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01, 2013

关于这次联署的感想 -- 我们要做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


2013429日下午130分,终于将马新的社工、心理辅导员及从事心理卫生工作者的宣言寄给媒体之后,心理其实是很兴奋与满足的。

平心而论,我当然了解这份宣言未必尽如人意,或者没有其他的团体的完整。

但是,这份宣言的重要性不仅是内容,而是在于第一次,至少在马来西亚,这是第一次,从事这份专业的工作者与义工凝聚一堂,愿意走出辅导室的房间,主动的走进社会,为社辅制度改革一同呛声。

让大家知道我们不再满足于看到案主的改变,我们要为他们营造更好的环境以及支援系统。

从辅导义工,到全职的社会工作者,到今天义工督导与社工主任的位置。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反省自己的角色,问自己我愿意会制度改革者一块做多少。

读书的时候,我曾经是一个非白即黑,得理不饶人的热血青年。

一直到我加入了生命线成为辅导义工,我一头栽进了心灵成长的这一块,与社会改革这一领域渐行渐远。

后来认识我的助人工作者,认识的我仅限与辅导及心理成长的这一块。

她们看到的是我的柔软,但是她们不知道其实我心理对于这个社会种种现象,有很多的不满 --- 除了早期认识的生命线朋友。

后来,我加入妇女援助中心,成为全职社工,很多老朋友并不惊讶。他们觉得我这种所谓“正义感”很强的愤怒女人,总有一天会重新的回到这一块的怀抱。

做了全职社工仅三个月,我的心理就充斥了种种的挣扎,因为我发现我越来越藏不住我的愤怒。

即使面对心理辅导界的朋友们,参加工作坊或研讨会时,只要提到制度的问题,我越来越不能够在发言的时候,隐藏我内心的愤怒。我越来越强势,到一个程度,2011年的上吴就君老师的课是,有一位认识很多年但没有什么交集的心理辅导员,说她觉得我很强势、难以靠近。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我希望自己是一个让人感觉到温暖、可以彼此连接、信任,有灵性的人。我期待自己即使从事这一的工作,可以不会被我满满的愤怒、不安充斥我的灵性,我不想成为我的前任上司那样,对于这个制度只有满满的无助感,觉得做什么都没有意思,因为这个制度简直无可救药。

我很努力的寻找自己的平衡。

寻找的过程中,我却发现,像我一样的社辅工作者,很多在我们各自的岗位上,安分守己的做自己做的事情。

我们就好像机器的小螺丝一样,不停的转动。

好像几天前我在面子书分享过这一段

《辅导的,我们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聆听一个又一个故事,满足于看到案主们的成长;社工的,我们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担任救火员,忙碌于不断扑灭的救火,满足于看到案主们可以重新的融入社会,重新生活。

但是,我们都知道,很多案主的问题,其实跟整个的社会、制度有关 。。

没有完善的社辅机制及支援;没有执行力强的执法单位;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 。。

很多时候,我们只能一直催眠自己,满足于自己所能做的 。。

然后告诉自己,制度改革不是我们做的,这些交给非政府组织及政治人物 。。

对于一些社会乱象;对于媒体工作者针对社会课题给予案主们的“伤害”;对于一些影响我们人民(我们的案主、潜在案主)的政策与制度 。。

我们继续的催眠自己,我们是社辅工作者,我们的主要协助的对象是来找我们的案主与他们的家人,其他的我们能力有限,亦真的无能为力。》

曾经尝试的岁月

记得大概7年前,当时发生了一个关于“小六生玩性游戏”的社会案件。当年,只第一次,我以助人工作者的身份公开的谴责了媒体,我还曾经因此杯葛一家报馆一年。一年后,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当时记得我刚好受到如湘的邀请,到新纪元给一堂课,她亦表达了同样的愤怒。我们曾经想过要联合大家的力量,对媒体工作者发表一份关于助人工作者对于媒体报导社会案件的操守的声明。后来,忘记为什么没有做了,只记得之后我们是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写文章及接受访问是,各自击破。

那时候,有一些朋友积极的筹划成立可以结合马来西亚辅导工作者(专业的、义工的)的组织,我和如湘当时还说,真的希望这个组织快快的成立,这样就可以串联,对于这样的事件就可以呛声、发表声明的时候,可以更有力量与说服力。

还有一次,当时我接到了一位案主的投诉,刚好投诉的对象是辅导界非常知名的某人。记得当时,我联络了几位朋友,包括丹平、如湘、还有Alvin Ng,只是我们的力量还是太小。只好个别的做了投诉,而这个人的高级心理辅导机构仍然继续营业到今天。。

马新联署的缘起

最后,我们的梦想没有发生。昨天,我很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个组织是已经被社团注册局通过了,连我号称消息灵通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可想而知,这样的梦想离我们有多远。
我的朋友思敏在起草新加坡社辅工作者的宣言时,她将我加入了他们讨论的论坛里。

当时,我很感动,曾有一股冲动想要开始做一份马来西亚的,但是,我没有。

一直等到,我在面子书,发表了这份新加坡版的宣言,有人问我,马来西亚的呢?

我回到了论坛,表达了有人问能够有一份马来西亚版的吗?然后,有了如湘及其他朋友的附和。之后,几位朋友积极的回应、负责草拟初稿,后来在很多朋友的协助下有了这个马新联合版本,开始发动联署

整个过程中,我是充满感动的,尤其是后来加入,积极的处理联合版本的朋友们;还有最后两天,整理名单,一起陪同讨论修改文字等的朋友们。我看到了积极主动的力量,看到了希望 。。尤其是有超过250名朋友的响应,让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凝集这股力量,日后可以更主动一点。

某团体的回应

昨天早上,却发生了一件让我相当生气的事情。

话说,我将这份声明传给我的前上司,她建议我找马来西亚社工组织的某人协助,她说这个组织有约100多名会员,某人可以协助找他们的会员参与联署。

结果,我做了;我的下属也做了。

昨天早上,看到了我的下属转发给我某人的回应,我立刻怒气三千丈。

我没有办法将内容完整的公开,毕竟这是私下的交谈内容。

内容大意是,他不了解这份身明发起人的身份,而且发现,很多是义工。

我很想告诉她,作为马来西亚社工组织的领导人物,居然对于马来西亚的社区辅导的概念不了解,不明白很多社区辅导中心的辅导义工,其实就是所谓的para-counselor, para-professional吗?参与社工法令制定的他,这法令内也有para-professional,你不了解,只能说你见识太少。

她表示,作为助人工作者,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协助弱势的群体。而这个宣言的第34及第5条款比较像政治诉求,而马来西亚社工组织是一个非政治的团体等等。

我们看一看所谓的政治诉求,指的是什么东西。
3. 设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IPCMC),以制止警察滥权枉法及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以保障人民和社会的安全;
4. 呼吁落实一个干净、公平以及透明的选举;
7. 全力支持两线制, 以杜绝一党独大, 废止贪污朋党的腐败作风;
我了解她们的疑问,毕竟我想可能看到此声明的朋友,或者对于第4与第7条感觉到不那么的自在,但是第3条,真的是OMG …

我们可以完全不考虑马来西亚的辅导组织,如LEMBAGAPERKAMA,毕竟作为前线的助人工作者,相比之下,社工更能够感受到我们必须有一个真正的为人民着想的政府,制定更好的政策与法律,因为社工比较有机会的感受的到马来西亚的制度、政策与法律是多么的落伍与不足。但是,全国性的社工组织的领导居然可以那么的眼浅,却是让人难以理解与接受的。

4点与第7点,对于我们为什么重要。

针对社辅的制度、支援系统与国家在这块领域的预算,是和我们有没有两线制,杜绝一党独大有莫大的关系。

由于一党独大,没有其他的政党可以与自制衡,因此荒谬的政策,不完整的法律层出不穷。

几个例子,国阵为了讨好选民,大量的派钱 --- BR1M之后,发生了几个(我所知道的)原本获得社会福利局援助的个人与家庭,援助被无限期的终止,福利局的官员抱歉的说“对不起,我们的预算没有了”;发生了原本获得政府援助的非政府组织,不在获得任何的预算,导致一些计划必须被终止,在计划下获得援助的人,无处可去。

以上的,对于我们协助的案主 ---所谓弱势群体一点关系都没有?

医疗逐渐走向私营化,本来可获得的医疗服务在可预见的未来,或许会因为所谓的全民健保(不知道名称是否正确)而更为昂贵。

一党独大的政府,制定的这个政策,对于弱势团体一点影响都没有?

再来,司法制度。

我们的司法制度不独立,发生了很多荒谬的判例,或者被上诉法庭推翻原判的例子,涉及的人物都是比较有能力、地位、势力的人。我们制定法律的AG’ chambers制定的是利于人民、人民要的法律,还是一党独大的政府可以接受的法律?穷人家没有办法获得法律援助;离婚的妇女因为法庭的执行力不足及不够全面,在没有办法追讨拖欠的赡养费,要紧牙关的国日子。

一党独大的政府,罔顾陷于水深火热的人民。

妇女部,本来就是一个政治产物。当年,会有妇女部,不是真的因为政府开始关心妇女议题,而是要争取妇女选票。因此,妇女部的预算,否放在支持Wanita Umno支部的活动了。你们可相信,妇女部总部居然只有两名心理辅导员?因为她们没有预算。

很多社会课题发生了,妇女部就会召开会议,结果很多年,一直在不同的时段开会,可是事情没有解决。讨论了的所谓inter-agency working paper,多年之后,还在讨论同样的只是版本不同的working paper

要求这个部门改革,唯有更完整两线制制横的机制,相互监督,让她们可以更有效的操作,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及对于这个部门预算的使用,可以更直接的惠及人民 ---尤其是弱势团体,我们协助的案主。

我们真的可以,躲在小小的房间内,然后催眠自己,这些都跟我们要有效的协助我们的案主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到一党独大,贪污滥权政商勾结 ---

怎么不能提到被白一人独大领导了二十多年的砂拉越政府。

好。你说不要提太“政治”化的东西 。。我就不提,那些光秃秃的热带雨林;我也不提,那如4个新加坡大小的水坝,多少原住民将流离失所;还有内陆地区的医疗及其他的基本设施及教育问题。

闹到轰轰烈烈的本南少女被伐木公司员工性侵犯案件;一直无法申请到报生纸,没有办法享有公民的权益 教育、医疗、投票权,甚至连被侵害、剥削、掠夺都没有办法报警的原主民们。这一切,总是前线社工应该关注的事情吧?

这一切的一切,我们真的可以闭上眼睛说,与联署声明的第4及第7条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社工们,不要与政治及政治诉求挂钩,我们的重点是协助弱势团体。

我们真的可以这样说,当我们晚上想到我们的案主的时候,我们可以安心的有个一夜无梦的好眠?

关于第3点,设立IPCMC。这个由当年为了警察改革的Police Commissioner 多项建议地下的其中一项。我们等了那么多年,却一直迟迟的不予落实。

新加坡团队的社工朋友,说到他有向同事们提起关于此声明不或马来西亚社工组织支持的事情,其中一个是此项目。由于他们对马来西亚的情况不甚了解,他们当然很难明白,为什么我们那么迫切的拥有这个组织。

我们常听到关于当事人到警察局报案的时候,不受理,或者案件没有好好调查的事件。马来西亚亦发生了由于调查官的失误,结果在法庭的时候,被辩方律师以技术问题,结果输了案件的事件。重要的是,我的社工团队面对至少一天56通关于报案程序的电话,我们很清楚警察面对报案的当事人的态度,有待改进。

面对家暴个案,大部分的警察敷衍了事;发生过被父亲或亲人虐待、甚至性侵的案件,警察劝当事人撤销案件,不要变成家庭悲剧,或者将当事人送回家的荒谬事情;发生过被强暴的已婚女性,报警的时候,柜台警察说不用报案啦,反正没有什么大不了,你都已经结婚了。

再严重一点,几个警察带了受虐妇人的丈夫,到我们的庇护中心喧闹;或某人丈夫闯入我们的庇护中心,因为相信他的太太在我们的庇护所,我们报警,警察说这个不算行事案,他只是要找他的太太。因为,一位丈夫的家人是警察某区的行政人员,这名没有调查案件的行政人员,居然不知道怎么拿到了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文件公布的居家地址,让几个警察找到我的家,说怀疑我拐带了一个已经报案投诉家暴的成年妇女。

更更严重的,警察任何没有人可以制衡他们,责问他们的滥权,滥用警察的权力,开枪杀了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母等等。

3点设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IPCMC),以制止警察滥权枉法及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以保障人民和社会的安全,这一点,真的只是政治诉求?

Vulnerable Group 为什么会变成Vulnerable,弱势被边缘的群体,这跟整个的政治体系结构,是不可能脱离得了关系的。

我们常说社工及心理辅导员是Agent of Change,难道我们就永远的满足于我们在小小的辅导室,看到那小小的改变,而不去看整个大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我们难道不应该更主动的参与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努力的与现有的支援相互串联沟通,以凝集大家的力量,需求更完整的制度、政策与司法改革吗?

我可以尊重你们不以组织的名义支持的难处,但是你们的会员们难道都不支持的吗?还是,这个组织是你们说了算的呢?我们就是因为知道组织的难处,因此我们258名的朋友,都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我们只是应你的会员及前董事的建议,找你们协助发动,这样也让你们如此为难了?

我们要成为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

马来西亚的社辅工作者,本来就是很被动的一群,有组织性的,如马来西亚社工组织,好像除了制定社工法令之外,一切关于政策的事情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针对重大的社会事件,更没有辅导员能够一同串联的提出声明或看法,在前线工作的朋友们,我们不是更应该运用我们的专业,为政策的制定出一点力,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案主需要什么吗?

我们不能永远的期待非政府组织为我们做前锋、呛声,因为他们不可能熟悉每一个课题。而且,让他们站在前线,而我们一直躲在远远的后方,真的可以永远这样?

再来,可能我们每一位在这个岗位的朋友,必须问自己的问题是,我们要成为一个怎么样的社辅工作者。如果,你选择不主动,安于在辅导室除了一个又一个的个案;或者成为救火员,这个选择,当然必须给予尊重。

但是,我相信必定有少数的你们,希望可以主动参与的,而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朋友。。


对于这一次成功的串联,我还是很感动的。


感恩每一位让这件事可以落实的你们;感谢每一个联署的你们。

我相信,有那么一天,我们这样的工作者,可以更主动的、积极的、毫无畏惧的参与政策与制度改革的工作。

2 Comments:

At May 02, 2013 11:38 AM, Anonymous Ivy Tan said...

Dear 妤娴,借用了你的文章,把它贴在我工作室的面子书上。心里的话,必须说出来,传出去,一点一滴或许会汇成一股的力量。感谢我们都在一起~
如湘

 
At May 06, 2013 4:00 PM, Blogger Andrea Kan said...

妤娴,谢谢你。我一直以你为榜样,以你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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