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难民的医疗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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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暗夜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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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朋友传来关于有难民孕妇在吉隆坡中央医院生产后被移民厅官员逮捕的消息,其中一位还是刚动进行剖腹生产手术的难民。此外,一名女难民生产后被逮捕,宝宝则留在医院内;另一名则在生产后,医疗人员要求医院等待联合国难民署第二天到来介入,但仍然与宝宝一起被带走。
接到电邮后,几位移民工作小组(Migrant Working Group)的成员说,他们接获投诉,这些难民/无证件移民工人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被告知生产后,该名孕妇就会被移民厅官员逮捕。他们很担心,不知道是否应该让他们的太太到医院妤娴生产。
根据《当今大马》的新闻报导,移民厅趁病人出院之际,逮捕了71名“无证件移民”。吉隆坡中央医院表示,没有将需要医疗服务的病人送进扣留所,但是并没有 回应院方是否在病人出院之际,通知移民局官员进行逮捕。院方表示,当局并没有拒绝病人。吉隆坡移民厅副总监则证实,他们是接获医院的通知而进行逮捕,更表 示难民/无证件移民既触犯移民法令,也剥夺大马人的医疗资源。
作为常出入医院的前线社工,我要强调,移民厅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剥夺资源论“不符事实”
非 大马人,在公立医院或私人诊所看病,必须缴交更多的费用。在公立医院看病,大马人需缴交1令吉的费用;非大马人却需缴交15令吉。若是公立医院的专科部 门,大马人需付5令吉;非大马人则是60令吉。公立医院生产,如果是自然生,大马人约30至50令吉左右;非大马人约500至600令吉;如果是剖腹生 产,大马人约200至300令吉;非大马人约1000至1200令吉。
私营化的医院如马大医院,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价格一律相差100%。例如,非大马人到马大医院的急诊室看病,如果被定为非急诊,将被征收100令吉的费用。另外,私营化的医院,永久居民与非大马人属同一个等级,必须付非大马人的费用。
可见,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收费有很大的差异,有时候,到公立医院/私营化医院看诊,可能比到私人诊疗所来得昂贵。列明大马人与非大马人的看诊费用,是想让大家了解,所谓的剥夺大马人的医疗资源,是不符合事实的观点。
医疗是基本人权之一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马来西亚责无旁贷,必须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章程,包括其开宗明义说明的“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表的文件就阐明医疗人权的四个要素:(1)不歧视;(2)实际获得的条件;(3)经济上可支付的条件;(4)获得需要的相关讯息。鉴于人权作为普世价值,医疗人权自然也涵盖非公民包括难民和移工。
因此,大马政府必须尊重移工与家属的医疗人权,无论病人是否持有合法的居留证件。虽然,的确有很多国家对非公民征收高于公民的医疗费用,但前提是,获取医疗服务(Access to Medical Care)的医疗人权务必被承认及落实。
在移工/难民/无证件移民寻求医疗服务的时候,医疗工作人员告诉孕妇与他们的家属,出院的时候将被移民厅逮捕;甚至提供相关讯息,让移民局官员在病人出院之际进行逮捕,为这群弱势群体提供了怎么样的讯息?
甫生产却惨遭强逼迁移
此举让孕妇与家属担心被逮捕,不敢送院生产,最终可能导致孕妇与婴儿双双死亡。孕妇在等待生产的过程中,除了担忧自己与婴儿是否可以顺利生产,还要面对产后体力虚弱之际遭强逼迁移导致的伤害。
罔顾产妇的与刚生产婴儿的健康,后续医疗需要,逼使初生婴儿与母亲分开,独自留在无亲无故的医院,难道是医疗工作者想要看到的事情?
马来西亚拥有完善的生育医疗制度,有效降低妇女生产死亡率,这常被国际组织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与世界银行常引以为例。如今,却发生了三名孕妇生产后就送到扣留所的事件,其中还包括刚出生的婴儿,是非常不人道的行为。
医院确实接到举报指示
最近,有一位被贩卖到马来西亚从事性工作的年轻女孩,怀孕了,如今在我们中心待产。眼见吉隆坡中央医院发生了这样不人道的行为,为了该女孩的安全,我们决 定将她送往马大医院生产。非公民到马大医院生产,需要缴交1500令吉的抵押金,否则无法入院。如今,我们正想方设法在短期内募款,万一没有办法在女孩生 产之前募到足够的款项,社工或中心就必须先垫出该笔款项。
该名女孩仍算幸运,因为中心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将她送到医院去。但是,其他没有那么幸运的呢?他们要到哪里去?
昨晚(4月6日),写这一篇文章的时候,凌晨1时,收到了中心的员工的电话。她与该名女孩正在马大医院,如今女孩已经被推入产房。医院的医护人员通知她,她们会通知警察,因为该名女孩没有护照。
我与医护人员进行了短暂的对话,原以为我已经交代清楚了,她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可是,几分钟后,我被员工告知,他们仍然会通知警察。今早,联络了联合国 难民署的专员,一起到马大医院才将这个事情拦下。医院答应,女孩出院的时候,院方保证会将女孩交由我们中心办理出院手续。
谈话的时候,我被医院的医疗社工告知,医院的确接到指示,如果病患没有护照及马来西亚证件,他们必须通知警察与移民局,即使他们拥有难民卡。
带来是否送院求治的两难
另,有一名由印度大使馆转介到中心的印度妇女需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治疗。该名妇女被贩卖到马来西亚当劳工,被雇主虐待,全身是伤。一般的作业程序,我们一定马上送她到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因为发生了这种惨不人道的事情,我们却思前想后,不知道是否应该马上送她接受治疗。
不是我们不关心案主,但我们真的不忍心,让她们历经辛苦一个地狱逃了出来,却因为她必须接受治疗,最终到另一个如同地狱的地方。尤其,她是暴力、虐待、奴隶制度下的受害者。
难道我们忘记这段历史?
每 当我与朋友们谈到关于移工/难民/无证件移民的课题,总会遇到一些朋友们对于这些“剥夺”了我们社会资源的人,咬牙切齿;很多不堪入耳、充满歧视的话语, 社交媒体上亦不难发现。因为经济关系或政治因素到马来西亚来的移民/难民/无证件移民,让马来西亚享有了源源不绝的廉价劳动力,在马来西亚生活的时候,刺 激了马来西亚的经济与建筑业发展,让很多业主享受到高昂的租金回收率。
身为人,本就有寻找更好生活的权利。我们的长辈,不就是早期来马来西亚的移工吗?有些还是因为中国内战逃来大马的难民。难道我们忘记这段历史了吗?
其次,很多马来西亚人不是也到外国寻找更美丽的天空吗?政府强烈依赖移工的经济政策、移民厅局在入境时没严格核准证件、边界防守不严,导致无证件移民泛滥,这不应怪罪到这个群体的身上,主要问题还是在于我国的经济与劳工政策。
人权导向的医疗制度
请不要星期日到特定的旅游区看到聚集的这个群体,就一副马来西亚即将沦陷的样子,不要忘记,如果你在国外工作,你也会希望假日的时候能够与你家乡的朋友在一起聚一聚,透透气。
请不要到小贩中心用餐的时候,就一直怪罪,食物越来越难吃,因为现在都是不是马来西亚人在煮食;请一个廉价劳工或者直接将档口出租给他们,坐享其成,绝对比档主辛苦一整天来得划算。说到底是雇主寻租活动(Rent-Seeking)所引发的后果,这又岂是移工可以策划的?
简而言之,即使基于什么原因歧视或对这个群体有成见,让他们可以在马来西亚享有医疗权,是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责任的国家最起码的义务与态度。我们亟需人权导向的医疗制度(Human rights approach medic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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