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9, 2014

暗夜啜泣系列5:恶魔在身边 却视而不见?

 暗夜啜泣系列5:恶魔在身边 却视而不见?
2010/09/18 15:12PM
●报道:陈绛雪 摄影:苏汉成/陈绛雪

性暴,不只有女性受害,男性也会成为故事主人翁,还有反抗能力薄弱的孩童。 

德士色魔、学巴色魔、外劳色魔、嗑药色魔、娈童色魔、同学色魔、教师色魔、父兄色魔、邻居色魔……恶魔在身边,何处有安全? 

当社会已对性暴“习以为常”,冷漠以对,目睹罪案却视若无睹,掉头而去,“默许”性罪案的发生,再多的严刑峻法又如何? 

面对性暴,社会陷入重重迷思,就像一道魔咒,一日不破,就解不了问题的症结……

看看警方的数据和资料——我国强奸案逐年增加,平均每隔2小时半就有一人被强奸!18岁以下儿童遭强奸情况日趋严重,受害者年龄不只年轻化,更“幼龄”化!摆在眼前的事实让人感觉恐怖——绝大多数的性暴事件,都是熟人所为,连家里都不再安全! 

性罪案有增无减,增长率超过130%,一年365天却有将近4000宗性罪案!内政部于2009年秒所得数据飙升将近300%,强奸案投报从2007年的1241宗激增至2008年的4959宗,2009年首2个月就截获769宗投报,每年逮捕的嫌犯同样以数千人计!

触目惊心的性罪案投报,当中不乏祖父叔伯辈甚至是兄长对家中女性施暴的实例,每一天都占据报章某个位置,信手拈来都是让人发指的荒诞例子。 

2009年1月,一名3岁女童遭其保姆17岁儿子在住家强奸;隔天,一名5岁男童在住家附近公园玩耍时,被18岁邻居诱骗到树下强迫口交并鸡奸男童! 

2009年的159宗强奸案中有132宗是熟人所为;截至今年5月所截获的56宗强奸,熟人所为就占了48宗!过去6年,国内强奸及乱伦案增加,还有几千名妻子生活在随时被丈夫施暴的威胁中,生活尽是恐惧和无助!

属最严重的伤害与背叛

遭受自己最信任、亲近、投靠的人伤害,是最严重的背叛,无疑将受害者打入万劫不复的黑暗炼狱! 

能够无情地辣手摧毁亲生子女、邻居、朋友甚至是孙女,对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说“他日轮到你挚爱的家人被如此糟蹋,你会是什么感受?”已经是没用的废话,怒骂几句“变态”也只是袖手旁观的形容。 

恶魔就在身边,究竟要如何保护女性和小孩免于性侵犯的魔爪?性暴问题的根源,究竟为何?
欲望合理美丽有罪?

关于性暴,最普遍的两种说法不外是“男人无法控制好性欲”以及“女人行为不检”,独漏了没有反抗能力的孩童。 

然而,每时每刻每分在世界各个角落上演的性罪案,受害者岂止是样貌姣好、行为放荡、穿着不当、花枝招展、卖弄风骚的女性?触目惊心的女童遭性暴、性虐、性侵等事件,早已不是“新闻”!这些小孩,又做了什么性暗示,引人犯罪? 

国内一些政客的言论中也反映出社会对于性暴问题的刻板想法,最常听见的犯罪理由就是“女人长得太美,裙子太短,穿着太性感”。 

妇女援助中心社工部主任王妤娴指出,种种“引人犯罪”的说法,都是社会长期对性暴问题所产生的迷思。 

“人都喜欢美丽的东西,但不等于我们可以不问自取,男女都有遐想,但是否就能把遐想变成暴力行为?人其实有控制能力,只看本身要不要控制,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所以别用‘控制不了欲望’作为施暴的借口!” 

问题背后所反映出的其实是长期以来两性平等的概念偏差,社会依然是父权至上,“顺从”、“屈服”、“软弱”等枷锁依然紧紧套在女性身上,许多国家依然将女性视为男性的“附属品”。

别为自己的欲望找借口

思想普遍上还是保守的社会里,对女性的贞洁更被看成比性命还重要,强烈凸出男性强势的主导地位 而女性只能服从的不平等观念,前者拥有绝对的权力,后者则被“规范”成固定的一种人。社会看待性暴问题也还是抱持“宽容男性,苛求女性”的心态,长期潜移 默化的结果,让人在潜意识中会“合理化”性暴行为,甚至将焦点转移到受害者身上。 

王妤娴以曾经轰动台湾的高雄市彭婉茹命案为例,这位强势女性在回家途中遭德士司机杀害,有媒体突出“幸好她没有被奸污”,言下之意仿佛是说“她可以死但一定要保住自己的清白”?好像“若你被性侵,一定要拼死保护贞洁”这样的说法在本地其实也相当普遍。

被伤害的“工具”

事实上,“性欲”并非性暴的关键因素,色情资讯泛滥和暴力电影也不是主要源头,更深入的心理研 究和分析指出,施暴者在另一个比自己弱势的人身上得到施展权威的满足感和掌控他人的欲望,所以男性其实也会是性暴受害者,尤其那些“不符合社会要求”的男 性以及没有反抗能力的男童。有非正式调查显示,10个男童里有2个有过被性侵的经历! 

“他们(施暴者)要的不是性,而是一个可以让他们伤害的‘工具’,完全掌控甚至摧毁一个人的生命的感觉让他们觉得快乐。”

性暴迷思对社会的影响

既定的社会道德观和男尊女卑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性暴受害者饱受身心创伤后,往往还得承受各种外来的压力和批判,导致大部分的受害者都只能瑟缩在角落里暗自啜泣,若没有支援力量和及时开导,就会逐渐封闭自己,自我禁锢,甚至否定自己。 

逐年飙升的性暴事件,报案者却不到10%,许多受害者惨遭蹂躏后不敢对人言,或面对心理障碍,不敢报警和上庭作证,我国明明有足够的严刑峻法对付施暴者,但执行层面问题重重以及社会对性暴的迷思,间接加剧问题的严重性。 

据了解,一名性暴当事人前往医院检查时,至少要接受10名医务人员、查案官等各单位的问话,一 些警员还带着有色眼光和质疑态度轻视受害者心情。案件一旦带上法庭,除了一再面对施暴者和律师难堪的提问,身心俱疲的当事人可能还要承受来自家人、亲友和 外界的压力,再坚强的意志也会崩溃。 

王妤娴指出,社会总是习惯性地把焦点放在当事人身上,先“审查”当事人是否做错什么而“惹祸上身”,习惯性地把负担加诸在受害者身上,比如受害者的穿着、私生活、职业和出事地点等等。
80%的施暴者是熟人

警方数据和犯罪心理学研究早已证实,80%的施暴者是熟人,倘若受害者是儿童则肯定是熟人所 为,因为不必什么用强,就能使没有反抗能力和提防心的受害人配合、屈服,而且在小孩的想法里,这些都是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即使当事人在事后向家长报告有关 事情,大人往往也不以为意,只当是小孩在瞎说,目的是要引来关注,甚至觉得只是一桩小事,小孩子夸大其词。 

此外,人们对施暴者的直接反应向来是严厉谴责,然后以“变态”定论,但在放大这些犯罪者的背景之后,比如心理有问题、曾有过被性侵的经历等原因之后,往往就会同情甚至是“理解”及“合理化”他们的犯罪行为。 

漠视和“默许”有何分别?

再有实例——今年6月,吉隆坡增江某社区荒废已久的空地沦为性罪案之地,居民多次目睹轮奸案却选择“息事宁人”,掉头而去,不想“惹祸上身”! 

如果说德士色魔让人忐忑不安,至亲强暴让人心寒,学巴色狼更叫人心惊胆颤,目击罪案却视而不见,息事宁人,那是社会“默许”的表现,间接纵容性暴力滋长,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简短总结,种种性暴迷思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有三——(1)合理化性暴行为,默许施暴者犯罪,并间 接鼓励男性使用暴力;(2)影响司法程序的运作及执法人员的心态,导致当事人因恐惧“二度伤害”而放弃寻求司法公义;(3)对女性特别苛求的社会道德观非 常悠久,已根深蒂固在社会大众的思想中,性暴受害者没有支援力量,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自责自弃,严重阻碍心灵复建过程。 

只要执法、司法及社会制度都无法完善保护性暴当事人,问题只会持续恶化,无法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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