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08

妇女候选人运动宣言


我们相信每一位马来西亚国民有权利拥有一个真正民主的政府及每个国民都获得平等对待的社会,我们相信在国会拥有足够的女性代表对于保证女性不会继续受到歧视非常重要。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

1.民主属于全民

政治属于全民,而非限于政治人物。我们有权享有干净与公平的选举,每个阶层都应该有均等的代表性。我们的国会需要至少30%的女性议员,才能反映女性的特定需求和实际的状况。

2.一个没有歧视的社会

联邦宪法保证没有歧视的社会,不管宗教、种族、性别或出生地点。但是,这些年来,我们看到种族政策的负面影响,乃至不尊重不同的宗教信仰。此外,还有针对性别、性取向、残障、年龄、收入的歧视。我们呼吁停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我们都以不同的方式贡献国家,因此应享有同等的对待。

3. 享有基本自由及人权的权利

我们常被警告,争取我们的权力将会影响经济成长。许多国家的经验已经证实这是不正确的。我们有权享有经济成长,以及发表言论、赚取最低工资、成立及加入我们认同的工会、和平聚会、获得资讯、自由行动、平衡的媒体及个人隐私等权力。这些不是奢侈品--这些是基本权利。

4.透明、零贪污的政府

无论是司法界、警察、交通执法单位或地方政府官员,我们都看到贪污让一小撮有权力的人得益。我们需要专业及透明运作的政府,因为贪污不仅危害我们,长期下来,它亦会破坏国家的成长。

5.安全、没有暴力的社会

我们有不被执法单位暴力对待的权力 – 没有贪污、没有强行逮捕、没有催泪弹、没有水炮车及没有殴打。妇女及小孩亦有权利居住在一个安全及没有暴力的家庭与社区 – 停止强暴、性骚扰、家庭暴力。停止一切性别暴力。

6.良好和能够负担的生活水平

价格不断高涨的食物、交通费和日常用品是低收入的阶层的负担,因为他们的薪水涨幅跟不上通膨率。对于弱势及被边缘化的群体,更是糟糕 – 单亲妈妈、老人、小孩、残障者、爱滋病患/HIV带菌者、变性人、难民、外劳及其他。我们应享有良好的生活水平。

7.停止医疗及其他基本需求私营化

医疗、水供、教育、卫生 --- 我们有权享有这些基本服务。政府有责任提供有素质及能够负担的服务。私营化将使这些基本需求变成昂贵的服务,导致弱势群体无法负担。

8.停止不公平及压迫性的法律

法律必须保护人民的权益,而非保护不公正的行为。当我们目睹不公正的行为,那些压迫人民的恶法,包括内安法令、警察法令、煽动法令将被政府利用以使人沉默。这些做法必须停止。同样的,歧视妇女的法令,无论是民事法或回教法,都必需废除或加以修正。

9.停止强行驱逐及拆除房屋

每个人都有居留在自己的土地及房屋的权利,绝对不能被强行驱逐。如果他们的产业因为公共利益需求被征用,居民应被全面咨询并给予赔偿。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人民,在发展的名义下被强行驱逐。这样的做法应该被废除。

10.负责、可持续及平衡的发展

经济成长必需惠及全民,无论任何种族及宗教,贫穷都造成痛苦。因此,任何的扶弱政策都应该依据需求。导致焚化炉生产毒气、闪电水灾、污染河水和海洋及破坏文化遗产的发展方式应该被停止。负责任的发展将为利惠我们及后代。


停止歧视、投选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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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妇女候选人运动此届大选没有派候选人参选。但是,我们会用另一种方式来宣导我们的议程,让大众更知道此运动及我们应该要怎么样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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