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03, 2007

从印尼女佣在我国受到的待遇谈起

我必须先做这样的声明,我相信不是所有的雇主、代理都是“坏人”,我亦相信的确有些被女佣的恶习,而包受损失的雇主。

我的工作会接触很多印尼女佣,当然我所接触的通常都是制度下被剥削、虐待的朋友。

我将这些故事概括下列几点-

(1) 工作的状况(Working Conditions)

  • 必须从早上约5点-晚上约12点
  • 必须做超过两份工作(虽然已经列明,只在住家工作,可是有时候,雇主会带他们到工厂、餐馆、美发厅、洗衣店等工作,可是薪水一份)
  • 没有休假
  • 没有足够的事物

(2) 薪水(Wages)

  • 没有薪水(通常雇主都会在她2年的期限结束之后,才给她。中间没有。虽然,雇主是必须开一个银行户口将薪水存进银行里,可是很少)
  • 雇主会扣除很多东西,比如日常用品、医药费等(虽然这是雇主需要负责的项目)

(3) 虐待、语言暴力

  • 小至捏女佣的手脚、打她巴掌、推她;大至用拳头打她、用东西丢她
  • 用语言羞辱她,动不动就骂她、挑她的毛病
  • 恐吓她将她送到卖淫集团、没有人会帮她、将她关到监牢
  • 被雇主性侵犯

雇主和女佣是宾主关系,有和约约束的关系。很遗憾的,有部分的雇主仍然处于古时代的思维,认为他们是奴隶,将她们当奴隶对待。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将心比心好了,如果我们出外工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否受得了?我们愿不愿意让我们认识、关心的朋友被如此对待?如果我们没有办法,那么为什么我们这样对待这些孩子、妇女?难道说展现我们的权威性,真的如此的重要吗?

我在中心处理的第一个女佣的案子,当时因为薪水的关系,曾经和她的雇主有过几次的对话。我记得那华裔妇女曾经如此问过我“你不是华人吗?你不是马来西亚人吗?你怎么可以帮助其他国家的人?”听到如此的对话,我真的无言以对。我当时告诉她“我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什么人。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她的应该得到的,她就应该得到。”我还说“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一样会帮你的”

我当然了解那名华裔妇女的担心、害怕。因此我仍然愿意听她表达她的不满。可是不代表她是对的。可悲的是,我们去见她的时候,她还语气很不好的问那名孩子“你很喜欢喝毒药是不是,那么你继续喝好了”我立刻很不客气的就指正她,而且告诉她“她只能够做女佣,这不是她的错”

这样的对话,在我们的中心常发生,我虽然可以接纳她的生气、不满。可是我仍然想问“我们真的必须如此对待人吗?”

非政府组织如Tenaganita、WAO、Suaram等甚至Bar Council一直都很积极的呼吁政府关注这样的议题,提出各种方案,希望可以保障这些女佣,让她们得到基本的权益。其中包括如果遇到雇主的虐待、不给薪水等的时候,至少拥有Redress Mechanism。但是,好像是很困难的事情。

看看最受瞩目的严碧霞虐待女佣的案子就好了,案子从04年到今天,仍然在审讯的阶段。难怪即使被虐待,女佣们都只希望拿到薪水快快回家,对她们来说,这就够了。

我们的代理的责任呢?很多时候,代理们对待女佣的态度很不好。如果女佣因为不满工作的情况向代理投诉,有时候会招徕更大的伤害。在“金钱”作祟的情况下,女佣不是人,是他们赚钱的商品而已。即使有问题的代理,他们被列入黑名单之后,仍然可以换一个新的名字,重新开始。

最近的几个星期,我们成功的在没有见到女佣的情况之下,通过认识她们的大马国民拿到相关的资料,再通过警察的配合,成功的将女佣带出来,拿到薪水,回家。可是这样的案子,仍然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人在这样的情况,等待黎明的到来。

我们的雇主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了解到女佣和我们一样都是人?

今天,我们到了首相署开会,Economic Planning Unit找了2个人,深入的研究女佣的课题,并希望可以改善女佣的工作情况。

我真的希望,我们的雇主、代理有一天可以比较人性的看待、对待她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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