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30, 2007

NO JOY FOR LINA

Lina Joy's long wait for her conversion to Christianity to be recognised by law is over - the Federal Court ruled today that she remains a Muslim and her religious status will not be removed from her identity card.

Delivering the judgment to a packed gallery this morning in Putrajaya, Chief Justice Ahmad Fairuz Sheikh Abdul Halim ruled that jurisdiction remains with the Syariah court.

A large section of the 300-strong crowd waiting outside recited the tahlil or read the Quran while waiting for the decision. When the news reached them, they shouted Allahuakbar - their reaction resounded through the Palace of Justice.

At the time of writing, Justice Richard Malanjun was reading his judgement, with Justice Alauddin Mohd Sheriff to follow. However, the chief justice has already stated that he concurs with the majority decision.

Born to Malay parents, Joy, 43, whose Muslim name was Azlina Jailani, converted to Christianity in 1998.

My personal views and more news will be update in in aftern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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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At May 30, 2007 8:03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看到这样的决定,真的很难过。

我曾经问过几位来自中东的回教徒朋友,和他们分享有关马来西亚的事情,他们都很惊讶。
我和他们讨论之后,我也很惊讶。
他们的惊讶是“什么,要离开回教竟然可以争议成这个样子”“什么?谁说身为回教徒,死也必须是回教徒?”
我惊讶的是“原来你们的国家不是这样的啊?”

曾经出席一项研讨会,有一位来自国际回教大学的回教徒教授,她对我们说,我们需要的是公开讨论。为什么我们要害怕公开讨论?她更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领袖利用回教来巩固自己的权力,感到羞耻。

对于马来西亚的很多现象,我都很难理解。。

之前,有人在malaysiakini说,其实啊Lina Joy可以离开马来西亚啊。当时我很庆幸,有很多朋友对这样的意见提出反驳。原因是,这些是我们的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在国家争取?为什么必须离开马来西亚?

这样的历史性判决,对于马来西亚的司法界会起如何的连锁反应?很多Pending Case都在等待Lina's Joy的判决。

当今大马的一篇报道,Abim的朋友告诉大家,不要尝试用激烈的手法去抗议这样的裁决。。

一直努力的非政府组织真的会就这样的结束,停止争取宪法赋予一位国民的权力吗?

刘明星问得好,是谁决定此法官的阵容,这是我们做为人民应该问也必须问的。

已经去到最高法院了,接着就是必须运用International Instrument了。

抗争仍未结束,我们仍需努力。

 
At May 30, 2007 8:12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这是我尊敬的杨生在当今大马写的一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LINA JOY,欢乐的丽娜,多么美丽和牵动人心的一个名字!不管别人如何翻译她的名字,我选择以她名字的原意称呼她:丽娜,欢乐的丽娜!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难道连名字叫做欢乐的人,都不能够有欢乐了吗?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名字叫做欢乐的人,不一定能够有欢乐。欢乐的丽娜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今大马》英文版今天早上11时18分的即时新闻,打出了“NO JOY FOR LINA”的标题。举国瞩目的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案件有了裁决,联邦法院裁决欢乐的丽娜仍然是一名穆斯林,并拒绝删除其身份证上面的穆斯林地位。

NO JOY FOR LINA,丽娜的欢乐不见了。这标题震撼人心,因为不只丽娜的欢乐不见了,所有和丽娜有类似遭遇的人们的欢乐也随着联邦法院的判决不见了。

丽娜原名阿兹丽娜再兰尼,是一名穆斯林。1998年她改信基督教并嫁给一个基督教徒,她把名字改为欢乐的丽娜,可见她对人生的转变的期许是什么,是欢乐啊!人活着而能够作自由的选择,就是欢乐。欢乐的丽娜的漫漫人生路,和千千万万人一样,追寻的不就是欢乐吗?

然而,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追寻欢乐是何等奢侈的事?1976年民事婚姻法令禁止丽娜的婚姻注册。经过无数次的申请,国民登记局终于允许她改用这个欢乐的名字,但是她的大马卡依然注明她是一名穆斯林,尽管他已经宣誓为基督教徒。

丽娜追寻欢乐的过程是令人感动的。国民登记局坚持要她获得回教法庭的批准,才能证明她已经脱离回教。她向高等法庭申请推翻国民登记局的决定,结果失败,他不欢乐。她入禀上诉庭,还是失败,还是不欢乐。最后她上联邦法院,结果还是NO JOY FOR LINA 。

丽娜的欢乐不见了。我翻回本月15日57个公民团体发表的联合声明。这篇题为《尊重自由与多元价值,捍卫家庭与人道精神》的联合声明指出国内一连串事件的发展不但威胁我国的多元文化、宗教与种族社会安定,也危害婚姻与家庭关系。“一些马来西亚人的行事却已失去人道精神的指导,因而对那些刚失去至亲或在外力干预下与至亲骨肉生离的痛苦,完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者无动于衷,实在让人深以为忧。”

声明说:“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因此,个人自由必须得到尊重。每个社群都有权表达与宣扬其价值观,政府、团体或个人都无权以威胁或暴力手段将价值观强加于他人身上。同样的,家庭的幸福与和谐是由其成员集体创造与界定,他们的选择必须受到尊重。”

当时主流媒体充斥“月漏论”,57团体的联合声明,像一粒小石子掉在大湖中,涟漪未散,就已无影无踪。社会如此,我因而更敬佩我不认识的丽娜。欢乐的丽娜,请接受我深深的祝福。你的痛苦和挣扎,你的勇气,你的案件,谱写这片土地上人们追寻自由和幸福的历史篇章。我要向你敬礼,欢乐的丽娜!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67950

 
At June 01, 2007 8:34 PM, Blogger 王妤娴 said...

另一个相关故事

印裔女子要求删除穆斯林身份
丽娜乔案判决让改教希望破灭

雪州民主行动党今天再揭发一宗犹如丽娜乔案再版的宗教信仰争执案。一名印裔女子同样要求删除身份证的回教身份字眼,以便和她的兴都教徒男友结婚。

但是,和丽娜乔案的不同是,她虽然在出生时是一名穆斯林,却从来不曾奉行回教,并一直依照兴都教习俗生活。

联邦法院前日对举国瞩目的丽娜乔(Lina Joy)穆斯林改信基督教案做出判决,以两票对一票驳回丽娜乔要求删除身份证上回教字眼的上诉。联邦法院驳回丽娜乔申请的判决,被视为马来西亚历史上的一项标杆判决,或将影响其他涉及信仰争议案的判决结果。

丽娜乔案判决令改教希望破灭

这名印裔女子--普丽雅(Priya)今早在行动党州秘书刘永山和法律局主任林立迎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表达她对丽娜乔案判决的失望。

她在大多数时候由林立迎代为发言,仅在记者询问时偶尔回应。在她署名的声明中,她表示联邦法院的判决已经毁坏了她的未来。

来自霹雳州的普丽雅今年26岁,目前在吉隆坡担任一名书记。

在她出世前,其父亲因另娶一名印裔回教徒为第二任妻子时而皈依回教。虽然亲生母亲是一名兴都教徒,但是她在出生时即被注册为穆斯林,并拥有回教名字——嘉玛丽雅(Jamaliah)。

她的亲生母亲此前共产下一个儿子和四名女儿,全部至今仍然信奉兴都教,并未跟随父亲皈依回教。

穆斯林后母支持改变宗教身份

随后,亲生母亲为丈夫另娶一事和他产生争执而离家出走,并将她这名最小的女儿留在家中。她的父亲也在她7岁时逝世。因此,她自小便由身为印裔回教徒的后母独自养育成人。

虽然如此,后母并未强制她跟随回教信仰,普丽雅自小便从未曾奉行回教习俗如斋戒等,在学校也未曾出席过回教课程和活动或参与回教考试。她一直以来都奉行兴都教习俗。16岁时,她也离开原生家庭到外工作谋生。

自17岁开始,她便开始希望删除身份证上回教字眼成为兴都教徒,并希望和她心爱的兴都教徒男友结婚。她也希望人们能称呼她为普丽雅,并讨厌“嘉玛丽雅”这个名字。

她的首份工作任职于律师楼。当时,丽娜乔已通过法庭要求删除身份证上的回教字眼,因此她的前上司劝告她先等待丽娜乔案的判决出炉,才作进一步打算。

她的要求也获得后母的支持。虽然她的后母并未出席今天的记者会,但是林立迎表示,她的后母愿意签署任何文件,或执行任何程序,以协助普丽雅脱离回教。

丽娜乔案判决隔天与男友分手

在等待丽娜乔案的最终判决之际,她照常奉行兴都教生活,并和一名印裔男生谈恋爱。然而,她的回教徒身份在这六年来始终成为他们的梦魇。由于她的男朋友拒绝皈依回教,因此他们多年来未能成婚,并为此多次争吵。

法院下判隔日,男友更决定与她分手,因为不能接受她的回教徒身份。

“他不能接受我的身份,因此不愿娶我。他现在说要找另外一个印度女郎和她结婚。”

普丽雅也曾在一周前试图服毒自杀,较后为朋友所发现而送入双溪毛糯医院留院三天。

丽娜乔案判决对宗教自由影响深远

林立迎表示,在丽娜乔案下判后,她已完全绝望。

“在丽娜乔案下判后,所有的法律管道已被关闭。如果再次通过法庭申请,所得到的结果将会是一样。”

他也表示,如通过回教法庭申请,普丽雅将面对阻扰她脱离回教的重重官僚程序,而这将是她难以承受的,其中就是得面对压力重重的长期叛教辅导。

虽然如此,林立迎表示他们将尝试所有管道协助普丽雅,其中不排除通过回教法庭。

他也表示,丽娜乔案将影响许多人的宗教自由。

“我不认为她(普丽雅)是唯一的个案。许多人将会受丽娜乔案的下判影响。我希望通过揭发更多案件,我们将能找到协助他们的方式。”

刘永山也表示,行动党将长期争取修改有关法律和宪法,以解决最近所发生的宗教信仰争执案。

普丽雅也坚持回复她的兴都教徒身份。

“我要离开一个我不曾奉行的宗教。我会上回教法庭,但我害怕面对上法庭后会发生的事情。”

“我只想要被承认为兴都教徒,并和兴都教徒男性结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6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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