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改信回教,需要通知家属》的措施
首相在日前宣布非回教徒在改奉回教之前,必定要先向家人表明其宗教地位。
当今大马的一篇报导表示,很多朝野政党都欢迎这项措施。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1257
今天的南洋商报有一篇报导,引述了一位来自Sarawak人士的话《另一方面,大马华人穆斯林协会砂拉越分会主席莫达哈说,为了保护我国的回教形象,政府必须仔细研究上述措施,以免遭人滥用。 他希望政府慎重处理这项敏感的课题,尤其鉴定此举不会导致回教法、改信宗教甚至是婚姻大事遭人滥用。》http://www.nanyang.com/index.php?ch=7&pg=10&ac=832712
无论如何,在妇女援助中心工作了3年,看过无数因为其配偶该信回教,而失去一切的案例的我,绝对欢迎这样的措施。可是,更重要的,我们应该要求民事婚姻法的改革(Reform of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让我们的婚姻法,更有效的保障,因为其配偶该信回教而受影响的朋友(无论男、女性)。
当然,这样的改革,不能让在民事婚姻法下结婚的男、女性失去了本来应该拥有的权利。
(因为,我们的AG Chamber's 的一个Proposal里,所建议修改的民事婚姻法Artcile 51下,我们其实失去了更多的权利。虽然,此Proposal有一些建议是不错的。后来,因为他们自己内部也面对很多压力,暂缓。不要问我内情,因为这是OSA的文件 -- 那么问谁?问UMNO, MCA, MIC, GERAKAN以前那些内阁成员吧!)。
可能,有人会说,宗教自由啊!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要改信什么宗教,为什么要通知家属、配偶。
说的很对啊。的确,我们都必须尊重每一个人拥有选择自己的宗教的自由、权利。
可惜,遗憾的是,改信宗教到今天,却往往变成了某些人逃避责任的理由,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手段。还记得Sharmala's ? Subasini?,我们的社会里,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其中包括,改信宗教后,然后另外娶了其他的太太;包括因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信了回教,连孩子们一起入教(连曾经在我们中心住过的妇女,都会这样的招数)。
我的两位马来同事,就曾经对这样的事情很生气,她们说这样的行为,根本就侮辱了回教。她们更对那些接受这样的案例的宗教局的官员感到羞愧。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说,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力会否在改教的情况下受到影响。这些权力包括,非穆斯林妇女在民事婚姻法下的权利和义务、诉诸民事法庭的权利、申请离婚的权利、获得赡养费的权利、共同抚养孩子的权利、继承财产的权利,以及获得通知的权利。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强调,家庭法律必须获得改革,以确保改教者家属的权利不受影响。为了达到这项目的,民事法庭应该成为唯一有权聆审改教所衍生的离婚案件,包括有权聆审已改教的一方。“就算改信回教,所有与婚姻相关的问题都必须通过民事法来解决,而不是依循州回教法,因为有关婚姻是在民事法下缔结或注册。”
我们可以歌颂这样的措施是一项开明的开始,我们更要注意的是,重要的不是那一纸通知书,而是当配偶、或家庭成员改信回教后的影响。
Labels: 宗教自由
3 Comments:
吉兰丹王说我们是回教国!
回教国拥有和运用回教法律是理所当然的,不是?
说法: 回教法律里也有家庭法定是运用在回教徒身上的, 不是运用在非回教徒.回教刑事法定也是用于回教徒.
事实: 回教法院判决算数还是民事法院判决算数? 这么多案有非回教徒胜过吗?最近说非回教徒和回教徒偷情,非回教徒也可以以KAHWAT 定罪.
请问有人敢挑战王室说:我们不是回教国!有人说: 我们不要有一国二法!?我们是马来西亚公民, 我们要公平,要平等, 所有人民回教非回教都应该只用民事法定!吗?
回教党说: 耐心等待吧, 很快可以实现回教国了!.. 不明白回教法的人,不要评!?
为什么反对党没有出声? 真的是不明白的人不要出声, 真的等到发生在你我身上才讲?
这是敏感的宗族问题, 谁敢挑起这恐怕引起混乱的担子? 别以为摆平国阵就会'公平', 还有王室呢, 林先生还不是怕被说对王室不敬快快道歉! 公正党说"我们是一家人"?对呀, 大家都是BIN 和BINTI 时就是了!象印尼, 不过印尼也排华呀,怎么华人的女人可以被强奸得如此残暴?? 澳,是一部分的"偏差"回教徒干的, 我们没有这样的事.是吗?
不过,我还真是"恐惧"我还"恐惧"我的下一代,所以我还真的向我的朋友们说:我不敢要回教党领导, 所以我也不敢要和回教党和拼的反对党!
我一直很想早回应你的回应,但是因为刚回中心上班,需要调整我的作息时间,因此没有办法回应你。很抱歉。
我不明白你说的“这么多案有非回教徒胜过吗?”说的是什么意思。
首先,我们先搞清楚,回教法庭的权限。回教的回教法庭Syariah Court处理的是回教家庭法的问题,其中包括审理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赡养费、家庭/婚姻的产业等案件。其中当然包括与回教相关的课题。
非回教徒是没有方法到回教法庭处理他们的案件的。只是,他们可能会因为是其中一个案件的证人而被法庭summon到法庭提供一些证据。
所谓现在因为配偶改信回教而发生的问题,这和回教国、回教法没有关系。这是整个司法系统没有一个可以审理类似案件的机制而导致。当然,我们还要归功于政府将整个行政制度"回教化"下的产物。因此,这和回教党没有关系,不要给回教党、或回教国标上如此的罪名。
提到,Kelatan的王子说我们是回教国。对不起,我们的首相、副首相、前任首相,都曾经大声的说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哪又怎么样了呢?你都会说我们有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了,而我们的刑事犯罪案件,无论涉及什么宗教都是在民事法庭解决的,不是吗?
很快实现回教国吗?
对于回教党,他们的理想就是实现回教国,这没有错,因为这是他们的理想及目标。
他们的元老,发表个人看法、意见,那没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比较起,那些曾经声称我们是回教国的首相、副首相、前任首相,到底谁比较“回教国”。比较起来,反对党对于回教党元老说“很快可以实现回教国”和当有人说我们是回教国是,不出声音、大声谴责的国阵成员党,那一个比较可恶?更支持回教国?
再来,要修改宪法,成立回教国,需要2/3国会议员通过。我想请问,你知道历届大选以来,回教党到底有多少人出来竞选吗?他们出来竞选的国会议员的比例,从来都没有超过60人。
我们的国会有222议席,即使他全部胜利,他们也只有60席位。离开要修改宪法的2/3多数票,差得可远呢。小学生都算得出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回教党是不可能单独获得中央的政权的,不是吗?更别说得到2/3了。
但是,国阵可以。上届大选,UNMO所获得的议席,几乎可以让他单独执政(simple majority)。再加上,当他们的头头说我们是回教国的时候,其他的头头也没有极力的反对,除了在自己源流的媒体小小的反对一下下以外。当最大的头头下令不可以再谈,他们做了什么呢?
再来,Article 11的事件,当时,我想请问“没有和回教党合作、勾结”出卖华人、印度人的党领袖,都哪里去了?
三来,当时候,11名非巫裔部长,呈交了备忘录给首相,后来被下令受回备忘录的事件。谁比较可能让马来西亚真的有希望成为回教国?
回教党会积极的实现回教国的梦想,so what? 我们现在的状况,这根本不可能实现。要实现,等他们拿下148席再说吧?
我有个建议,认为回教国,会在回教党“作大”后实现的朋友,好好的看一看最近4届的大选提名竞选的各政党人数及中选的人数,尤其是这两届的。
再问自己,可能吗?
有一篇民政党在独立新闻线上的文稿,我建议大家可以好好的去看一看。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530
我相信,人民可能会对于一些人的言论感到恐惧(尤其是来自国阵的大头头),但是人民已经不笨了,不会因为对回教国的课题的恐惧,昏了脑袋。他们会愿意看到希望。
今天,我发现之前的回应有很多错别字。读得很辛苦的朋友,对不起了。
是的,我还有话说。
1998年印尼排华事件。
你们可以说我“放屁”,但是,我还是要说。
当年的排华事件,和宗教、种族没有关系。那是一个政治阴谋下主导的事件。那是因为,当时的Suharto面临倒台所精心策划的事件 -- 只是对象是非回教徒、是华人,如此而已。这跟极端回教徒等等,没有什么关系。
宗教和种族,只是一个政客为了要保住他的政权,所运用的工具。
在这里,我想带大家来看一看缅甸。
缅甸这个国家,是以佛教为主的国家,几乎85-90%的人民是佛教徒。
我们就来看一看,缅甸发生什么事情。
身为佛教徒的军人,为了帮助他们的军人政府继续保持政权。他们利用佛教做了什么事情。
他们对那些信仰其他宗教(基督教、回教)的少数民族,采取高压手段。当他们知道,有人民在做bible teaching,他们会施压、进行逮捕。有时候,他们会强迫这些少数民族,膜拜佛像、出席佛教的庆典等。如果有人敢不服从,他们逮捕,然后带进扣留营。很多的女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性侵犯。
对于这些少数民族来说,佛教是邪恶的、是不仁慈的、是肮脏的。
那么,我想请问,谁应该负责?是那些用佛教做为政治手段的军人政府,还是“偏差”的佛教徒?是宗教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对我而言,我不会理会他们到底是什么党派,只要他们为的是人民,我就会支持他们。
说得更白一点,如果我必须选择,
我宁可支持一个进步的回教党人,我也不会支持拥抱华人沙文主义的华人。
你可以说我混账、甚至说我是走狗,随你欢喜。
但是,拥抱华人沙文主义的人,比进步的回教党人,来得更可怕。至少,对我是如此。
如果我这两个回应让你们觉得很不舒服,我对于我用词不当道歉。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