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跳槽-应该是我们深一层反省的时候了
我在独立新闻在线的读者来函,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
我和该名文章的作者sloganyart的朋友在网络这样的一个空间,曾经相遇过。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不错,我真的希望大家可以想一想 ---
跳槽-应该是我们深一层反省的时候了
很高兴终于开始有更多的声音来探讨很多人在这次霹雳变天过后所忽略(或根本不想谈?)的问题,那就是:我们是要一个遵守法制的国家呢?还是一个乱七八糟,为了对付邪恶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国家?
先来谈谈这次霹雳变天哪处不合法制:
1)苏丹可否拒绝州务大臣解散州会?
2)苏丹能不能罢免州务大臣?
3)苏丹能不能在议会之外接受那31位州议员表达的意愿而认定原有州务大臣已经失去多数议员的信任,而同意让国阵组织新政府?因为那三个议员的合法性已被州议会议长判定为非法。
好。卡巴星要起诉苏丹是第(3)点。因为就算苏丹可以越过议长的裁决,苏丹也不能越过法庭的裁决,因为三位议员需要在法庭上挑战议长的裁决才能证明那州议员辞职信是违法。法庭尚未裁决那三位议员胜诉议长,苏丹就可以接连越过州议长及法官,而作出判决国阵得到31席的多数位?
我绝对与卡巴星一样立场,坚定霹雳州苏丹已公然违宪,因此我们是可以通过另一权即司法来判苏丹不合法。
之前我们大家都已对纳吉还有那三位跳槽人士鞭挞,我觉得接下来是应该探讨我们人民在这次事件上应扛的责任。所以本文已不再会写骂国阵的论点,请别因此而误会我合理化国阵此次的跳槽。
我要说的是,我们应该好好反省自己了。国阵政权能够让第(1)、第(2)和第(3)点过关斩将,除了他们身的邪恶外,还要拜托我们的宪法的模糊处,还有我们这些民间的“支持”。我们也是想借着这些模糊处,在去年想让安华和公正党变天成功。
第(2)点及第(3)点能够让国阵有正当的道理执行,多亏了去年我们的人权律师哈里斯依布拉欣大刺刺的言论。“依据《联邦宪法》,国家元首有完全和绝对的权力(complete and sole discretion)遴选首相,既然《宪法》赋权元首遴选首相,那么他也有权力革除首相职,以遴选一位他认为取得大部分议员支持的国会议员出任首相”、“如果在下周一出现140份国会议员的法定声明书(Statutory Declaration),说他们已对阿都拉失去信心,那么就无需召开国会了,也无需提呈不信任票动议了。”(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599)
是的,当他如此说的时候,我们大家都疯狂得恨不得安华立刻去见首相,立刻让我们尊贵的元首罢免阿都拉。是我们把合理赐给了国阵去做第(2)点,或至少是哈里斯及拥护这论点者。
现在卡巴星把这第(3)点的违宪指出来了,但民联却对苏丹避重就轻,不敢得罪,尼查也只挑新州务大臣来起诉,而不是苏丹。因为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民间的反对力量,所谓政治不正确吧。但,我们身为人民的,要任由这个皇室的力量庞大到什么时候?庞大到当他们可以开始胡作非为公然独裁的时候?连柏特拉在他的网站里也不说苏丹不对(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7783/84/),反而替苏丹找下台阶,只说我们现在应该转战接下来的选举。
我一向来不同意他骨子里的一些错误论点,在此次的苏丹违宪上,更是完全不能同意此种姑息并尝试把苏丹的错误轻轻带过的态度。民联现在就是这样。
还有最重要的第(0)点,即跳槽换政府到底合不合理?(合法是肯定的)南发在去年说,跟国阵不用谈正当性,总之为了把国阵拉下来,不用想那么多正当不正当的,黄进发这样强调正当性未免太那个了(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369)。其实,也即是说,同样的逻辑,如果为了把坏人干掉,杀人是正确的,虽然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那么,当有一天,坏人把好人杀了,他也同样可以说那个好人是坏人,所以好人死不足惜,杀人是可以的,只要那不违法。不单止他那样认为,亚才大哥去年在雪华堂那场谈变天的讲座会上也是赞同变天,还有很多在场的民众,包括其他如迦马及李书祯还狠狠地质问黄进发为什么反对变天。
我记得去年唯有极少数人反对跳槽换政府,黄进发是少数力排众议的。胡逸山也在电台上大谈跳槽的合理性。
我想在这里说的,不是当初谁料事如神,因为那没有意义。我要说的是,我们真的应该好好问问自己,我们要一个怎样的未来。国阵今天有道理上的理直气壮,不是偶然的。他是被我们间接“合理化”的。我们不能天真地说,为人民跳槽的就可以,为钱的就不能。因为,有没有法律上的证明他是为钱跳槽,还要靠强有力的反贪污局,但我们没有。
在我们如今如此脆落的执法制度下要与国阵玩这种游戏,只会把我们放在更危险的局势。跳槽的正当性真的不值得我们去深思吗?它的正当性真的不重要吗?如果不重要的话,国阵今天就没有理由得逞了。因为我们说,跳槽,是合理的。国阵就捉死这一个社会认同的正当性。有时,合理,反而变成一个很强的不成文的民间力量。没错,第(1)(2)(3)都是违宪违法的,但,最重要的第(0)点,却是合法的,而我们更在去年给了它合理性。所以,第(0)点,便变成一个又合法,又合理的东西。反而,虽然他们第(1)(2)(3)点都不合法,但,凭着那第(0)点的合理性,他长驱直入的用短短几天的时间完成了他的接下来的步骤。
南发说:“我认为安华确实没有道德权威批判巫统,再说1994年沙巴州团结党政府倒台正是安华所为;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与人无怨矣。”(http://merdekareview.com/news.php?n=8742)。我看到他整篇文章都依然在骂纳吉的邪恶,却在说到安华时,如此表态。我真的是很失望。(……南发一向来是个很有看法的人)
如果安华背后没有那庞大的民意支持,他能表态要变天并进行了那么久吗?别忘了,你当初也是强烈的支持的。我们又怎能在这个时候,把我们自己置身于度外呢?我觉得这是很要不得的。坐在同一条船,我们就别在这个时候把一切推回给安华吧。
现在民联政府被狼狈的赶出州政府,其实真正狼狈的,是我们人民。不是安华输了,而是我们与国阵抗衡的当儿,我们这一次输了。不是安华被剃头,是我们被剃头了。我们才是去年那个剃人头者,安华是被我们大多数马来西亚人民捧上去的。
我们不要再以为,只有民联需要反省。我对于很多评论人不断的把自己放在一个超然的高度去评论,而不反省自己,真的觉得很恶心。政治责任没有谁可以超越,执政党、在野党、评论人、人民都有责任,除非你不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吧。除非你是外国的评论人吧,否则我觉得大家都有责任反思。
反思什么呢?反思要不要再用跳槽换政府;反思怎样在不侵犯民主的方式下,算计所有的可能性下,把这国家变成一个讲理的地方;反思如何在艰难的时刻,依然坚持维护自由、平等、公正,就如同我们坚持不用内安法令去扣留种族主义者;反思是不是很多时候,我们才是一切错误的始作俑者……有了想法后,请大声地在网上发出你的看法吧,让公仆们知道民意是什么。
(我们真的要尝试有自己的看法,评论人只不过是个参考点,不能盲目跟从。上电视上电台写专栏并不代表他们的话就是权威,还要真正读进内容,学习独立思考。不是针对南发,对谁都一样。我们不能迷信。希望我这样说南发别介意)
2 Comments:
大家都乱了.
情人节快乐,快乐皆情人!
我想看看你为什么特别对这篇情有独钟,可惜只是表达认识这人,而不是你的观点。
呵呵看来你的事物分析的成见(既定思维)还是比较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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