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8, 2007

人权组织会员因派传单被逮捕

我昨天在马大出席Fiesta Feminista的聚会。大约5点多,收到一位朋友转发的 sms 。有两位人权组织的年轻朋友因为在一个聚会发传单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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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权组织新山人民之声(Suaram) ,抗议警方在昨日位于柔佛州大臣官邸外举行的和平请愿集会上 ,逮捕两名尝试在现场派发传单的新山人民之声会员 ,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这两名人权工作者。

两名被逮捕的新山人民之声的人权工作者分别是严居汉与徐秀敏。两人是因为被警方怀疑在现场派发“煽动性”传单而遭逮捕。严居汉现被扣留在新山南区警局,徐秀敏则被拘留于新山拉庆警察局。两人今日下午将会被警方带上推事庭,以延长扣留期限。

昨日早上,约有200人响应一封简讯号召,前往柔佛州州务大臣阿都干尼官邸前,针对近来新山治安不靖的问题举行和平请愿。 人民之声指出,这是延续由新山华社五帮会馆所举办的《十万人民拼治安》的签名运动后(右图),新山人民集合在州务大臣官邸外促使州务大臣重视警方不力履行解决近期连续几宗发生于新山的强奸罪案的举动。“然而,警方不但不理睬人民的埋怨呼声,反而拘捕了两名参与集会的人权工作者。”新山人民之声支部管理委员卓维斌也为这两位被逮捕的成员平反,指两人当时是在集会解散后才抵达现场,目的只是要向现场的群众派发教育性的传单,不料却连一张传单都还没派发,就被警方无理扣留。 卓维斌也否认外界流传新山人民之声,是这场和平请愿召集人的说法。

根据报章报道,当这场和平请愿举行时阿都干尼并不在官邸,并在警方的干预下,就再在一个小时后草草结束,除了严居汉和徐秀敏之外,并无其他的参与者遭扣留。 派发传单却被“推”上警车 卓维斌表示,由于该组织一直以来都呼吁政府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警务投委会)以提高警方的效率和彻底防范罪案,因此人民之声只想通过这次的请愿集会,向公众派发教育性传单,宣扬成立警务投委会的必要性。

“他们原本就无意参与集会,所以很迟才抵达现场。又因为当时人群已经解散,所以一张传单也没派。但是由于警员看见他们手上拿着装着传单的箱子,就要求搜查。惟当他们向警员了解是基于什么理由搜查时,他们却在没有给予任何理由的情况之下,就直接将他们扣押到新山中央警署调查。” 卓维斌透露,警员在扣留他们时不只没有出示警察证件,而且严居汉(左图)还在被警察强行“推”上警车的过程中,发生一些争执。

“我们何时录取口供都可以” 卓维斌表示,在两位成员被带往新山中央警署扣留后,基于担忧警察可能采取非法逮捕的行动,他就马上针对此事而报警。 根据他的了解,警方在将两人带往警局后的3个半小时内,都无法提供任何逮捕的理由。直到刑事部主任希山介入调查后,才告知他们触犯了“参与非法集会”和“拥有煽动文件”两条法令,而要将他们扣留24小时协助调查。 卓维斌也透露,警察在扣留两人后的5个小时内都没向他们录取口供,只是将他们关在房间内,不但不允许其他人前往探访,也不能获得保释。

当他欲了解两名会员录口供的情况时,警察只以一句“我们有权力扣留他们24小时,何时要录口供都行”作为回应。 卓维斌表示,人民之声已经寻求法律上的援助,并于呼吁各地群众和媒体关注此事。 宣传官方倡议也算“煽动”? 徐秀敏丈夫徐绍棚指出,警察在与他交涉时曾展示一些早上的示威人士所遗留下来的布条和海报,并声称将作为“举办非法集会的证据”,使他担心妻子在这起事件上将成为代罪羔羊。

“我太太当时手上拿的只是一箱的宣传单,不过当时现场没有其他人,我担心所有责任会被推在他们身上。”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柔佛州秘书陈泓斌也抨击警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他表示,警队将因为有关事件而导致公信力越来越低落。

“警察在没有给于理由、也没有出示证件就进行逮捕,这是在践踏人民的人生安全;另外,扣留6小时还没录口供,这是很离谱的事,这种拖延时间的做法根本是在浪费国家的资源!” 陈泓斌也认为,警察以“拥有煽动文件”作为逮捕的理由,其实是不合理的。

“成立监督警察滥权委员会是皇家委员会的建议,这个建议同时受到首相赞成,何以拥有和派发宣传这个官方倡导的建议,竟被看作“煽动”的行为?” 神秘召集人简讯广泛流传 卓维斌指出,这次“大臣官邸请愿活动”召集人的身份非常隐秘,就连当天出席采访的记者都不清楚对方的身份。

“我们是于几天前通过简讯收到收到今早有人号召群众,前往州务大臣官邸和平请愿的消息。除了简讯,这个消息也在昨天新山中华公会所发起的签名活动中流传。” 卓维斌透露,有关召集人自称无党无派,只是单纯关心治安问题的人士。此外,他还出示所收到的简讯,证明本身也有被号召出席有关的集会。

简讯当中提到,“JB(新山)住不了,为了自己和下一代,请sms(发简讯)政党,工会,身边的朋友,支持17/06,星期天,早上10点,柔佛州务大臣官邸,举行和平示威。” 然而,卓维斌表示新山人民之声并不反对参与类似的请愿活动,毕竟举行集会是基本人权之一。唯他必须澄清这次的和平请愿集会并非由他们号召,并对该组织两名成员无辜成为集会的被逮捕者而感到愤愤不平。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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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逮捕派传单的人民的警察,居然在打击罪案的时候,是那么的不够人力的。这是很难让我们理解的不是吗?
需要录口供、调查,什么时候都可以,他们犯了什么严重的罪刑,需要以扣留他们的方式来调查?
今天,警察到地庭申请扣留他们到明天。一些新山的朋友到新山的警察局举办一项抗议的活动,却进行得不太顺利。他们不被允许在警察局进行活动,最后是到那提交抗议书给警察。
我们的警察、政府就那么害怕我们这样人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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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At June 21, 2007 2:12 AM, Blogger 周小芳 said...

一个是朋友的姐姐,一个是刚刚认识的一位新朋友。收到战友的信息,要求我们去报警和打电话去警局。报警我就懒惰了,但是我也打了一通电话去柔佛警局,结果被人当球踢来踢去,在电话里头不停责问警察,感觉真爽。

我们的警察只有在做无关痛痒的事情时,才会特别有效率。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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