往马大医院生产。非公民到马大医院生产,需要缴交1500令吉的抵押金,否则无法入院。如今,我们正想方设法在短期内募款,万一没有办法在女孩生 产之前募到足够的款项,社工或中心就必须先垫出该笔款项。

该名女孩仍算幸运,因为中心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将她送到医院去。但是,其他没有那么幸运的呢?他们要到哪里去?

昨晚(4月6日),写这一篇文章的时候,凌晨1时,收到了中心的员工的电话。她与该名女孩正在马大医院,如今女孩已经被推入产房。医院的医护人员通知她,她们会通知警察,因为该名女孩没有护照。

我与医护人员进行了短暂的对话,原以为我已经交代清楚了,她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可是,几分钟后,我被员工告知,他们仍然会通知警察。今早,联络了联合国 难民署的专员,一起到马大医院才将这个事情拦下。医院答应,女孩出院的时候,院方保证会将女孩交由我们中心办理出院手续。

谈话的时候,我被医院的医疗社工告知,医院的确接到指示,如果病患没有护照及马来西亚证件,他们必须通知警察与移民局,即使他们拥有难民卡。

带来是否送院求治的两难

另,有一名由印度大使馆转介到中心的印度妇女需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治疗。该名妇女被贩卖到马来西亚当劳工,被雇主虐待,全身是伤。一般的作业程序,我们一定马上送她到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因为发生了这种惨不人道的事情,我们却思前想后,不知道是否应该马上送她接受治疗。

不是我们不关心案主,但我们真的不忍心,让她们历经辛苦一个地狱逃了出来,却因为她必须接受治疗,最终到另一个如同地狱的地方。尤其,她是暴力、虐待、奴隶制度下的受害者。

难道我们忘记这段历史?

每 当我与朋友们谈到关于移工/难民/无证件移民的课题,总会遇到一些朋友们对于这些“剥夺”了我们社会资源的人,咬牙切齿;很多不堪入耳、充满歧视的话语, 社交媒体上亦不难发现。因为经济关系或政治因素到马来西亚来的移民/难民/无证件移民,让马来西亚享有了源源不绝的廉价劳动力,在马来西亚生活的时候,刺 激了马来西亚的经济与建筑业发展,让很多业主享受到高昂的租金回收率。

身为人,本就有寻找更好生活的权利。我们的长辈,不就是早期来马来西亚的移工吗?有些还是因为中国内战逃来大马的难民。难道我们忘记这段历史了吗?

其次,很多马来西亚人不是也到外国寻找更美丽的天空吗?政府强烈依赖移工的经济政策、移民厅局在入境时没严格核准证件、边界防守不严,导致无证件移民泛滥,这不应怪罪到这个群体的身上,主要问题还是在于我国的经济与劳工政策。

人权导向的医疗制度



请不要星期日到特定的旅游区看到聚集的这个群体,就一副马来西亚即将沦陷的样子,不要忘记,如果你在国外工作,你也会希望假日的时候能够与你家乡的朋友在一起聚一聚,透透气。

请不要到小贩中心用餐的时候,就一直怪罪,食物越来越难吃,因为现在都是不是马来西亚人在煮食;请一个廉价劳工或者直接将档口出租给他们,坐享其成,绝对比档主辛苦一整天来得划算。说到底是雇主寻租活动(Rent-Seeking)所引发的后果,这又岂是移工可以策划的?

简而言之,即使基于什么原因歧视或对这个群体有成见,让他们可以在马来西亚享有医疗权,是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责任的国家最起码的义务与态度。我们亟需人权导向的医疗制度(Human rights approach medical system)。

Friday, October 04, 2013

家暴法岂是纸老虎?



  • 王妤娴
  • 2013年9月25日 中午12点04分
【时政】暗夜微光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42057
 
2011年10月4日,国会通过了家庭暴力法令修正案,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修正,是将家暴的定义从原本局限于肉体的虐待,扩大到情绪、精神及心理方面的虐待。此外,允许法庭发出庭令,阻止家暴事件中的第三者伤害受害者。

当时,普遍对此修正案大赞政府功德,前线社工同事却一脸不屑的说“家暴法令纳入情绪、精神及心理的虐待,哪又怎么样?重要的是警察、检控官、医疗人员、社辅人员的对案主们的态度”。
如今,家庭暴力法令修正案通过至今,已经近20个月,面对家暴案主通报,各单位是否更有效地抑制家庭暴力案件,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及当事人的孩子?修正案的执行程度,执行令及成效,到底有多少?

相关部门皆不了解情况

2012 年至今,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开了几次跨部门的会议,讨论了针对此修正案的跨部门工作指南,明确列明各部门、单位负责的事项,作为唯一受邀的非政府组 织,对于该工作指南的完整性,莫不感到欣慰。问题是,这个工作指南如今是否已经落实,成效有多少,却仍然是未知数。
当我们的社工依据该工作指南,为家暴案主申请保护令、或者要以情绪伤害为理由申请暂时保护令,仍然面对重重的困难。福利局、警察甚至总检察署,对于该指南一无所知,社工将涉及该单位的内容传真到专属人员处,往往被告知他们需要询问他们的上司才能做决定要如何处理。
我 们常笑说,马来西亚家暴法令是纸老虎,唯一的作用就是,家暴案主可以获得暂时保护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只是,这个暂时保护令的时效,在案件调查结束就立刻失去效用。实际的情况是,调查官不会主动告诉案主案件的调查结果,虽然警察指南列明调查 官应将调查结果告知报案者。因此,曾经发生过案主到法庭更新暂时保护令的时候,愕然发现因为调查结束而无法更新,手中的保护令的时效在六个星期前已经结 束。

家暴法令很清楚的说明,一旦涉案者被控上法庭,家暴案主可以在提控当天,向副检控官表明申请保护令的意愿。跨部门的指南甚至列明,唯有在案主获得保护令,涉案者才可以被保释。实际的情况却让人沮丧,甚至绝望。

经常发生的是,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推卸责任,让案主们无所适从;或是福利局人员直接告诉我们,他们对于去年2月发出的工作指南并不知情,没有接到上头指使已经落实,因此没有办法处理。

部长亦不了解法令出丑

当 年修正案提出的时候,我们多次询问如何提控施虐者涉及情绪虐待与伤害,总检察署的代表则举出现有《刑事法典》的506、44、190、350、503条款 已涵盖情绪虐待与伤害内容。他们并说,会给负责家暴与性侵害部门(D11)训练,以让调查官明白可以引用哪些条文来调查。

可惜,到2013年7月,仍然有警察在交涉的时候,告诉我们除非是肢体伤害,否则他们无法开档,甚至有警察公然问社工“真的可以啊?用什么条文啊?”

正当妇女组织愁于如何落实修正案跨部门修正指南之时,2013年8月1日,新上任的部长告知大众,该部门正在研究新的法令保护家暴男性受害者。她指出现有的法令倾向女性受害者,男性也会成为家暴受害者,因此应认真对待新的情况。

这 一则新闻让熟悉家暴法令的民众啼笑皆非,我则感到无比的悲哀。家暴法令已经执行了17年,居然有部长级,还是妇女部部长,不了解家暴法令中已经涵盖了男性 受害者,法令用的字眼是配偶(spouse),不是妻子或丈夫。部长居然犯下如此的严重错误,可见她在发言之前并没有做功课,部长甚至部长身边的智囊团, 对于家暴及家暴法令的认识,真的有限。

作为主要处理家暴与性侵案主的前线社工,我有义务告诉部长及部长身边的人,家暴法令涵盖的包括配偶、前任配偶、孩子、无行为能力者(incapacitated person)及任何一个家庭成员,无论是男性或女性,只要是家暴受害者,都有权利受家暴法令的保护。

长期惶恐造成心理创伤

另外,部长应该仔细研究家暴案件的特殊动力,即恐惧。长期处于家暴的家庭,受害者长期重复被恐吓,笼罩在恐惧的阴影。正如妇女组织回应部长8月1日谈话的公开信就清楚指出,除了检视男性家暴受害案例有上升局势,我们还需进一步剖析,当事人除了被肢体虐待,是否还被妻子禁足,限制社交活动,乃至完全被妻子控制及活在恐惧当中。

家暴不是单一的肢体暴力事件,而是不知何时何地都可能被殴打的恐惧,因长期惶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

我们看一看最近几件闹得沸沸腾腾的案件,2013年5月18日,吉隆坡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28岁妇女被丈夫殴打、身体多处被烟蒂灼伤致死。几个星期后,柔佛新山32岁菲律宾籍怀孕妇女被丈夫殴打致死;槟城的妇女被丈夫严重烧伤,最后在加护病房离世。短短两个月就有三位妇女因为家暴丧失生命。

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有两个,第一、前线处置人员疏忽。即便已经报案多次,警察单位没有认真处理案件,只当成一般的“家庭纠纷”。这导致即便案主已有暂时保护令,施暴者违反庭令时,理应被逮捕归案,警察却没有依照家暴法令指南行事,导致案主最终被致死。

再者,警察单位处理案件的时候,没有仔细审查案件的危险程度,没有了解家暴案件中的动力,导致在介入的时候,毫无同理心,以致暂时保护令的申请一再拖延,最后案主被烧伤,最后因为伤势过于严重死亡。

第二,了解案主被家暴虐待的家人、邻居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供援助,导致知获案主及孩子被殴打致死的时候,才感慨“我们不知道这一次她会被打死。”

改善执法与政策的成效


马 来西亚不是缺乏法令,而是执法成效低弱,执行单位缺乏专业态度。马来西亚并不需要另外一个完美无缺的法令,而是政府必须真有政治意愿根治家暴问题。政治意 愿不仅挂在口中,不是看到惨绝人伦的社会案件之后,一窝蜂的谴责、缺乏诚意的检讨,而是真的投入资源,落实根治家暴政策。

具体的政策有:在 每个县市设立家暴庇护所;福利局分配多一点员工为受家暴的当事人与孩子提供完善的介入策略及紧急庇护与安置;警察从最低层的职员(尤其是前线柜台职员、接 线员)提供训练,以让他们可以更有效、无偏见的处理每一个这样的案件;为加害人提供心理辅助,让他们可以修正行为,脱离对配偶与孩子施暴的循环;制订家暴 防治与处置政策时候,更完整地检视家暴家庭的处境,以为这些家庭提供更多选择,而不是现在仅有的刑事诉讼。

防治家暴不仅是修改法令那么简单,毕竟家暴法令有限,提供的仅是刑事诉讼。社辅单位对于家暴家庭的援助有限,为了让案主不再被虐待、殴打、烧伤致死,唯一的方法就是将案主与孩子迁移现在所居住的环境。

很多活在暴力循环多年的案主,恐惧是一生的主题。离开这个家,有一些案主甚至为了逃离加害人的“追捕”,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去,没有经济能力,必须战战兢兢的活着,还要在孩子要求转校时,面对学校单位的刁难,这一切不是修改家暴法,或者多一些法令就可以解决的。

马来西亚家暴法令已经实行17年了,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政府才有诚意与政治意愿有效地落实防治家暴政策,而不是说一些充场面的表面话?

Monday, May 06, 2013

写在2013年5月6日

2013年5月5日-到5月6日凌晨n点的这段时间,你哭了吗?你感到悲愤莫名了吗?你突然觉得原来做了这么多,还是没有用的强烈无助感,想要离开、放弃了吗?

我的确有这样的感觉,当我看到我们的人民,必须做人肉围墙,去档住将那些票箱载进算票中心的车;当我听到,本来赢着的议席,最后又闹了停电的事件,结果被国阵反败为胜;最后让我、在凌晨12点40分,决定留下两个仍然在听成绩,留意消息的两个弟弟,决定睡觉的,却是当我听到回教党的Mat Sabu, Dr. Zulkifri Ahmad输了的时候;终于很难过的入睡。

今早醒来,我仍然感伤,但是想起2008年到今天,马来西亚人民走过的这一条民主 -- 由人民当家做主这条路,我内心的能量一点一点的回来。

选情分析这一块,自然会有很多的政治学者去做,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我只能谈这几年,一路走过的感受。至于这次大选中的弊端、做假,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分享(无论是事实,还是主观事实,还是被夸大的事实 。。),我只想说我做为一个人的心情故事。

2008年3月8日的一场政治海啸,给马来西亚人民一个美丽的梦想,即改朝换代,没有我们主观认为的那么困难。当年的那场政治海啸,来得那么的突然,大家一点准备都没有,但是马来西亚还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迈向更美好的明天。

2013年5月5日的第十三届大选,这一场“生死战”,很多很久都没有回来马来西亚的朋友都回来了; 很多以前不会出来投票的人民,都出来了;很多人为了可以在这一次的大选投票,终于注册成为了选民 。。大家都在等这一天换政府 。。

结果,50.59%的总选票,输了给只获得48.57%的国阵 。。这一次,还是换不成政府。

的确,昨天的我很伤心 。。

但是这一次的失败,仅证明民联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还是高估了或过于信任自己的分析,而忽略了很多因素,亦可能因为过于集中能力希望在短时间内可以开拓新的议席,对于原有的议席过于自信。或许,我们真的还没有准备好,至少有48%的人民仍然还没有准备好要换政府。

只是,难道这一次的失败,就代表大家曾经走过的一切,都白走一趟了吗?

这五年,我们看到有很多没有走上街头的朋友,开始尝试,表达自己 。。

这五年,我们看到很多组织的崛起,他们各有自己的动员能力及支持者,重要的是,这些组织让更多以前不那么关心政治、社会议题的朋友们,有空间可以一同参与、一起成长。。

这五年,我们看到了很多比国阵政府的1Malaysia的口号更多马来西亚派的现象与经验。

大选的时候,我们看到很多组织或个人都出来表达对于两线制与新政府的期许与宣言 。。

我第一次做监票与算票员是2004年,你们知道当年要找一个检票/算票员是多么的困难吗?大部分都是党的“死忠支持者”或家人及他们的朋友 。。

2008年的情况好一点,但还是不那么容易。。

2013年?这一次,无需政党做得要死掉,大部分的监票/算票员,是参与非政府组织的训练的朋友们,有些朋友还自动自发的出席一次又一次的再训练。。

我们看到更多人愿意直接参与竞选活动 -- 他们不怕被“政治化”,只希望能协助形成两线制及自己的声音被听到,自己的生命被看到 。。

所以?我们真的输了吗?

我们或许输了大选。。

但是我们的人民还是赢了 --- 我们战胜了害怕改变的恐惧,我们战胜了对于种族政治、分化的恐惧 。。

有了2013年5月5日,我相信下一次,我们会更有能力的去面对腐败、贪婪、滥权、无知及狂妄的国阵政府。

只要我们不互相的攻击,我们仍然以这样的面貌一起往前走,然后我们一同让更多人(尤其是乡镇)的朋友加入我们这个大队

我不相信,美好的明天只是我们的想像与梦境 。。

只好我们仍然相信希望,愿意一同创造他,总会有实现的一天,无论我们要等多久。

1995年,行动党输到多惨?他们有放弃吗?

1999年的那场,当马来朋友想要改变的时候,我们华印朋友,还没有准备好。。结果风吹不起来。。

2004年的那场,靠开明亲民的阿都拉,公正党输到剩下一席,他们有放弃过吗?

2008年,人民开始有了梦想 。。

2013年,虽然换政府不成,但是我们现在就说要放弃,有没有快了那么一点点?朋友,这一次的大选,国席虽然只增加了7席(89),州席却增加了71席,只比国阵少34席呢 。。

重要的是,不要中那些说什么这一次是“华人海啸”,马来票回流的计,然后将愤怒错误的投射在马来朋友的身上,如果没有这些朋友的票,你真的相信只有华人反对可以拿到约51%的总票数?

不要将愤怒,一味的发泄在乡镇的人民身上或者投选国阵的人民的身上,他们仍然愿意相信国阵,固然有他们的特定的原因,民联的号召感动的了他们,或许是对于他们的世界,民联及我们的了解,的确太少太迟。

不要将愤怒,发泄在输了的回教党与公正党的朋友的身上,我们应该了解这两党的议席不少其实是乡镇的议席,本来资讯就不足,即使是行动党上阵,也是不会赢的;同样的回教党与公正党如果在行动党打的选区上阵,未必不会有行动党的好成绩。 三党同时有需要检讨及需要加强的地方。因此,不要再只是将这次的失败,归咎在其他两党的身上,让敌人有机可乘 。。

我们愤怒,是因为我们对于这一次的“换”抱有很大的期待,可惜的是我们的期待与希望落空了,我们还没有办法处理我们的感伤及期待落空的情绪,因此我们将我们的愤怒投射出去。

这其实并没有错,毕竟我们都只是平凡人 。。只是愤怒感伤之后,我们还是要回归现实,看一看这一次,到底有什么是做对的,有什么可以多做;有什么是必须加倍努力耕耘的。

花时间去愤怒感伤,倒不如将这化为比较积极及有创造力的地方去。

欣慰的是,当国阵主席说这是“华人海啸”的时候,在面子书上看到很多马来朋友的分享 。。我们要更多这样的朋友,让我们一同携手一起创造明天。

听到有朋友分享,要开始为2018年准备了 。。。

马来西亚,让我们将眼泪擦去,往2018年前进。。

Wednesday, May 01, 2013

关于这次联署的感想 -- 我们要做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


2013429日下午130分,终于将马新的社工、心理辅导员及从事心理卫生工作者的宣言寄给媒体之后,心理其实是很兴奋与满足的。

平心而论,我当然了解这份宣言未必尽如人意,或者没有其他的团体的完整。

但是,这份宣言的重要性不仅是内容,而是在于第一次,至少在马来西亚,这是第一次,从事这份专业的工作者与义工凝聚一堂,愿意走出辅导室的房间,主动的走进社会,为社辅制度改革一同呛声。

让大家知道我们不再满足于看到案主的改变,我们要为他们营造更好的环境以及支援系统。

从辅导义工,到全职的社会工作者,到今天义工督导与社工主任的位置。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反省自己的角色,问自己我愿意会制度改革者一块做多少。

读书的时候,我曾经是一个非白即黑,得理不饶人的热血青年。

一直到我加入了生命线成为辅导义工,我一头栽进了心灵成长的这一块,与社会改革这一领域渐行渐远。

后来认识我的助人工作者,认识的我仅限与辅导及心理成长的这一块。

她们看到的是我的柔软,但是她们不知道其实我心理对于这个社会种种现象,有很多的不满 --- 除了早期认识的生命线朋友。

后来,我加入妇女援助中心,成为全职社工,很多老朋友并不惊讶。他们觉得我这种所谓“正义感”很强的愤怒女人,总有一天会重新的回到这一块的怀抱。

做了全职社工仅三个月,我的心理就充斥了种种的挣扎,因为我发现我越来越藏不住我的愤怒。

即使面对心理辅导界的朋友们,参加工作坊或研讨会时,只要提到制度的问题,我越来越不能够在发言的时候,隐藏我内心的愤怒。我越来越强势,到一个程度,2011年的上吴就君老师的课是,有一位认识很多年但没有什么交集的心理辅导员,说她觉得我很强势、难以靠近。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我希望自己是一个让人感觉到温暖、可以彼此连接、信任,有灵性的人。我期待自己即使从事这一的工作,可以不会被我满满的愤怒、不安充斥我的灵性,我不想成为我的前任上司那样,对于这个制度只有满满的无助感,觉得做什么都没有意思,因为这个制度简直无可救药。

我很努力的寻找自己的平衡。

寻找的过程中,我却发现,像我一样的社辅工作者,很多在我们各自的岗位上,安分守己的做自己做的事情。

我们就好像机器的小螺丝一样,不停的转动。

好像几天前我在面子书分享过这一段

《辅导的,我们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聆听一个又一个故事,满足于看到案主们的成长;社工的,我们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担任救火员,忙碌于不断扑灭的救火,满足于看到案主们可以重新的融入社会,重新生活。

但是,我们都知道,很多案主的问题,其实跟整个的社会、制度有关 。。

没有完善的社辅机制及支援;没有执行力强的执法单位;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 。。

很多时候,我们只能一直催眠自己,满足于自己所能做的 。。

然后告诉自己,制度改革不是我们做的,这些交给非政府组织及政治人物 。。

对于一些社会乱象;对于媒体工作者针对社会课题给予案主们的“伤害”;对于一些影响我们人民(我们的案主、潜在案主)的政策与制度 。。

我们继续的催眠自己,我们是社辅工作者,我们的主要协助的对象是来找我们的案主与他们的家人,其他的我们能力有限,亦真的无能为力。》

曾经尝试的岁月

记得大概7年前,当时发生了一个关于“小六生玩性游戏”的社会案件。当年,只第一次,我以助人工作者的身份公开的谴责了媒体,我还曾经因此杯葛一家报馆一年。一年后,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当时记得我刚好受到如湘的邀请,到新纪元给一堂课,她亦表达了同样的愤怒。我们曾经想过要联合大家的力量,对媒体工作者发表一份关于助人工作者对于媒体报导社会案件的操守的声明。后来,忘记为什么没有做了,只记得之后我们是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写文章及接受访问是,各自击破。

那时候,有一些朋友积极的筹划成立可以结合马来西亚辅导工作者(专业的、义工的)的组织,我和如湘当时还说,真的希望这个组织快快的成立,这样就可以串联,对于这样的事件就可以呛声、发表声明的时候,可以更有力量与说服力。

还有一次,当时我接到了一位案主的投诉,刚好投诉的对象是辅导界非常知名的某人。记得当时,我联络了几位朋友,包括丹平、如湘、还有Alvin Ng,只是我们的力量还是太小。只好个别的做了投诉,而这个人的高级心理辅导机构仍然继续营业到今天。。

马新联署的缘起

最后,我们的梦想没有发生。昨天,我很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个组织是已经被社团注册局通过了,连我号称消息灵通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可想而知,这样的梦想离我们有多远。
我的朋友思敏在起草新加坡社辅工作者的宣言时,她将我加入了他们讨论的论坛里。

当时,我很感动,曾有一股冲动想要开始做一份马来西亚的,但是,我没有。

一直等到,我在面子书,发表了这份新加坡版的宣言,有人问我,马来西亚的呢?

我回到了论坛,表达了有人问能够有一份马来西亚版的吗?然后,有了如湘及其他朋友的附和。之后,几位朋友积极的回应、负责草拟初稿,后来在很多朋友的协助下有了这个马新联合版本,开始发动联署

整个过程中,我是充满感动的,尤其是后来加入,积极的处理联合版本的朋友们;还有最后两天,整理名单,一起陪同讨论修改文字等的朋友们。我看到了积极主动的力量,看到了希望 。。尤其是有超过250名朋友的响应,让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凝集这股力量,日后可以更主动一点。

某团体的回应

昨天早上,却发生了一件让我相当生气的事情。

话说,我将这份声明传给我的前上司,她建议我找马来西亚社工组织的某人协助,她说这个组织有约100多名会员,某人可以协助找他们的会员参与联署。

结果,我做了;我的下属也做了。

昨天早上,看到了我的下属转发给我某人的回应,我立刻怒气三千丈。

我没有办法将内容完整的公开,毕竟这是私下的交谈内容。

内容大意是,他不了解这份身明发起人的身份,而且发现,很多是义工。

我很想告诉她,作为马来西亚社工组织的领导人物,居然对于马来西亚的社区辅导的概念不了解,不明白很多社区辅导中心的辅导义工,其实就是所谓的para-counselor, para-professional吗?参与社工法令制定的他,这法令内也有para-professional,你不了解,只能说你见识太少。

她表示,作为助人工作者,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协助弱势的群体。而这个宣言的第34及第5条款比较像政治诉求,而马来西亚社工组织是一个非政治的团体等等。

我们看一看所谓的政治诉求,指的是什么东西。
3. 设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IPCMC),以制止警察滥权枉法及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以保障人民和社会的安全;
4. 呼吁落实一个干净、公平以及透明的选举;
7. 全力支持两线制, 以杜绝一党独大, 废止贪污朋党的腐败作风;
我了解她们的疑问,毕竟我想可能看到此声明的朋友,或者对于第4与第7条感觉到不那么的自在,但是第3条,真的是OMG …

我们可以完全不考虑马来西亚的辅导组织,如LEMBAGAPERKAMA,毕竟作为前线的助人工作者,相比之下,社工更能够感受到我们必须有一个真正的为人民着想的政府,制定更好的政策与法律,因为社工比较有机会的感受的到马来西亚的制度、政策与法律是多么的落伍与不足。但是,全国性的社工组织的领导居然可以那么的眼浅,却是让人难以理解与接受的。

4点与第7点,对于我们为什么重要。

针对社辅的制度、支援系统与国家在这块领域的预算,是和我们有没有两线制,杜绝一党独大有莫大的关系。

由于一党独大,没有其他的政党可以与自制衡,因此荒谬的政策,不完整的法律层出不穷。

几个例子,国阵为了讨好选民,大量的派钱 --- BR1M之后,发生了几个(我所知道的)原本获得社会福利局援助的个人与家庭,援助被无限期的终止,福利局的官员抱歉的说“对不起,我们的预算没有了”;发生了原本获得政府援助的非政府组织,不在获得任何的预算,导致一些计划必须被终止,在计划下获得援助的人,无处可去。

以上的,对于我们协助的案主 ---所谓弱势群体一点关系都没有?

医疗逐渐走向私营化,本来可获得的医疗服务在可预见的未来,或许会因为所谓的全民健保(不知道名称是否正确)而更为昂贵。

一党独大的政府,制定的这个政策,对于弱势团体一点影响都没有?

再来,司法制度。

我们的司法制度不独立,发生了很多荒谬的判例,或者被上诉法庭推翻原判的例子,涉及的人物都是比较有能力、地位、势力的人。我们制定法律的AG’ chambers制定的是利于人民、人民要的法律,还是一党独大的政府可以接受的法律?穷人家没有办法获得法律援助;离婚的妇女因为法庭的执行力不足及不够全面,在没有办法追讨拖欠的赡养费,要紧牙关的国日子。

一党独大的政府,罔顾陷于水深火热的人民。

妇女部,本来就是一个政治产物。当年,会有妇女部,不是真的因为政府开始关心妇女议题,而是要争取妇女选票。因此,妇女部的预算,否放在支持Wanita Umno支部的活动了。你们可相信,妇女部总部居然只有两名心理辅导员?因为她们没有预算。

很多社会课题发生了,妇女部就会召开会议,结果很多年,一直在不同的时段开会,可是事情没有解决。讨论了的所谓inter-agency working paper,多年之后,还在讨论同样的只是版本不同的working paper

要求这个部门改革,唯有更完整两线制制横的机制,相互监督,让她们可以更有效的操作,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及对于这个部门预算的使用,可以更直接的惠及人民 ---尤其是弱势团体,我们协助的案主。

我们真的可以,躲在小小的房间内,然后催眠自己,这些都跟我们要有效的协助我们的案主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到一党独大,贪污滥权政商勾结 ---

怎么不能提到被白一人独大领导了二十多年的砂拉越政府。

好。你说不要提太“政治”化的东西 。。我就不提,那些光秃秃的热带雨林;我也不提,那如4个新加坡大小的水坝,多少原住民将流离失所;还有内陆地区的医疗及其他的基本设施及教育问题。

闹到轰轰烈烈的本南少女被伐木公司员工性侵犯案件;一直无法申请到报生纸,没有办法享有公民的权益 教育、医疗、投票权,甚至连被侵害、剥削、掠夺都没有办法报警的原主民们。这一切,总是前线社工应该关注的事情吧?

这一切的一切,我们真的可以闭上眼睛说,与联署声明的第4及第7条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社工们,不要与政治及政治诉求挂钩,我们的重点是协助弱势团体。

我们真的可以这样说,当我们晚上想到我们的案主的时候,我们可以安心的有个一夜无梦的好眠?

关于第3点,设立IPCMC。这个由当年为了警察改革的Police Commissioner 多项建议地下的其中一项。我们等了那么多年,却一直迟迟的不予落实。

新加坡团队的社工朋友,说到他有向同事们提起关于此声明不或马来西亚社工组织支持的事情,其中一个是此项目。由于他们对马来西亚的情况不甚了解,他们当然很难明白,为什么我们那么迫切的拥有这个组织。

我们常听到关于当事人到警察局报案的时候,不受理,或者案件没有好好调查的事件。马来西亚亦发生了由于调查官的失误,结果在法庭的时候,被辩方律师以技术问题,结果输了案件的事件。重要的是,我的社工团队面对至少一天56通关于报案程序的电话,我们很清楚警察面对报案的当事人的态度,有待改进。

面对家暴个案,大部分的警察敷衍了事;发生过被父亲或亲人虐待、甚至性侵的案件,警察劝当事人撤销案件,不要变成家庭悲剧,或者将当事人送回家的荒谬事情;发生过被强暴的已婚女性,报警的时候,柜台警察说不用报案啦,反正没有什么大不了,你都已经结婚了。

再严重一点,几个警察带了受虐妇人的丈夫,到我们的庇护中心喧闹;或某人丈夫闯入我们的庇护中心,因为相信他的太太在我们的庇护所,我们报警,警察说这个不算行事案,他只是要找他的太太。因为,一位丈夫的家人是警察某区的行政人员,这名没有调查案件的行政人员,居然不知道怎么拿到了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文件公布的居家地址,让几个警察找到我的家,说怀疑我拐带了一个已经报案投诉家暴的成年妇女。

更更严重的,警察任何没有人可以制衡他们,责问他们的滥权,滥用警察的权力,开枪杀了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母等等。

3点设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IPCMC),以制止警察滥权枉法及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以保障人民和社会的安全,这一点,真的只是政治诉求?

Vulnerable Group 为什么会变成Vulnerable,弱势被边缘的群体,这跟整个的政治体系结构,是不可能脱离得了关系的。

我们常说社工及心理辅导员是Agent of Change,难道我们就永远的满足于我们在小小的辅导室,看到那小小的改变,而不去看整个大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我们难道不应该更主动的参与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努力的与现有的支援相互串联沟通,以凝集大家的力量,需求更完整的制度、政策与司法改革吗?

我可以尊重你们不以组织的名义支持的难处,但是你们的会员们难道都不支持的吗?还是,这个组织是你们说了算的呢?我们就是因为知道组织的难处,因此我们258名的朋友,都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我们只是应你的会员及前董事的建议,找你们协助发动,这样也让你们如此为难了?

我们要成为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

马来西亚的社辅工作者,本来就是很被动的一群,有组织性的,如马来西亚社工组织,好像除了制定社工法令之外,一切关于政策的事情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针对重大的社会事件,更没有辅导员能够一同串联的提出声明或看法,在前线工作的朋友们,我们不是更应该运用我们的专业,为政策的制定出一点力,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案主需要什么吗?

我们不能永远的期待非政府组织为我们做前锋、呛声,因为他们不可能熟悉每一个课题。而且,让他们站在前线,而我们一直躲在远远的后方,真的可以永远这样?

再来,可能我们每一位在这个岗位的朋友,必须问自己的问题是,我们要成为一个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如果,你选择不主动,安于在辅导室除了一个又一个的个案;或者成为救火员,这个选择,当然必须给予尊重。

但是,我相信必定有少数的你们,希望可以主动参与的,而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朋友。。


对于这一次成功的串联,我还是很感动的。


感恩每一位让这件事可以落实的你们;感谢每一个联署的你们。

我相信,有那么一天,我们这样的工作者,可以更主动的、积极的、毫无畏惧的参与政策与制度改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