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09, 2006

难民的故事 : 落難大馬 (1)

因为因缘,我竟然看到了曾刊登在中国报关于难民的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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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鄉背井滯留他國難民等待美好明天

當我們抱怨世道艱難、工作壓力很重、人生無樂趣時,有一群人隱身在鋼筋水泥的人造森林中,他們有口,但不能言,無法向人說明他們的身份來歷,甚至連過去的悲痛往事也一併埋藏。
他們空有一身力氣,但無法工作,一天到晚只能蝸居在窘迫的狹小空間,虛擲有限的生命。
當校園暴力層出不窮,我們擔心孩子在學校的安危時,他們的孩子只能到自辦的社區中心上課,一些孩子因而會講英語、國語、懂得演算數學、了解科學奧妙,但他們永遠無法擁有校園生活。
毋需等到長大,他們已經嚐透生、離、死、別的痛楚,他們的童年只有到處逃難,既要逃戰亂,還要避開人禍。

只求容身空間

大量難民隱身于繁華都市,廉價組屋是他們的最佳藏身所。難民,這個字眼,既陌生又熟悉,自從吉隆坡新街場越南難民營關閉后,難民,仿彿遁入歷史了,但,實際上,一大批難民隱身全馬各角落,卑微的他們,只求掙得一片可以容身的空間。

生活,對于他們來說,就是一連串的等待,等待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UNHCR)核實難民身份、等待被第三國家收容,甚至期待大馬政府發出合法居留准證,讓他們能夠合法工作、小孩能進入本地學校就讀。

在過去十幾廿年來,這些難民天天在驚恐、憂患、貧窮、無法預知的未來中度過。
據駐大馬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統計,截至今年 5月杪為止,有 4萬7000人註冊為難民,其中大約 2萬來自印尼亞齊省的亞齊人、1萬1000名羅興雅人(Rohingyas),以及 1萬1000人為緬甸少數種族,包括欽人(Chin)在內。 上述數據,還不包括滯留在東馬沙巴約 6萬名的菲律賓難民。

這批難民演變成今天的規模,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整整20年的歷史,尤其來自緬甸北部Rakhine省的羅興雅人,歷史最悠久,他們在此開枝散葉,生下第二代,甚至第三代都有了。
羅興雅人名副其實的是無國籍人,緬甸政府不承認他們的國籍,他們不屬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逃來大馬后,他們唯有四處躲藏,靠打散工、做小買賣過活。

另外一支聲勢浩大的緬甸難民是欽族,由于緬甸軍事政府長年強權苛政,迫使這個少數民族不得不逃離緬甸,其中大多數逃往與欽州相接的印度、孟加拉邊境,也有部份逃來大馬。
事實上,欽人在大馬的歷史也接近10年,第二代已經誕生,建築地盤、批發巴剎,一些需要廉價勞工的地方,都可以發現欽人的零星身影。

具強大凝聚力

由于長年累月受到政治、宗教迫害,欽族社區向以強大凝聚力著稱,同族人之間不只互相接濟,甚至還共同領養同個家族、村落的孤兒,發揮互相扶持精神。

接著還有印尼亞齊人,由于經年動亂,大批亞齊人逃難至大馬,這些難民可能待在大馬數年,一俟戰亂稍平就回國;若是內亂爆發,則再度來馬,情況一再循環。

亞齊難民在大馬也有相當歷史,繁衍第二代並不出奇,但比起緬甸難民,亞齊人的命運顯得不是那樣坎坷。基于人道立場,大馬政府已經發出移民卡(Kad Imigrasi,簡稱IMM13)給他們,如今亞齊人可以合法工作,但孩童依然無法上學。
難民,是被國家拋棄的人,飄流他國不是他們的選擇,而是無奈的苟延殘喘。

曾經一度,死神就在他們的身邊虎視眈眈,僥倖撿回一條命后,他們是不是比誰都更有活下去的勇氣和理由?

隨著擾攘多年的吉隆坡越南難民營正式走入歷史,這片土地還有難民嗎?答案:有。
即使條件最惡劣的森林,難民也儘量維持人的尊嚴,注重個人生,天天刷牙洗臉。繁華的吉隆坡,有著國人最引以為傲、證明“Malaysia boleh”的雙峰塔、吉隆坡塔,但也有不為人知、不見天日的黑暗角落,難民,算來應該屬于黑暗的族群。

說他們黑暗,並不意味他們是藏污納垢、犯罪的一群,而是他們見不得光,一旦身份曝光,分分鐘會被執法人員押往扣留營、監獄,最壞的下場是被流放到邊境,任其自生自滅。
由于大馬政府並未簽署“1951年難民公約”,不承認難民地位,

所以,所有難民一律被視為“非法入境者”、“非法外勞”,大馬移民廳官員和警方有權援引1959/1963年的移民法令逮捕、扣留和遣送那些沒有合法文件的外來移民,一旦罪名成立,他們可被判 6下鞭笞,最高監禁 5年,或罰款最高 1萬令吉。

故,難民,在大馬不但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保護,他們連光明正大走在街道上的權利都沒有。
但逃來大馬的難民,還是一天比一天增加,最大理由是雖然他們在這裡無法享有真正的自由,但遊走于難民與非法外勞的灰色地帶,只要運氣不是太差,他們仍可找到一線生機。

難民不是經濟移民政府須正視問題

由于大馬政府不承認難民的存在,所有的難民一律被視為“非法入境者”、“非法移民”,不但無法取得難民地位,且還以“非法移民”的身份被查辦。

聯合國駐馬難民最高專員署(UNHCR)代表渥克博士認為,大馬政府當務之急是釐清“難民”和“經濟移民”之分,不應一視同仁。 “難民和經濟移民絕對不同,前者是不得不逃離家園的受害者,后者則是因為經濟因素而選擇到他國工作的勞工。”他解釋說。
聆聽弱勢聲音

他認為,淪為難民,不是他們的錯,但在絕境中,這些人捉緊任何生存機會,已經發揮出人類至高的勇氣和犧牲精神。 “同是人類,但他們卻經歷各種各樣的磨難,這種求存勇氣,難道不值得我們致敬嗎?” 也因為這樣,他強調,我國政府應該明確的界分兩者的不同,且制定一套針對難民的措施,而不是把他們歸類為非法移民,然后以移民法令來對付他們。 “我認為,在數量十分龐大的非法移民當中,有一部份人需要保護,因為他們無法保護自己。”他無意否定大馬移民法令,但強調政府有必要聆聽當中真正弱勢族群的聲音。

在大馬,難民被歧視是不爭的事實,尤其在媒體放大渲染下,非法移民有意無意被影射為“高犯罪率的族群”,對當中一些亟需保護的族群來說,極其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做法,導致許多人對難民抱持負面看法,他強調,只有在清楚界定難民和經濟移民的不同之處后,才能夠扭轉這種現象。
“社會應該正面看待這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至少在逃難期間協助他們解決居住、工作和教育問題。”

既然難民的存在已是不爭的事實,他期待政府能夠正視難民的遭遇,至少在這段等待被他國收容期間,允許他們在大馬合法工作和受教育,以對大馬的國家建設和經濟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事實上,難民的數目日益龐大已不再是秘密,面對這支一天比一天茁壯的族群,大馬政府根本無法忽視他們的存在。

“在過去兩年來,我們很高興的是,在鑑定難民身份、教育、醫藥等領域上,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配合。”他接著說。

待遇已有改善

渥克博士:大馬政府有必要正視難民問題,並厘清『難民』與『經濟移民』之分,不能一視同仁以移民法令來對待兩者。站在人道立場,一些執法單位承認難民卡的存在(即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在核實難民身份之后發出的證明卡)、政府醫院斟量收取難民醫療收費等等。
他指出,整體而言,難民在大馬的待遇已經有著良好進展,這是令人鼓舞的,但政府仍可以做得更多。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大馬在今年5月杪已經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其中一員,“在東南亞國家中,大馬在這方面取得相當高分,獲得不錯的評價。” 他表示,若果大馬政府能夠允許難民在此暫時居留,合法工作和受教育的話,大馬在國際社會的形象將進一步的加分。 他期待大馬難民的際遇能夠獲得進一步的改善。

國際形勢變化難民成了包袱

難民的卑微心願,只是希望在回國前或者是被第三個國家收容之前,大馬政府至少允許他們合法居留和工作,孩童能夠求學。

20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全球難民潮湧現,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應運而生,旨在保護和協助難民,為難民爭取基本人權,如工作、教育、衛生、宗教自由等。 在聯合國“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中,清楚闡明了難民的地位,后來隨著國際局勢演變,更多難民湧現,于是1967年再出現“難民地位議定書”,擴大延伸難民地位的定義。 簡而言之,難民是指那些因為種族、宗教、國籍、政見或是某個社團身份,有充足理由恐懼會受到迫害,同時又無法得到國家保護,或者基于上述恐懼,不願接受國家保護,以及那些不能夠或不敢回到原生國的人。

只有 3條出路

基本上,核實難民身份不簡單,除了根據一本厚厚的查核難民身份指南外,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還會參考以往的個案、國際人權報告、原生國的資料等等查核難民身份,快則幾個星期,慢則數個月,胥視個案的緊迫狀況。

一般上,難民只有 3條出路:定居在居留國、自願返回原生國,以及等候被第三個國家收容。
以大馬的情況而言,大馬政府不承認難民(但有條件收留一些難民),而深受迫害的難民更加不會自願回國,所以攤在他們前面的只有最后一條路:等待第三個國家收容。

目前,願意收容難民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挪威、芬蘭、瑞典、丹麥、瑞士和荷蘭。 不過,隨著國際局勢變化,因種族、宗教引發的戰爭頻仍,製造了大量難民,已經對國際社會形成一定壓力。

在現實生活中,部份先進國家已經收緊接受難民的配額,由最初的不吝予施援手,到今天的難民似乎已經淪為國際社會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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