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9, 2008

当宗教宣导的不再是《爱》而是《恐惧》

我相信宗教宣导的一定是《爱》,这爱里面有包容、接纳、尊重,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及塑造一个人的品格,让我们在追求自我实现的同时,能够尊重每个人独特的价值、身而平等的权利。我一直坚持并任性的相信 --- 一定是《爱》,除了《爱》不可能是其他。

马来西亚这样一个美丽的国都,却一再的挑战我这样的信念。

马来西亚从来都不是一个政教分开的国家。因为如此,宗教对于马来西亚的国家领导层来说,是一个用来巩固自己的政治筹码的一种手段。

我们的马来人朋友,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他们一出生就必需是回教徒(即使多年之后,他们可能觉得其他的宗教比较适合他)。

我们国家宪法第160(2)内对于马来人的诠释:
"Malay" means a person who professess the religion of Islam, habitually speaks the Malay language, conforms to Malay customs。

我是在最近几年才发现有这样的诠释(以前都是不知不觉、后知后觉)。马来西亚是这样一个以种族政治治理的国家,难怪宗教的课题和种族一样敏感、难怪对于叛教的马来朋友,他们采取这样极端的态度。

进入第二十一世纪,我国在前朝首相以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治利益而做了一些让马来西亚越来越趋向回教化的政策后,因为改信回教引发的种种风波从未中断过。

从改信回教的朋友的家属与宗教局的争尸案(Muthi等),到因为配偶改信回教而引发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案(Subashini, Shamala),这其中牵涉的不是宗教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法律权限的问题。丽华蒂玛苏赛(Revathi Masoosai)因为父母改信回教,而被迫成为没有奉行回教教义的兴都徒,最后因为“叛教”而被迫住进改造中心与自己的家人分开 -- 这不是宗教的问题,而是回教徒的孩子没有选择自己宗教的权利的问题(虽然这点可能即使一些开明的回教徒未必认同)。

很多人因为“改信宗教”的问题受到迫害,因为有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很积极的处理与此相关的法庭案件,因此才会有后来的第十一条款联盟,以及2006年曾经在马来西亚闹得轰轰烈烈的座谈会。之后,第十一条款联盟改变了其斗争的方式,积极的邀请政党、甚至回教团体组织来做交流 --- 但是反应一般。最后,第十一条款联盟制作了短片,继续做其宣导的工作。

我绝对尊敬回教 -- 我绝对尊重改信回教的朋友 -- 只是我们必须看一看该信回教之后对于留下来的家属所造成的伤害,我们有没有同样的尊重他们"Right to redress",让他们可以得到同等的对待。

如果我们的家人去世,来接待家人及处理家人的身后事的人是和我们家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宗教局朋友,家人完全被排除在外 -- 只因为去世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改信了回教。

如果我们的配偶,因为要和我们离婚,他们用最快速的方法“改信回教” --- 即使我们很不愿意,但是在婚姻法第51条下,我们除了离婚没有其他的选择,除非我们亦该信回教,而提出申请离婚的必须是那个被留下来的那一个人。

如果我们的配偶,因为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他们“改信回教”虽然他们不是真的相信回教,但是"Religion be used as weapon of convenience",立刻将孩子亦改信回教。甚至他们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他们在探视孩子的时候,将孩子带走,直接带到宗教局,让他们信回教 -- 非回教徒的配偶是不可能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对回教徒有法律权限的回教家庭法很清楚的说,回教徒的孩子一定要让回教徒的大人来抚养。

如果我们的父母因为以上的原因改信回教,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改信回教,因为他们认为回教徒会有很多的好处。可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因为爱回教,家里仍然继续用兴都教、佛教、道教、基督教 --- 我们对于我们的Identity很模糊、根本不知道我们到底是什么,虽然我们都是某某Abdulah。因为这样,孩子的时候我们混淆,长大了我们爱上了一个人,但是因为对方不愿意进回教而必须放弃,或者我们仍然在一起生活、生孩子,只是不结婚 -- 定位混淆的问题、悲剧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以上的案例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四周的事情,改信回教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的制度有没有让留下来的家属有一个可以申诉的管道。

因此,我们才需要讨论 -- 需要一起来集思广益。

可惜,因为当权者恐惧、因为一些所谓捍卫回教者对自己的宗教没有信心,他们用恐惧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对于回教的“爱”,在言词中散发无限的挑衅、无限的攻击 -- 他们大声的说"jangan gugat islam" "lawan tetap lawan"。宗教为什么会变成如此恐怖?他们要宣导的难道不是“爱”吗?

散发恐惧会让人害怕,而打着捍卫回教旗帜的人们,固然可以因此而获得其政治力量、掌声。但是用这样的方式只会让人们觉得这些人很可怕、只会让对回教本来就有很大的成见的朋友很厌恶回教 -- 那么我们还谈什么相互谅解。

对于8月9日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所发生的事,看了一些部落格的文章 --- 我想说的一些话。
Protesters stop Bar's 'conversion' forum
Moments of chaos during forum
Rival groups unified in protest
300穆斯林示威恫言闯会场律师公会无奈腰斩改教论坛
论坛出席者强调对话解改教纠纷拉蒂花:党应纪律处分祖基菲里
回教团体吁教徒示威抗议安华主张座谈会闭门举行
逾六百人律师公会前抗议改信回教座谈会被迫腰斩
“捍卫回教流血也在所不惜”回学联指律师公会侵犯回教
回青团将上书首相禁讨论杨映波直抨示威人士落伍

最后,我仍然固执任性的相信,宗教宣导的一定是“爱”不是“恐惧” -- 我希望那些说捍卫回教不惜流血的朋友可以用爱的眼光来看一看,因为“改信回教”而深受影响的家庭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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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At August 20, 2008 12:43 A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论坛之后,陆续有很多组织、个人说了很多话。

-- 很遗憾,那个公正党的国会议员仍然不愿意道歉。公正党到现在除了几位我们熟悉的人说了一些人话,最后表示一切等补选之后再算。

今天在当今大马,看到律师公会主席说了的一番话,与大家分享。

《她坚持主张,马来西亚民众已做好对话的准备,因为马来西亚人不会对其他人的痛苦坐视不理,而不去寻求解决的方案。》


《她更遗憾,对于“改教论坛”的不当反应,已经让许多受害者不敢再发出自己的声音。

“若呼救的声音被讲话更大声的人所淹没,我们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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