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人烛光祈祷默哀一句钟,声援丽华蒂捍卫信仰自由权
昨晚约有500人出席在独立广场举行的烛光祈祷会,声援面对叛教起诉的丽华蒂玛苏赛(Revathi Masoosai)。 这项在独立广场旗杆下举办的烛光祈祷会是由五大宗教理事会所号召
,并获得5个妇女组织即妇女行动组织(AWAM)、回教姐妹组织(SIS)、妇女集体发展组织(WDC)、妇女援助组织(WAO)和槟城妇女改变中心(WCC)联办支持。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大山脚国会议员章瑛、华都亚也国会议员冯宝君以及女权份子如妇女援助机构主席美拉沙曼特(Meera Semanther)和回教姐妹组织执行总监再纳安华(Zainah Anwar)等人也出席声援。
有关烛光祈祷会从晚上8时至9时 ,举行一句钟。五大宗教理事会署理主席柏迪林甘(A. Vaithilingam,右一)在聚集众人开始集会时,简单说明了举行烛光祈祷会的目的。
他指出当晚的烛光会聚集了来自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道教以及各不同宗教的信徒。“过去数年来,在宗教信仰争议案上,我们常常面对一面倒的法庭判决。因此我们举行烛光祈祷会,希望能藉此打开他们的心坎,也促请有关当局谨记说在我国有45%之强的少数族群,政府应该要公平对待我们。”
柏迪林甘强调,五大宗教理事会敦促法官在做判决时,不会继续再将这个国家划分为两半--一半属于穆斯林,另一半则是非穆斯林。与一般的请愿集会不同,在约一句钟的集会里头,众人皆保持默哀,没有任何的致词和发言,气氛显得异常凝重。 手持蜡烛布条,低唱“我们终将克服”参与者皆手持蜡烛聚集在独立广场的旗杆下,相对漆黑的周遭,点燃出一片温馨的亮光。有些参与者也手持着写上“停止破坏家庭”、“Allah慈悲,让一家人团圆”、“世俗化并非反宗教”、“保障信仰自由,捍卫宪法权利”的布条和卡片,抒发本身的诉求。而一些妇运成员也低声清唱六十年代社运名曲“我们终将克服”(We shall overcome),象征着虽然面临重重压力,但是他们誓不放弃本身权益。
众人在举行烛光祈祷会一个钟头后,才吹熄手上的蜡烛,结束这场集会。 警方并未干预烛光祈祷会的举行,只派出约十名警员与两辆警车在旁维持交通次序。不少媒体包括数家电视台也莅临现场报道这场烛光祈祷会。
被囚禁在宗教改造中心,与家人分离被指控叛教的丽华蒂是一名印裔,嫁给一名兴都教徒,并拥有一名15个月大的女儿。不过由于在她出生前,其双亲已改信回教;于是她就被指叛离回教,目前被宗教局囚禁在雪州乌鲁音(Ulu Yam)的宗教改造中心,导致她的家庭被活生生地拆散。回教机构及双亲皆宣称丽华蒂是一名穆斯林,回教名字为西蒂法迪玛(Siti Fatimah)。
然而,其身为兴都教徒的丈夫苏烈西威拉班(Suresh Veerapan),却指她并非一名奉行回教教义的教徒,而是一名诞生在穆斯林家庭中的兴都教徒。这对夫妇源自马六甲。 丽华蒂早前曾被控叛离回教,而被判进行为期100天的回教改造,後来又被马六甲宗教局延长扣留80天。
五大宗教理事会指出,这次祈祷会的举行是希望通过宁静的祈祷方式,让国人关注宗教自由受到侵蚀的情况,以及让世人关注丽华蒂的状况。而他们之所以选择在独立广场旗杆下举行,是希望借此赋予她终有一天会自由的希望。
他们也指出,丽华蒂可能在近日因为叛教而被带上回教法庭,因此急需马来西亚国民的关注。 “7月8日将是丽华蒂被扣留的第180天。在马六甲回教法律之下,她可以因为叛教而被判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5千令吉的罚款。因此必须突出她的案件
“人的权力不能驾凌神”
林冠英告诉媒体说,烛光祈祷会的举行象征着大马基本人权的缺乏,尤其是自由恋爱的权力。“我们希望政府能够感受到非穆斯林捍卫这些基本权益的决心。我们反对采取不合理的举动来拆散这个家庭。”
再纳安华则指出,若回教成为公共政策及法律的来源,那么任何人都有权力在公共场合针对它进行讨论和辩论。“你不能以宗教以及经文的神圣性,来阻止公众的讨论。”“正如公民有权力讨论影响我们生活的经济及政治政策,为何当来到回教、回教律法、回教政策时,为何我们却没有说话的权力?”
美拉沙曼特强调,民间组织举行烛光祈祷会的目的只是为了声援丽华蒂的丈夫苏烈西及他们一家人。“我们希望政府将会承认联邦宪法第11条,赋予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力。所以这场集会也是为了突出这项基本人权以及强调联邦宪法才是最高的法律依据。”
有份参与烛光祈祷会的妇女援助组织社工,王妤娴说,“宗教是发自内心的相信,不是送进改造中心一、两年就能够改变的。如果因此而改变,最后一切也会变得没有意义。” “若有对宗教的不忠,应该由神来惩罚,而不是由人。每个宗教都不会赞成人的权力驾凌神。”
另一名社运份子郑立慷也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人权,就算不同意她的选择,也不代表可以扣留丽华蒂,更何况她不曾做出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8848
,并获得5个妇女组织即妇女行动组织(AWAM)、回教姐妹组织(SIS)、妇女集体发展组织(WDC)、妇女援助组织(WAO)和槟城妇女改变中心(WCC)联办支持。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大山脚国会议员章瑛、华都亚也国会议员冯宝君以及女权份子如妇女援助机构主席美拉沙曼特(Meera Semanther)和回教姐妹组织执行总监再纳安华(Zainah Anwar)等人也出席声援。
有关烛光祈祷会从晚上8时至9时 ,举行一句钟。五大宗教理事会署理主席柏迪林甘(A. Vaithilingam,右一)在聚集众人开始集会时,简单说明了举行烛光祈祷会的目的。
他指出当晚的烛光会聚集了来自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道教以及各不同宗教的信徒。“过去数年来,在宗教信仰争议案上,我们常常面对一面倒的法庭判决。因此我们举行烛光祈祷会,希望能藉此打开他们的心坎,也促请有关当局谨记说在我国有45%之强的少数族群,政府应该要公平对待我们。”
柏迪林甘强调,五大宗教理事会敦促法官在做判决时,不会继续再将这个国家划分为两半--一半属于穆斯林,另一半则是非穆斯林。与一般的请愿集会不同,在约一句钟的集会里头,众人皆保持默哀,没有任何的致词和发言,气氛显得异常凝重。 手持蜡烛布条,低唱“我们终将克服”参与者皆手持蜡烛聚集在独立广场的旗杆下,相对漆黑的周遭,点燃出一片温馨的亮光。有些参与者也手持着写上“停止破坏家庭”、“Allah慈悲,让一家人团圆”、“世俗化并非反宗教”、“保障信仰自由,捍卫宪法权利”的布条和卡片,抒发本身的诉求。而一些妇运成员也低声清唱六十年代社运名曲“我们终将克服”(We shall overcome),象征着虽然面临重重压力,但是他们誓不放弃本身权益。
众人在举行烛光祈祷会一个钟头后,才吹熄手上的蜡烛,结束这场集会。 警方并未干预烛光祈祷会的举行,只派出约十名警员与两辆警车在旁维持交通次序。不少媒体包括数家电视台也莅临现场报道这场烛光祈祷会。
被囚禁在宗教改造中心,与家人分离被指控叛教的丽华蒂是一名印裔,嫁给一名兴都教徒,并拥有一名15个月大的女儿。不过由于在她出生前,其双亲已改信回教;于是她就被指叛离回教,目前被宗教局囚禁在雪州乌鲁音(Ulu Yam)的宗教改造中心,导致她的家庭被活生生地拆散。回教机构及双亲皆宣称丽华蒂是一名穆斯林,回教名字为西蒂法迪玛(Siti Fatimah)。
然而,其身为兴都教徒的丈夫苏烈西威拉班(Suresh Veerapan),却指她并非一名奉行回教教义的教徒,而是一名诞生在穆斯林家庭中的兴都教徒。这对夫妇源自马六甲。 丽华蒂早前曾被控叛离回教,而被判进行为期100天的回教改造,後来又被马六甲宗教局延长扣留80天。
五大宗教理事会指出,这次祈祷会的举行是希望通过宁静的祈祷方式,让国人关注宗教自由受到侵蚀的情况,以及让世人关注丽华蒂的状况。而他们之所以选择在独立广场旗杆下举行,是希望借此赋予她终有一天会自由的希望。
他们也指出,丽华蒂可能在近日因为叛教而被带上回教法庭,因此急需马来西亚国民的关注。 “7月8日将是丽华蒂被扣留的第180天。在马六甲回教法律之下,她可以因为叛教而被判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5千令吉的罚款。因此必须突出她的案件
“人的权力不能驾凌神”
林冠英告诉媒体说,烛光祈祷会的举行象征着大马基本人权的缺乏,尤其是自由恋爱的权力。“我们希望政府能够感受到非穆斯林捍卫这些基本权益的决心。我们反对采取不合理的举动来拆散这个家庭。”
再纳安华则指出,若回教成为公共政策及法律的来源,那么任何人都有权力在公共场合针对它进行讨论和辩论。“你不能以宗教以及经文的神圣性,来阻止公众的讨论。”“正如公民有权力讨论影响我们生活的经济及政治政策,为何当来到回教、回教律法、回教政策时,为何我们却没有说话的权力?”
美拉沙曼特强调,民间组织举行烛光祈祷会的目的只是为了声援丽华蒂的丈夫苏烈西及他们一家人。“我们希望政府将会承认联邦宪法第11条,赋予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力。所以这场集会也是为了突出这项基本人权以及强调联邦宪法才是最高的法律依据。”
有份参与烛光祈祷会的妇女援助组织社工,王妤娴说,“宗教是发自内心的相信,不是送进改造中心一、两年就能够改变的。如果因此而改变,最后一切也会变得没有意义。” “若有对宗教的不忠,应该由神来惩罚,而不是由人。每个宗教都不会赞成人的权力驾凌神。”
另一名社运份子郑立慷也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人权,就算不同意她的选择,也不代表可以扣留丽华蒂,更何况她不曾做出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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