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发作了
曾经在不久前写下“写在 3 岁小童去世后的今天”,如今我又因为类似的问题伤心难过了。
而且我还对求助者很凶的说了一些话,虽然最后我道歉了,可是还是不能释怀。
我这个星期接到一个电话,6岁的小女孩被自己的父亲“性侵犯”。她婆婆在10月的时候曾经带这孩子去看医生,医生在稍微检查后,告诉婆婆她怀疑小孩被侵犯过,写了一封信到“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要求给与专业的检查。婆婆告诉妈妈,可是妈妈什么都没有做。后来小孩又对婆婆说,爸爸“play my pet pet”,婆婆很担心,通知了婆婆的哥哥。然后,他们联络我的中心。后来,交到我的手中处理。
婆婆告诉我她的担心,问我如何可以避免她的女儿列入共犯,说她没有办法报警,因为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来的后来,我有点凶的告诉她,如果她希望争取孙女的抚养权,也许她必须那么做。我还说,你知道你的孙女可能一辈子就完蛋了。性侵犯自己的女儿,那是多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你难道不知道吗?
后来我问婆婆的哥哥,如果婆婆不愿意处理,你会如何?他说也许他会自己处理。
他们来了 One Stop Crisis Center (OSCC)。他们的员工说,一定要报警才能处理及检查,即使你有Refer Letter。他们求Staff Nurse让小女孩接受检查,不答应。然后勉为其难帮他们 Make Appointment ,11月16日。我今天从他们那儿知道的时候,我发飚了!什么神经!人家已经要死了,你还叫他去报警,否则16天后再来?这是什么 Procedure?到底什么比较重要?我们2001年的孩童保护法令到底做什么的?我气得要死!曾经我的同事陪一位恰强暴受害者去OSCC,那受害者在流血,竟然还是说没有报警不能,后来我的同事与他们吵了起来,最后他们勉强接受。后来我们投诉,他们的主管答应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也强调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可是??我气死了!!
我看了很多对于暴力施暴者的书,但是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真的有人可以对自己的孩子做这种事。我到底又可以做什么事情?
我想我好像真的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吧?
--- 为了保密的原则,我更改了一些资料及情节---
Labels: 社会课题;《孩童人权议题》
3 Comments:
无意间,从福祺的沟通平台那里来到了你的部落格,很惊讶有一位那么难得的网络写手,写了那么多吸引人的文章,也发觉你也是生命线的一员。很敬佩你在这里所分享你做过的一切,我几乎在短短两小时看了一大半。只是希望能让你知道我支持你,谨此。
(原来你就是青色的keroppi,在自由媒体拜读过你的许多贴文,失敬失敬!)
我相信我曾经看过你的名字,在哪我就不太记得了。。欢迎你。
社工/辅导义工这样的工作,很多时候是很孤独的。虽然如此,但因为曾经和很多的生命碰触过,我在此过程中,虽然孤独,但我却不孤单寂寞。
你认识生命线,不会是生命线的其中一员吧??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青色的 keroppi 真的有少少人气,吓死我啦。好久没在哪儿“跳来跳去”竟然还有朋友记得。。幸好我没做什么坏事。。
谢谢你的支持,我们彼此互相支持鼓励吧。
我在修读心理学这个科系,想找找看哪个团体需要义工辅导员,刚才看了看生命线的网站,看到了你的blog。。。现实往往就是那么残忍,我明白你的用心,性侵犯孩童会对他将来造成很大的伤害。我们无法改变结局,只能帮助受害者减轻伤害,这样其实已经不容易做到了!这份工作非常有意义,我希望你坚持下去!加油!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