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2, 2009

助人是这样的吗?谈中国报、风采刊登的报导

助人是这样的吗?

今日(21/1/2009)中国报的头条陆老又亲女记者,头版几张陆老师与女记者的连环照片。朋友将之传给我,还问我“你有什么想法?”我一时间没有办法反应过来。之后,我很仔细的看了这个连环照片,再看内容写到风采杂志因为要让陆老师有机会辩护,因此努力多次,终于登门造访。他们的“努力”很成功,因为他们得到了照片。

作为一位从事妇女工作、作为一位为了性骚扰的当事人寻求各种可以援助他们的管道的工作者。我有很多的不解。

第一、 我问派遣4名记者出席采访的“风采”主管。首先,你很清楚。你的员工去采访的对象是已经为了自己的性骚扰、不当的行为道歉并付出代价的一名男士。你应该很清楚及了解,你排除的女记者们或许会被骚扰。做为主管,你有警告过你的员工们需要采取的措施吗?为什么是2名女记者,不是其他人?即使贵杂志没有签署职工性骚扰指南,作为一名上司、一名雇主,你有义务、有责任去保护你的员工,不让他们在进行职务的时候收到任何的伤害。

在这个案子上,你没有尽到身为主管的责任。我唯一想到的可能性,你不是不知道,而是你可能很期待他的发生。如果结果不是你所期待(你的员工被“性骚扰”的,那么我再问做为一名主管,你做了什么?)为了得到火辣新闻,需要用这样的手段吗?

第二、 我请问当事在场的其他记者朋友。你们知道你们访问的对象,你们做了什么防范的措施吗?为什么需要安排因为女记者用那么近的距离坐在老师的身边?是因为可以让你们有更好的角度吗?如果这件事只是采访那么简单,我想问当你们看到伙伴被骚扰,她的感觉不舒服,为什么你们没有立刻阻止、停止这一切,而是不停的“手快”的拍下照片?难道保护你们的伙伴,比你们的照片和采访来得次要吗?为什么你们仍然让他继续发生?

如果这个“性骚扰”的案子是真实的,那么你们几个在场的朋友,辜负了你们做为一个伙伴应有的责任及义务。即使你们有3个人,你们仍然保护不到你们的伙伴??除非,你们真的认为拿到火辣新闻真的比伙伴来得重要。

我决定不去探讨及研究这个是一个性骚扰的案子,还是其他,这一切就留给其他读者朋友来讨论。注意的是,陆老师的孩子表示,当初他们并没有表达他们是媒体界的朋友,他们是来做采访的 – 个中是否有什么不能言语的过程,有待时间来证明。我们是否要讨论媒体界的良心及专业伦理?这个环节,让其他更专业的朋友来讨论。

我更关心的是,我们必须更严正的看待职场性骚扰的案子,我们需要更有责任感的雇主,让他们了解,他们必须保护他们的员工,让他们远离一切的骚扰及恐惧。我担心的是,因为这样的一篇报导,会让本来就对性骚扰充满迷思的朋友们,在未来有当事人出现的时候,会认为他们的举报、他们的控诉是因为报复、因为阴谋,而忘记了去关心这样的当事人。

这件事情,在我的朋友群里,爆发了热烈的讨论。有个朋友说其中一家报章的朋友告诉他,他们的报道是为了帮助陆老,因为他是一种老人病的受害者,这项报道过后,会有很多人出来协助他进行治疗。

做为一个义务辅导工作者,我坚持在处理这样的案子,需要我们帮助的不只是当事人,包括加害人。而很多时候,很遗憾,我们都忽略、没有处理这一块。当我们提供帮助的时候,我们必须了解加害人是属于那一个类型的,因为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当加害人属于心理障碍、或者是老人病的性骚扰类型,我们必须鼓励他们需求专业的辅导或精神科治疗。

这项报导是为了帮助老师?因为事后会有很多人协助他治疗?

根据我的了解,当有关报导在12月刊登的时候,就曾经有朋友说过会鼓励老师做治疗。而的确,我的消息指出,很多人劝过老师进行治疗。老师的孩子亦说他们正在进行着一些疗程。协助老师的人不会少,为什么我们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强迫老师接受治疗?来强迫华社领袖说“陆老,我们会帮你”“华团鼓励接受心理治疗”(22/1/2009中国报晚报头条)

在助人工作里,我们要问的是当事人需要什么?而不是,自以为是的认为对当事人最好的方法是什么。我们真的问过陆老师需要什么吗?我们问过陆老师的家人最需要哪一方面的支援吗?

当老师出来道歉,而又没有被性骚扰的当事人提出进一步的法律诉讼的时候,陆老师的责任就在这里清算结束。因为,唯一可以让陆老师负起更大的责任的只有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选择不,其他的人没有权利去谴责当事人。我们要清算、要改变的是社会对性骚扰的看法及默许性骚扰的支援系统,而不是陆老师或当事人。

接下来,需要让陆老师了解到,我们仍然支持他,如果他需要治疗,我们可以提供这样的资讯。我们要让陆老师可以接受他曾经犯过错,但是他仍然可以放下一切、重新开始。我们要让老师知道,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我们愿意陪伴他,走向复原的道路。事件爆发之后,老师的压力一定很大,要承受很多评论及社会的眼光,我们可以帮助他,让他更能够面对这样的压力及现今的状况。在寻求治疗的过程中,我们肯定老师的努力及愿意寻求治疗亦帮助自己的勇气。

我不一定了解陆老师真正的需要什么,但是我认为如果我们要帮助他,至少我们需要先尊敬陆老师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他有权力去决定他需要什么帮助。而当我们谈帮助一个遇到老师一样状况的朋友,只少在助人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涵盖以上所诉的条件。

媒体说,这篇报导是为了帮助陆老师。但是我觉得媒体在利用陆老师、利用性骚扰这个课题、利用心理辅导工作、利用采访的几个记者来去刺激销量,来去塑造这篇报导背后老板、集团的形象。

你们说帮助,对我来说却是绝对的humiliation。 从事义务辅导工作、助人工作10年的我,从来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可以帮助一个人。是因为我落伍了吗?还是我没有学好?

我更担心的是,因为你们这样的报导、自以为是的帮助,你们会让陆老师及他的家人对于身边的人更缺乏信心,他们还没愈合的伤口再度流下鲜血,接下来要邀请陆老师去接受专业的治疗更为艰难。

我曾经对一些媒体如何报导社会新闻失望透顶,甚至称呼某报为堕落报纸。看到这一篇报导,我想我们媒体界的专业伦理态度必须很严正的看待,否则我们离毁灭已经不远。

此文章同时寄给当今大马及独立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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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At January 22, 2009 7:23 AM, Blogger thepplway求真 said...

妤娴你好,

这是一个圈套,虽然陆老有前科,但是据说许多女性已经原谅他了,理由各异,但是应该和其对华教的贡献及其年龄老迈有关。

当其中的受害人很生气的和我回忆往事的时候,不是我逼的,是因为她要证明给我相信这是真的,我也挺难过的。她问我自己怎么想。
我说:“陆老有病,有病应该医治,这和贡献无关,病人不医治对谁都不好”。当然她完全同意我的看法。

我同意你和电子媒体的报导,那些所谓媒体老板是无赖无良的,竟然明知道陆老有病,还把女孩往他家里推,这应该是什么行为?如果说真的被侵犯了,这不是主谋吗?

这种行为不说卑鄙但是对职业来说是不道德的,这和助人无关,只有助己,给自己好处,挖料,邀功,。。。

 
At January 22, 2009 12:36 PM, Blogger 小虾子 said...

妤娴,虽素不相识,但甚感安慰,还好有您的文章唤醒社会良知,谢谢您!
抛开陆老先生是华教斗士的身份,其实陆老和其它普通老百姓没什么两样,陆老先生确实是患上老人病,
回想童年在家乡的时候,类似陆老先生这样的老人病也遇过好几位,分别只在于严重或轻微。
基于华社的传统和保守的道德价值观,相信许多遇过类似问题的人,大多数都难于开口,都让事件不了了之,我想医学方面或补导中心有必要重视这种病态,向社会给予一些正面和恰当的讯息。
其实陆老的病如被正视和纠正过来,并没有什么可耻之言,反而是那些被视为正常的人,经常为了个人利益和权力,丧失良知,制造社会混乱才是可悲。
和妤娴一样的看法,不管是利用社会好奇心或其它人性弱点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这些人迟早会让地球走向灭亡。
最后愿您新年快乐,安康!

 
At January 23, 2009 10:4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文字可助人也可殺人於無形。
看到照片角度、連拍與時機反应,
2男2女的动机與道德令人生疑。
此雜誌道德观一夜尽喪。

老人家有老人病,屬自然。
何必刻意在傷口再撒鹽。
難道非把老人家逼瘋、逼上绝路不可?
勿再断章取義,或刻意放大。

讓老人家的問題,回到基本面,好好
治療,好好安享晚年。這是老人家的
權利。

感恩。

愿妳及家中老人家新年快樂。

 
At January 23, 2009 3:56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个朋友说“其中一家报章的朋友告诉他,他们的报道是为了帮助陆老,因为他是一种老人病的受害者,这项报道过后,会有很多人出来协助他治疗。”我不会那么激动,亦不会那么的生气。

因此,写这篇文章的动力,绝对是因为我对于助人工作有我的坚持,我不赞同用协助治疗这样的辩解来合理化这一篇报导。

今天,针对了该篇文章不尽善之处,我又写了一个短短的回应。

助人是这样的吗?-- 一点补充

那天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很小心的将问责的责任交给“风采”的主管及当事没有保护到被骚扰的当事人的几位在场的朋友。

我想我还是忽略了一个人,就是被拍到照片的当事人,我说得不清楚。

我恳请大家不要去责怪该名女记者,因为我愿意相信她的心情并不好受。

没有人会故意让自己被性骚扰,不管对方有无动机、有无精神障碍的病,如果她有感觉被骚扰,那就已经足够。无论她有无隐瞒身份,她都不活该。

犯下低级错误的,是要她去接受这样的一个任务的主管,没有保护她的人。我们要声讨的,一直都是那不顾员工的安危,让员工陷入危机的主管及藏在其身后的集团老板。

很多时候,职场的性骚扰,没有被雇主所重视,甚至是被默许的。

记得我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我的一位做业务员的同事因为被顾客性骚扰,向她的上司投诉。她的上司说“哎哟,被摸一下而已嘛!没有关系啦!重要的是我们拿到合约。”我听到了,和该名上司开骂,最后我很不认同大老板处理的方式,毅然离职。

职场上,有些时候,看似自愿的性骚扰之间,背后隐藏的事件很多。更多的时候,身在高职的主管、雇主,利用自己的生杀大权,去迫使被骚扰的当事人,息事宁人或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冒被性骚扰的风险。

在此事件上,遗憾的“风采”主管(1)没有保护该名员工 (2)要求员工息事宁人,没有进一步的处理。

做为雇主,保护我们的员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免于危险、恐惧,我们责无旁贷。

我呼吁风采隶属的杂志社、南洋报业、星洲集团等签署人力资源部的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指南,并依指南内所需,为防治职场性骚扰尽一份力,成立申述的管道,以更有效的保护你们的员工。

无论如何,陆老师的确做了。那么唯一可以让陆老师负上更大的责任,唯有被性骚扰的当事人。这是我一直坚持的。如果当事人要提出告诉,陆老师就必需面对。

如果当时候陆老师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道歉,我想我处理的方式绝对会不一样。

因为他有,因此我讨论的范围一直是如何为被性骚扰者建立一个更友善的支援系统,让社会重新重视这样的课题,还有针对名人性骚扰的议题,而不是陆老师的个人。

道歉之后,错就会变成对吗?当然不会。

但是如丹萍说的,做为助人工作者,如果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愿意改变,虽然改变不容易,但是我们会给予机会。

这何尝不是一个教育社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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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January 23, 2009 4:05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我想我的生气,是因为我们的媒体常以助人、寻找真相为名,伤害了很多人。

让我想起当年我处理的一个案子,这是我的一位记者朋友转介给我的案子。当时,因为另一个媒体的渲染,我的一位很小的当事人在我面前崩溃、差点自杀。

还有,当事涉及案子的另一个小朋友,他们安排来接受辅导、后来一些其他媒体的朋友从小朋友的家人知道,居然要来辅导中心追踪真相。

当然最后他们并没有来 --- 可是却让我彻底的看到媒体界的朋友为了追新闻的堕落。

我对于这样的做法是相当感冒的,因此我的言辞不会客气,如果我的一些记者朋友看到觉得委屈,我道歉,但是我不会对我坚持的原则妥协。

 
At January 24, 2009 2:37 PM, Blogger Kai Xian said...

谢谢你的针对《助》的补充。

前两天看到你的第一篇文章后,我有些失望!年少无知的我看了你的第一篇文章(和其他网络上的评论)感觉:“将来,若我被性骚扰(尤其是有前科的老人家),我最好不要举报,否则人家会说我该死!“ 我当下写了一篇回应给你,结果校园里网络连接真的很糟糕,试了很多次,都没办法发送!

大家把焦点放在批评《风采》和《中国报》。有没有人在关心被性骚扰的当事人?无论他们所隶属的集团犯了多大、多严重的错误,那两名女记者始终还是被性骚扰了,她们始终是这事件的受害人之一。

谢谢你的补充,期待我们真的拥有更友善的性骚扰受害者与加害者的支援系统,而不是所有的焦点放在谁对谁错,谁受的伤比较多!

祝福你!

 
At January 28, 2009 10:11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开贤--

谢谢你。谢谢你那天在gmail的坦诚。

当时,我承认真的有点疏忽了。我有一个知我很深的朋友很好奇,为什么我的文章没有提到记者,而且好像不太平衡 -- 不太像我。

我无意辩护,因为我的确疏忽了。对于其他的朋友,如果我的文章无意中伤害了你,或你的朋友,我道歉。

可能是自己对于助人工作的执着吧,就是不太可以接受用助人为名去做一些不属于助人的事情。

另一个会写这个补充,是因为50名团体签署的文告。虽然风采、中国报错得离谱,但是我觉得文告的内容有点神化了这件事情,而对于陆老的确做了一些行为,没有对于该名记者被骚扰的事实有比较平衡的报导。

妇女组织没有签署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文告的内容像是只要是预设好的阴谋,性骚扰者犯错是可以体谅的。当时,我对业华说了。他说我的文章其实和他们的文告差不多 ---

我吓到 --- 因此才会有这篇文章的出现 --

我一直很担心该名女记者,不知道现在她怎么样了 -- 希望她能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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