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3, 2009

转载朋友丹萍的一篇文章《林肯智及陆庭谕有过,却立榜样》

《林肯智及陆庭谕有过,却立榜样》
许丹平

从事辅导及教育工作近20年,在辅导室内见过不少真心寻求辅导和帮助的人。辅导虽然能帮助人改变,但是要达到改变,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成功的。有人因为某种原因,可能是压力,可能是遗传,可能是精神问题,或者是过去的创伤,无法克制自己做一些伤害人或伤害自己的事情。

一般人所熟悉的有偷窃和强迫性的行为。偷窃的人不是为了想拥有这些物件,更不是他无法负担得起买下这物件,乃是一股无名的心理需求,迫使他去偷窃。偷窃当然是不对,是一项罪行。也不能因此而说他有病,所以就可以偷窃。但是,他的偷窃行为是可以被体谅的,因为他的内心争战是你我无法体会的。每一次他要去抵抗偷窃的冲动,每一次他因为自我克制失败而承受打击的难受,是难以言喻的。

强迫性的行为如不断洗手、冲凉、过度洁癖等也是如此。你以为当事人不知道这样做不好吗?他们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些行为不好,对自己带来很大的伤害。然而,他们心理想要停止,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煎熬,唯有当事人,以及真心了解他们的人才能够体会。

若你曾经被配偶背叛,或认识一些被配偶背叛的人,他们会极度的不安,会疯狂的要“追踪”对方的行踪,连环追命电话是最普遍常见之强迫性的行为。经辅导,虽然知道连环追命电话会让已经想要回心转意的对方厌恶,也知道如此做并无法让双方关系改善,甚至会造成破坏。但是,当事人就是无法控制。。。你知道这有多痛苦吗?

曾经认为性侵犯者是无可赦免的,尤其是站在女性的立场,实在是该打靶。但是,当我有机会接触这些性侵犯者时,我开始觉得我的世界和价值观被拆毁。他们有不少人也曾经是受害者,他们童年的创伤竟然是如此的不可思议。我开始觉得我太自义,太快下判决了。当然,童年的创伤,曾经是受害者并不可以成为他们伤害他人的借口。不过,你我都是幸运的一群,我们成长过程平安无事。我们家族血统没有精神疾病的遗传因素,也没有遭遇大伤害和灾难。若将你我放在对方的处境,我在想,我能够做得比他好吗?还是我会更糟?

每一次在辅导室帮助这些人的时候,我心中充满挣扎。我该批判他们吗?作为基督徒,上帝是公义的,是恨恶罪的,有错误就该得到惩处。但是,圣经也告诉我,上帝是慈爱和满有恩典的,耶稣来也是为了让罪人悔改,重新做人。每一次我看见他们胜过试探,控制了自己的行为,我为他们欢呼。但是,有时他们虽然努力克制,却失败了。我陪伴他们一起懊悔,难过。唯有在旁边鼓励,扶持,希望他们一步一脚印,慢慢走出来。

其实,改过虽然困难,但是,在辅导室内让我最感动的是,他们看见自己的不足,自己的错失后勇于承认。因为,无法承认自己错失的人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他会觉得自己很好,不需要改变。认错需要极大的勇气。勇于面对自己,勇于作出尝试来改变。

对于林肯智,我不知道当天是什么原因致使他挥拳,更无法对陆老为何有此行为做评断。就算是精神疾病专家,也从来没有那一位权威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人发病的真正原因,更无可解说导致某行为的真正因素。。。有的只是可能的导因,合理揣测。所以,重要的不是为什么,而是如何处理和帮助。

在林肯智的事件中,我看见当事人勇于承认和面对。那表示他有改善和进步的机会。也看见一个爱他的老师如何成为他的安全感,让他能够有足够的勇气面对自己和自己的行为。当然,接纳他和了解他的父母和家人也是不可欠缺的。

在辅导的历程中,我看见只会指责的家人是无法让当事人安全的面对自己。他们只会对这些不体会自己的家人做出多番的解释和合理化自己的行为。结果,不会去面对自己的错误,一直犯错下去。

在陆老的事件中,同样的是因为有家人的谅解和接纳,他可以在第一时间道歉,面对自己的过失。

对于华社,这两起事件似乎是让我们很难堪和难过。不过,作为辅导员和教育工作者,我却谢谢两位虽有过之,却为很多人立下榜样。

可惜,有些人却在这时刻作了反面教导。他们的攻击和不肯放过,会让很多人有错误的学习,认为做错事若承认了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最好是死不认错,这样可能可以逃过被攻击。如此一来,谁对社会的伤害更大呢?

(作者是马来西亚注册和执证辅导员,也是目前马来西亚辅导局顾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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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t January 23, 2009 6:03 PM, Blogger pingjinn said...

读了你在独立在线第二封读者来函补充,感觉上比较趋向平衡及完整。

令我比较困惑的就是记者本身,即使怎样有错,或被指派这样的工作。

任何过于一面倒的指责是不负责任及欠公平的。

你的补充,很及时。

读了太多有立场,目的,甚至描述过火,推断偏激了些的文章。

至少,在我心理上觉得好过些。

真谢谢你!


新年快乐!

 
At January 23, 2009 6:44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我承认 -- 当初写那篇稿,真的是因为被“这篇报导是为了协助陆老师,让更多人愿意协助他进行治疗。我被激怒了 -- 才会写那么长的文章,还是直接寄去两个媒体。

通常,我都是放在部落格而已 -- 常被朋友说,我为什么不寄出去。我都没有理会。

虽然,我很小心将重点不放在被拍到照片的女记者身上 -- 但是后来看了一些回应之后,我觉得需要为她说一些话,亦觉得自己有些东西并没有处理好。有情绪的时候,就会这样。所以,我写文章被人“骂”的时候,我很少回应。因为怕被情绪昏头。呵呵。

即使职务所需,她亦不是活该。

该骂的不应该是她 --- 而是躲在后面的头头。

我不是专业的评论人,写文章很依当时的感觉。

文笔不好又不会修饰,有时候伤害了一些人而不自知 -- 唉。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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